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計提福利基金基數怎麼算
① 職工福利費如何確定計算基數
是按計提的「應付工資」總額計算提取福利費。也就是扣除五險一金前的工資。包括各種津貼、加班工資、獎金等。
分析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業計算職工福利費時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在每一納稅年度實際發放的允許稅前扣除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是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企業計算職工福利費時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在每一納稅年度實際發放的允許稅前扣除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
3、職工福利費(employee services and benefits)是指企業按工資一定比例提取出來的專門用於職工醫療、補助以及其他福利事業的經費。
4、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拓展資料
關於職工福利費的構成:
1、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2、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職工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暫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用、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3、企業尚未分離的內設集體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集體宿舍等集體福利部門設備、設施的折舊、維修保養費用以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人工費用。
(參考資料:網路:職工福利費)
② 如何計算事業單位結轉結余及福利基金
(l)結余分配的核算內容。事業單位當年實現的結轉,按規定可進行分配。結余分配的內容主要包括:一是有所得稅繳納業務的單位計算應交所得稅;二是按規定提取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進行上述分配後,對於當年未分配結余,應全數轉入「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2)主要賬務處理。事業單位應設置「結余分配」科目,核算當年結余分配情況。年終結賬後,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一般應設置「應交所得稅」和「提取專用基金」等明細科目。 年度終了,將「事業結余」和「經營結余』科目的余額轉入「結余分配」科目,借記「事業結余」、「經營結余」科目,貸記「結余分配」科目;計算出應繳納的所得稅,借記「結余分配」科目,貸記「應交稅金」科目;按規定提取的專用基金,借記「結余分配」科目,貸記「專用基金」科目;分配後,將未分配結余,全數轉入「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③ 行政事業單位的福利費怎樣計提
行政事業性單位自 2008年1月1日開始已經停止計提福利費用了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處理
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
(一)貨幣資金的核算—→與企業會計相同。
(二)應收款項的核算
應收票據、應收賬款按實際發生額記帳。
1.應收票據的核算—→與企業會計基本相同,票據貼現發生的貼現息計入「經營支出」科目。
2.應收賬款的核算—→與企業會計基本相同,一般不計提壞帳准備
(三)存貨的核算
是指在業務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或銷售而儲存的各種資產,包括材料、產成品等。
1.取得存貨時,應按實際成本記帳.
購入自用的材料—→應以購價、運雜費和負擔的稅金作為材料的入賬價值。
2.發出時,按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確定實際成本
(四)對外投資的核算
按實際支付的款項或評估確定的價值入帳
1.債券投資的賬務處理:
(1)購入債券時:
借:對外投資
貸:銀行存款
同時: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2)轉讓債券或債券到期兌付時:
借:銀行存款
貸:對外投資
貸(或借):其他收入
同時: 借: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貸: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2.其他投資的賬務處理
(1)以貨幣資金對外投資時(同債券投資)
借:對外投資
貸:銀行存款
同時: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2)以材料對外投資
借:對外投資(評估價值+增值稅)
貸:材料(材料賬面價值)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差額)
同時: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3)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
借:對外投資(合同確定的價值)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同時: 借:固定基金 (賬面價值)
貸:固定資產
(4)以無形資產對外投資
借:對外投資(雙方確定的價值)
貸:無形資產(賬面價值)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差額)
同時: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無形資產賬面價值)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五)固定資產的核算
1.固定資產的標准
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准,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一般分為六類。
2.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與企業會計中的固定資產入賬價值基本相同。
3.主要賬務處理
固定資產賬務處理的特點:除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外,固定資產增加,同時要增加固定基金,固定資產減少,同時要減少固定基金。一般不計提折舊。
(1)購入固定資產時
借:專用基金――修購基金(用修購基金購置)
事業支出(用結余資金購置)
專款支出(用撥入專款購置)
貸:銀行存款
同時: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2)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3)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租入時:
借:固定資產
貸:其他應付款
支付租金時:
借:經營支出等
貸:固定基金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七)無形資產的核算
無形資產的攤銷,不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事業單位,將取得的無形資產一次攤銷,計入事業支出;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單位,應在受益期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經營支出。
二、負債
(一)應付及預收款項的核算
1.應付票據的核算—→與企業會計基本相同。
2.應付賬款的核算—→與企業會計基本相同。
(二)應繳款項的核算
1.應繳預算款的核算
應繳預算收入主要包括:①事業單位代收的納入預算管理的基金;②行政性收費收入;③罰沒收入;④無主財物變價收入;⑤其他按規定應上繳預算的款項。
2.應繳財政專戶款
應繳財政專戶款—→是指事業單位按規定代收的應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
(三)應交稅金的核算
事業單位的交納的稅金主要包括:營業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以及所得稅等。
其中:應交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記入「銷售稅金」;
應交的所得稅—→記入「結余分配」。
三. 凈資產
