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基金管理 » 保險基金會計科目有多少個

保險基金會計科目有多少個

發布時間: 2022-10-17 19:03:49

1. 保險行業會計科目設置

管理費用
管理費用的類別和核算內容說明
本科目核算公司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由研究與開發成本,設計成本和行政管理成本構成,按費用類別及部門設置明細賬核算。
財產保險費公司對公司各類資產投保發生的保險費用.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2. 養老保險借記什麼科目

社會保險基金撥付,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會計科目。擴展閱讀: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會計核算暫行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以下簡稱「財政專戶」)會計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各級財政部門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的核算和管理工作。第三條財政專戶會計核算的基本任務是核算和反映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的收支活動,監督社會保障資金收支計劃管理和執行情況。具體包括:一、辦理社會保障資金日常繳存、撥付及往來款項的會計核算,做到賬目清楚,內容真實,數字准確。二、反映社會保障資金收支計劃執行情況,匯總編報年度社會保障資金收支計劃、決算、財政專戶會計報表等。三、監督部門和單位社會保障資金收支計劃執行情況,合理安排社會保障資金。監督部門和單位及時、足額將社會保障資金繳存財政專戶,按批準的社會保障資金收支計劃,及時核撥資金。第四條財政專戶的會計核算採用收付實現制,會計記賬採用借貸記賬法。第五條財政專戶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應當一致,會計指標應當口徑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確有必要變更,應將變更情況、原因和對會計報表的影響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予以說明。第六條財政專戶會計核算和會計報表應當內容真實,數字准確。對於重要業務活動,應當單獨反映。第七條財政專戶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記至角分;對財政專戶資金的繳撥,通過其開戶銀行辦理轉賬,不得收付現金。第八條財政專戶的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九條各級財政部門應配備專門人員,加強對財政專戶資金的管理。第十條財政專戶會計人員應加強對財政專戶內各項社會保障資金的核算管理與會計監督,嚴格依法辦事,對於不合法的會計事項,應及時予以糾正,及時向領導反映。第十一條財政專戶會計人員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和辦法,熟練掌握計算機在會計上的運用,實現會計操作技術的現代化。第二章會計科目與使用說明第十二條財政專戶會計科目是各級財政專戶會計機構按照專戶內各項資金活動的基本形式和不同用途進行分類的一種方法,是設置賬戶、確定核算內容的依據。各級財政專戶會計必須按以下要求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一、按本辦法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二、本辦法統一規定了會計科目編碼,不得擅自變更或打亂科目編碼,以便於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和實行會計電算化。在各類會計科目之後留有空號,各級財政專戶會計根據需要按規定增設會計科目及編碼。三、會計人員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時,應填列會計科目名稱,或同時填列名稱和編碼,不得只填編碼,不填名稱。第十三條財政專戶會計科目如下:會計科目表序號編碼科目名稱一、資產類:1101銀行存款2102債券投資3105暫付款4106借出款項二、負債類5201暫收款6202借入款項三、凈資產類7301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餘8302失業保險基金結餘930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餘10310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結餘四、收入類11401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12402失業保險基金收入1340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14410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收入五、支出類15501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16502失業保險基金支出1750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18510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支出第十四條會計科目說明如下:第101號銀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財政部門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的財政專戶中各項社會保障資金的存款數。2.財政專戶收到轉入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收入科目。財政專戶按財政部門批準的資金收支計劃撥付或劃轉資金時,借記相關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期末財政專戶銀行存款結存數。4.本科目應按開戶銀行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發生的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5.本科目應按資金種類及存款種類設置明細科目。第102號債券投資1.本科目核算按規定用社會保險基金購買的國家債券。2.按規定用社會保險基金購買國家債券時,按照實際撥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國家債券兌付收回本息或按規定轉讓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債券實際成本部分,貸記本科目,按利息或收益部分,貸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或「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等有關收入科目。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期末尚未兌付或轉讓的國家債券的成本。4.本科目按險種和國家債券的種類設置明細科目。第105號暫付款1.本科目核算財政專戶資金收支活動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暫付款項。2.發生暫付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收回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本科目。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期末尚未收回的暫付款。4.本科目應按資金種類和收款單位設置明細科目。第106號借出款項1.本科目核算財政專戶資金收支活動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借出款項。2.發生借出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收回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按本金貸記本科目,按利息收入貸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或「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等有關收入科目。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期末尚未收回的借出款項。4.本科目應按資金種類和借款單位設置明細科目。第201號暫收款1.本科目核算財政專戶收到不能確定資金性質及上繳單位的資金。2.發生暫收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查明收到資金的性質或上繳單位後,應及時記入相應科目,沖減本科目。3.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期末財政專戶內尚存的仍未確定資金性質或上繳單位的款項。4.本科目應按相關部門和單位設置明細科目。第202號借入款項1.本科目核算財政專戶從上級財政專戶、上級主管部門、金融機構借入的有償使用的款項。2.借入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本科目。歸還時,按本金部分,借記本科目,按借款利息部分,借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其他支出」或「失業保險基金支出—其他支出」、「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其他支出」等有關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3.