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基金支出怎麼報銷
① 生育險怎麼報銷
是指用人單位及職工本人就女職工在生育期間的生育醫療費、生育津貼等費用,男職工在配偶生育期間的看護假假期津貼,向統籌地區生育保險基金報銷的一個程序。
1、女職工懷孕後、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參保職工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可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1)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2)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
(3)產前檢查費和生產費用,當事人攜帶結婚證、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開具的計生證明到生育保險定點醫院直接刷卡結算。
(4)申報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貼,需填寫《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並加蓋單位公章,提供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孩子的)、出院小結等材料,於每月1-10日之間的工作日前往市醫保中心生育科辦理申報手續。(相關手續應在分娩後一年內辦理)
② 生育基金怎麼報銷,需要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申領生育保險待遇時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女職工享受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須提供:1、單位參保職工:填報並蓋有單位行政公章的《某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勞動合同書、身份證、財政部門製作或監制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出院證明書、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或其它醫學證明、婚姻證明。2、個體參保人員:填報《某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有效失業證、身份證、財務部門製作或監制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出院證明書、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明或其它醫學證明、婚姻證明、個人結算性存摺。(二)男職工享受生育醫療費補貼須提供:1、單位參保職工:填報並蓋有單位行政公章的《某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勞動合同書、身份證、財政部門製作或監制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出院證、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明或其它醫學證明、婚姻證明、配偶戶籍證明、配偶的失業證、個人結算性存摺。2、個體參保人員:填報《某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有效失業證、身份證、財政部門製作或監制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出院證明書、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明或其它醫學證明、婚姻證明、配偶戶籍證明、配偶社會保險關系證明、配偶的失業證、個人結算性存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③ 生育險怎麼報銷,可以報銷多少
1、醫療費用的報銷包括手術費.生育保險范圍內的葯品費用以及產前檢查費,自費葯不報銷。2、自然分娩:90天*(繳納基數/30天)營養費3780*25%晚婚晚育15天*(繳納基數/30)獨生子證35天*(繳納基數/30)
繳納基數為2560元,生育最高可報銷11529元。
剖腹產:90天*(繳納基數/30天)營養費3780*50%晚婚晚育15天*(繳納基數/30)獨生子女證35天*(繳納基數/30)剖腹產30*(繳納基數/30)=14742元。
繳納基數為2560元,剖腹產最高可報銷14742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一)生育的醫療費用;(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④ 生育險怎麼報銷
生育保險報銷的方式為:應在分娩後一年內,持相關材料,到醫療生育待遇審核部門(社保局)辦理。且報銷應符合如下法定條件:1、單位已經為勞動者繳納生育保險費;
2、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3、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⑤ 生育保險要怎麼報銷
生育險報銷的流程如下:1、女性職工在懷孕後,或者是流產、計劃生育手術前,由自己所在的單位工作人員,帶著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2、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的工作人員通過審核後,就給簽發醫療證;3、女職工在產假滿30天時間內,要由自己單位的工作人員帶著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4、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工作人員經過審核之後,就可以支付生育醫療費還有生育津貼了。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53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第54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第55條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一)生育的醫療費用;(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第56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⑥ 生育險報銷怎麼操作
法律分析:一、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形式對單位予以補償。補償標准為: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順產分娩或妊娠不足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產前或計劃生育手術前12個月的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為計發基數。
二、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凡符合享受國家規定90天(含90天)以上產假的生育女職工可享受生育營養補貼300元、圍產保健補貼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補貼,原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後,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時,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流產400元、順產2400元、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范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補貼。
四、生育津貼補償到單位,參保女職工產假期間本人基本工資、獎金及福利費由單位照發。
五、計劃生育手術費,包括因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皮埋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費用,列入生育保險基金結付范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育保險條例》
第一條 為了保障職工生育期間獲得經濟補償和基本醫療服務,均衡用人單位生育費用負擔,促進公平就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三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生育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生育保險管理工作。
⑦ 生育保險如何報銷
一、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二、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葯費(含自費葯品和營養葯品的葯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三、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
四、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拓展資料:
報銷條件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已為職工繳納一定時間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連續繳納社保9個月,廣州市要求累計繳納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產當月在繳納社保即可;
2、已辦理參保備案,並在當地生育;
3、當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條件。
范圍
一般規定
1、生育醫療費。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業務費和葯費(含自費葯品和營養葯品的葯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2、生育津貼。
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廣東省規定
1、生育醫療費。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內,因為妊娠、生育或者終止妊娠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
2、生育津貼。
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以所屬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規定的產假期計發。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
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產假計算:
(1)基本產假9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時遇有難產的(如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者),可增加產假30天;
(3)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
(4)懷孕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5)自願生育獨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按所屬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確定。
4、計劃生育手術費用。
包括職工因為計劃生育實施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5、男職工假期津貼。
已參保的男職工按規定享受的看護假假期津貼,以所屬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規定的假期時間計發。
看護假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費用:
1、不符合國家和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項目及相關就醫管理規定的費用;
2、因為醫療事故發生的費用;
3、分娩期外治療生育並發症的費用。
資料來源:網路-生育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