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救助基金的錢怎麼提
『壹』 怎麼申請救助金
法律分析:申請臨時救助的家庭,應當以戶主或者其代理人的名義向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或者通過戶籍(或戶口)所在村(居委會)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舉報人、證人、鑒定人因舉報、作證、鑒定受到打擊報復,致使人身受到傷害或者財產受到重大損失,無法經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檢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接到申請後,要會同村(居委會)及時開展入戶調查、收入核定、民主評議、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天)等工作;批准。區縣(自治縣)民政部門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查,及時作出審批決定,並通過村(居委會)公布審批結果。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法律依據:《關於建立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見》第一條 國家司法救助的范圍
(一)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重傷或嚴重殘疾,因案件無法偵破造成生活困難的者因加害人死亡或沒有賠償能力,無法經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無力承擔醫療救治費用的
(三)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因案件無法偵破造成依靠其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近親屬生活困難的者因為加害人死亡的
(四)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因案件無法偵破造成生活困難的者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沒有賠償能力,無法經過訴訟及時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
(五)舉報人、證人、鑒定人因舉報、作證、鑒定受到打擊報復,致使人身受到傷害或者財產受到重大損失,無法經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
(六)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等,因被執行人沒有履行能力,造成申請執行人生活困難的
『貳』 2021疫情補助金怎麼領取
您好:疫情補助金領取方式如下。
網上辦理申請,積極推行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社會救助申請審核確認全流程網上辦理。積極推進「放管服」改革,有條件的地方可將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權下放至鄉鎮(街道),提高救助辦理時效。因感染患病或滯留、居家隔離、停產停業而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外地人口,由急難發生地鎮(街道)或縣級民政部門直接實施臨時救助,幫助其渡過難關。疫情生活困難補助大概在400-600一個月左右,具體要看你所在地區的低保救助每個月申領標准。及時足額發放低保金和特困供養金,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對困難群眾做到應保盡保和應救盡救的原則,當物價漲幅達到規定條件時,及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准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按時向困難群眾發放足額的價格臨時補貼。有條件的地區,可靈活採取提前發放低保金和特困供養金、發放臨時生活補助金、折價供應糧米油蔬基本生活物資、發放防疫防護用品愛心包、引導慈善組織定向捐贈等形式,加強困難群眾救助和關愛服務。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眾以及社區內疫情感染患者、密切接觸者。疫情影響無法外出務工、經營、生產、就業的人員或家庭。總得來說,2021疫情生活困難補助可以通過網上或者關注微信公眾號進行申請,而補助標準是按照當地的低保金來執行的。但需要注意的是並不是每個地方都可以申請疫情生活困難補助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六條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
『叄』 臨時生活補助金怎麼申請
法律分析: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的申請條件如下:農民合同制工人所在單位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勞動合同到期未續訂或者所在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申請一次性生活補助金,補助標准按照所在地的失業保險金月標准執行,累計繳費時間每滿1年發1個月,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肆』 申請政府臨時救助金流程需要多少時間
摘要 臨時救助金額在2000元及以下的,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批,一般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審批完成後7天左右發放的。不過各地也會有差別的。
『伍』 申請政府臨時救助金流程需要多少時間
臨時救助的具體審核審批時間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建議咨詢當地人民政府或者當地民政部門。
以北京市為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後,報區民政部門審批;審核審批工作應當自收到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第四十八條申請臨時救助的,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經審核、公示後,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救助金額較小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以委託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批。情況緊急的,可以按照規定簡化審批手續。
第四十九條臨時救助的具體事項、標准,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公布。
《北京市社會救助實施辦法》第四十四條申請臨時救助的,應當向戶籍所在地或者住所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人具有本市戶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證,家庭財產符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可以申請臨時救助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後,報區民政部門審批;審核審批工作應當自收到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
(二)申請人需要提供臨時住所、食物、衣物或者心理干預等救助服務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協調本區救助管理機構、慈善超市或者其他專業社會組織等提供救助服務;
(三)向申請人發放臨時救助金或者提供救助服務後,仍未解決其困難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其依照本辦法向有關部門申請其他救助事項,或者轉介到慈善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予以救助。
情況緊急、需要立即採取措施以保障救助對象基本生活的,區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先行救助。
(5)臨時救助基金的錢怎麼提擴展閱讀:
申請臨時救助須知
國家對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的家庭,給予臨時救助。
申請臨時救助的,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經審核、公示後,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救助金額較小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以委託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批。情況緊急的,可以按照規定簡化審批手續。
『陸』 政府臨時救助金是多少
臨時救助標准:
1、根據貧困家庭的實際情況一次性給予2000
6000元的補助;
2、因嚴重疾病導致家庭困難的,按醫療費用金額的10%給予補償,最高不超過每戶每年6000元;
3、對來自低收入家庭的大學生補貼標准為每年2000元,對孤兒補貼標准為每年3000元。
救助標准根據救助對象困難類型、家庭類別和遭受困難程度等因素綜合確定,單次救助金額最高上限為5000元。
省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臨時救助標准制定的統籌,推動形成相對統一的區域臨時救助標准。發放臨時救助金:根據臨時救助對象困難程度及持續狀況,臨時救助金發放標准分為三檔。 臨時救助對象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的,分別按照家庭全部成員每人1個月、2個月、3個月的當年本市城市低保標准,為其發放臨時救助金;臨時救助對象以個人為單位申請的,分別按照每人1個月、2個月、3個月的當年本市城市低保標准,為其發放臨時救助金。
原則上一個家庭或個人同一事一年內只能申請享受一次救助。在不同時段因不同原因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家庭或個人重復申請臨時救助,一年內不得超過兩次。臨時救助實行鄉鎮(街道)審核、縣民政部門審批,金額在500元及以下的臨時救助,縣級民政部門可以委託鄉鎮(街道)審批,由縣級民政部門備案,金額在501~5000元的臨時救助,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金額在5001~10000元的臨時救助,由縣級民族部門提交縣(市)區社會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臨時救助需要以下條件才能申請:
1、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
2、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3、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的家庭。
法律依據: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四十八條 申請臨時救助的,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經審核、公示後,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救助金額較小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以委託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批。情況緊急的,可以按照規定簡化審批手續。
『柒』 臨時救助金怎麼申請
【法律分析】
一、困難群眾申請臨時救助,要符合下列條件:一是城鄉低保戶中因重大疾病或遭遇突發災害等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較大困難的家庭;二是在城鄉低保制度和其他專項救助制度覆蓋范圍之外,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暫時出現較大困難的低保邊緣戶;三是其他應當救助的特殊困難人群。二、困難群眾申請臨時救助時,須提供以下材料:申請書、村(居)委會或單位出具的生活困難情況證明、破產改制企事業單位職工辦理社保的證件復印件、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戶口簿、身份證、醫院病歷及費用證明及其復印件等資料和證件。三、滿足以上條件後本人攜帶材料前往所在的社區(村)居委會進行核查後,交與所在街道(鄉、鎮)民政所審核,最後報民政局審批通過即可。
【法律依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二條 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前款所稱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包括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應當給付的贍養費、扶養費或者撫養費,不包括優撫對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