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託管人的資格條件是什麼
A. 託管機構應具備的條件
1、《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管理辦法》第八條申請基金託管資格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最近3個會計年度的年末凈資產均不低於20億元人民幣,資本充足率等風險控制指標符合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二)設有專門的基金託管部門,部門設置能夠保證託管業務運營的完整與獨立;(三)基金託管部門擬任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定條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不低於該部門員工人數的1/2;擬從事基金清算、核算、投資監督、信息披露、內部稽核監控等業務的執業人員不少於8人,並具有基金從業資格,其中,核算、監督等核心業務崗位人員應當具備2年以上託管業務從業經驗;(四)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確保基金財產完整與獨立的條件;(五)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統;(六)基金託管部門有滿足營業需要的固定場所、配備獨立的安全監控系統;(七)基金託管部門配備獨立的託管業務技術系統,包括網路系統、應用系統、安全防護系統、數據備份系統;(八)有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九)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中國證監會、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2、《非銀行金融機構開展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暫行規定》第五條非銀行金融機構申請開展基金託管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最近3個會計年度的年末凈資產均不低於20億元人民幣,風險控制指標持續符合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二)設有專門的基金託管部門,部門設置能夠保證託管業務運營的完整與獨立,部門有滿足營業需要的固定場所,並配備獨立的安全監控系統和託管業務技術系統;(三)基金託管部門擬任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定條件,基金託管部門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不低於部門員工人數的1/2;擬從事基金清算、核算、投資監督、信息披露、內部稽核監控等業務的執業人員不少於8人,並具有基金從業資格,其中,核算、監督等核心業務崗位人員應當具備2年以上託管業務從業經驗;(四)具備安全保管基金財產、確保基金財產完整與獨立的條件,不從事與託管業務潛在重大利益沖突的其他業務,具備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統,能夠為基金辦理證券與資金的集中清算、交割;(五)具備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六)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七)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以上就是關於私募基金託管給誰的解答,一般情況下,私募基金可以把資金託管給符合上述要求的商業銀行及證券公司。作為投資者的我們,在選擇投資私募基金時最好選擇有牌照,已經登記注冊的私募基金,否則都是非法集資。私募有風險,入行需謹慎。
B. 申請基金託管資格的商業銀行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申請取得基金託管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①凈資產和風險控制指標符合有關規定;
②設有專門的基金託管部門;
③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④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的條件;
⑤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統;
⑥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託管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⑦有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銀行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C. 申請基金託管資格的商業銀行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申請基金託管資格的商業銀行,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最近3個會計年度的年末凈資產均不低於20億元人民幣,資本充足率等風險控制指標符合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二)設有專門的基金託管部門,部門設置能夠保證託管業務運營的完整與獨立;(三)基金託管部門擬任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定條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不低於該部門員工人數的1/2;擬從事基金清算、核算、投資監督、信息披露、內部稽核監控等業務的執業人員不少於8人,並具有基金從業資格,其中,核算、監督等核心業務崗位人員應當具備2年以上託管業務從業經驗;(四)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確保基金財產完整與獨立的條件;(五)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統;(六)基金託管部門有滿足營業需要的固定場所、配備獨立的安全監控系統;(七)基金託管部門配備獨立的託管業務技術系統,包括網路系統、應用系統、安全防護系統、數據備份系統;(八)有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九)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中國證監會、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管理辦法》第八條中國證監會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請人出具書面受理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1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D. 對基金託管人的資格有哪些規定
基金託管人是投資人權益的代表,是基金資產的名義持有人或管理機構。為了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按照資產管理和資產保管分開的原則運作基金,基金設有專門的基金託管人保管基金資產。基金託管人應為基金開設獨立的基金資產帳戶,負責款項收付、資金劃拔、證券清算、分紅派息等,所有這些,基金託管人都是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行事,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也必須通過基金託管人來執行。在外國,對基金託管人的任職資格都有嚴格的規定,一般都要求由商業銀行及信託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擔任,並有嚴格的審批程序。基金託管人的資格基金託管人的作用決定了它對所託管的基金承擔著重要的法律及行政責任,因此,有必要對託管人的資格作出明確規定。概括地說,基金託管人應該是完全獨立於基金管理機構、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實收資本達到相當規模、具有行業信譽的金融機構。《基金辦法》規定,經批准設立的基金應委託商業銀行作為託管人。基金託管人主要條件如下:設有專門的基金託管部。實收資本不少於80億元。有足夠的熟悉託管業務的專職人員。具備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資產的條件。具備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以上就是什麼是基金託管人,基金託管人的資格的內容,如果您有相關問題想要深入了解,您可以來電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E. 基金託管人的條件
基金託管人是依據基金運行中"管理與保管分開"的原則對基金管理人進行監督和對基金資產進行保管的機構。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簽訂託管協議,在託管協議規定的范圍內履行自己的職責並收取一定的報酬。
概括的說,基金託管人應該是完全獨立於基金管理機構,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實收資本達到一定規模,具有行業信譽的金融機構。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託管人由依法設立並取得基金託管資格的商業銀行擔任。
申請取得基金託管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1. 設有專門的基金託管部;
2. 實收資本不少於80億元;
3. 取得基金從業資格證的專職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4. 具備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資產的條件;
5. 具備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6. 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與基金託管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7. 有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8.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F. 私募基金託管人登記的條件有什麼
法律分析:基金託管人是投資人權益的代表,是基金資產的名義持有人或管理機構。為了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按照資產管理和資產保管分開的原則運作基金,基金設有專門的基金託管人保管基金資產。
法律依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三十三條 擔任基金託管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凈資產和風險控制指標符合有關規定;
(二)設有專門的基金託管部門;
(三)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四)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的條件;
(五)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統;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託管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有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