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維修基金按什麼交
⑴ 維修基金是是交給哪個部門
政府部門。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條業主大會成立前,商品住宅業主、非住宅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代管。
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以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未劃定物業管理區域的,以幢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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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商品住宅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已售公有住房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或者交由售房單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有住房售房單位應當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內,將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⑵ 公共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公共維修基金確認收房後交。
公共維修基金是歸小區全體業主共有的,應由業主自行決定將維修基金交給哪個單位代管,但現在一般是交給房管局代為保管,如果小區有成立業主委員會,可以讓業主委員會在指定銀行開設一個維修基金專戶,將維修基金存入該賬戶內,並由房管局進行監督。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准具體如下:
1、房屋公共維修基金要按照購房款一定比例來收取,收費標準是按照總房款2%來收取;
2、房屋維修基金收費標准,具體也要看是否為多層住宅,房屋結構不同其收費標准也不同。不同的建築收費標准也不同。為了提高公共基礎建設質量,需要定期做好維護工作,從而提高公共建設質量;
3、我們根據不同的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單棟樓房結構等不同設計,其收費標准也有差異,建議大家結合當地收費標准來決定的具體收費內容;
4、房屋維修基金一般由開放商代為收取,主要是用於維修期滿後住宅共用設備的公共設施維修,或是更新改造等。國家規定,維修基金使用所有權歸戶主所有,其它人不能隨意挪作他用,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准也會影響到住宅戶主的利益。
【法律法規】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或者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開立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按照售房單位設賬,按幢設分賬;其中,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帳。
⑶ 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準是什麼
1、按照購房款的一定比例收取,商品房的收費標準是按照總房款的百分之二來收取的,這個比例的確定是全國通用的,而且從2008年新規定執行方法沿用至今,建議近期考慮購置商品房的朋友可以更加深入的了解下具體的收費標准以及個人要繳納的費用等。
2、是否為多層住宅,房屋構造的不同其收費標准也各有不同,以北京市為例,若是多層住宅建設,按照現在的收費標准來看是每平米一百元,若是高層建築那麼每平米為二百元,不同的收費標准主要是考慮到不同住宅建築所花費的成本不同。不同住宅物業收費,為了能夠提高公共基礎建設的質量,定期做好維護工作,從而能夠提高公共建設的質量。
3、但是根據不同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是單棟樓房結構等不同設計,其收費標准也是有所浮動的,建議大家能夠結合當地收費標准來決定的具體收費內容。
4、由開放商代為收取,這筆款項由開放商代收收取,它主要是用於維修期滿後住宅共用設備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用途等,國家規定此類基金使用所有權歸戶主所有,不能夠隨意挪作他用。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准等都會影響到住宅戶主的利益,建議大家都能夠提前搞清楚各種細節問題,如此才能夠不白白繳費,合理捍衛自己的權益。
⑷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標準是什麼
物業維修基金收費標准一,公有住房的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與購房者雙向籌集,售房單位按照一定比例從售房款中提取,原則上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購房者按購房款的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物業維修基金收費標准二,商品房的維修基金由建設單位與購房者雙向籌集,建設單位按照房屋綜合造價提取一定比例(多層住宅提取2%,高層住宅3%)的維修基金(納入住宅成本);購房者按購房款的2%一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拓展資料:房屋維修基金可以不交嗎
買房必須交房屋維修金。
根據法律規定,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所以,按照新的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購買新房是必須要交這個款項的,有些是交到開發公司有些是物業公司代收,有些地方政策不一樣。維修基金在哪些地方,維修資金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六條,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⑸ 公共維修基金交給哪個部門
公共維修基金交給房管局。
維修基金是歸小區全體業主共有的,應由業主自行決定將維修基金交給哪個單位代管,但現在一般是交給房管局代為保管,如果小區有成立業主委員會,可以讓業主委員會在指定銀行開設一個維修基金專戶,將維修基金存入該賬戶內,並由房管局進行監督。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准具體如下:
1、房屋公共維修基金要按照購房款一定比例來收取,收費標準是按照總房款2%來收取;
2、房屋維修基金收費標准,具體也要看是否為多層住宅,房屋結構不同其收費標准也不同。不同的建築收費標准也不同。為了提高公共基礎建設質量,需要定期做好維護工作,從而提高公共建設質量;
3、我們根據不同的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單棟樓房結構等不同設計,其收費標准也有差異,建議大家結合當地收費標准來決定的具體收費內容;
4、房屋維修基金一般由開放商代為收取,主要是用於維修期滿後住宅共用設備的公共設施維修,或是更新改造等。國家規定,維修基金使用所有權歸戶主所有,其它人不能隨意挪作他用,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准也會影響到住宅戶主的利益。
【法律法規】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⑹ 公共維修基金怎麼交
此項基金不同於物業管理費,只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
《關於歸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通知》要求,"凡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商品住宅的購買人應交納公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時,按購房款的2%足額交納。"《通知》還規定,此基金向市或區縣小區管理辦公室交納,由其代管,小區成立管委會後,小區辦將其移交管委會或經管委會同意交由物業企業代管。管委會成立前,基金使用由開發商或物業公司提出使用計劃,經房地局審核後劃撥;管委會成立後,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物業企業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管委會審定後實施。
維修基金可以由業主自己交納,業主也可委託開發企業代收,那為什麼有些開發商一定要在入住前強行收取此基金呢?
