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維修基金收費標准多少錢一方
『壹』 寧波新房維修基金收取標准2020
具體依據樓層高度決定。
根據甬建函(2011)32號文件,房屋維修基金經核算後的交存標准為:
1、用層數在6層(含)以下的房屋,無電梯的每平米交存50元,有電梯的每平米交存80元;
2、總層數在7~11層的房屋每平米交存104元,若總層數為7~9層的房屋且無電梯的,每平米交存65元;
3、總層數在12~21層的房屋每平米交存120元;
4、總層數在22層(含)以上的房屋每平米交存144元。
『貳』 維修基金2021年收費標准
維修基金2021年收費標准有以下幾點:
一、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二、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1、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2、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商品住宅業主、非住宅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代管。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以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未劃定物業管理區域的,以幢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第十一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或者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開立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按照售房單位設賬,按幢設分賬;其中,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