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寶毛坯房公共維修基金怎麼算
『壹』 房屋物業維修基金怎麼算
法律分析:1、根據住房出售有關規定,房屋維修基金的計算公式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比例×面積。比例為多層:購房人付1.5%,出售人付6%;高層:購房人付1.5%,出售人付12%; 2、購房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8元(多、高層相同);出售人:多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71.88元,高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43.76元。 房屋維修基金使用條件 1、專項維修基金足額歸集到位,維修項目符合維修基金使用范圍; 2、公用部分、公共設施設備保修期限屆滿; 3、涉及物管區域或全體業主的,已經業主大會書面批准,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等。 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1、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2)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3)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列支; (5)建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6)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2、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的使用程序辦理: (1)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應當包括擬維修和更新、改造的項目、費用預算、列支范圍、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以及其他需臨時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的處置辦法等; (2)業主大會依法通過使用方案; (3)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持有關材料向業主委員會提出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5)業主委員會依據使用方案審核同意,並報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建設主管部門發現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使用方案的,應當責令改正; (6)業主委員會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7)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另外,維修基金是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維修基金與具體房屋相結合,隨房屋存在而存在、滅失而滅失,不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變化,因房屋產權變更成為新業主時,維修基金也應經舊業主更名為新業主名下。
法律依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房屋維修基金繳納標準是購房者按購房款的2%-3%繳納。具體繳存比例由省、直轄市、自治區相關部門確定,但一般都在2到3個百分點內。
『貳』 公共維修基金怎麼算繳納標準是什麼
公共維修基金的全稱是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基金,是專門用於屋頂和電梯等共用的部位、共用設施的設備保修期滿之後、中修以上的維修更新的,但是很多人對於公共維修基金的概念仍然比較模糊。那麼,公共維修基金怎麼算?公共維修基金繳納標準是什麼?
公共維修基金 的全稱是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基金,是專門用於屋頂和電梯等共用的部位、共用設施的設備保修期滿之後、中修以上的維修更新的,但是很多人對於公共維修基金的概念仍然比較模糊。那麼,公共維修基金怎麼算?公共維修基金繳納標準是什麼?
公共維修基金怎麼算
1、當商品房銷售在進行銷售的時候, 購房 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 房屋維修基金 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 業主 共同擁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2、公共維修基金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準是: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 別墅 )50元/平方米。
3、凡是在2009年12月31日之後竣工的住宅、住宅 小區 內的非住宅或住宅小區外與單棟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標准為: 多層住宅 (不帶電梯)為每平方米50元,高層住宅(含帶電梯多層住宅)為每平方米70元,由業主交存到指定的專戶管理銀行。
公共維修基金繳納標準是什麼
依照我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商品住房 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訂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如果是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的話,屬全體業主共同,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房地產 主管部門確定。
1、購房人首期應該按照多層 房屋建築面積 成本價 的2.5%,高層房屋建設面積成本價的3%來繳納房屋維修基金。
2、房屋的出售者應該一次性按多層房屋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高層房屋建築面積成本價的4%繳納房屋維修基金。
3、倘若是開發單位自用或者出租的房屋,應該根據自用、 出租房 屋的建築面積按本款第1項、第2項規定進行繳納。
公共維修基金怎麼算?公共維修基金繳納標準是什麼?這下大家都有所了解了吧。總的來說,繳納房屋維修基金相當於是對自己購買的房屋設施設備維護的一種保險,購房者應該在相關規定中的具體要求完善繳納的手續,及時的繳納公共維修基金,以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叄』 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准
法律分析:維修基金的具體標准一般由各地房產行政部門指定,但是主要依照公式計算:房屋維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比例×面積。其中,房屋維修基金繳納標准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各地房屋維修基金繳納標准也會有些許差異。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肆』 公共維修基金怎麼算
公共維修基金稅一般依照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數額計算繳納。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開發商交納維修基金,或者參考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的總房價,按照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來計算,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伍』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算
房屋維修基金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契稅的收取:
1、購買的房產超過144平米的需要交納契稅是總房款的3%;
2、購買的房產不超過144平米的需要交納契稅是總房款的1.5%;
3、在首套房的情況下,購買的房產不超過90平米包含90平米的,只需要交納契稅是總房款的1%。
公共維修基金的收取:
1、住宅維修基金:按照2%標准交存;
2、非住宅維修基金:按照1%標准交存;
3、商品住宅維修基金交存標准為:
磚混結構住宅——49元/平方米,
無電梯框架結構住宅——55元/平方米,
有電梯14層以下(含14層)框架結構住宅61元/平方米,
有電梯15層以上(含15層)框架結構住宅73元/平方米。
『陸』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算
房屋公共維修基金又稱之為專項維修基金,它是指小區住宅樓房之中的公共區域與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之用的專用基金,是用於維修與養護公共部分與施、設備,其包括: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門廳、樓梯間、通道、戶外牆面等等。
公共維修基金的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是按照買房人的總購房款的2%~3%比例繳納,收取的公共維修基金屬於小區全部業主的共同所有,其不計算於房屋的銷售收入。
在2008年2月1日,有關部門對於公共維修基金則執行了一項新的標准辦法,以前按照總房款的2%~3%交納的公共維修基金,更新為:多層住宅以每平米100元交納其公共維修基金;高層全現澆結構則每平米150元交納;高層框剪結構200元;根據不同的住宅建築安裝成本其公共維修基金也就有所不同。
『柒』 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准
1、房屋公共維修基金要按照購房款一定比例來收取,收費標準是按照總房款2%來收取。
2、房屋維修基金收費標准,具體也要看是否為多層住宅,房屋結構不同其收費標准也不同。以北京市為例,如果是多層住宅建設,按現在的收費標準是100/平米,如果是高層建築,收費標準是200/平米,不同的建築收費標准也不同。為了提高公共基礎建設質量,需要定期做好維護工作,從而提高公共建設質量。
3、我們根據不同的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單棟樓房結構等不同設計,其收費標准也有差異,建議大家結合當地收費標准來決定的具體收費內容。
4、房屋維修基金一般由開放商代為收取,主要是用於維修期滿後住宅共用設備的公共設施維修,或是更新改造等。國家規定:維修基金使用所有權歸戶主所有,其它人不能隨意挪作他用,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准也會影響到住宅戶主的利益,所以在繳納維修基金時需要多了解些。
拓展資料:公共維修基金肯定是要交的,否則房屋出現問題,要維修就很不方便了,會給居住業主帶來影響,不僅小區住宅樓業主要交公共維修基金,其商鋪同樣要收取一定標準的公共維修基金,而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是由當地房產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的,不能隨意收取。
三、什麼情況下可以動用公共維修基金
1、質保期後的建築維修使用
房屋建築在保修期滿之後,其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需要進行大修、更新或者改造的話,就可以動用公共維修基金,但是使用時需要全體業主投票確定費用。
2、閑置使用
公共維修基金在平時閑置時可以用來購買國債、購買法律規定的其他基金等。
3、特殊使用
對於小區公共維修基金是不能擅自動用或挪作他用的,不過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暫借,但僅限於用當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等備用金,否則要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中另行約定的才能用,此外在房屋出現大修、專項維修、更新的情況時,也可以先支取工程款總額的30%來預付給施工承包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