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為借入尚未償還的借入款項。4.本科目應按資金種類及借款單位設置明細科目。301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餘1.本科目核算財政專戶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相抵後的結余。2.期末,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的貸方余額轉入本科目,貸記本科目;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的借方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3.本科目期末余額為財政專戶內歷年積存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轉入下年新增本科目。4.本科目應按開戶銀行設置明細科目。302失業保險基金結餘1.本科目核算財政專戶內失業保險基金收支相抵後的結余。2.期末,將「失業保險基金收入」的貸方余額轉入本科目,貸記本科目;將「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的借方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3.本科目期末余額為財政專戶內歷年積存的失業保險基金結余。轉入下年新增本科目。4.本科目應按開戶銀行設置明細科目。30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餘1.本科目核算財政專戶內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相抵後的結余。2.期末,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的貸方余額轉入本科目,貸記本科目;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的借方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3.本科目期末余額為財政專戶的歷年積存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轉入下年新增本科目。4.本科目應按開戶銀行設置明細科目。310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結餘1.本科目核算財政專戶內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收支相抵後的結余。2.期末,將「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收入」的貸方余額轉入本科目,貸記本科目;將「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支出」科目的借方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3.本科目期末余額為財政專戶內歷年積存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結余。轉入下年新增本科目。4.本科目應按開戶銀行設置明細科目。401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1.本科目核算稅務機關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存的、基金出現入不敷出時財政補助的以及下級通過財政專戶上解或上級通過財政專戶下撥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2.接收稅務機關或經辦機構徵收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及收入戶轉入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接收稅務機關或收入戶暫存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利息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接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購買國家債券兌付或轉讓的本息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按債券購入成本部分,貸記「債券投資」,按利息或收益部分,貸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接收財政專戶形成及支出戶轉入的利息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接收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財政補貼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財政補貼收入」。接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轉移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轉移收入」。接收上級財政專戶劃撥或下級財政專戶上解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或「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下級上解收入」。接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其他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其他收入」。3.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稅務機關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累計上繳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總額。年終,本科目貸方余額轉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科目的貸方,本科目年末無余額。4.本科目應按資金來源設置明細科目,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轉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等。402失業保險基金收入1.本科目核算稅務機關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存的、基金出現入不敷出時財政補助的以及下級通過財政專戶上解或上級通過財政專戶下撥的失業保險基金收入。2.接收稅務機關或經辦機構徵收的失業保險費收入及收入戶轉入的失業保險費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失業保險費收入」。接收稅務機關或收入戶暫存的失業保險基金利息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接收失業保險基金購買國家債券兌付或轉讓的本息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按債券購入成本部分,貸記「債券投資」,按利息或收益部分,貸記「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接收財政專戶形成及支出戶轉入的利息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接收對失業保險基金的財政補貼收入時,借記「銀行貸款」,貸記「失業保險基金收入—財政補貼收入」。接收失業保險基金轉移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失業保險基金收入—轉移收入」。接收上級財政專戶劃撥或下級財政專戶上解的失業保險基金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失業保險基金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或「失業保險基金收入—下級上解收入」。接收失業保險基金其他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其他收入」。3.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稅務機關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累計上繳的失業保險基金收入總額。年終,本科目貸方余額轉入「失業保險基金結余」科目的貸方,本科目年末無余額。4.本科目應按資金來源設置明細科目,包括失業保險費收入、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轉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等。40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1.本科目核算稅務機關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存的、基金出現入不敷出時財政補助的以及下級通過財政專戶上解或上級通過財政專戶下撥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2.接收稅務機關或經辦機構徵收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收入及收入戶轉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基本醫療保險費收入」。