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金發票遺失怎麼處理
❶ 發票丟失了要怎麼處理
發票已開出且認證時丟失這種情形下分為下列3種情況:
1、丟失發票聯:
①使用專用發票抵扣聯作記賬憑證;
②使用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2、丟失抵扣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3、丟失發票聯和抵扣聯:
①開票方需要復印發票復印件,並由開票方稅局開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
②由收票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才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發票未開出就丟失:
1、購票單位應於事發當日書面報告國稅機關,報告內容包括專用發票份數、字軌號碼、蓋章與否等情況;
2、通過國稅機關在《中國稅務報上》刊登「遺失申明」;
3、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票的一般納稅人,還應持ic卡到國稅機關辦理電子發票退回手續。
❷ 發票丟失了要怎麼處理
發票丟失了需要向稅務機關提出書面報告,並在轄區內地級市報紙上發表無效聲明,然後填寫《發票損壞報告》,同時在發票丟失當天向市、州級以上黨政報刊上發表說明,並到國家稅務機關或辦理電子發票退回或無效手續。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收據才是收付款憑證,發票只能證明業務發生了,不能證明款項是否收付。
發票是指經濟活動中,由出售方向購買方簽發的文本,內容包括向購買者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名稱、質量、協議價格。除了預付款以外,發票必須具備的要素是根據議定條件由購買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須包含日期和數量,是會計賬務的重要憑證。中國會計制度規定有效的購買產品或服務的發票稱為稅務發票。政府部門收費、征款的憑證各個時期和不同收費征款項目稱呼不一樣,但多被統稱為行政事業收費收款收據。為內部審計及核數,每一張發票都必須有獨一無二的流水賬號碼,防止發票重復或跳號。
發票就是發生的成本、費用或收入的原始憑證。對於公司來講,發票主要是公司做賬的依據,同時也是繳稅的費用憑證;而對於員工來講,發票主要是用來報銷的。
發票內容一般包括:票頭、字軌號碼、聯次及用途、客戶名稱、銀行開戶賬號、商(產)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以及大小寫金額、經手人、單位印章、開票日期等。實行增值稅的單位所使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應有稅種、稅率、稅額等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四條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的發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依據職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發票管理工作。
財政、審計、市場監督管理、公安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配合稅務機關做好發票管理工作。
❸ 發票遺失怎麼處理
發票遺失,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處理:
1、丟失空白發票時,應當於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並在轄區內地級市報刊上登報聲明作廢。然後填報《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持稅控設備到國稅主管機關或自行辦理電子發票退回或作廢手續;
2、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3、丟失已開具的普通發票發票聯,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於發票丟失當日在市州級以上黨政報刊雜志上刊登遺失聲明,並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已登報聲明作廢的證明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
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於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
❹ 發票丟失的處理方法有哪些
介紹發票未開出就丟失、發票已開出但未認證時丟失、發票已開出且已認證這三種丟失情況的處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提到: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於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並登報聲明作廢。
發票丟失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一、發票未開出即丟失;二、發票開出未認證時丟失;三、發票開出並認證時丟失。下面就這幾種情況的處理方法進行描述。
一、發票未開出就丟失:
1、購票單位應於事發當日書面報告國稅機關,報告內容包括專用發票份數、字軌號碼、蓋章與否等情況;
2、通過國稅機關在《中國稅務報上》刊登「遺失申明」;
3、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票的一般納稅人,還應持IC卡到國稅機關辦理電子發票退回手續。
二、發票已開出但未認證時丟失:
這種情況下又分為3種情況:
1、丟失發票聯:①使用專用發票抵扣聯到主管稅務機關(正常)認證;
②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
③並用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2、丟失抵扣聯: ①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正常)認證;
②將專用發票發票聯作為記賬憑證;
③並用專用發票發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3、丟失發票聯和抵扣聯:
購買方的處理方式:
①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
②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
③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開票方的處理方式:
①提供發票復印件;
②開票方稅局開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
③將兩者交由收票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才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三、發票已開出且認證時丟失
這種情形下分為下列3種情況:
1、丟失發票聯:
①使用專用發票抵扣聯作記賬憑證;
②使用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2、丟失抵扣聯:
①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3、丟失發票聯和抵扣聯:
①開票方需要復印發票復印件,並由開票方稅局開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
②由收票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才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❺ 發票丟失怎麼辦,處理程序,罰款規定
報銷聯遺失---我前幾天才辦理過:最初他們開始都說要登報罰款什麼的,挺嚇人的,後來找關系才告訴我其它方法了,我的是服務性機打發票。
你要打先電話咨詢你(開票方)所在的地稅(114可查到)我用以下的方法是否可行,再去辦理。
1.收票報銷方列印遺失證明(根據你方存根聯最好寫清該發票時間、金額、編號、發票號...)並在上面註明:他司願使用該發票存根聯復印件來作為做帳,再蓋報銷方公章。
2.開票方拿到原件1.後去所在稅局蓋稅局章,即可不用補發票和罰款!
