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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基金開什麼證明

發布時間: 2022-07-18 06:30:19

1. 取住房基金需要什麼手續

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可以憑購房合同等其他材料來提取住房公積金。

以北京住房公積金為例,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購房發票;

(二)購買危改回遷房的,提供拆遷協議、購房發票;

(三)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產證、契稅完稅憑證;

(四)購買公有住宅樓房的,提供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購房收據;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屬房管或物業部門的大修證明和產權證明、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房管部門宅基地批復或建房批准證明文件、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費用發票。

(1)房基金開什麼證明擴展閱讀: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管理中心審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應經職工同意。管理中心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一條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申請管理中心督促單位辦理,經督促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辦理。

2. 領取住房公積基金需要哪些手續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和住房公積金卡,委託他人辦理的另須提供代辦人身份證,並根據以下具體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原件。

購房公積金提取

1、一手房提取: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住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主買房人的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3、職工因購買公有住宅樓房首次公積金提取:

(1)單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

一次性還公積金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

(1)由單位財務或勞資開出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積金需同時提供結婚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列印上一年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對賬單(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並請銀行蓋章;

(4)若用存摺還貸款,須提供還款存摺及存摺復印件一份;若用銀行卡還貸款,須提供由銀行櫃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銀行卡明細一份;

(5)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簽《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協議書》。

(若夫妻雙方都提取,夫妻雙方簽字摁手印,並在開戶銀行賬戶上填寫完整,直接打到個人賬戶里)

註:職工本人需到場在「提取申請表」上簽字按手印(公積金匯入個人還款帳戶)

大修住房公積金提取

1、所屬房管或物業部門的大修證明和產權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要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自建住房公積金提取

1、規劃、房管部門宅基地批復或建房批准證明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費用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建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償還住房貸款本息公積金提取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合同的復印件;

3、首付款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離休退休公積金提取

1、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無離、退休證的,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提供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公積金提取

1、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公積金提取

1、《突發事件提取申請表》(單位蓋章);

2、所屬職工配偶或直系血親發生的突發事件,需提供能夠證明與本人關系的證明材料;

3、職工所在單位或所在街道予以核實後出具的提取證明;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6、如遇重大疾病,除提供本條1至5項證明材料外還須提供:

a、醫院的診斷證明;

b、醫院提供的個人葯費支出清單;

c、其他重大疾病還須提供家庭收入證明,

d、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沒有工作人員由所在街道居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7、如遇不可預見事故和災難,除提供本條1至5項證明材料外還須提供:

a、單位、街道辦事處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b、個人承擔費用的明細發票;

c、家庭收入證明。

進城務工人員因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取

1、戶口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2)房基金開什麼證明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第二十九條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第三十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規定的標准編制全年預算支出總額,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准後,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級財政,由本級財政撥付。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照略高於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費用標准制定。

第四十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管理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未按照規定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的;

(二)未按照規定審批職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

(三)未按照規定使用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託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指定的銀行以外的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

(五)未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的;

(六)未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的;

(七)未按照規定用住房公積金購買國債的。

3. 申請房屋維修基金需要帶什麼材料

根據房屋所在地的住建主管部門,書面材料主要包括:申請報告、公示照片、公示證明、業主徵求意見材料、業主確認證明、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書面確認明細表、申請單位開戶證明資料以及維修合同,維修單位開具的正式發票。

