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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調基金什麼意思

發布時間: 2022-06-09 09:16:46

❶ 「價格調節基金」是什麼意思按照什麼來計提的

價格調節基金,是政府為了平抑市場價格,用於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經營者的專項基金。

(一)住宿業(包括各類賓館、旅店、招待所等)按營業收入(含會議室收入)的3%計征。

(二)餐飲業按應納營業稅額的10%計征。

(三)服務業(包括美容美發、保健服務、洗浴、照相、休閑健身、網吧、茶飲、文化娛樂業以及中介等)按應納營業稅額的5%計征。

(四)廣告業按廣告收入的1%計征。

(五)電力、郵政、電信、鐵路和其他信息傳輸服務業按營業收入的0.1%計征。

(六)采礦業(包括煤炭、金礦石、鐵礦石、鋁土礦等)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企業每生產、銷售1噸徵收1元。

(七)煙草生產加工企業按應納增值稅額的0.35%計征,卷煙批發企業按營業收入的0.1%計征。

(八)房地產開發企業(包括建築、安裝企業)按工程造價的0.15%計征。

(九)從事石油銷售的單位或個人,按增值稅入庫級次劃分各單位收入的5%計征。

(1)中國國調基金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價格調節基金的主要使用方向是:用於實施價格調控措施時對主要生活必需品相關的生產者、經營者或消費者造成的損失給予適當補償。支持農畜產品和主要副食品生產、流通、儲運,防止副食品等農產品價格的暴漲暴跌。自然災害救濟。

特別是發生特大洪澇災害、地震和疫病時,用於群眾生活必需品、抗災救災用品、疫疾防治用品的緊急組織調運。使用價格調節基金對農業生產資料經營企業或者直接向農戶提供生產資料價格補貼。

價格信息服務。使用價格調節基金支持價格監測和信息發布,向消費者、經營者、生產者免費提供價格信息。

❷ 什麼是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討論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不能不涉及與此高度相關的一個概念——「超收」。所謂「超收」,是以當年的預算數字為參照系而計算的財政收入增長額,或者說它是突破了既有預算規模的控制而處於預算框架之外或稱超計劃的財政收入增長額。因而每年的「超收」都會成為政府部門手中的一筆機動財力,從而可以超出既有預算規模的空間而多做一些公共領域的事情——「超支」。隨著「超收」走向「超支」,「超收」和「超支」便會分別疊加到預算收支規模之上,從而使得決算環節的財政收支高於預算環節的財政收支。

在表象上,「超收」不過是預算執行的結果,「超支」花的也是意外之財。但深入一步看,「超收」和「超支」,或者由「超收」走向「超支」的發生,其根本的原因則鑲嵌於我國現行的預算約束制度之中:

在預算的編制環節,無論是預算收入指標的安排,還是同其協調安排的稅收收入計劃指標,歷來都是本著「留有餘地」的原則確定的。其習慣性的做法,就是在GDP的計劃增幅基礎上外加2-3個百分點。如在2005年,GDP的計劃增幅為8%,據此測定的預算收入增幅便為11%(=8%+3%)。注意到過去13年間實際高達20.13%的稅收收入年均增幅幾乎是同期GDP年均增幅(10.14%)的2倍之多,GDP的實際增幅又總是遠高於計劃增幅,並且稅收收入佔到了預算收入的90%以上,可以立刻意識到,無論出於怎樣的考慮,在預算收入的編制環節,事實上預留了很大的「超收」空間。

在預算的執行環節,處於現行稅收管理體制下的稅務機關,其日常工作要在兩條線索上進行:稅收計劃和現行稅制。一方面,作為指令性的稅收計劃,經過層層分解並下達到各級稅務機關之後,便成為必須完成的任務「底線」。另一方面,作為征稅基礎的現行稅制,在依法治稅的旗幟下,把該征的稅如數征上來,又是稅務機關必須履行的天職。既要依計劃治稅,又須依法治稅。前者很「硬」,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後者雖表面上不那麼「硬」,也可依征管能力的狀況而有所伸縮,但在稅收法制建設迅速推進的條件下已經容不得人為的調節。故而稅收計劃和現行稅制之間的現實距離,又為稅務機關以及整個預算執行環節打下了「超收」的基礎。

在預算的審查環節,現行預演算法對於「超收」、「超支」的規定,頗為模糊。「超收」收入的動用和決策基本上在行政系統內完成,而未納入人民代表大會的審批視野。即便在形式上要走某些程序,實行所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通報和報告制度,通常的情形也是,先支用,後通報,或者邊支用,邊通報。甚至本來應互為條件的財政赤字和「超收」,也往往互不搭界、各行其道。故而每年形成的「超收」,幾乎都要不打任何折扣地轉化為當年的「超支」。在「超收」與「超支」之間,是一列高度相關的「直通車」。

