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通道發基金須成立什麼公司
『壹』 發起式基金成立條件
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主要發起人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的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二、每個發起人的實收資本不少於3億元,主要發起人有3年以上從事證券投資經驗、連續盈利的記錄,但是基金管理公司除外;
三、發起人、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財務狀況良好,經營行為規范;
四、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五、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申請設立開放式基金,還必須在人才和技術設施上能夠保證每周至少一次向投資者公布基金資產凈值和申購、贖回價格。
【拓展資料】
發起式基金:
基金管理人及高管作為基金發起人認購基金的一定數額方式發起設立的基金,叫做發起式基金。
證監會向基金公司和託管銀行下發通知稱,正式增設發起式基金審核通道,並簡化審核程序,優先予以審核。這意味著發起式基金正式開閘。
證監會在《關於增設發起式基金審核通道有關問題的說明》(下稱《說明》)中表示,除行業ETF基金外,規定基金管理公司通過發起式基金審核通道申請募集的基金原則上不超過1隻。
基本介紹:
發起式基金降低了募集成立的門檻,同時強化了基金退出機制,即發起式基金需在基金合同中約定,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後,若基金資產規模低於2億元的,基金合同自動終止,同時不得通過召開持有人大會的方式延續。
基金公司在申請募集發起式基金的文件中,需提交股東、公司、高管以及基金經理等發起資金提供方出具的承諾函,說明其承諾購買的份額及鎖定期限。在基金名稱中需註明「××發起式基金」,並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發起資金持有基金的份額、期限及期間的變動情況。
高管或基金經理在份額鎖定期離職不能提前贖回發起份額。6月20日,證監會公布《關於修改<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第六條及第十二條的決定》,為發起式基金推出預留空間。
『貳』 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條件
法律分析:成立條件有:1、有章程;2、注冊資本不低於一億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3、主要股東應當具有經營金融業務或者管理金融機構的良好業績、良好的財務狀況和社會信譽,資產規模達到國務院規定的標准,最近三年沒有違法記錄;4、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5、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相應的任職條件;6、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7、有良好的內部治理結構、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風險控制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第十三條 設立管理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一)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二)注冊資本不低於一億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三)主要股東應當具有經營金融業務或者管理金融機構的良好業績、良好的財務狀況和社會信譽,資產規模達到國務院規定的標准,最近三年沒有違法記錄;(四)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相應的任職條件;(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管理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七)有良好的內部治理結構、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風險控制制度;(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叄』 基金公司成立條件
基金公司成立條件:
一、股東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和本辦法的規定;
二、有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意程;
三、注冊資本不低干1億元人民幣目股東必須以貨幣資金實繳,境外股東應當以可自由兌換貨幣出資;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擬任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從事研究、投資、估值、營銷等業務的人員,擬任高級管理人員、業務人員不少於15人,並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六、設置了分工合理、職責清晰的組織機構和工作崗位;
七、有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監察稽核、風險控制等內部監控制度;
八、經國務院批準的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拓展資料】
基金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如信託投資基金、公積金、退休基金等,狹義上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證券投資基金的收益來自未來,收益表現與投資標的基礎市場的表現密不可分,具有一定風險。
