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保基金怎麼申報最新
① 殘保金如何申報繳納
用人單位可以選擇網上申報或上門申報的方式進行保障金申報,並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依照有關規定不需繳納保障金的用人單位也要進行"零申報".
保障金的繳款方式與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徵收的其他稅費繳款方式一致.
申報需提交的資料:
選擇上門申報方式的用人單位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提交《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確定書》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提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
用人單位可以在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網站自行下載《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
② 殘保金什麼時候申報
一般是在每年的8-10月份,用人單位已與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簽訂扣繳稅費協議的,用人單位只需於每年的征繳期內(每年8月至10月)在扣稅賬戶存足款項後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統一扣繳。如果未簽訂扣繳稅費協議的,用人單位須於征繳期內(每年8月至10月)持殘疾人就業年審機構發出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款通知書》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繳費手續。
,已安排殘疾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或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人員)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在每年8月1日至9月15日,向稅務登記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上年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北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繼續實行分檔減繳、30人(含)以下企業免繳政策,征繳期為8月1日至9月3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二條 殘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殘疾標准由國務院規定。
③ 之前有殘保金未申報,現在補報會有罰款嗎,需要怎麼補報
可以進行補申報,如果超期了,會有滯納金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④ 退回殘保金需要在年報填列嗎
不用。
年報里不需要填寫你的殘保金的,只需要填寫你的社保信息就可以了。申報殘保金步驟如下(非第一次直接進入步驟5)。
1、登錄到電子稅務局,選擇稅費申報及繳納,進入各稅費種申報選擇界面。
2、在各費種申報中,選擇「其他申報」中的「地方各項基金費申報表(殘保金)申報」,進入申報頁面。
3、點擊「進入申報」,在之後出現的界面中點擊右側「數據初始化」,在彈出的提示框中點擊「是」,提示認定初始化成功後點擊確定。
4、返回申報主頁面,選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點擊右側修改按鈕。
5、點擊「增加一行」,填寫「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也就是上年度應付職工薪酬的貸方發生額。填寫「上年在職職工人數」,也就是上年12個月人數求平均。「上年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由殘聯提供,若與實際安置人數不符,請與殘聯聯系。
6、填寫完畢後,檢測無誤即可申報。
⑤ 2021殘保金怎麼填寫申報表
法律分析:1.標記"星號"為必填項目。
2."繳費人名稱"指《營業執照》或其他核准證照上的"名稱"。
3."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
4."應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規定維護並調用。
5."上年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依據殘聯(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審核的殘疾人就業情況填寫。
6."上年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或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上年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不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的,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計算;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的,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計算。
7."本期應納費額":按照公式計算為負數的,填寫"0"。
8."本期減免費額":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30人)以下的企業,按規定暫按"本期應納費額"的100%計算減免費額。其他企業和其他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低於應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的,實行分檔徵收政策,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對於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的,按"本期應納費額"的50%計算減免費額;對於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低於1%的,按"本期應納費額"的10%計算減免費額。
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的公告》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民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關於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9〕2015號),國家稅務總局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表單和填寫說明進行了修訂。
自2020年1月1日起,繳費人按照規定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適用本公告。本公告發布的申報表啟用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社會保險費及其他基金規費文書式樣〉的公告》(2015年第98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附件中的SB06《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同時廢止。
⑥ 殘保金在哪裡申報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應向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二條 保障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於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
⑦ 想了解殘保金的一些事情
國家對於殘障人士一直積極的在做著很多幫扶工作,殘保金就是其中之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它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經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核定後,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我們可以理解為企業因未足額安置殘疾人就業的一項「罰金」,所以原則上錄用殘疾人的成本是低於應繳殘保金的。
應繳納的保障金=(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7%-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舉例說明:企業A員工100人,上年度安置殘疾人人數為0,企業年平均工資12萬,則殘保金繳納金額為(100*1.7%-0)*12=20.4萬。
這樣看來,殘保金的征繳可不是一筆小數目,尤其對小微企業來說,這絕對是一個沉重的負擔。
企業僱傭殘疾人除了可以免繳殘保金,還可以得到什麼優惠福利呢?