正是在上述的體制機制性因素的交互作用下,「超收」的意義變了味,人們對於「超收」的態度也走了樣:由被動地接受「超收」的結果演化為主動地追求「超收」的目標。自然地「超收」也就越來越趨向於常態化:不僅每年動輒幾千億元的「超收」滾滾而來,而且因「超收」而生、游離於預算之外的財政收支規模也越來越大。

事情一旦走到這一步,鮮美的「唐僧肉」倒有點「燙手山芋」的味道了:建立在「超收」基礎上的財政收支運作機制,顯然難保可持續性。一旦「超收」資金鏈因故斷裂,由此出現的麻煩可想而知;在趨於常態化的「超收」面前,本來就不那麼規范的現行預算約束制度處境尷尬。既難以一下子收緊韁繩,實施真正意義上的預演算法治,又不能放任下去,隨其同市場經濟的要求漸行漸遠。

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推出,可說是如此情勢下「逼出」的一個求解之法。從2006年為數2573億元的中央財政「超收」中拿出500億元,充作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財源,實質是對「超收」實施了「分流」:一部分「超收」脫離了原有的非規范性軌道,從而進入了可望在今後調劑使用的「蓄水池」,並走入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預算監督視野。

❸ 國調基金公司好進嗎

不好進。進入基金公司工作參加競聘基金經理人員應該滿足以下條件:
1、大學本科以上教育背景;具有從事證券投資或相關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具有基金從業資格;
2、從未受到過主管機關、行業協會以及所在單位的任何處罰;具有鮮明的投資理念和操作風格,熟悉證券市場運作特點;
3、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和敢於拼搏、積極進取的精神,有較好的風險防範能力,能對自己的投資行為負責;
4、在本行業工作滿1年以上,並從事過研究、金融工程、投資、交易等相關工作。
拓展資料:
投行,基金,券商可謂目前大熱行業,但其高起點讓許多人望而卻步,今天,我給大家講講:想要進金融公司,如何優雅的去准備,還有具體的思路。 首先,證券公司不難進,難進的是證券公司總部的一些高端業務部門,比如投行(部);同樣,基金公司也不難進,難進的是基金公司中的核心業務部門。 那麼眾人關心的問題來了,這些業務部門是不是需要很高的學歷才能進?答案是否定的。
以國內證券公司投行部為例,不同類別對學歷限制要求不同,大致可以分為這么幾類: AA級或較A級較頭部非外資券商:比如國君、中信等,嚴卡研究生學歷,國內背景卡非985和重點財經211,留學生卡QS世界大學排名或(和)國內排名(比如US News美國綜排),可以說任何人不滿足這個要求的不論關系戶還是什麼背景都不會考慮錄用(如果各位發現身邊有本科被錄取的,請了解一下具體合同怎麼簽的、真實崗位到底是什麼,順便說一下,這種沒有碩士學歷就被錄用的這種小概率事件不是這里討論的重點,因為不適合絕大多數人,另外,不禁要問若要有這么硬的關系還不去先拿個靠譜的點研究生學歷嗎?) 其他非外資(中資)券商:卡各種學歷背景要彈性許多,不過現在行業整合加速,頭部強勢加劇,去了不那麼頭部的投行後邊的發展各位就要多擔心一下了。
頂級外資、合資:比如東方花旗、上投摩根、中金、瑞銀、高盛、德意志等,這些不強制碩士學歷,但很在意求職者的本科院校背景,在參考排名方面緊的時候只考慮國內Top4和極個別985、美國藤校或Top20商學院MBA、港大港科、英國牛劍LSE、LBS,形勢好點的時候開放到類似QS世界前20-30、美國綜合排名前20-30。

❹ 什麼是價格調節基金

價格調節基金,是政府為了平抑市場價格,用於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經營者的專項基金。1988年國務院在《關於試行主要副食品零售價格變動給職工適當補貼的通知》中,明確提出了要在全國城市中建立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的要求,《價格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儲備制度,設立價格調節基金,調控價格,穩定市場。」 到目前為止,全國多數城市都建立了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制度。

設置范圍
價格調節基金是針對某些容易發生市場價格波動、對國計民生有重大影響的商品的調控而設置的。這些商品主要有糧、棉、油、肉、蛋、菜、糖等農副產品。目前我國已建立的價格調節基金主要有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糧食風險調節基金。

籌集
從各地的經驗來看,價格調節基金的主要來源有,政府財政對糧食、蔬菜、豬肉等主副食品的原有價格補貼或預算撥款;向社會的徵收,徵收范圍主要涉及旅館業、旅遊業、建築業、餐飲業、服務業、工商業、運輸業。