❻ 發票遺失了如何處理
一、發票開出未認證:
1、丟失發票聯的處理:使用專用發票抵扣聯到主管稅務機關(正常)認證,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並用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開票方和稅局無需特殊處理。
2、丟失抵扣聯的處理: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將專用發票發票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無需開票單位作任何處理,稅局在認證時以發票聯作為抵扣認證依據。
3、丟失發票聯和抵扣聯的處理: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開票方需要復印發票復印件,並由開票方稅局開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再由收票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才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5、丟失全聯次處理:一般是結合3和4的處理方式合並進行處理。
開票方和收票方應完善發票管理和保管傳遞制度,保證發票在各個范圍內不遺失;選擇適當的發票傳遞方式,如專門送達或其他安全的郵遞方式進行傳送,並及時跟蹤,保證發票在傳遞過程中的安全。
❼ 發票遺失,應該如何處理
遺失普通發票的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三、三十五條規定,發票必須如實開具,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取得發票聯的一方如丟失發票聯,可向開具發票方申請出具該份發票存根聯的復印件,加蓋開票方的公章並註明「此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字樣後入帳,一律不重復開具發票。
遺失專用發票的處理:若交購貨方的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及抵扣聯在郵寄過程中遺失,有關發票也已抄報稅,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0號)的規定,處理如下:開票方如實申報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並及時到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有關情況並開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抄稅證明單》(以下簡稱《已抄稅證明單》),再向購貨方提供該發票的復印件及《已抄稅證明單》(購方拿發票復印件到其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通過後,可憑該發票關於遺失普通發票的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三、三十五條規定,發票必須如實開具,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取得發票聯的一方如丟失發票聯,可向開具發票方申請出具該份發票存根聯的復印件,加蓋開票方的公章並註明「此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字樣後入帳,一律不重復開具發票。若交購貨方的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及抵扣聯在郵寄過程中遺失,有關發票也已抄報稅,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0號)的規定,處理如下:開票方如實申報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並及時到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有關情況並開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抄稅證明單》(以下簡稱《已抄稅證明單》),再向購貨方提供該發票的復印件及《已抄稅證明單》(購方拿發票復印件到其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通過後,可憑該發票的復印件及銷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已抄稅證明單》申報抵扣和入帳)。
❽ 發票丟失怎麼辦
法律分析:需要區分發票的類型,然後通過以下方法補救:一、普通發票丟失的補辦辦法是先復印存根聯,然後拿到公司蓋章,再之後交給客戶入賬;二、增值稅發票丟失的辦法是先把存根聯復印,然後交給客戶當地的主管稅務局,等稅務局確認並出具未抵扣稅證明,最後報本公司主管稅務局,開具紅字發票。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最好在發票丟失那天刊登遺失聲明,方便尋回丟失的發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 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於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