1、提高崗位補貼水平
一年合同+1.2倍+社保 = 提高補貼金額(連續僱傭)+放寬計算標准(按月計算、按年度發放)
2、社會保險補貼
招用「三類殘疾人」實際繳納50%;招用2年內未就業殘疾人畢業生給予不超過5年社保補貼
3、殘疾學生見習補貼
接收殘疾人學生實習見習的用人單位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標准,享受一次性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實習見習補貼。
4、培訓補貼
自行組織或委託培訓機構對其招用的殘疾人職工實施職業技能培訓,經報地稅登記地的區殘聯審核同意後,按區殘聯核准 培訓費用標準的80%享受培訓補貼
5、稅收優惠
招用的每位殘疾人每月可退還的增值稅具體限額,按當年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4倍確定。安置殘疾人的企業,在計算企業所 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可按規定對殘疾人職工工資執行100%加計扣除
6、崗位定製
鼓勵用人單位開發適合殘疾人勞動力個性化需求的崗位,為殘疾人勞動力就業提供定製崗位。用人單位可以就近就便為原則,招用殘疾人勞動力在常住地附近就業或居家就業
7、就業服務支持
建設殘疾人幫扶性就業基地、提供特別就業創業服務、發揮社會力量作用等若干服務措
申報審核的時間:
2019年8月1日至9月15日。
申報審核的內容:
2018年度本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
申報審核的方式:
方式一:通過「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網上申報系統」申報。
方式二:到地稅登記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現場申報。
所安排就業的殘疾人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須現場申報該殘疾人的就業情況
(一)與用人單位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續簽勞動合同(服務協議)或變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首次申報的在編人員;
(二) 用人單位實際向其支付的月工資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或延期向其支付工資且延期不超過30天的;
(三)在存在上下級隸屬關系的單位就業的;
(四)非北京戶籍的。
申報審核的材料:
用人單位現場申報時,應提交下列材料(復印件須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一)《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表》;
(二)所申報殘疾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北京市殘疾人服務一卡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復印件;
(三)與殘疾人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續簽勞動合同(服務協議)或變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期限的,應提供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機關、事業單位首次申報的在編人員,應提供主管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實際支付殘疾人的月工資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應提供該殘疾人病假、事假考勤記錄或本單位停工、停業等相關證明材料;延期支付殘疾人工資且延期不超過30天的,應提供本單位生產經營困難的證明材料;
(五)存在上下級隸屬關系的單位,應提供上下級隸屬關系的證明材料;
(六)所申報殘疾人為非本市戶籍的,還應提供下列材料:
1. 該殘疾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原件;
2. 該殘疾人的《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崗位說明書》;
3. 上年含該殘疾人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位職工繳費信息)》。
計入單位安置殘疾人就業的人數的認定條件:
(一)將殘疾人錄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勞動年齡內(男: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女:滿16周歲不滿50周歲)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
(二)依法支付殘疾人工資,不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 ;
(三)依法為殘疾人在本市按月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申報審核的結果查看:
第一種情況:網上申報系統申報的用人單位。
在申報完成後3個工作日後,再次登陸系統查看審核結果。對審核結果無異議的,確認後列印《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確定書》(見圖1),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在規定時間持存在異議殘疾人的相關材料進行現場申報。
第二種情況:在地稅登記所在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現場申報的用人單位。
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將在申報後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確定,並出具《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確定書》
北京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繳費方式
1.北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征繳單位:
保障金由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用人單位需要到注冊登記所在地的地稅繳費)。
2.北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申報繳費時間:
保障金按年計算征繳,申報繳費期限為2019年8月1日到9月30日。
3.北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申報繳費方式:
第一種情況: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先到地稅登記地所在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審核,再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繳納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