❺ 國家預算調節基金哪年停徵的

您好
1、國家預算調節基金今年剛剛停徵

2、2016年2月1日以前涉及的價格調節基金,仍按原規定執行。各機構請於3月15日前按規定申報2016年1月份應繳的價格調節基金。

3、從2016年2月1日起,一是依法將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和育林基金徵收標准降為零,停徵價格調節基金,整合歸並水庫移民扶持基金等7項徵收對象相同、計征方式和資金用途相似的政府性基金,取消地方違規設立的政府性基金。
二是將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免徵范圍由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不超過10萬元。免徵政策長期有效。

❻ 國務院關於發布《國家預算調節基金徵集辦法》的通知

第一條為了加強國家宏觀調控能力,適當集中一部分財力,為改革和建設的順利進行創造條件,特製定國家預算調節基金徵集辦法。第二條所有國營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部隊和地方政府的各項預算外資金,所有集體企業、私營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都必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國家預算調節基金(以下簡稱調節基金)。第三條調節基金的徵集范圍和項目,按照本辦法附表的規定辦理。第四條調節基金按第三條所列各個項目當年收入的10%計征。第五條下列項免徵調節基金:
(一)地方財政的農(牧)業稅附加;
(二)中、小學校的雜費、勤工儉學收入、高等院校和中專技校學校基金;
(三)企業的大修理基金;
(四)煤礦維簡費和油田維護費;
(五)林業部門的育林基金;
(六)其他經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准免徵的項目。第六條調節基金的徵集任務,由各級政府負責分配。具體徵集工作,由稅務機關負責;調節基金的收納、報解和入庫,由各級國庫和專業銀行辦理。各級財政、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做好徵集工作。第七條調節基金中屬於中央單位繳納的部分,全部歸中央財政;屬於地方單位繳納的部分,50%上交中央財政,50%留歸地方財政。第八條調節基金按季或按月繳納。交款單位應在季度或月份終了後的十日內,填寫繳款書,向所在地開戶銀行一次交清。第四季度或者十二月的調節基金應在年末以前預交,年度終了以後,根據有關決算資料進行匯算清繳。第九條徵集的調節基金,作為財政收入,由國家統籌安排使用。第十條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的期限及時足額繳納調節基金。不得弄虛作假,故意漏繳、少繳、欠繳、抗繳或者截留挪用,也不得因徵集調節基金而提高價格或收費標准,轉嫁負擔。對違反者,按《國務院關於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及其施行細則處理。第十一條徵集調節基金的實施辦法,由財政部制定,下達執行。表:國家預算調節基金徵集范圍和項目
<font size=+1>
────────────┬──────────────────────────
徵集范圍│徵集項目
────────────┼──────────────────────────
一、地方財政的預算外資金│城鎮公用事業附加、漁業稅及漁業建設附加、鹽稅提成、
│集中企業的更新改造資金、公房租賃收入以及其他未納入預
│算管理的項目。
────────────┼──────────────────────────
二、事業行政單位的預算外│工業鐵道交通郵電商業事業收入、養路費收入、車輛購置
資金│附加費、農林水利氣象事業收入、文教科學衛生廣播事業收
│、科研試驗收入、軍工科研收益留成、勘察設計收入、城市
│公用事業收入、園林收入、房產管理收入、其他事業收入、
│賓館招待所收入、禮堂收入、機關雜項收入、暫未納入預算
│的旅遊收入、市場管理收入、基建單位其他收入、以及其他
│未納入預算管理的項目。
────────────┼──────────────────────────
三、國營企業及其主管部門│基本折舊基金、按產量提取的更新改造資金、固定資產變
提取的各項專項基金│價收入、利潤留成、企業基金、各種形式的盈虧包干分成收
│入、實行以稅代利企業的稅後利潤、主管部門的收入,以及
│其他屬於專項基金的項目(以上均包括軍工企業)。
────────────┼──────────────────────────
四、其他沒有納入預算管理│石油部超產原油的能源基金、交通部遠洋船隊的盈利、各
的資金│種以礦養礦和以港養港的收入、以電養電的小水電收入、未
│列入預算的地方小鐵路收入、企業辦的招待所和禮堂收入、
│企業科研收入、鐵道客貨服務基金、郵電線路改造資金、交
│通港務費、非旅遊部門的旅遊收入、各種門票和租金收入、
│部隊的各項預算外資金,以及其他未納入預算管理的項目。
────────────┼──────────────────────────
五、集體企業、私營企業以│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區(市)、縣(市、區) 及鄉
及個體工商戶繳納所得│鎮所管的集體企業,國營企業、事業單位、企業主管部門所
稅後的利潤│管的集體企業,以及預算外企業交納所得稅後的利潤;基層
│供銷社交納所得稅後的利潤;合作商店、運輸合作社和街道
│辦的企業交納所得稅後的利潤;其他集體企業交納所得稅後
│的利潤;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交納所得稅後的利潤。
────────────┴──────────────────────────
</font>