凈資產—→行政單位凈資產是指資產減去負債和收入減去支出的差額
事業單位的是指資產減去負債後的差額。
三項基金(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
事業單位凈資產的內容包括
兩項結余(事業結余、經營結余)
一、基金
(一)事業基金
①從當年未分配結余中轉入
一般基金
②從撥入專款形成的結余額中轉入
1.事業基金
①用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時從固定基金中轉入
投資基金
②用貨幣資金、材料等對外投資時從一般基金中轉入
2.主要賬務處理:
(1)年終將分配結余轉入事業基金時:
借:結余分配
貸: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2)撥入專款結余按規定留歸本單位使用的部分:
借:撥入專款
貸: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二) 固定基金
一般情況下,資產負債表中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兩個項目的數字應該相等,但有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情況下,在尚未付清租賃費時,這兩個項目的數字不相等。
(三)專用基金
(1)職工福利基金—→按照結余的一定比例提取及按照其他規定提取轉入
專用基金 (2)醫療基金—→按照公費醫療經費開支標准從收入中提取
(3)修購基金—→按照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
(4)住房基金
二、結余
(一)行政單位結余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余額
(二)是指事業單位在一定期間各項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余額。包括事業結余和經營結余。
1.事業結余
事業結余=(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繳款+事業收入+其他收入)-(撥出經費+事業支出+上繳上級支出+非經營業務負擔的銷售稅金+對附屬單位補助)
2. 經營結余
經營結余=經營收入-(經營支出+經營業務負擔的銷售稅金)
三、結余分配
1.有所得稅交納業務的單位計算應交所得稅
(一)結余分配的內容
2.按規定提取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
(二)結余分配的核算
1.計算出應交的所得稅時:
借:結余分配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2.按規定提取專用基金時:
借:結余分配
貸: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
3.年終,將未分配結余,全數轉入「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例:某大學當年取得事業收入50000元,取得債券利息收入5000元,發生事業支出45000元;收到撥入專款8000元,發生專款支出7000元。該大學當年的事業結余為( )元。
A.5000 B.6000 C.10000 D.11000
答案:C
解析:本題的考核點是事業結余的核算。事業結余=事業收入50000元+利息收入5000元-事業支出45000元=10000元。
四. 收入與支出
事業單位收入
(一)補助收入
1.財政補助收入
財政補助收入—→是指事業單位按核定的預算和經費領報關系,從財政部門取得的事業經費。
2.上級補助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二)事業收入
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按規定應上繳財政預算的資金和應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不計入事業收入;
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財政部門核准不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三)經營收入
經營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包括對外投資收益、固定資產出租收入、外單位捐贈未限定用途的財物、其他單位對本單位的補助以及其他零星雜項收入等
事業單位支出
(一)事業支出的核算
事業支出—→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各項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實際支出。
事業支出的具體內容
(二)經營支出的核算
經營支出—→是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各項支出以及實行內部成本核算單位結轉的已銷產品實際成本。
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事業單位開展經營活動發生的應列入勞務或產品成本上升的各項費用,應先通過「成本費用」科目進行歸集,完成勞務或產品時,再轉入「產成品」科目,結轉已銷產品成本時,再轉入「經營支出」科目。
(三)成本費用的核算
成本費用—→是指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事業單位發生的應列入勞務(產品、商品)成本的各項費用。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事業單位應設置「成本費用」科目。
(四)銷售稅金的核算
銷售稅金—→是指事業單位提供勞務或銷售產品按規定應負擔的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等。事業單位應設置「銷售稅金」科目。
五、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1、國庫單一帳戶體系
(1)財政部開設的國庫存款賬戶
(2)財政部開設的零餘額賬戶
(3)財政部開設的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
(4)財政部為預算單位開設的小額現金賬戶
(5)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財政部批准預算單位開設的特殊專戶。
2、收入收繳程序
(1)財政收入的收繳方法有直接繳庫和集中匯繳兩種方式。
(2)財政收入的收繳程序,直接繳庫的稅收收入和其他收入;集中匯繳是小額零散稅收和法律另有規定的應繳收入。
3、支出支付程序:
(1)財政支出的類型,財政支出總體上分為購買性支出和轉移性支出根據支付管理需要,具體分為:工資支出;購買支出;零星支出;轉移支出。
(2)財政支出支付的方式,財政性資金的支付實行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兩種方式。
(3)財政支出支付的程序,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的程序各不相同。
4、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的核算
(1)財政直接支付的核算,
A.財政直接支付工資
借:經費支出,事業支出
貸:拔入經費
財政補助收入
結算不通過貨幣資金核算環節。
B.財政直接支付購買材料
行政單位:
借:經費支出
貸:拔入經費
事業單位:
借:材料
貸:財政補助收入
C.財政直接支付購買固定資產
行政單位:
借:經費支出
貸:拔入經費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事業單位:
借:事業支出
貸:財政補助收入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2)財政授權支付的核算,通過「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科目,也不通過貨幣資金。
收到時:
借: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拔入經費
財政補助收入
購買物品時:
借:經費支出
事業支出
貸: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如為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3)年終預算節余資金的核算
A.財政直接支付年終節余資金的帳務處理
年終的差額:
借: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直接支付
貸:拔入經費
財政補助收入
下年度恢復財政直接支付額度後:
借:有關支出
貸: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直接支付
B.財政授權支付年終節余資金的帳務處理
年度終了,注銷額度時:
借: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
貸: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如財政授權支付數大於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下達數:
