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交通基金是怎麼回事
Ⅰ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是什麼
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醫療保險具有社會保險的強制性、互濟性、社會性等基本特徵。
因此,醫療保險制度通常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建立基金制度,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醫療保險金由醫療保險機構支付,以解決勞動者因患病或受傷害帶來的醫療風險。
醫療保險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不按時足額繳納的,不計個人賬戶,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醫療保險辦理條件:
具有本市非農業戶籍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且男年滿60周歲和女年滿50周歲的居民。
具有本市非農業戶籍且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小學、初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特殊學校、工讀學校和各類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學歷教育)就讀的在冊學生,以及參保繳費當年年齡在16周歲以下非在校少年兒童、托幼機構兒童和散居嬰幼兒。
具有本市非農業戶籍,男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女年滿16周歲不滿50周歲,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的居民;
4、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七至十級殘疾軍人、城鎮優撫對象以及民政部門負責管理的見義勇為的城鎮居民。
Ⅱ 什麼是醫療救助基金
醫療救助資金是指國家和社會針對那些因為貧困而沒有經濟能力進行治病的公民實施專門的幫助和支持的專項資金。它通常是在政府有關部門的主導下,社會廣泛參與,通過醫療機構針對貧困人口的患病者實施的恢復其健康、維持其基本生存能力的資助行為。
Ⅲ 醫療基金具體是什麼意思呀他是為企業合理避稅的,但到底是怎麼回事呢,還是不太懂呢
你問的應該是醫療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是指國家為保障職工的基本醫療,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單位和個人籌集用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專項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包括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兩部分,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定比例共同繳納。
(一)行政機關由各級財政安排。
(二)財政供給的事業單位由各級財政視財政補助及事業收入情況安排,其他事業單位在事業收入或經營收入中提取的醫療基金中列支。
(三)企業在職工福利費中開支。
(四)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的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均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
(五)掛編、請長假、未進再就業服務中心、停薪留職等人員的醫療保險費由原單位代收代繳。
Ⅳ 道路交通社會救助基金是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申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分為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和墊付喪葬費用兩種:
1、需要救助基金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機構。
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收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墊付通知和醫療機構墊付尚未結算搶救費用的申請及相關材料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對符合墊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將相關費用劃入醫療機構賬戶。
2、需要救助基金墊付喪葬費用的,由受害人親屬憑處理該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屍體處理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明向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提出書面墊付申請。
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收到喪葬費用墊付申請和有關證明材料後,對符合墊付要求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按照有關標准墊付喪葬費用,並書面告知處理該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無主或者無法確認身份的遺體,由公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 第二十四條 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根據本辦法墊付搶救費用和喪葬費用後,應當依法向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進行追償。
發生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三)項情形救助基金墊付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偵破後,處理該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機構。
有關單位、受害人或者其繼承人有義務協助救助基金管理機構進行追償。
Ⅳ 交通救助基金怎麼歸還
法律分析:已經墊付了交通救助基金的,由交通事故的責任人承擔歸還責任,向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歸還墊付的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條 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Ⅵ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是怎麼回事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構成。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基本醫
療保險統籌基金是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在扣除劃入個人賬戶部分後剩餘的資金及其利息收入即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設立基本醫療保
險統籌基金,是為了通過一定區域范圍內社會群體間的互助共濟來分擔疾病風險,解決職工患大病時的醫療費用,以體現社會公平的原則,有利於減輕
企業的社會負擔。統籌基金主要用於用於支付特殊病種門診、住院醫療費用中屬於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費用,不能支付普通門診費用和全自費項目
的費用,不能支付因違法犯罪、酗酒、自殺、自殘、工傷、生育、交通事故、醫療事故以及其他責任事故發生的醫療費用。個人賬戶是參保職工的個人
醫療資金賬戶。個人賬戶資金來源於三部分:一是職工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全部劃入個人賬戶;二是從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中按比例劃轉
記入個人賬戶的部分;三是個人賬戶的利息。劃入個人賬戶的比例一般為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個人賬戶的支付范圍和職
工年齡結構等因素確定。職工年齡越大,劃入個人賬戶的比例越高。退休人員以本人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單位繳費劃入部分按不低於職工最高劃人比例
劃人,同時按職工個人繳費比例從單位繳費中再劃入其個人賬戶。個人賬戶的資金專用於本人醫療費用支出,可以結轉使用、可以繼承,但不得提取現
金和挪作他用。參保人員持醫保卡在定點醫療機構門(急)診就醫(不包括門診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或在定點零售葯店購葯,醫療機構或葯危在結
算費用時,屬於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直接從個人賬戶中劃取,個人賬戶不夠劃取時,差額部分向您收取現金。參保人員個人賬戶的
資金使用范圍有: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門
(急)診醫療費(不包括門診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統籌基金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用;統籌基
金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中個人負擔一定比例的部分。
Ⅶ 醫保中的統籌基金支付是怎麼一回事
醫保統籌基金是指某統籌地區所有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中,扣除劃入個人帳戶後的其餘部分。統籌基金支付就是用統籌帳戶資金支付參保人相關醫療費用,帳戶支付,也就是用你的醫保卡在葯店或門診的刷卡消費行為。個人支付不可以報銷。
統籌基金主要用於支付特殊病種門診、住院醫療費用中屬於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費用,不能支付自付和自費項目的費用,不能支付因違法犯罪、酗酒、自殺、自殘、工傷、生育、交通事故、醫療事故以及其它責任事故發生的醫療費用。
組成使用
費用來源,統籌地區全部參保單位繳費總額扣除記入個人帳戶後的剩餘部分,財政補貼、社會捐助、銀行利息、滯納金等。
使用規則,醫保統籌基金屬於全體參保人員,實行專項儲存和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統籌基金主要用於參保人員住院、非定點醫院急診搶救、異地轉診(院)、異地安置、特殊病門診等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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