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繳專項基金
①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俗稱「大修基金」)該繳多少什麼時候繳這筆錢到底由誰來管能不能投資———市***
物業管理新規定 開發商不再代收大修基金
2007-1-8 10:26 點擊量: 50882次
陳富勇
開發商代收代繳大修基金的格局將改變。市國土房管局日前出台《關於物業管理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規定,今後房屋的專項維修資金(即大修基金)將由購房人直接繳納。
市國土房管局有關人士表示,按《指導意見》規定,各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為本地商品房專項維修資金代管機構,負責商品房專項維修資金的收繳和管理工作。商品房專項維修資金由購房人繳納,各區縣房地產部門將在當地房地產交易所設立商品房專項維修資金繳納櫃台收取。已由開發建設單位代收代繳的,各房地產部門應做好清理追繳工作。
《指導意見》還明確規定:大修基金的使用,必須經2/3以上業主表決通過才能執行。
② 誰清楚維修基金,維修資金的繳交方式與規定
您好,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房屋維修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算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准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
房屋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什麼時候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呢?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房屋維修基金管理部門
按照建設部、財政部1998年聯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公共房屋維修基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房屋維修基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房屋維修基金屬於全部業主共同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一經發現,將以警告、罰款或刑事拘留處置。申請房屋維修基金有一定條件:房屋維修基金必須用於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設施設備;是在超過保修期限後使用;得到2/3以上相關收益業主的同意。
③ 物業專項維修基金是什麼時候收取的
維修基金繳納時間。從道理上講,專項維修資金可以採用一次性交納,也可採用隨物業管理費用按月收取專戶儲存,或需要維修、更新、改造時向業主隨時收取的做法,這些做法分別在不同國家實行。但考慮到目前我國法制不夠健全,業主責任意識尚不到位,在一些地方物業管理收費拖欠現象還嚴重存在等因素,目前我國專項維修資金的制度設計宜採用主要在購房時一次性交納,待物業使用到一定年限,維修資金不夠使用時再向業主續籌。
望採納
④ 住房維修基金怎麼收取
法律分析:專項維修資金繳納標准: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多層(含別墅)50元/㎡(各地房屋維修基金標准與經濟水平掛鉤,具體收取標准略有出入);房屋維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x比例x面積。按照規定,購房人應當在繳納購房款的同時繳納維修基金。住宅房屋按購房款的2%繳納維修基金,非住宅房屋按購房款的1%繳納維修基金。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六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⑤ 住房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納,如何交
房屋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1、商品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護基金由購房者交納。購房者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時,按購房款的2%足額交納維修基金。 公有住房售後維修基金由買賣雙方共同負擔。其中售房單位出大頭,
⑥ 物業維修基金如何收取
維修基金是由每位業主每月或每季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拿出一定數量的資金,交給業主委員會委託或指定的管理人保管,並設立專門的維修基金賬戶,專款專用。主要用於物業區內所有物業及公共設施的維修和保養。其所有權歸全體業主,並且其收取和使用也由全體業主決定。 維修基金不同於物業管理費,兩者有質的差別。維修基金的性質是業主按規定繳納的專項基金,主要用於維修物業;而物業管理費是物業公司收取的服務費。物業管理公司對維修基金的收取和使用無決定權。當然,業主委員會可以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但物業公司接受委託的,應指定專人擔任基金管理的經理,並按照業主委員會的計劃與方案具體操作實施。
⑦ 房屋維修基金是什麼,房屋維修基金如何繳納
根據住建部與財政部聯合印發《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1、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
2、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准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
維修基金又稱"公共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帳戶,並授權業主委員會統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維修基金與具體房屋相結合,隨房屋存在而存在、滅失而滅失,不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變化,因房屋產權變更成為新業主時,維修基金也應經舊業主更名為新業主名下。
⑧ 如何繳納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以下這幾些家庭房屋維修(房屋維修,衛浴維修,門窗維修,防水補漏,電路維修,打孔安裝,開鎖換鎖,管道疏通,馬桶疏通,水電改造,舊房翻新,牆紙維修,地板鋪貼,家庭裝修)一般沒辦法直接用到房屋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和契稅: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房屋維修基金繳納標准:
根據建設部和財政部165號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房屋維修基金應該怎麼算:
一般情況下,公共維修基金的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是按照買房人的總購房款的2%~3%比例繳納,收取的公共維修基金屬於小區全部業主的共同所有,其不計算於房屋的銷售收入。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最終都要得到房產行政部門或相應管理部門的備案與審核同意才能成行。業主要先後到相關的房管局、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審計局、專戶銀行等多個部門辦理房屋安全專業鑒定申請、維修方案預決算審計、聘請施工單位進行維修施工、申請專戶銀行劃撥款項等九大事項。
房屋維修基金管理:
按照建設部、財政部聯合出台165號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規定,公共維修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共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⑨ 物業中專項維修基金應怎樣收取
按照發改委和建設部的規定,在購房同時,按照購房總造價的百分比(1%--2%)支付專項維修基金,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