❼ 國家預算調節基金徵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條本細則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家預算調節基金徵集辦法》(以下簡稱《徵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製定。第二條下列單位和個人為國家預算調節基金(以下簡稱調節基金)的繳納單位和繳納人:
(一)凡有預算外收入的國營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部隊和各級地方政府;
(二)集體企業事業單位、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第三條調節基金的徵集任務,由各級政府負責分配,具體分配工作由各級財政機關辦理。
調節基金的具體徵集工作,由稅務機關負責。第四條徵集調節基金的具體計劃辦法是:
(一)地方財政的預算外資金,一律按當年收入總額計征。
(二)事業、行政單位的預算外資金,按不同的預算管理形式分別計征:
1.全額預算管理的行政單位取得的預算外資金收入,按總額計征。
2.全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取得的事業收入,按扣除規定列支的成本(費用)和稅金後的凈收入計征。
3.差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取得的事業收入,按扣除規定列支的成本(費用)和稅金以及經財政機關批准抵頂預算撥款數額後的余額計征。
4.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取得的事業收入,按扣除規定列支的成本(費用)和稅金後的凈收入計征。
5.養路費、車輛購置附加費按收入總額計征。
6.市場管理費按扣除規定列支的臨時僱用人員經費後的余額計征。
(三)國營企業提取的專項基金和稅後留利,按當年提留總額計征;主管部門集中企業的各項專項基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一律先在企業繳納調節基金以後再集中。
(四)集體企業事業單位、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和預算外企業,按照計稅利潤扣除繳納的所得稅後的余額計征。
(五)聯營企業凡實行先分利後納稅的,其所分利潤由分得利潤的單位並入原單位,按稅後留利計征;凡利潤留在聯營企業的,按稅後留利計征。提取的各項專項基金,根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企業所有制性質計征。未確定企業所有制性質的,由當地財政、稅務機關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確定,暫時按國營企業或集體企業辦理。
(六)股份制企業按稅後留利計征,繳納調節基金後再分紅利。提取的各項專項基金,根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企業所有制性質計征。第五條凡當年應繳納調節基金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和集體企業事業單位、私營企業、預算外企業的稅後利潤不足五千元,個體工商戶稅後利潤不足兩千元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可根據其困難情況給予減征或者免徵調節基金的照顧。第六條因遭受嚴重自然災害或者重大意外事故,需要給予減征或免徵照顧的,應由繳納單位或繳納人提出申請,報當地稅務機關簽注意見後,逐級上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經財政廳(局)審批,酌情給予定期減征或者免徵照顧。
除上述原因以外,其它確有困難需要給予政策性減免照顧的,由國家稅務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提出,報財政部批准;重大項目的減免,由財政部報國務院批准。各地區、各部門不得自行開減免口子。第七條調節基金的繳款方式,具體明確如下:
(一)中央主管部門及其所屬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應當繳納的調節基金,除鐵道、郵電、船舶工業、航天工業和銀行系統,由主管部門在北京集中繳納外,均以獨立核算的單位就地繳納。
(二)各級地方政府、地方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應當繳納的調節基金,均以獨立核算的單位就地繳納。
(三)部隊及其所屬國營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繳納的調節基金,由總後勤部財務部和武裝警察總部在北京集中繳納。
(四)集體企業事業單位(包括部隊辦的集體企業事業單位)、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應當繳納的調節基金,均以獨立核算的單位就地繳納。第八條繳納單位和繳納人應當按照《徵集辦法》的有關規定,向當地稅務機關辦理申報登記手續。主管稅務機關應當按照登記的內容對繳納單位和繳納人應繳調節基金的項目、計征依據、計征比例、計征方法、繳納環節、繳納期限等逐項進行審核和鑒定,填寫《國家預算調節基金鑒定表》,報經縣(區)稅務局簽章後,分送繳納單位和繳納人收執,並自存一份,作為征納調節基金的依據。鑒定表和內容有變動時,應自發生變動之日起,三十日內進行修訂。每一年度終了後,應結合匯算清繳工作,逐戶進行一次全面的復查修訂。

❽ 國家基金的含義是什麼

國家基金指在本國市場外的單一國家市場進行投資,例如中國基金,日本基金,韓國基金等。國家基金是指資本來源於國外,並投資於某一特定國家的投資基金。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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