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後交的維修基金怎麼辦
1. 動了維修基金賣房需要補上嗎
法律分析:賣房過戶時還需要補交維修基金的。動用維修基金後,維修基金少於首期繳存金額的三分之一時,是需要盡快補齊的。維修基金是用於小區內公共項目的維護及維修,任何人不得將其挪作他用,而且維修基金低於第一次繳存額的30%左右,需由維修基金管理單位進行繳收,小區業主需積極配合。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 房屋所有權轉讓時,業主應當向受讓人說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和結余情況並出具有效證明,該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2. 賣房時維修基金誰來擔
法律分析:公共維修基金只是房主在當時購買新房的時候交的,這個費用相當於給房子買的保險,是跟隨房子走的。在現實交易中,房子賣了,房屋公共維修基金就會跟隨房屋自動轉移。
法律依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建房〔1998〕213號)第13條規定:「業主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維修基金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
3. 賣掉房子能拿回維修基金嗎
賣掉房子房屋維修基金是拿不回來的的,維修基金通常會在房屋交易時過戶給買家。但如果符合以下情況,能夠退還。
1、房子單獨立戶賬中盈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退還小區業主。
2、售房企業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凈值退還售房企業。售房企業沒有的,依照售房企業會計單位隸屬,收交平級財政。
3、商品住宅、售後服務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應用、管理方法和監管,可用本方法。本方法所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就是指重點用於住宅同用部位、同用設施質保期滿後的檢修和升級、更新改造的資產。
4、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方法實行專用存款賬戶儲存、專款專用、所權人管理決策、政府部門監管的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4. 房子賣掉住房維修基金怎麼辦
房屋檢修股票基金,包含房屋公共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身房屋維修基金,又被稱為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公共性檢修基金在購買新房子時才會交的,二手房交易中涵蓋的花費具體為房價和各種稅費,在其中並不包括公共維修基金。
根據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印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建房〔1998〕213號)第13條規定:「業主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維修基金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所以一般沒有問買方索取補償的。
公共維修基金只是房主在當時購買新房的時候交的,這個費用相當於給房子買的保險,是跟隨房子走的。在現實交易中,房子賣了,房屋公共維修基金就會跟隨房屋自動轉移。
5. 賣房維修基金能找買方要嗎
正常情況下,賣房之後因為已經轉讓了房屋產權,所以之前交過的維修基金是不予退還的,之前的維修基金會跟隨房屋產權過戶的同時過給新的買房人,想要收回維修基金,可以和買房人商討,比如說在簽訂買房協議的時候,在當中明確表示,或者是將部分報在房屋總價當中,因為沒有單獨的公共維修基金費用,所以需要和買方協商好。所以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和買方要求補償的。
【法律依據】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53條規定: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6. 二手房交易維修基金怎麼交接
規定二手房不需要再次繳納維修基金。過戶完畢二手房房產證,買賣雙方一起到住房所屬物業部門辦理維修基金過戶。如果賣家要錢,看們買賣合同約定,有雙方簽字的合同約定,買家需要支付錢款。無合同約定,買家不需要支付錢款,賣家拒絕配合過戶,買家可以起訴維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第六十二條 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因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本章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7. 房屋維修基金可以退嗎
不可以退,但你在賣房時可以轉讓,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維修基金退款規定1.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房屋維修基金一般來說是不退的,如果是公共維修基金的話,要經業主委員會同意,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將維修基金移交給物業管理企業代理,但是不能退給個人。
2、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但是以下兩種情況可以申請退還維修基金余額:(1)購房人在購買商品住宅已繳存維修基金後,退、換已購商品住宅的;(2)已繳存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商品住宅,因拆遷等造成滅失的。申請退還維修基金本金和利息,需要提交材料: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8. 房子賣掉住房維修基金怎麼辦
把房子轉手給他人後,是不能拿回房屋維修基金的,一般情況下,在房屋交易過程中,會將房屋維修基金過戶給購房者。因為房屋維修基金的用途是維修、改造住宅共用區域及共用設備,無論是購房者還是賣房者,都無法提取出來,賣房者一般也不會向購房者單獨索取補償。
一、使用房屋維修基金必須滿足的條件:
1、專項維修基金足額歸集到位,維修項目符合維修基金使用范圍;
2、公用部分、公共設施設備保修期限屆滿;
3、涉及物管區域或全體業主的,已經業主大會書面批准同意等。
二、物業維修基金的用途有:
1、物業維修基金的用途主要是用於房屋保修期滿後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工程。
2、維修資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3、維修資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無風險的理財范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9. 賣房時維修基金誰來擔
法律分析:如果合同沒有明確約定的話,那麼只能雙方協商。住房維修基金,如果沒有使用過,那麼這個維修基金就應該在賣房的時候存在,如果需要繳納說明賣房的時候沒有這個維修基金,那麼應該由賣方承擔。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四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有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
第六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九條 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從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所有。
10. 賣房子後,房屋維修基金能不能退或者能不能轉到買房人名下,然後要求買方支付給賣方
房屋維修基金是不能退的,房屋維修基金支配權是小區業主委員會(全體業主選舉組成)
,這基金的錢只能用於該小區房屋維修保養。
房屋維修基金保管、監督、管理是房產局物業管理所。
房屋維修基金一般是要轉到買房人名下,只是表明這房屋已交維修基金及金額,不代表業主擁有這資金支配權。
至於你提到,要求買方退給你,只要你們雙方約定好,就可以;但實際上,沒有一個買家願意這樣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