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託管人是什麼的核心
⑴ 基金託管人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基金託管人是投資人權益的代表,是基金資產的名義持有人或管理機構。為了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基金應按照資產管理和保管分開的原則進行運作,並由專門的基金託管人保管基金資產。為充分保障基金投資者的權益,防止基金信託財產被挪作它用,各國的證券投資信託法規都規定:凡是基金都要設立基金託管機構,即基金託管人來對基金管理機構的投資操作進行監督和對基金託管人基金資產進行保管。基金託管人又稱基金保管人,是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在證券投資基金運作中承擔資產保管、交易監督、信息披露、資金清算與會計核算等相應職責的當事人。
基金託管人是基金持有人權益的代表,通常由有實力的商業銀行或信託投資公司擔任。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簽訂託管協議。在託管協議規定的范圍內履行自己的職責並收取一定的報酬。基金託管人是依據基金運行中"管理與保管分開"的原則對基金管理人進行監督和對基金資產進行保管的機構。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簽訂託管協議,在託管協議規定的范圍內履行自己的職責並收取一定的報酬。概括的說,基金託管人應該是完全獨立於基金管理機構,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實收資本達到一定規模,具有行業信譽的金融機構。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託管人由依法設立並取得基金託管資格的商業銀行擔任。
⑵ 何為基金託管人
基金託管人是投資人權益的代表,是基金資產的名義持有人或管理機構。為了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基金應按照資產管理和保管分開的原則進行運作,並由專門的基金託管人保管基金資產。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簽訂託管協議,在託管協議規定的范圍內履行自己的職責並收取一定的報酬。為充分保障基金投資者的權益,防止基金信託財產被挪作它用,各國的證券投資信託法規都規定:凡是基金都要設立基金託管機構,即基金託管人來對基金管理機構的投資操作進行監督和對 基金資產進行保管。基金託管人圖冊(3)基金託管人又稱基金保管人,是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在證券投資基金運作中承擔資產保管、交易監督、信息披露、資金清算與會計核算等相應職責的當事人。基金託管人是基金持有人權益的代表,通常由有實力的商業銀行或信託投資公司擔任。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簽訂託管協議。在託管協議規定的范圍內履行自己的職責並收取一定的報酬。
⑶ 什麼是基金託管人,基金託管人要具備什麼條件
基金託管人是投資人權益的代表,是基金資產的名義持有人或管理機構。為了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基金應按照資產管理和保管分開的原則進行運作,並由專門的基金託管人保管基金資產。 在我國,根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基金託管人必須經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審查批准,並具備下列條件:①應為商業銀行;②實收資本不少於80億元人民幣;③設有專門的基金託管部門;④有足夠的熟悉託管業務的專職人員;⑤具備安全保管全部基金資產的條件;③具備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在現階段,符合上述條件的只有五家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和交通銀行。基金在運作過程中如要更換基金託管人,新任基金託管人應經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審查批准。經批准後,原任基金託管人方可退任。如果基金託管人因故必須退任,而基金找不到新任基金託管人時,基金應當終止並予以清盤。 可能你還是小白吧,搜索「自選基」進行學習吧,記住是自選基
⑷ 什麼是基金託管人 與基金管理人有什麼區別
基金託管人又稱基金保管人,是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在證券投資基金運作中承擔資產保管、交易監督、信息披露、資金清算與會計核算等相應職責的當事人。基金託管人是基金持有人權益的代表,通常由有實力的商業銀行或信託投資公司擔任。
基金管理人是指具有專業的投資知識與經驗,根據法律、法規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約的規定,經營管理基金資產,謀求基金資產的不斷增值,以使基金持有人收益最大化的機構。在我國,按照《暫行辦法》的規定,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擔任。基金管理公司通常由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發起成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
⑸ 什麼叫基金管理公司/什麼叫基金管理人什麼叫基金託管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即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產品的募集者和基金的管理者,其最主要職責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負責基金資產的投資運作,在風險控制的基礎上為基金投資者爭取最大的投資收益。基金管理人在基金運作中具有核心作用,基金產品的設計、基金份額的銷售與注冊登記、基金資產的管理等重要職能多半都要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選定的其他服務機構承擔。在我國,基金管理人只能由依法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擔任。
基金託管人:為了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資產必須由獨立於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託管人保管,從而使得基金託管人成為基金的當事人之一,基金託管人的職責主要體現在基金資產保管、基金資金清算、會計復核以及對基金投資運作的監督等方面。在我國,基金託管人只能由依法設立並取得基金託管資格的商業銀行擔任。
⑹ 私募術語系列一:什麼是基金託管人
基金託管人,是指根據基金合同的規定直接控制和管理基金財產並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示進行具體資金運作的基金當事人。基金託管人是投資人權益的代表,是基金資產的名義持有人或管理機構。為了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基金應按照資產管理和保管分開的原則進行運作,並由專門的基金託管人保管基金資產。
基金託管人又稱基金保管人,是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在證券投資基金運作中承擔資產保管、交易監督、信息披露、資金清算與會計核算等相應職責的當事人。基金託管人是基金持有人權益的代表,通常由有實力的商業銀行或信託投資公司擔任。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簽訂託管協議。在託管協議規定的范圍內履行自己的職責並收取一定的報酬。
⑺ 什麼是基金託管人
基金託管人,是指根據基金合同的規定直接控制和管理基金財產並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示進行具體資金運作的基金當事人。基金託管人是投資人權益的代表,是基金資產的名義持有人或管理機構。為了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基金應按照資產管理和保管分開的原則進行運作,並由專門的基金託管人保管基金資產。基金託管是指商業銀行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託,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保管基金資產,監督基金管理人日常投資運作,基金託管人獨立開設基金資產賬戶,依據管理人的指令進行清算和交割,保管基金資產,在有關制度和基金契約規定的范圍內對基金業務運作進行監督,並收取一定的託管費。代理開放式基金業務,規范了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發展。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發展無序和惡性競爭的狀況,嚴重製約了其本身的正常、有序發展。隨著商業銀行經營機制的轉變和市場意識的增強,中間業務已經成為各商業銀行競爭的重要領域,各行為了占市場、爭存款、拉貸款、上規模等因素.紛紛採取少收費或不收費策略,有的行甚至採取無償為客戶提供營業場所、配備計算機、安排就業等倒貼方式,如利率非市場化,導致銀企雙方的「尋租」和不正當競爭等;但更為重要的是,銀行主觀上存在著想藉此以增加表內業務的思想,「堤外損失堤內補」。這就造成了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發展的這種無序狀況。這種狀況的突出表現就是中間業務少收費、低於成本收費甚至不收費。開放式基金的推出,商業銀行不僅可發展託管業務,而且可辦理代理發行、銷售、贖回、轉託管及過戶等業務。基金發展、壯大,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資本市場、貨幣市場等金融市場的發展完善,因而有其必然性。其規范、有序的發展,也促使商業銀行在代理、託管過程中,適應市場需求,進行有序競爭和發展。基金託管業務,對中資商業銀行來說,雖然是一項新興的中間業務,但其法律、法規相對比較完善,是少有的從一出生起就伴隨有相應成熟法律、法規出台的新業務品種之一。相繼出台的《開放式投資基金試點辦法》、《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暫行規定》等相關政策文件,對與開放式基金代理有關的業務類型、范圍領域、收費標准等作了詳細規定。使這項新業務一出現就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規范了商業銀行的經營行為,一改以往商業銀行其它中間業務新品種一推出就面臨惡性競爭的無序狀況。這對於建立銀行中間業務經營的良好習慣、調整其經營行為和模式,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