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拿到房產證卻沒有維修基金
Ⅰ 辦理房產證怎麼還需要交納房屋維修基金
辦理房產證和交納房屋維修基金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
一、是否交納維修基金,不會影響辦理房產證。
二、房屋維修基金是物業公司代收的,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是辦理房產證的必要資料,沒交房屋維修基金也可以辦理房產證的。
三、按照建設部、財政部聯合出台165號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1]規定,公共維修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四、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共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Ⅱ 房產證都拿到了,還需要交維修基金嗎
房產證是在房管局辦,維修基金是開發商收,房產證由開發商統一去辦理領取,有的開發商會讓你把所有款項交清才會將房產證發放給業主
Ⅲ 產權車位已經拿到房產證了為何又被告知需繳納維修基金怎麼回事
產權車位雖然有了,但是還有很多費用的,還要繳納每個月的管理費,平攤費用。
Ⅳ 我辦完房產證了沒交維修基金
辦理房產證需要交的維修基金,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出售公有住房的,業主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八條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Ⅳ 為什麼交房2年了一直沒有交大修基金和房屋契稅
好像各地區都按照國家維修基金管理條例做的,即開發商在交房時去房屋管理局登記時需要繳納維修基金和契稅才能拿到房產證。所以不會造成不繳納維修基金和契稅的。
請問你是否已經拿到房產證了嗎?如果是特殊原因造成沒有繳納維修基金和契稅,就應該找開發商(開發商也要部分繳納維修基金)代為繳納。
Ⅵ 為什麼現在辦房產證不交維修基金
法律分析:是否交納維修基金,不會影響辦理房產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