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後大修基金哪裡交
A. 維修基金交給哪個部門
維修基金交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但是業主一般是直接交給制定的商業銀行的。首期的房屋維修基金,而且業主需要在交房前就要交維修基金,它是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是可以選擇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也可以委託開發商代為交付。
維修基金可以不交嗎
維修基金是必須要交的。首期的房屋維修基金,而且業主需要在交房前就要交維修基金,它是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是可以選擇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也可以委託開發商代為交付。如果說是讓開發商代交的,那麼開發商需在收到維修基金的一個月內,將錢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戶。
根據法律規定,若是不交房屋維修基金,是無法進行正常的交房手續,購房者也就無法交房了。房屋維修基金主要是用於小區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的養護和維修,由小區物業和業主委員會共同監督,若要使用,必須達到2/3的業主通過才行。
維修基金的使用條件
1、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4、住宅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買房子為什麼要繳納住房維修基金?
住房維修金主要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所以需要繳納。法律根據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四條,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後都應當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以下簡稱「維修基金」)。維修基金的使用執行《物業管理企業財務管理規定》,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
第五條: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訂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確定。
法律依據: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商品住宅業主、非住宅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代管。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以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未劃定物業管理區域的,以幢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
第十一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或者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管理。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開立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按照售房單位設賬,按幢設分賬;其中,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帳。
第十五條
業主大會成立後,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劃轉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大會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物業管理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以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
(二)業主委員會應當通知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應當通知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
(三)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應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通知專戶管理銀行將該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劃轉至業主大會開立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並將有關賬目等移交業主委員會。
B. 大修基金交給哪個部門
需要將大修基金是交給開發商,很多開發商都會有一個賬戶,但現在各地基本上是由房管局代管,或是成立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在指定銀行設立專戶,將維修基金轉入專戶存放並按規定使用,房管局相關部門進行。大修基金是必須要交的。首期的房屋維修基金,而且業主需要在交房前就要交維修基金,它是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是可以選擇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也可以委託開發商代為交付。如果說是讓開發商代交的,那麼開發商需在收到維修基金的一個月內,將錢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戶。根據法律規定,若是不交房屋維修基金,是無法進行正常的交房手續,購房者也就無法交房了。房屋維修基金主要是用於小區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的養護和維修,由小區物業和業主委員會共同監督,若要使用,必須達到三分之二的業主通過才行。
C.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交交到那裡
如果是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話,業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如果業主覺得需要自己親自交納維修基金較麻煩,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
在首期公共維修基金應由誰負擔的問題上,建設部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與各地的地方性規章有不同的規定。對於公共維修基金究竟是買方還是賣方交的這個問題,還得看各個地方的具體規定,購房者在買房可以就維修基金這個問題跟開發商協商解決。
相關規定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
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和售房單位應當簽訂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至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維修基金應由業主向售房單位交納,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可見,這筆資金應該由業主向售房單位交納,其性質是屬於業主共有的。
以上內容參考:海南省人民政府-房屋維修基金應該誰交?什麼時候交合適
D. 大修基金誰來交,交給誰什麼時候交
大修基金由購房者來交,交給售房單位,交的時間通常在交房前,業主就應當將房屋維修基金交納。
公共維修基金指的是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中修、更新和改造。時間一長,開發商不可能再負責維修,也不能由哪戶業主單獨維修,因此必須建立維修基金來加以保障,以保證物業的後續正常使用,維護物業產權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
維修基金應由業主向售房單位交納,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可見,這筆資金應該由業主向售房單位交納,其性質是屬於業主共有的。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已售公有住房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或者交由售房單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應當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內,將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房屋維修基金的本金是由房產商和購房人共同籌集的,利息用於售出住宅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利息不足時由產權人分攤。且公共設施維修基金用於公共設施的維修、保養和更換;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用於修理房屋本身的修理和維護,二者界限分明,不可混淆挪用。
通常在交房前,業主就應當將房屋維修基金交納。如果是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話,業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當然,如果業主覺得需要自己親自交納維修基金較麻煩,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
E. 維修基金交給哪個部門
維修基金通常都是交給開發商,然後開發商再轉給物業。
首期的房屋維修基金,而且業主需要在交房前就要交維修基金,它是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是可以選擇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也可以委託開發商代為交付。如果說是讓開發商代交的,那麼開發商需在收到維修基金的一個月內,將錢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戶。
根據法律規定,若是不交房屋維修基金,是無法進行正常的交房手續,購房者也就無法交房了。房屋維修基金主要是用於小區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的養護和維修,由小區物業和業主委員會共同監督,若要使用,必須達到2/3的業主通過才行。
維修基金的使用條件:
1、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4、住宅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維修基金
F. 買房的大修基金交到哪裡
人們在買房過程中,都會涉及到維修基金的問題。但是對於購房新手而言,可能對買房的維修基金交給誰以及買房的維修基金如何使用並不是很了解。不過別擔心,下面我就針對這兩個疑問來為大家簡單介紹下。
買房的維修基金交給誰
買房的維修基金通常是由開發商代收,然後再由開發商遞交到房地產管理中心。大家在買房時,一般會跟開發商簽訂買房維修基金繳納的有關協議,其收取標准通常是購房款的2%—3%。由開發商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於所有業主共有,不得計入住房銷售收入。
4、樓梯單側外立面1/5以上有脫落等危險的;
5、高層住宅水泵損壞,而引發的供水中斷;
6、電梯故障危害人身安全的。
G. 買房維修基金交給誰
房屋的業主要在交房前繳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住房維修資金,房屋的業主可以直接存入到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相關專戶,也可以委託當地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代為支付維修資金。如果是委託當地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代為支付維修資金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該要從收到住房維修基金之日起的三十日內,將代付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到住房維修基金專戶。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八。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H. 維修基金在哪裡交
法律分析:是在售樓單位、物業公司或者指定的銀行交,因為各地管理政策不同,所以具體情況要以當地住建部門規定為准。若購房者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在領取大修基金繳交票據時,詢問窗口的工作人員。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維修基金直接在物業交,一般在交房前,業主就要繳納完畢房屋維修基金。當房屋超過保修期後,維修基金就可以用於房屋公共設施等部位維修與更新。要注意的是,維修基金屬於業主共同所有,不能私自挪用。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六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