因為有部分購房人並不急於辦理產權證,也就不急於交納此基金,這樣,當房屋在保修期後需要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沒有交納此基金的業主就會"沾"已交基金業主的"便宜",這是不公平的。當然,也不排除部分開發商佔用資金的可能。
建議:
交納基金後,市或區縣小區辦會當場開具財政局的專用發票,並開始計活期利息。只要開發商能很快拿回相關發票,其在入住前收取還是有一定合理性的。
⑺ 公共維修基金是什麼意思
一、什麼是公共維修基金?
公共維修基金是按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規定交納的,是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
按照法規規定,共用部位指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共用設備設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而日常的維修費用,如清潔衛生費用、綠化養護費用、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則是包含在單獨要繳納的物業費內。
二、公共維修基金屬於誰?
按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房屋共維修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得挪作它用,當業主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將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三、這筆錢由誰交?
公共維修基金需要購房者交納。商品房的公共維修基金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標准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維修資金的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每個城市不盡相同。
四、這筆錢誰管理?
業主們平常是接觸不到公共維修基金。一般情況下,維修基金由物業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監督設立,由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管理和使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共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業主委員會應到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設立公共維修基金專用帳戶,並將賬戶情況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備案,該帳戶是該物業范圍內業主繳納的全部維修基金的情況。該帳戶只能用於維修基金的存儲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銀行同時為每位業主設立分戶帳戶,用來顯示該業主所有維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況。維修基金的使用及補充需經業主大會作出決議。
五、公共維修基金如何使用?
公共維修基金實際提取卻十分困難,例如樓房漏水,頂層業主家裡遭了殃,但樓下住戶卻不同意利用公共維修基金對屋頂進行大修;電梯應該換新的,但低層業主卻說自己用不著,不願意動用自己繳納的公共維修基金。如果業主遇到緊急情況,可以走綠色通道加急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以下6種情況可緊急提取公共維修基金:
1、消防系統出現功能障礙、消防管理部門要求對消防設施設備維修、更新、改造的;
2、專用排水設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礙,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
3、專用排水設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礙,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
4、樓梯單側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脫落危險的;
5、高層住宅水泵損壞導致供水中斷的;
6、電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綜上所述,維修基金由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
⑻ 新房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怎麼交
法律分析:新房維修基金繳納方式及時間如下所示:
1、繳納方式:其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在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維修基金部分。
2、繳納時間:新房契稅和維修基金一般在期房交房時交給開發商,在買房時是不用交稅,也就是如果期房要兩年後才交房,那麼在兩年後才交契稅和維修基金,其實契稅和維修基金是由房管局收取,但是因為個人辦理復雜,所以一般都是交給開發商,然後由開發商統一交給房管局,然後辦理產權證。其實交契稅一般是在辦理產權證之前才交,所以業主們交契稅和維修基金都是存在開發商賬戶,在等辦理產權證時候再交給房管局,所以這部分錢也不是個小數目,利息也不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七條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標准和規范。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內容,組織工程質量監督、規劃、消防、人防等有關部門或者單位進行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