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力建設基金每年哪個月交
1. 每年需要繳納水利基金嗎按什麼繳納
1、是的,需要交納的。
2、水利基金的稅率是收入的千分之一,部分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徵收比例由1%降為0.5%,如山東。
2. 山東地稅的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是從幾月份由地稅代扣代繳的急。。。。
2011年8月1日起,繳納營業稅、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開始附征水利建設基金,附征率為1%,也就是說七月份實現的三稅都要計提並繳納水利建設基金。
3. 請問水利建設基金申報期限是什麼時候
水利建設基金申報期限為次月15日內進行繳納,如遇節假日可以順延。
4. 吉林省水利建設基金6‰從什麼時候開始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財政局、人民銀行,各縣(市) 財政局、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縣(市)稅務局:吉林省水利建設基金6‰
為貫徹落實《吉林省財政廳關於繼續徵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通知》(吉財稅[2021]169 號),現將吉林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徵收有關問題執行口徑明確如下:
一、本省行政區域內應當繳納水利建設基金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包括:國有企業(含有經營收入的事業單位); 集體企業(含鄉鎮、村辦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聯營企業;私營企業;城鄉個體工商戶(月銷售收入10萬元以上的)。
二、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繳費期限為1個月或1個季度,計征基數為當月(當季)的銷售額,自繳費期限屆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繳納,具體申報期與增值稅申報期同步。
三、繳納義務人按月(季)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填寫《非稅收入通用申報表》。
四、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徵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五、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優惠政策外,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改變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徵收對象、 調整徵收范圍、標准及期限,不得減征、免徵、緩征、停徵或者撤銷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六、本通知自2021 年1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關於民航發展基金等3項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72號)自2021年1月1日起繼續徵收水利建設基金,截止日期另行明確。同時,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桂財稅〔2021〕10號)的規定,廣西的納稅人還可以享受2021年上半年免徵,下半年減半徵收的優惠政策。
那麼廣西的水利建設基金是如何計征和申報呢,往下看,了解詳細內容:
一、徵收標准
1.企業,按銷售收入的1‰。
2.銀行(含信用社)、保險公司分別按利息收入、保費收入的0.6‰,其他非銀行金融公司按業務收入的1‰。
3.達起征點的城鎮個體戶100元、農村個體戶50元。
【拓展資料】
(如何判斷城鎮、農村:以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稅率作為判定依據,按5%、7%的為城鎮個體戶,按1%的為農村個體戶。)
二、申報方式
1.申報路徑:
登錄廣西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通用申報】--【(優化版)通用申報(工會經費、國有資本投資收益、水利建設基金)】,操作界面點擊增加,選擇【徵收項目】為「30221水利建設專項收入」。
5. 電子稅務局怎麼查啊水利建設基金是按季報還是按月報
水利建設基金是按年申報,申報期是每年七月份,可以登錄電子稅務局在納稅人信息—認定信息里查詢
6. 2021年水利基金怎麼申報填寫
按本期的營業收入的千分之0.6填寫的。
1.企業,按銷售收入的1‰。
2.銀行(含信用社)、保險公司分別按利息收入、保費收入的0.6‰,其他非銀行金融公司按業務收入的1‰。
3.達起征點的城鎮個體戶100元、農村個體戶50元。
(如何判斷城鎮、農村:以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稅率作為判定依據,按5%、7%的為城鎮個體戶,按1%的為農村個體戶。)
二、申報方式
1.申報路徑:
登錄廣西電子稅務局,點擊
【我要辦稅】--
【稅費申報及繳納】--
【通用申報】--
【(優化版)通用申報(工會經費、國有資本投資收益、水利建設基金)】,操作界面點擊增加,選擇
【徵收項目】為「30221水利建設專項收入」,如圖所示:
2.申報期限:
(1)個體戶繳納義務人的水利建設基金按年徵收,應在2021年6月30日前申報(所屬期為2021年1-12月)。
(2)企業繳納義務人的水利建設基金與增值稅隨征,按月徵收的,第一次申報時間在2021年8月征期(所屬期為2021年7月);按季徵收的,第一次申報時間在2021年10月征期(所屬期為7-9月),
(注意要點:稅務機關將在2021年7月統一為企業繳納義務人認定費種)
三、優惠政策
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所屬期)免徵地方水利建設基金,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所屬期)減半徵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即:2021年上半年免徵,下半年減半徵收(按所屬期)。2022年按原規定徵收。
政策依據:桂財稅〔2021〕10號
(注意要點:原規定為桂財綜〔2012〕18號、桂財綜〔2012〕79號、桂財綜函〔2013〕42號、桂財非稅函〔2013〕8號等文件。)
2.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徵水利建設基金。
政策依據:財稅〔2016〕12號
3.增值稅起征點以下的(個體戶),免徵水利建設基金。
政策依據:桂財綜〔2012〕18號
(注意要點:2021年不符合上述稅收優惠需繳納水利建設基金的個體戶,按徵收標準的25%收取。)
7. 事業單位繳納水利建設基金嗎
不繳納。
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水利建設基金,由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增值稅和營業稅的納稅期限按月或按季徵收。繳款義務人應當按生產、經營收入的0.6%徵收,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其機構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水利建設基金。
8. 印花稅購銷合同,工會經費,水利建設基金要每月進行申報嗎
印花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改變印花稅按期匯總繳納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04]170號)文件規定,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頻繁貼花的,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採用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的方式。匯總繳納的期限為一個月,採用按期匯總繳納方式的納稅人應事先告知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方式一經選定,一年內不得改變。
工會經費:按各地的規定有按月繳納的也有按季繳納的。這個是有比例的不存在商量一說。
水利建設基金:按當年生產經營收入計征的水利建設基金的申報繳納期限按增值稅、營業稅申報交納期限執行;按利息收入、保費收入、業務收入計征的水利建設基金實行按季徵收,季末10日內繳交,年終匯算清繳;城鄉個體工商戶個人繳交的水利建設基金每年繳交一次,於當年的6月份分別向國稅、地稅部門申報、繳交
9. 水利建設基金稅費稅款所屬期是十二月,申報日期為一月,稅費應該計提在幾月
一般企業都是執行的權責發生制,當月的費用應當在當月計提。
10. 水利建設基金一般在什麼時間申報,是不是一年只需申報繳納一次。服務性企業一般按什麼計算水利建設基金
申報時間及次數各個地方不一致,到當地相關單位咨詢吧。服務性企業一般按營業額計算水利建設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