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基金繳存證明怎麼開
⑴ 異地貸款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怎麼開
各地政策大同小異,主要辦理方法如下:
先到住房公積金貸款中心,開具「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證明」;
再持「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證明」及空白制式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到其開戶管理部;
管理部按照「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證明」上的信息及其繳存情況將制式證明填寫完整,加蓋管理部業務章。
注意事項:在外省市購房、申請貸款,未出具當地制式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的辦理流程,繳存人未提供製式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的,管理部列印「個人信息」中的「基本信息」或應繳存人要求列印其繳存明細、加蓋管理部業務章,作為其繳存情況的證明。
備註:異地貸款繳存證明主要出現於公積金異地貸款。各地相關部門政策可能會略有不同,具體可以向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
⑵ 公積金繳存證明怎麼開具
1、職工本人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工作證明前往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
2、工作人員受理資料,並對資料進行審核;
3、審核完成,符合條件的開具異地公積金繳存證明;
4、發放異地公積金繳存證明同時開具無貸款證明。
(2)公基金繳存證明怎麼開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常見問題:
1、什麼是住房公積金?
答: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繳存職工」指的是什麼?
答:「繳存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建立和形成勞動關系的從業人員:
(1)與單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並領取工資的人員;
(2)離崗學習、傷、產假等原因暫未工作,但是仍保留工作崗位並由單位支付工資的人員;
(3)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的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在崗人員。
3、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有沒有戶口限制?
答:只要是與用人單位建立和形成勞動關系的從業人員,戶口在農村、城市或外地的不影響住房公積金繳存。
4、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職責有哪些?
答 :(1)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2)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3)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4)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5)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6)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7)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5、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歸誰?
答: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資料來源:網路:公積金常見問題)
⑶ 如何列印住房公積金繳費憑證
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可以列印。
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例
1、登錄北京公積金網,選擇「個人信息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