4. 如何辦理住房公基金需要哪些手續

一、建立公積金的范圍 1、本市行政區域內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在職職工,必須建立 住房公積金 。離退休職工、臨時工和外商投資企業的外籍職工不建立住房公積金。 2、1993年以前按標准價優惠辦法購買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不建立住房公積金,但夫婦工齡之和滿65年的在職職工,從滿65年之月起建立住房公積金。 3、單位聘用外地戶口的職工,沒有在戶口所在地建立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可為其建立住房公積金。 二、住房公積金的支取 (一)支取條件 住房公積金支取分為 部分支取和銷戶支取 兩種,住房公積金交存人只有符合支取條件的,方可持相關證明辦理公積金支取。 1、 部分支取條件及所需證明材 (1)購買自住房屋:購房合同或協議、購房發票或正式收據,其中購房合同只提供記載所購房屋地址、購房合同編、購房總金額、買賣雙方簽字(章)等部分,如果配偶方為主買房人,除以上材料外,還須提供結婚證、主買房人的住房公積金支取記錄單,如配偶單位未建公積金,需單位開具未建公積金證明。職工購買二手房的,需提供買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權屬登記部門辦理的房屋所有權證,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代稅務部門開具的契稅完稅憑證及房(地)產交易的發票。 (2)大修、翻建自有房屋:職工所在街道、鄉、鎮一級以上的房屋管理部門或物業部門開具的大修、翻建證明和產權證明,購買原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 (3)自建自有住房:職工所在街道、鄉、鎮一級以上的規劃、房管部門開具的宅基地批復或建房批准證明文件,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明細發票。 (4)房租:租賃合同,房租發票或正式收據,承租人夫婦雙方的收入證明。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借款合同、購房合同、首付款發票及身份證明,其中借款合同只提供記載所購房屋地址、借款合同編號、住房貸款本息總金額、借貸雙方簽字(章)等部分。 2、銷戶支取條件及所需證明材料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 (2)出國定居:護照、簽證、戶口注銷證明及國外定居證明。 (3)死亡:戶口注銷證明或死亡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二)支取方法 1、職工首次支取住房公積金時,應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並提供符合支取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同時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儲蓄帳戶明細表」,提供儲蓄類型、開戶銀行、帳號,支取人本人簽字。 2、部分支取可每年支取一次,在首次支取時,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要下載並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記錄單」,用A4紙張列印壹份,再次支取時只需要到財務處填寫已經蓋章生效的支取記錄單即可。支取記錄單的左上角加蓋單位公章或單位經辦住房公積金部門印章,支取記錄單各欄目填寫齊全,單位經辦人、支取人要簽字。 3、銷戶支取的,須在當月匯交住房公積金時,填寫「住房公積金匯交變更清冊」相關欄目,封存後方可辦理。部分支取的,在個人帳戶內必須保留一個月的交存額。 4、單位經辦人審核材料後,填寫一式四聯套寫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預留印鑒,和支取材料復印件一並到管理部辦理支取手續。管理部審核無誤後,錄入計算機,並在支取書第三聯蓋章退單位,作為付款通知,第一、二聯由管理部留存。銷戶支取的,結計公積金分息,列印利息清單一式二份。支取款項直接劃入個人儲蓄帳戶中。 三、住房公積金的轉移 1、參加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變動工作時,其住房公積金應辦理轉移手續,其在原單位名下的住房公積金應轉入新單位的公積金帳戶名下,該職工在原單位名下的公積金帳戶隨之取消。 2、職工轉入時,應先在轉入單位所在的管理部開立公積金帳戶,進行匯交,然後向原單位提供轉入管理部的開戶證明,由原單位填寫 「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辦理轉出手續。轉入管理部收到「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後,在第四聯蓋章交新單位,作為收款憑證。 3、職工轉出時,需提供轉入單位所在管理部開具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開戶證明」,原單位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分戶的帳面余額,填寫一式四聯「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交原單位所在管理部,「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的各欄目必須填寫齊全,第二聯必須加蓋預留印鑒。管理部審核無誤後,辦理轉出手續,在第一聯蓋章退單位,作為付款憑證,第二聯管理部留存,第三、四聯交轉入新單位所在管理部。 4、職工轉入到國管、中直、鐵路分中心,除填寫「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外,還須提供公積金查詢單、分中心的開戶行和帳號。 5、職工調出本市,須提供調入單位接收證明、在調入地建立住房公積金證明、轉入銀行帳號、開戶行名稱,管理部審核後辦理轉移手續。 6、若職工所調入單位尚未建立住房公積金或職工尚未在調入單位開立公積金帳戶的,該職工住房公積金余額應封存在原單位的帳戶內。 四、住房公積金的計息與對帳 1、住房公積金從存入之日起,按照人民銀行的儲蓄存款利率計息,計息年度為當年7月 1日至次年6月 30 日,一年一結息,本息逐年結轉。職工當年交存的住房公積金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計息,轉年按照三個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計息。 2、管理部在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向單位發放「單位公積金對帳單,並通過單位向職工個人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對帳單」。五、住房公積金的查詢 1、單位公積金經辦人可以查詢本單位公積金全部情況,職工個人憑身份證可查詢本人公積金情況。 2、查詢結果出現錯誤時,如屬管理部記帳或結息有誤,管理部進行帳務調整,因其他因素造成錯誤的,由有關當事人負責處理。