根據不同標准,可以將證券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一、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這要看情況),通過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一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
二、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基金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中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
三、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可分為成長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四、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等。
『肆』 想借一家私募基金的通道發產品並掛基金管理人可行嗎
可以接私募基金發產品,但是沒法掛這家私募的基金管理人,簽協議然後接別人的公司來發產品就這樣。接手過沒少,沒問題
『伍』 私募基金為什麼要借通道發行,私募基金為什麼要借通道
私募機構可以自主發行私募基金,但是有些出資方為了防範私募的道德風險,偏向於讓私募作為投資顧問角色參與,比如通過信託計劃或者基金專戶的形式
『陸』 如何成立一家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成立基金公司的流程、所需人員、資質和成本等問題,都得依據你擬設基金公司的性質和類型,尤其是你將來打算據以投資和分配的模式來確定。
依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基金公司至少可以有如下分類:按組織實體類型分,有公司型基金和合夥型基金;按投資領域分,有證券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按設立方式不同分,有公開募集設立的基金和私募基金。
上述不同的基金公司,其設立時要考慮的因素都不同,但其工商注冊登記程序基本一致。根據我國公司或者合夥企業登記管理的法規規定,二者都得去工商登記,但公司型基金出資人得認繳出資而且在投資公司類型下5年之內必須實際繳付,而合夥型基金並不需要登記注冊資本,其合夥人可以根據合夥協議自由約定如何繳付出資以及各自的出資份額。
同為合夥企業,法律上又有普通合夥和有限合夥企業之分,實踐中採取合夥類型的基金多採用有限合夥企業的形式。普通合夥和有限合夥對合夥人之間繳付出資和承擔責任的模式又存在較大不同。總之,從基金登記注冊程序來講,公司型基金其登記要求比合夥型基金公司要求嚴格,需要作更多的提前准備,其管理會更規范但缺乏靈活性;合夥型基金是目前採用較多的基金組織形式,尤其以有限合夥型基金比較普遍。
以實踐中比較普遍的有限合夥型基金為例,設立一個有限合夥型基金至少需要一名普通合夥人,他得對基金的管理運作負責管理,並對基金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夥人可以分得更多的基金盈利同時又可以只繳付象徵性的出資甚至可以不出資,一般都得由在該基金投資運營領域內有相當投資管理經驗或者相當技術、資源的人來擔任,由於他要負責基金的具體管理和運作,人選是否適當幾乎直接影響基金的成敗。
除了普通合夥人,有限合夥基金還需要多名有限合夥人。有限合夥人的基金實體中充當出資人的角色,是基金投資資金的主要來源,尤其是基金初始運營資金的來源。有限合夥人對基金債務只以其出資為限承擔責任,而且不參與基金的管理和運作,但要根據約定的利潤分成來提取投資回報,也不從基金中領取日常報酬,因此,可以說,基金中的有限合夥人只要有錢就可以了。但是,如果這個有限合夥人既有錢又有在基金投資領域里的行業經驗和相關資源,那就相當理想了。
就基金公司的資質而言,我國法律法規並沒有特別規定基金投資公司所需要的特殊資質,你只要確保其合法注冊成立,依法運作即可。
至於你所要求的最低成本,也是個比較復雜的問題。因為公司的成本構成有很多因素,設立成本、運營成本、管理成本、融資成本、投資成本等,如果你不能明確是指哪方面,很難在此給出一個比較滿意的回答。鑒於你的基金還在初創階段,從設立成本來講,還是採用合夥型基金類型比較合適。
一是合夥型基金沒有法定最低注冊資本要求,對合夥人的初始出資壓力很小,合夥人完全可以根據將來投資運作的需要追加投資,還可以根據需要去市場募集資金而不需要自己湊齊全部出資;二是合夥型基金比公司型基金運作起來更靈活,容易在基金合夥人中取得一致認可,投資策略調整起來也相對容易,更適合投資基金對外投資的快速、即使和准確的要求。
設立合夥型基金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合夥協議的起草,因為合夥協議如何約定直接決定了合夥人之間的利潤分配,可以說合夥型基金成功運作的綱領性文件,你的基金要以什麼樣的架構來搭建、以什麼樣的模式進行投資、合夥人怎麼樣分配盈利、發生虧損如何分擔、執行合夥人報酬如何確定等等事項,都得事先考慮妥當後,落實到合夥協議中來。
『柒』 成立基金公司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
股東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和本辦法的規定;
2.
有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章程;
3.
注冊資本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且股東必須以貨幣資金實繳,境外股東應當以可自由兌換貨幣出資;
4.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擬任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從事研究、投資、估值、營銷等業務的人員,擬任高級管理人員、業務人員不少於15人,並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5.
