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水利基金有哪些
❶ 九大行業水利基金減免
法律分析:1、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2、國家規定免徵增值稅的生產經營收入
3、軍工企業(不含已核發了工商營業執照的**民企業)銷售軍工產品收入
4、國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經營服務性配套設施建設)、孤兒院、敬老院建設用地
5、國家規定的其他免徵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
1.糧食、食用植物油;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志;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❷ 水利基金2021政策
法律分析:2020年12月31日前已開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財政部門可提出免徵、停徵或減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方案,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法律依據:《財政部關於民航發展基金等3項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免徵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即對本省行政區域內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徵收比例,由原按增值稅、消費稅實際繳納額的1%調減為0。
❸ 水利方面的理財基金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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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請問含有水利農業板塊的股票型基金有哪些
中央財政進一步加大三農投入,農業股迎機遇
據財政部農業司有關負責人介紹,2012年,中央財政用於「三農」的資金主要用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深化農村綜合改革和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地方財政也相應加大了「三農」投入。
從目前的投入情況來看,今年中央財政對「三農」方面的投入規模將在年初預算安排9884.5億元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預計全年對「三農」的投入規模將首次達到1萬億元左右。
相關股壹橋苗業(002447)、登海種業(002041)、 敦煌種業(600354)、 豐樂種業(000713) 、荃銀高科(300087) 、大北農(002385)、萬向德農(600371)、聖農發展(002299)、ST香梨(600506) 、冠農股份(600251) 、北大荒(600598)、 新農開發(600359)、金健米業(600127)、 順鑫農業(000860)等有望受益
尤其是600506st香梨又是農業又是水利 現處於超跌狀態潛力巨大
❺ 重倉水利的基金有哪些
因為水利板塊市值太小,涉及的股票數量也有限,所以不會有任何基金去重倉這一細分小版塊的。
基金重倉股在月末都會被拉抬,基金歷來有逢月末拉抬自己的重倉股的習慣,以求得在業內更好的排名,減輕基金贖回的壓力。而且基金經理的獎金和收入也直接與排名掛鉤。
對基金有非常規范的要求,周-月-季--半年-年終都要有披露;而對證券機構則沒有這種要求,如果不是上市公司年報披露前十位流通股東,證券機構自己不會披露「商業秘密」的。
(5)2021年水利基金有哪些擴展閱讀:
證券機構可以利用分支機構帳戶進行操縱股票,短期持股;而基金則因為資金量大,為進退方便,一般只持有大中盤股票。一般說來,基金重倉股是長線品種,股性不會太活躍;證券機構重倉股則不一定,中短線機會可能更多一些。
對於一個企業來說,每年主營業務增長25%,已經是一個不錯的漲幅。如果其他業務仍能保持快速發展,這說明公司未來發展速度很好。
❻ 水利基金是什麼意思
水利基金是用於水利建設的專項資金,由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組成。中央水利建設基金主要用於關系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大江大河重點工程的維護和建設。地方水利建設基金主要用於城市防洪及中小河流、湖泊的治理、維護和建設。跨流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重大水利建設工程和跨國河流、國界河流我方重點防護工程的治理費用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負擔。
應答時間:2021-09-27,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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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水利建設基金減免政策2021
水利建設2021基金減免政策是月度收入低於10萬元,季度低於30萬免徵水利基金。
具體詳情如下:
1、省內新設立或新引進的金融機構總部,從省外、境外新引入成立的大型股權投資管理公司,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給予3年免徵;
2、2012年1月1日起新創立的符合產業政策的小微企業,自創立之日起3年內免徵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3、第4-5年減半徵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安置下崗失業人員、殘疾人和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可按實際招用人數每人減免1000元當年應繳的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4、減免額度當年扣減不足的,不得結轉下年使用。其中,安置下崗失業人員和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的單位,自安置當年起3年內可按實際安置人數和規定額度減免;
5、安置殘疾人的單位,每年可按在職殘疾職工人數和規定額度減免。
法律依據
《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徵收和減免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一)省內新設立或新引進的金融機構總部,從省外、境外新引入成立的大型股權投資管理公司,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給予3年免徵;
(二)2012年1月1日起新創立的符合產業政策的小微企業,自創立之日起3年內免徵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第4-5年減半徵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三)安置下崗失業人員、殘疾人和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可按實際招用人數每人減免1000元當年應繳的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減免額度當年扣減不足的,不得結轉下年使用。其中,安置下崗失業人員和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的單位,自安置當年起3年內可按實際安置人數和規定額度減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每年可按在職殘疾職工人數和規定額度減免;