借: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
貸:拔入經費
財政補助收入
下年度恢復額度時:
借: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
六.收支兩條線
七.會計報表
(一)會計報表的種類
1.行政單位: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支出明細表 、附表及報表說明書等。
2.事業單位: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會計報表附註和收支情況說明書等。
事業單位資產負債表
(1)事業單位資產負債表—→是反映事業單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的報表。
(2)資產負債表的內容和結構
資產負債表—→左方為資產部類,包括資產和支出兩大類,
右方為負債部類,包括負債、凈資產和收入三大類。
資產負債表是依據「資產+支出=負債+凈資產+收入」的平衡公式設置。
事業單位的資產負債表就其內容,與企業的資產負債表比較,最大的不同點是事業單位的資產負債表中包括收入和支出兩大類項目,而企業的資產負債表中沒有這兩項內容。
收入支出表
(1)事業單位收入支出表—→是反映事業單位在一定期間的收入、支出及其分配情況的報表。
收入支出表是依據「收入-支出=結余」等式編制。
(2)收入支出表的內容和結構
收入支出表的項目,按收入、支出的構成及其分配情況分項列示。
④ 新會計制度下,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職工福利費計提比例及核算怎麼算
職工福利費屬於沒有規定計提比例的情況。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
根據規定的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計算確定相應的職工薪酬金額,並確認相應負債,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酬總額的14%的部分予以扣除,因此企業稅前扣除是不是按照計提數,而是按照實際發生的並且在14%的這個范圍內的部分是可以扣除的.
注意:根據相關規定,從2007年以後不採用按工資總額的14%計提職工福利費的辦法,而是在職工福利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或產品成本.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福利費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月末按各部門工資總額進行分配計入當期損益。
根據《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
(4)事業單位計提福利基金基數怎麼算擴展閱讀
1、事業單位福利費核算
(1)按編制人數定額提取的工作人員福利費,會計分錄為:
借:事業支出--福利費
貸: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
(2)使用時,會計分錄為:
借: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2、如果你單位沒有提取,也可以直接作帳,會計分錄:
(1)發放福利費時
借:事業支出--福利費
貸:現金
(2)發放勞保用品
借:事業支出--勞動保護費
貸:現金
⑤ 事業單位的職工福利基金如何核算
職工福利基金是指按照結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規定提取轉入,用於單位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待遇等的資金。
職工福利基金的來源包括:一是按結余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二是按人員定額從事業支出或經營支出中列支提取的工作人員福利費都在專用基金中核算。但兩者有差別:職工福利基金主要用於集體福利的開支,如用於集體福利設施的支出,對後勤服務部門的補助,對單位食堂的補助,以及單位職工公費醫療支出超支部分按規定由單位負擔的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可以由職工福利基金開支的其他支出。按規定標准提取的福利費主要用於職工個人方面的開支,用於單位職工基本福利支出,如職工生活困難補助等。在有些具體支出項目上,福利基金和福利費也可以合並使用。
按結餘一定比例計提的職工福利基金,其會計分錄為:借:結余分配
貸: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
按編制人數定額提取的工作人員福利費,其會計分錄為:
借:事業支出
貸: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
使用時,其會計分錄為:借: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⑥ 事業單位公積金基數如何計算
【法律分析】
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基數都是按職工的月工資來進行計算;對於公積金的計算公式一般是按月平均工資乘以住房公積金的繳費比例,這樣就可以實際算是應該要繳的基數,一般是單位和個人各承擔一半。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法律分析】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⑦ 事業單位計提職工福利基金
計提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是按扣除了經營結余應交所得稅那一部分後的結余來計提。
事業單位結余分配的順序是
1、計提經營結余的應交所得稅
2、計提專用基金
3、結轉未分配結余
事業單位資產負債表也是根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結果登記的總賬來填。
你所說的應付賬款等跟企業會計填列方向是一樣的。其他科目會存在出入
⑧ 事業單位公積金基數如何計算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基數都是按職工的月工資來進行計算;對於公積金的計算公式一般是按月平均工資乘以住房公積金的繳費比例,這樣就可以實際算是應該要繳的基數,一般是單位和個人各承擔一半。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基數是按本人的實際月工資來進行計算的,公積金的月繳存額=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
第二十三條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按照下列規定列支:
(一)機關在預算中列支;
(二)事業單位由財政部門核定收支後,在預算或者費用中列支;
(三)企業在成本中列支。
⑨ 事業單位基數怎麼算
法律分析:1.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2.個人繳費基數,按規定的統籌工資項目核定,是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
3.機關單位(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月工資收入中的以下項目: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規范後的津貼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月工資收入中的以下項目: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
5.個人工資超過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也就是說個人繳費基數最高只能為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個人工資低於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法律依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 職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
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 300%繳費,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記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作為制定社會保險征繳標準的依據,平均工資公布後,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也隨之進行調整。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