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基金怎麼交給開發商
『壹』 新房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怎麼交
法律分析:新房維修基金繳納方式及時間如下所示:
1、繳納方式:其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在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維修基金部分。
2、繳納時間:新房契稅和維修基金一般在期房交房時交給開發商,在買房時是不用交稅,也就是如果期房要兩年後才交房,那麼在兩年後才交契稅和維修基金,其實契稅和維修基金是由房管局收取,但是因為個人辦理復雜,所以一般都是交給開發商,然後由開發商統一交給房管局,然後辦理產權證。其實交契稅一般是在辦理產權證之前才交,所以業主們交契稅和維修基金都是存在開發商賬戶,在等辦理產權證時候再交給房管局,所以這部分錢也不是個小數目,利息也不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七條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標准和規范。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內容,組織工程質量監督、規劃、消防、人防等有關部門或者單位進行驗收。
『貳』 小區的維修基金應該交給誰開發商還是物業公司
維修基金交由售房單位,也就是開發商,但開發商只是代為收取.
這是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
第五條 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第七條 維修基金應當在銀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為了保證維修基金的安全,維修基金閑置時,除可用於購買國債或者用於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范圍外,嚴禁挪作他用。
第九條 在業主辦理房屋權屬證書時,商品住房銷售單位應當將代收的維修基金移交給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代管。
這里可以看到上述規定全文: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14233
『叄』 契稅和維修基金要在交首付款時一起交給開發商嗎
部分開發商會在交房的時候要求繳納維修基金和契稅。一般契稅是在申請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時候交納,維修基金是在交房的時候交納的。
契稅繳納規定如下:商品房契稅需要在備案日期後90日內交納。如果按揭購房,則待銀行按揭本息還清後,再申請辦理產權證前交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房屋維修基金繳納規定如下: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肆』 大修基金是交給國家還是開發商
【法律分析】
房屋維修基金繳納規定如下: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房屋維修基金屬於全部業主共同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一經發現,將以警告、罰款或刑事拘留處置。申請房屋維修基金有一定條件:房屋維修基金必須用於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設施設備;是在超過保修期限後使用;得到2/3以上相關收益業主的同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以下簡稱國有土地)范圍內取得房地產開發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從事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交易,實施房地產管理,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所稱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築物及構築物。本法所稱房地產開發,是指在依據本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進行基礎設施、房屋建設的行為。本法所稱房地產交易,包括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和房屋租賃。
『伍』 開發商怎麼給辦理房屋維修基金手續
維修基金賬戶初始開立的時間節點為,開發商申辦房屋初始登記之時。當地房管局會以自己的名義在指定銀行開立指定的賬戶,該賬戶就是這一小區的維修基金歸集賬戶。開發商要先向該賬戶打入它該繳納的那部分資金。完後,由房管局開出每套房屋的維修基金交款通知單給開發商,再由開發商將通知單轉發給每戶要辦理房產證的購房人,購房人則按通知書上所列金額繳納自己該繳的那部分資金至該賬戶。
維修基金具備了該移交小區業委會條件時,開發商須墊繳還未售出房屋的、屬於購房人該繳納的維修基金那份,然後向房管局申請,將維修基金從房管局賬戶移整體全額交給業委會。業委會拿到後,可以自行選擇某家銀行開戶,將這筆資金存人該賬戶里。日後開發商賣出某套可售房屋時,開發商再向購房人索要原先已墊付的資金。
『陸』 維修基金是交給開發商還是房產局
維修基金是交給開發商,開發商是可以代收辦理繳納手續的,商品房的契稅,需要在備案日期之後的九十天裡面進行交納。如果納稅人,沒有按照規定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外從滯納稅款的那天起,按照當天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房屋維修的基金,通常是屬於全部業主共同所有的,任何人是不可以私自進行挪用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八。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八。
『柒』 房屋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交給誰
對很多人來說,買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尤其現在房價這么貴,很多的人都需要了解好可能需要繳納的費用,以便可以更合理的安排手中的資金。大家都知道買房子需要繳納的費用是比較多的,比如契稅、房屋維修基金等。今天小編要給大家說的就是房屋維修基金的問題。那麼房屋維修基金交給誰,什麼時候交?下面小編給大家做一個詳細的介紹。
房屋維修資金該交給誰?
1、這個問題很簡單,當然是交給開發商了!很多開發商都會有一個賬戶,只要你把錢打進賬戶里就行,並沒有很多程序。一般來說,公共維修資金是業主的,理應由業主自己決定,但現在各地基本上是由房管局代管。
2、物業維修基金管理辦法中規定,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應該由業主委員會在指定銀行設立專戶,將維修基金轉入專戶存放並按規定使用,房管局相關部門進行監管。但實際上,各地發展很不均衡,北上廣地區做得好一些,其它地區則很難做到由業委會管理。
3、由於業委會是一個鬆散型的、完全自發的組織,組織結構不穩定,能夠堅持長久並良好運行的業委會目前不多,所以把這么一大筆錢交給一個極不穩定的機構來管理確實令人擔心。
房屋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1、業主應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2、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房屋維修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看,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我們在購買房屋的時候會涉及到很多的費用,其中有一項就是房屋維修基金。那麼房屋維修基金是做什麼用的?這個房屋維修基金又交給了誰?房屋維修基金主要是用來維修自己購買的房屋,如果房子出現漏水等質量問題,便可以找開發商來啟動維修資金進行維修。小編在上文中介紹了房屋維修基金具體是交給了誰?大家在需要的時候可做參考。
『捌』 房屋維修基金交給誰
一般都是由開發商收取的,然後會轉給物業。
維修基金使用條件:
1、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玖』 維修基金交給哪個部門
業主需要將維修基金是交給開發商,很多開發商都會有一個賬戶,但現在各地基本上是由房管局代管,或是成立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在指定銀行設立專戶,將維修基金轉入專戶存放並按規定使用,房管局相關部門進行。
維修基金是必須要交的。首期的房屋維修基金,而且業主需要在交房前就要交維修基金,它是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是可以選擇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也可以委託開發商代為交付。如果說是讓開發商代交的,那麼開發商需在收到維修基金的一個月內,將錢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戶。
根據法律規定,若是不交房屋維修基金,是無法進行正常的交房手續,購房者也就無法交房了。房屋維修基金主要是用於小區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的養護和維修,由小區物業和業主委員會共同監督,若要使用,必須達到2/3的業主通過才行。
『拾』 開發商可以代收房屋維修基金嗎
法律分析:合法,維修基金交由售房單位,也就是開發商,但開發商只是代為收取。
收取維修基金時主要應考慮在一般情況下,物業使用到一定年限內所需的資金量,可考慮按購房款的2~3%,或物業單體建安造價的一定比例。比較來看,按建安造價一定比例較為科學,但鑒於建安造價基數較購房款小得多,若採用建安造價為基數,則應適當提高交納比例。此外,還可以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同意後,將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所得收益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以減輕今後續籌資金的壓力。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