求採納

5. 怎樣領住房公基金要辦理哪些相關的手續

你好!
一.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申請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產權自有的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住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退職)的
5.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不是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5年或者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的
7.不是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在本市重新就業的
8.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國、出境定居的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 住房公積金提取的額度
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個人帳戶內的余額.其中未申請住房貸款的,帳戶余額可截至簽訂購、建房合同的當月; 本人個人帳戶余額超過實際購、建房支出總額的,按實際支出數提取.
2.職工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帳戶余額不超過當期還本付息額.其中貸款結清時,帳戶余額截至貸款結清的當月;貸款結清後不再提取.
3.職工租賃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帳戶余額不超過當期實際房租支出的70%.
4.職工本人帳戶余額不足上述提取限額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額內按規定申請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上述限額.
三.住房公積金提取的證明材料
1.購買自住住房應提供的證明材料: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的,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購房發票或統一收款收據;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轉讓合同及契稅完稅憑證;購買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協議及購房發票或統一收款收據.
2.回遷、擴面住房的,提供回遷、擴面協議及購房發票或統一收款收據.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村鎮規劃建設許可證等建房許可證明及購買材料的發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購買材料的發票
5.償還產權自有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合同、借款擔保合同和銀行出具的還款憑證或貸款結清憑證.
6.租賃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賃合同和房租發票.
7.離休、退休(退職)的,提供離休、退休(退職)證書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及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9.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5年或者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的,提供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10.不是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在本市重新就業的,提供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及職工戶籍證明
11.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難家庭(低保、特困、困難)救助證.
12.出國、出境定居的,提供護照、戶籍證明注銷或國(境外)外定居證明.
1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死亡證明.
四. 住房公積金提取方式以職工簽收銀行定期存單的方式提取.
1.以職工簽收銀行定期存單的方式提取
2.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轉帳支票,將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支付給售房單位.

6. 房產過戶要開具房屋維修基金證明,請問到哪裡開具

您好!
辦理是指繳納房屋維修基金,還是使用房屋維修基金。 辦理手續是:按照建設部、財政部聯合出台165號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規定,公共維修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共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房屋維修基金申請使用的條件:應當專項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應當專項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二)占受益范圍內建築物總面積和總業主人數均在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簽名同意。 使用申請人對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申請人隱瞞真實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遵循方便快捷、公開透明、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 第十九條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分攤,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相關業主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維修資金個人分戶帳不足使用時,不足部分由該業主 承擔。 第二十條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物業,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尚未售出物業的建築面積,分攤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 第二十一條 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業主委員會、相關業主、物業服務企業(聘請物業服務人員的社區居委會)根據維修、更新和改造項目向管理機構提出使用申請。 (二)管理機構外勘查驗,確認維修項目並界定受益范圍。 (三)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維修方案:包括擬維修、更新和改造的項目、維修單位選擇方式、費用預算、列支范圍等,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四)受益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業主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申請並確定維修方案。 (五)業主委員會、相關業主、物業服務企業(聘請物業服務人員的社區居委會)組織實施維修方案;維修費用在5萬元以上的,須經具備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審核,審核費用列入維修、更新和改造成本。 (六)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維修方案的組織實施人應當對維修、更新和改造項目的決算、業主意見表、分攤明細等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七)管理機構根據維修合同和工程進度付款。管理機構對公示情況進行審核後,按維修合同約定留存質保金,將維修費用余額劃轉至維修單位,並從相應業主個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帳戶中扣除。 第二十二條 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應向管理機構提交的備案資料: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和授權委託書。 (二)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申請報告。 (三)受益業主簽名表。 (四)維修工程預(決)算書、超過5萬元的維修項目的審價報告、維修合同、維修單位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項目負責人的職業資格證書。 (五)公示維修方案、維修決算、分攤明細等相關資料。 (六)工程維修驗收合格證明及維修發票。 (七)其他相關資料。
望採納,謝謝

7. 房子要交契稅和維修基金開什麼證明

契稅需要攜帶:1.備案合同;2.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發票聯);3.身份證。
繳納維修基金需要攜帶:1.備案合同;2.購房的全額發票;3.2至4聯房屋維修基金交款通知單。

8. 開房屋維修基金證明需要什麼手續

你好,開發商出具的准住通知單,購房合同,本人身份證,望採納!

9. 央產房維修基金結算證明在哪裡開

法律分析: 辦理是指繳納房屋維修基金,還是使用房屋維修基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10. 交契稅和大修基金為什麼要開開具房源證明

開具房源證明是為了核實是否首套房而收取契稅;
契稅:
(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維修基金按照總房價2%左右的比例繳納至物業所在區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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