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購房者怎麼交維修基金
① 維修基金怎麼收取
法律分析:維修資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5%-8%或每平方米100-200元的標准繳納至物業所在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資金的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5-8%的比例向售房單位(開發商)交納維修基金。開發商代收的維修基金屬與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專項維修資金繳納標准: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多層(含別墅)50元/㎡(各地房屋維修基金標准與經濟水平掛鉤,具體收取標准略有出入);
房屋維修基金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x比例x面積。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② 合肥市房屋維修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建立房屋維修保障機制,維護房屋產權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建設部、財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本市市區含開發區范圍內出賣、購買商品住房含經濟適用房,下同、公有住房、拆遷實行產權調換私有住房的出賣人、買受人以及自用商品房的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本辦法的規定繳交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以下簡稱維修基金,該項維修基金專項用於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因自然損壞或不可抗力原因毀損而進行的大修、更新和改造。第三條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基金主管機關主管本市維修基金的管理工作。市物業管理機構負責維修基金的歸集與使用的監督管理、指導與協調。第四條維修基金的管理實行業主所有、物業管理企業代管、政府監管、規范使用的原則。第二章歸集與使用第五條房屋出賣人、買受人以及自用商品房的開發建設單位應在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登記時按下列標准向基金主管機關開設的市維修基金專戶繳交維修基金:
一已購公有住房的,公有住房出賣人按高層住宅售房款的30%、多層住宅售房款的20%繳交。該項維修基金由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統一劃入市維修基金專戶,歸出賣人所有。
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買受人按購房款的1%繳交;購買其他商品住房、住宅區含單幢住宅內的非住宅商品房的,買受人按購房款的3%繳交。
三購買公有住房的,買受人按購房款的1%繳交。
四開發建設單位自用含出租商品住房的,房屋產權人按房屋評估價的3%繳交。
五取得拆遷私有住房實行產權調換住房的,原房屋產權人按現有房屋評估價的1%繳交。 業主委員會的維修基金帳戶內余額不足依照前款歸集的維修基金總額的30%時,物業管理企業可提出續籌計劃經業主委員會審議決定,報基金主管機關同意,由業主委員會按業主房屋建築面積占該幢房屋總建築面積比例向業主續籌。第六條歸集的維修基金必須繳存入市維修基金專戶實行二級帳戶管理。基金主管機關開設的市維修基金專戶為一級帳戶,業主委員會開設的帳戶為二級帳戶。業主委員會應委託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代管其帳戶內的維修基金。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維修基金由市物業管理機構代管。第七條歸集的維修基金自存入市維修基金專戶之日起按規定計息,利息轉作維修基金滾存使用。維修基金帳戶實行統一管理,明細戶按幢立帳,按戶核算,具體辦法由基金主管機關制定。第八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發生毀損需使用維修基金的,由物業管理企業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業主委員會審議決定後實施;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由房屋出賣人或由其委託的管理單位提出使用計劃,經基金主管機關審核後劃拔。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發生急修、搶修情形的,物業管理企業可先行維修,再按前款規定補辦審批手續。第九條維修基金的支出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使用維修基金應先在增值部分列支,維修基金增值部分可在本物業管理區內統籌使用;
(二)住宅共用部位或單幢住宅共用設施設備大修、更新和改造所需費用,從該幢維修基金中列支;
(三)住宅區內的共用設施設備大修、更新和改造所需費用,按每幢房屋建築面積佔住宅區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從每幢房屋維修基金中列支;
(四)維修結算憑證須經業主委員會審核認可或業主簽章認可。第三章監督管理第十條物業管理企業應將維修基金的歸集與使用帳目每6個月至少向全體業主定期公布1次,接受業主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第十一條物業管理企業發生變更的,代管的維修基金帳目經業主委員會審核無誤後,應當辦理帳戶轉移手續並報基金主管機關備案。第十二條業主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維修基金余額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因房屋拆遷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房屋滅失的,維修基金代管單位應當報經基金主管機關審核同意,將維修基金余額按業主個人繳交比例退還給業主。第十三條未售出的空置商品房維修時,開發建設單位應按空閑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更新和改造實際費用。
③ 合肥維修基金2022標准
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商品的住宅的業主,以及非業主按照本人所擁有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的維修資金。每平方建築的面積交存首期維修資金的數額,一般為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造價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八。對於出售共有住房的,每平方的建築面積交存首期,通常為住宅專項資金數額的百分之二。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八。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
5.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維修基金(maintenancefund),又稱「公共維修資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帳戶。
住房維修基金收費標准2022
1、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2、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房屋維修基金,用於房屋保修期滿後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3、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
4、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法律依據: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第五條
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訂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
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④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交交到那裡
如果是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話,業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如果業主覺得需要自己親自交納維修基金較麻煩,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
在首期公共維修基金應由誰負擔的問題上,建設部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與各地的地方性規章有不同的規定。對於公共維修基金究竟是買方還是賣方交的這個問題,還得看各個地方的具體規定,購房者在買房可以就維修基金這個問題跟開發商協商解決。
相關規定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
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和售房單位應當簽訂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至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維修基金應由業主向售房單位交納,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可見,這筆資金應該由業主向售房單位交納,其性質是屬於業主共有的。
以上內容參考:海南省人民政府-房屋維修基金應該誰交?什麼時候交合適
⑤ 房子維修基金怎麼交
房子維修基金需要交給售房單位。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
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准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每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每平方米。
房屋維修基金一般是按照購房面積大小的一定比例來繳納的,法律上對於維修基金方面也是有一定的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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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合肥維修基金繳納標准2022
2022年房屋維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或每平方米100-200元的標准繳納至物業所在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
資料擴展:
物業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物業維修基金在收房的時候就要交,但是物業維修基金屬於業主共有,將來用於公共部位或者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以及改造。物業公司也只是代管,不可以隨意挪用。業主發現物業公司挪用的,可以去房產行政部門投訴。物業公司需要定期公司維修基金的使用明細,以便業主知曉維修基金的去向。
⑦ 住房維修基金怎麼交
法律分析:1、交納人如實填寫維修基金分戶卡,小區辦工作人員核驗分戶卡和相關材料,並核定維修基金數額2、交納人核對列印輸出的分戶卡並簽字確認3、交納人向小區辦足額交納維修基金,並取得小區辦開具的「北京市住宅維修基金專用收據」第二聯和第四聯。
4、交納人持收據第四聯(交易部門或權屬部門)到交易部門辦理立契過戶手續或到權屬部門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房屋維修基金的啟用必須占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即所謂的「雙2/3原則」,然後報房管部門備案審核,通過後即可支取使用。一般情況下,出現以下問題可以使用房屋維修基金:
1、電梯系統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或發生故障:
經電梯質監部門或檢測機構檢測明確要求緊急維修或更換零部件或社區居委會出具現場確認證明的經公安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出具整改通知書,確需緊急維修或整改或社區居委會出具現場確認證明的2、給水排水系統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或發生故障:
造成大面積停水或滿溢等經當地村(居)民委員會派人會同部分受益業主現場確認並書面證明屬實的3、屋頂、屋面、外牆發生滲漏、地下室突發積水:
嚴重影響業主房屋正常使用,經當地村(居)民委員會派人會同部分受益業主現場確認並書面證明屬實的4、房屋外牆存在脫落、剝落等隱患:
經當地村(居)民委員會派人會同部分受益業主現場確認書面證明屬實的5、出現其它可能會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形:
經當地村(居)民委員會派人會同部分受益業主現場確認書面證明屬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