(四)農村家庭工業,下崗失業人員、畢業2年內的大學生、殘疾人和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按每戶每年2000元為限額減免應繳的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其中,下崗失業人員、畢業2年內的大學生、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優惠期為3年。
❽ 2021年廣西水利建設基金稅率是多少
有的省,水利基金的計稅依據是企業的不含稅銷售收入。具體來說,企業在計算水利基金時,按照企業賬薄或財務報表裡面記載的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作為計算水利基金的計稅依據。當然,各省水利基金的具體比例不同。浙江省水利基金的計稅比例是0.01%;而湖南省水利基金的計稅比例是0.06%。
水利基金在制定具體納稅比例時,可以根據自己省的實際情況進行制定。有的省,水利基金的計稅依據是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按原有徵管規定繼續徵收,截止日期另行明確。
其中: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所屬期)免徵地方水利建設基金,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所屬期)減半徵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自治區財政廳、水利廳聯合印發的《關於減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通知》(桂財稅〔2017〕32號)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暫停徵收涉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通知》(桂財稅〔2018〕19號)不再執行。
二、各級財政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及時發布信息,做好輿論引導,並加強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政策落實。
三、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已劃至稅務部門徵收,稅務部門要按照國庫集中收繳制度等有關規定,依法依規開展收入征管工作,確保基金收入及時足額繳庫。
❾ 2021年水利基金怎麼申報填寫
按本期的營業收入的千分之0.6填寫的。
1.企業,按銷售收入的1‰。
2.銀行(含信用社)、保險公司分別按利息收入、保費收入的0.6‰,其他非銀行金融公司按業務收入的1‰。
3.達起征點的城鎮個體戶100元、農村個體戶50元。
(如何判斷城鎮、農村:以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稅率作為判定依據,按5%、7%的為城鎮個體戶,按1%的為農村個體戶。)
二、申報方式
1.申報路徑:
登錄廣西電子稅務局,點擊
【我要辦稅】--
【稅費申報及繳納】--
【通用申報】--
【(優化版)通用申報(工會經費、國有資本投資收益、水利建設基金)】,操作界面點擊增加,選擇
【徵收項目】為「30221水利建設專項收入」,如圖所示:
2.申報期限:
(1)個體戶繳納義務人的水利建設基金按年徵收,應在2021年6月30日前申報(所屬期為2021年1-12月)。
(2)企業繳納義務人的水利建設基金與增值稅隨征,按月徵收的,第一次申報時間在2021年8月征期(所屬期為2021年7月);按季徵收的,第一次申報時間在2021年10月征期(所屬期為7-9月),
(注意要點:稅務機關將在2021年7月統一為企業繳納義務人認定費種)
三、優惠政策
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所屬期)免徵地方水利建設基金,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所屬期)減半徵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即:2021年上半年免徵,下半年減半徵收(按所屬期)。2022年按原規定徵收。
政策依據:桂財稅〔2021〕10號
(注意要點:原規定為桂財綜〔2012〕18號、桂財綜〔2012〕79號、桂財綜函〔2013〕42號、桂財非稅函〔2013〕8號等文件。)
2.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徵水利建設基金。
政策依據:財稅〔2016〕12號
3.增值稅起征點以下的(個體戶),免徵水利建設基金。
政策依據:桂財綜〔2012〕18號
(注意要點:2021年不符合上述稅收優惠需繳納水利建設基金的個體戶,按徵收標準的25%收取。)
❿ 免徵水利基金的政策
法律分析:一、自2021年1月1日起繼續徵收民航發展基金、旅遊發展基金、 水利建設基金,截止日期另行明確。
二、優化民航發展基金使用方向,將民航發展基金重點投向不具備市場化條件的公共領域,逐步退出競爭性和市場化特徵明顯的領域;將航空物流體系建設納入民航發展基金補助范圍;不再對通用航空機場建設和運營予以補貼。
三、優化旅遊發展基金使用方向,將國家全域旅遊示範項目、促進文化和旅遊消費項目納入旅遊發展基金補助范圍。
四、2020年12月31日前已開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財政部門可提出免徵、停徵或減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方案,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第三條 水資源屬於國家所有。水資源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管理的水庫中的水,歸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
第四條 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治水害,應當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利用、講求效益,發揮水資源的多種功能,協調好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並將其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第六條 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依法開發、利用水資源,並保護其合法權益。開發、利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有依法保護水資源的義務。
第七條 國家對水資源依法實行取水許可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但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水庫中的水的除外。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