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6.
設置了分工合理、職責清晰的組織機構和工作崗位;
7.
有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監察稽核、風險控制等內部監控制度;
8.
經國務院批準的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捌』 成立基金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
1、股東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和本辦法的規定;2、有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章程;3、注冊資本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且股東必須以貨幣資金實繳,境外股東應當以可自由兌換貨幣出資;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擬任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從事研究、投資、估值、營銷等業務的人員,擬任高級管理人員、業務人員不少於15人,並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5、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6、設置了分工合理、職責清晰的組織機構和工作崗位;7、有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監察稽核、風險控制等內部監控制度;8、經國務院批準的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衍生問題:
分公司注冊網上申請流程是什麼?
1、注冊網上注冊系統用戶。申請人登陸網上注冊系統,憑真實資料在網上注冊系統中注冊用戶信息,注冊的用戶的相應信息與後面到現場提交材料和領取材料的人必須是一致。2、登錄系統: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網「服務導航欄」的「網上登記」,沒有電子營業執照的企業,選擇「普通登錄」方式登錄系統。已經持有電子營業執照的企業,選擇「電子證書登錄」方式登錄系統。3、選擇類型:根據所辦業務,選擇「企業設立申請」、「企業變更申請」、「企業備案申請」或「企業注銷申請」業務類型。同一企業一次只能選擇一種業務類型,待申請的業務辦理結束後,方可再次申請業務辦理。4、填寫信息:根據提示,填寫申請相關信息,如:企業設立,首先選擇企業大類,填寫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文號或者已核准企業名稱查詢已有名稱預先核准登記的信息,然後補充完整頁面上企業登記要求填寫的其他信息。5、上傳文件(PDF格式):選擇所需提交的文件目錄,根據目錄顯示對應上傳已經簽字(蓋章)材料的PDF格式掃描件。注意的是,目錄中如果缺少需提交文件名稱可通過「添加材料」按鈕,自行錄入材料名錄,增加材料目錄信息。6、查看反饋:登錄企業登記系統,點擊「我的業務申請」查看申請業務審查過程反饋信息。審查意見為「駁回」的,業務信息可查看、不可修改。審查意見為「退回修改」的,業務信息可查看、修改或者將申請的業務直接「刪除」。審查意見為「擬同意」的,表示業務處於在審核中且沒有辦結,業務信息可查看、不可修改。7、現場交件:現場收到「預約材料提交時間」手機信息或查看系統業務辦理狀態為「已辦理成功」後,列印系統生成的文書及並其他材料到現場提交規定的紙質材料。注意:需根據要求對列印出的紙質材料進行簽字蓋章。8、領取執照:紙質材料被審查同意後,領取核准通知書、紙質營業執照、電子營業執照。
『玖』 私募基金發行通道有哪些
隨著陽光私募行業不斷壯大與創新,陽光私募的發行通道也不再僅限於信託公司。一.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投資計劃,信託公司是目前傳統陽光私募基金最主流的發行通道。
二.有限合夥制公司發行的投資計劃,由於陽光私募的業務模式正在不斷創新,有限合夥制的私募基金則越加流行。合夥制基金是指由普通合夥人(投資公司)和有限合夥人(投資者)共同組建的一隻私募基金。
相比較信託制的陽光私募基金,有限合夥制的基金更加靈活。
私募可以通過券商,基金公司,銀行等通道進行發行。
『拾』 成立私募基金 需要什麼條件 具體的流程是什麼
私募基金設立條件流程如下:
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管理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有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設立私募基金公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管理型企業:
《一》公司制管理型企業「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合夥型企業「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必須放在商號和行業用語前面。
《二》管理型企業名稱核定為: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北京**投資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夥)。
《三》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3000萬元;
《四》單個投資者的投資數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五》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六》管理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管理、咨詢。
管理型企業均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1、發放貸款;
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