辭職有基金怎麼辦
A. 辭職後青年國自然基金項目能否帶走能否帶走
只要原依託單位同意就可以帶走,但是一般學校都不同意,所以還是有些麻煩的。
如果更換單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可以帶走,但必須要原單位同意,簽字蓋章出證明才行。
你要參照單位的規定,才能帶走基金的。
從事基礎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規定的條件、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託單位的,經與依託單位協商,並取得該依託單位的同意可以申請。依託單位應當將其視為本單位科學技術人員實施有效管理。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勞動者辭職後,其參加的工作項目不能帶走,這屬於用人單位的財產,勞動者不得非法佔有。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經費多少比較合適?
鑒於您的情況應該是高校學生,建議申請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或者國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申請經費分別可以報到15-20萬和5-7萬元。申請費用不是關鍵問題,最重要的是研究的課題,課題好了才可以多申請費用。
自然科學基金按照資助類別可分為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海外、港澳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創新研究群體科學基金、國內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專項項目、聯合容資助基金項目以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等。申請費用不一。
B. 辭職後企業年金怎麼辦能提取嗎
法律主觀:
勞動者辭職,不能提取企業年金。只有在《企業年金試行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下,勞動者及指定受益人才能提取企業年金的。
法律客觀:
企業年金如何提取?根據國家對企業年金的相關規定,職工只有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以從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領取一次或定期領取企業年金。職工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不得從個人賬戶中提前提取資金。出境定居人員的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職工變動工作單位時,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隨同轉移。職工升學、參軍、失業期間或新就業單位沒有實行企業年金制度的,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可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後,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企業年金提取的條件是什麼?1、職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以從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一次或定期領取企業年金。職工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不得從個人賬戶中提前提取資金。出境定居人員的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2、職工變動工作單位時,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隨同轉移。職工升學、參軍、失業期間或新就業單位沒有實行企業年金制度的,其企業年金個入賬戶可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3、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後,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企業年金可隨時取出或轉移嗎?企業年金是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而企業年金基金是指根據依法制定的企業年金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對於職工變動工作單位,《企業年金試行辦法》第13條規定,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隨同轉移。職工升學、參軍、失業期間或新就業單位沒有實行企業年金制度的,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可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退休後企業年金提取稅嗎?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規定:1、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月領取的年金,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年或按季領取的年金,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每月領取額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2、對單位和個人在本通知實施之前開始繳付年金繳費,個人在本通知實施之後領取年金的,允許其從領取的年金中減除在本通知實施之前繳付的年金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且已經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部分,就其餘額按照本通知第三條第1項的規定征稅。在個人分期領取年金的情況下,可按本通知實施之前繳付的年金繳費金額佔全部繳費金額的百分比減計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減計後的余額,按照本通知第三條第1項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