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用大修基金向哪裡投訴
⑴ 投訴物業部門向哪個部門投訴
法律分析:可以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物業管理處進行投訴,這個部門是物業行業主管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投訴前做好相應工作。盡量不要採取口頭投訴的方式,盡量以書面方式提交;提交前看看您與物業公司簽署的物業管理協議中,物業公司未盡到職責的地方是哪些,證據要充分完整。
⑵ 投訴物業費應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法律分析:可以投訴物業費的部門有:1、向物價局投訴,前期物業收費要經過物價局批准,物價局對物業公司執行收費規定,有權有義務監管。2、向房管局投訴,房管局是物業公司的行業管理部門,有義務對物業公司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理。3、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四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
⑶ 物業公司有問題去哪裡投訴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出現物業糾紛可以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物業管理處進行投訴,這個部門是負責主管物業行業的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
⑷ 物業私自動用維修基金怎麼辦
法律分析:物業無權擅自使用維修基金,建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聯系本律師依法維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條 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區域內,為業主提供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
⑸ 物業私自動用維修基金怎麼辦
法律分析:物業私自動用維修基金可以向物業投訴該物業,不能解決就到當地派出所,請警察協調,或者到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該物業,要求退還維修基金。物業不能私自動用維修基金,即使動用也要經過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跳過業主這個環節,是不妥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條 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屋頂、外牆、無障礙設施等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緊急情況下需要維修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法申請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⑹ 物業收取維修基金沒交到房管部門,我可以投訴物業公司嗎
當然是可以的,不過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例如,物業管理費糾紛調解處理的原則:
1、引導物業公司運用正當手段維護權益 有些物業公司在業主欠交物業管理費時,會採取斷電、斷水、限制業主進出物業使用區域、對業主進行罰款或表示在物業管理過程中給業主造成損害不承擔任何責任等措施,迫使業主履行交納物業管理費的義務。這些做法缺乏合法性,不宜提倡。在調處這類糾紛時,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指出,業主違約拒絕交付物業管理費用的,物業管理公司應採取書面督促或公力救濟等合法手段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不應採取上述不當的方法進行所謂的自力救濟,否則會構成侵權責任。
2、利用「滯納金」的杠桿作用平衡利益 物業管理合同大多約定,業主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物業公司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交納費用的一定比例加收滯納金。實踐中,物業公司在主張物業管理費時,往往同時主張業主欠交物業管理費所產生的滯納金。有時因業主長期拖欠物業管理費,滯納金的數額亦不菲。所以在調處糾紛時用好「滯納金」這根「杠桿」,對平衡當事人利益、平息矛盾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具體方法上:一是根據業主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主觀過錯程度、欠交數額、物業服務是否具有瑕疵等情況,視不同情形促使物業公司主動放棄部分或全部滯納金,以盡快解決糾紛;二是結合滯納金的計算數額,如果已經超過物業管理費本金的,就要引導物業公司放棄超出本金部分的滯納金,以使雙方利益趨於平衡。
3、區分業主拒交物業管理費是否具有合法理由 有些業主拒交物業管理費有一定的合法理由,大多表現為物業公司未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如未打掃小區衛生、保安未履行崗位職責等,引起業主不滿,以拒交物業管理費的方式予以抵制。此時應認識到,依照《合同法》規定,業主可以行使與對方違約程度相適應的合同履行抗辯權,即在物業公司不履行義務或不適當履約義務時,減少或免除物業管理費的支付義務。
但該抗辯權行使的范圍究竟有多大,應結合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公司實際履行情況、物業公司是否具有過錯等因素綜合考慮。在調處時,應在分析利弊的基礎上,引導當事人自行協商,找到平衡點。如果業主拒交物業管理費無合法理由的,應做好其思想教育工作,使其對自己的行為後果產生合理預期並補交物業費。
⑺ 對物業動用維修基金存在問題的應該向什麼部門投訴
有關物業維修基金使用問題,可以向當地房產管理部門(房產局)反映。
⑻ 業主投訴物業在哪裡投訴
法律分析:業主基於與物業服務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在物業履行義務不規范時享有多項權利,就投訴而言,首先,業主可以向物業局投訴,物業局是物業的管理部門,物業與物業局的關系是上下從屬的關系,若是小區業主將物業投訴到物業局,那麼物業部門自然會受到物業局的審核,進而會派人上門調查。其次,撥打12358舉報,12358是對於商家收取費用不合理而建立的一個投訴平台,可以維護所有公民應有的權益。而作為業主的我們,如果遇到流氓物業胡亂收取相關的費用,那就可以直接撥打12358進行投訴。相關部門在接到投訴信息之後,會根據您投訴的片區以及舉報內容進行審查,並且在規定時間內調查處理結束之後,會第一時間通知舉報人。另外,業主還可以找房管部門,甚至法院主張自己的權利。除了投訴,業主也可以通過拒交物業費履行抗辯權、解除合同更換物業公司等主張權利,具體規定參見民法典合同編第二十四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條 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區域內,為業主提供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
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四十四條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第九百四十六條 業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決定解聘物業服務人的,可以解除物業服務合同。決定解聘的,應當提前六十日書面通知物業服務人,但是合同對通知期限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據前款規定解除合同造成物業服務人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業主的事由外,業主應當賠償損失。
第九百四十八條 物業服務期限屆滿後,業主沒有依法作出續聘或者另聘物業服務人的決定,物業服務人繼續提供物業服務的,原物業服務合同繼續有效,但是服務期限為不定期。
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不定期物業服務合同,但是應當提前六十日書面通知對方。
⑼ 房屋用了維修基金沒有修好怎麼投訴
摘要 三、找房屋管理部門。房屋管理部門即房管局,一般負責:住房保障、建設、制度改革、市場監管、物業管理及房屋管理方面的政策轉變和督促實施。房管局能不能管事,主要看房產管理局與物業公司是否有直接的行政隸屬關系。若有關系,則什麼都要管。無關系,則主要監督物業公司的定價標准和服務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