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共維修基金怎麼取
Ⅰ 物業維修基金如何收取
維修基金是由每位業主每月或每季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拿出一定數量的資金,交給業主委員會委託或指定的管理人保管,並設立專門的維修基金賬戶,專款專用。主要用於物業區內所有物業及公共設施的維修和保養。其所有權歸全體業主,並且其收取和使用也由全體業主決定。 維修基金不同於物業管理費,兩者有質的差別。維修基金的性質是業主按規定繳納的專項基金,主要用於維修物業;而物業管理費是物業公司收取的服務費。物業管理公司對維修基金的收取和使用無決定權。當然,業主委員會可以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但物業公司接受委託的,應指定專人擔任基金管理的經理,並按照業主委員會的計劃與方案具體操作實施。
Ⅱ 什麼叫物業維修基金,業主該如何正確使用物業維修基金
您好
物業維修基金的使用條件主要是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時使用。維修資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無風險的理財范圍外,禁止挪作他用。資金繳納維修資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標准繳納至物業所在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資金的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四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有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
如果物業動用公共維修基金,必須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取得業主委員會同意才可以,這里是需要小區業主投票決定的,並不可以私自動用維修基金,如果你覺得物業有私自動用維修基金的情況,可以去住建局的物業科投訴。
Ⅲ 物業維修基金一般怎麼使用
物業維修基金使用可以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等等。商品住宅間或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等,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
(一)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二)售後公有住房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其中,應由業主承擔的,再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Ⅳ 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准
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怎麼收取?
1、售房單位按照一定比例從售房款中提取,原則上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購房者按購房款式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2、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準是什麼?
1、按照購房款的一定比例收取,商品房的收費標準是按照總房款的百分之二來收取的,這個比例的確定是全國通用的,而且從2008年新規定執行方法沿用至今,建議近期考慮購置商品房的朋友可以更加深入的了解下具體的收費標准以及個人要繳納的費用等。
2、是否為多層住宅,房屋構造的不同其收費標准也各有不同,以北京市為例,若是多層住宅建設,按照現在的收費標准來看是每平米一百元,若是高層建築那麼每平米為二百元,不同的收費標准主要是考慮到不同住宅建築所花費的成本不同。不同住宅物業收費,為了能夠提高公共基礎建設的質量,定期做好維護工作,從而能夠提高公共建設的質量。
3、但是根據不同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是單棟樓房結構等不同設計,其收費標准也是有所浮動的,建議大家能夠結合當地收費標准來決定的具體收費內容。
4、由開放商代為收取,這筆款項由開放商代收收取,它主要是用於維修期滿後住宅共用設備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用途等,國家規定此類基金使用所有權歸戶主所有,不能夠隨意挪作他用。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准等都會影響到住宅戶主的利益,建議大家都能夠提前搞清楚各種細節問題,如此才能夠不白白繳費,合理捍衛自己的權益。
Ⅳ 維修基金怎麼收取
法律分析:維修資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5%-8%或每平方米100-200元的標准繳納至物業所在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資金的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5-8%的比例向售房單位(開發商)交納維修基金。開發商代收的維修基金屬與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專項維修資金繳納標准: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多層(含別墅)50元/㎡(各地房屋維修基金標准與經濟水平掛鉤,具體收取標准略有出入);
房屋維修基金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x比例x面積。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Ⅵ 公共維修基金可以取出來嗎
公共維修基金業主個人是不能取出來的,公共維修基金應該專項用於小區物業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改造,不能用作其他用途。而且動用維修基金需要雙過半的業主同意才可以,單戶業主單獨取出是不可能的。
維修基金的使用范圍包括哪些
1、住宅共用部位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范圍包括。
屋面防水層破損,頂層房間滲漏的。
樓房外牆出現雨水滲漏,引起外牆內表面浸濕。
樓房外牆外裝飾層出現裂縫、脫落或者空鼓率超過國家相應標准、規范的規定值。
建築保溫層出現破損或者脫落,或者建築保溫不良引起外牆內表面出現潮濕、結露、結霜或者霉變。
外牆及樓梯間、公共走廊塗飾層出現開裂、銹漬、起泡、翹皮、脫落、污染。
公共區域窗檯、門廊挑檐、樓梯踏步及扶手、維護牆、院門等出現破損的。
公共區域門窗或者窗紗破損的。
住宅共用部位需要維修和更新、改造的其他情形。
2、住宅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范圍包括。
電梯及主要部件的維修或者更換。
避雷設施不能滿足安全要求的。
監控設施、消防系統出現功能障礙或者部分設備、部件損壞嚴重的。
樓內排水(排污)設備出現故障,排水管道漏水、銹蝕嚴重,排污泵銹蝕或者其他設備損壞的。
水箱、泵房等二次供水設施損壞需要維修和更新、改造的,但依法或者依合同約定應當由供水企業承擔的除外。
住宅共用設施設備需要維修和更新、改造的其他情形。
3、下列費用,不得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由物業服務企業從業主交存的物業服務費中支出的。
物業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需要維修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的。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費用,由有關單位依法承擔的。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屬人為損壞,其維修、更新費用由責任人承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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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房屋維修基金要怎樣提取
您好,住房維修基金?沒有這個說法,只有住房公積金和物業公共維修基金,住房公積金是可以提取的,物業維修基金是不能隨便提取的。要是住房公積金,買房、還貸、大病、翻修、離職等很多種類型,都是可以提取的,只要准備好相應的材料證明到公積金中心辦理就可以了。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