接收稅務機關或收入戶暫存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利息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接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購買國家債券兌付的本息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按債券購入成本部分,貸記「債券投資」,按利息或收益部分,貸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接收財政專戶形成及支出戶轉入的利息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接收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財政補貼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財政補貼收入」。接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轉移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轉移收入」。接收上級財政專戶劃撥或下級財政專戶上解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或「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下級上解收入」。接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其他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其他收入」。3.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稅務機關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累計上繳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總額。年終,本科目貸方余額轉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科目的貸方,本科目年末無余額。4.本科目應按資金來源設置明細科目,包括基本醫療保險費收入、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轉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等。410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收入1.本科目核算財政預算撥付、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劃入和經社會籌集(含上級財政專戶補助部分)後劃入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2.收到同級財政預算撥付、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劃入和經社會籌集(含上級財政專戶補助部分)後劃入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收入—預算補助」、「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收入—預算外補助」或「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收入—社會籌集」。接收財政專戶內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形成的利息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收入—利息收入」。3.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累計收到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總額。年終,貸方余額轉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結余」科目的貸方,本科目年末無余額。4.本科目應按資金來源渠道設置明細科目,包括預算補助、預算外補助、社會籌集、利息收入等。501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1.本科目核算從財政專戶撥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出戶用於支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或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等方面的支出。2.根據經辦機構的用款計劃向經辦機構支出戶撥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時,借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發生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轉移支出時,借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轉移支出」,貸記「銀行存款」。向上級財政專戶或下級財政專戶劃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時,借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上解上級支出」或「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補助下級支出」,貸記「銀行存款」。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發生經財政部門核准開支的其他非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性質的支出時,借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其他支出」,貸記「銀行存款」。3.年終,本科目借方余額轉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科目的借方,本科目年末無余額。4.本科目應按支出項目設置明細科目,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和其他支出等。502失業保險基金支出1.本科目核算從財政專戶撥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出戶用於支付失業保險待遇支出、劃出用於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或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等方面的支出。2.根據經辦機構的用款計劃向經辦機構支出戶撥付失業保險待遇支出時,借記「失業保險基金支出—失業保險待遇支出」,貸記「銀行存款」。從失業保險基金劃出部分資金用於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時,借記「失業保險基金支出—失業保險待遇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發生失業保險基金轉移支出時,借記「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轉移支出」,貸記「銀行存款」。向上級財政專戶或下級財政專戶劃撥失業保險基金時,借記「失業保險基金支出—上解上級支出」或「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補助下級支出」,貸記「銀行存款」。失業保險基金發生經財政部門核准開支的其他非失業保險待遇性質的支出時,借記「失業保險基金—其他支出」,貸記「銀行存款」。3.年終,本科目借方余額轉入「失業保險基金結余」科目的借方,本科目年末無余額。4.本科目應按支出項目設置明細科目,包括失業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和其他支出等。50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1.本科目核算從財政專戶撥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戶用於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或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等方面的支出。2.根據經辦機構的用款計劃向經辦機構支出戶撥付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出時,借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發生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轉移支出時,借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轉移支出」,貸記「銀行存款」。向上級財政專戶或下級財政專戶劃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時,借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上解上級支出」或「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補助下級支出」,貸記「銀行存款」。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發生經財政部門核准開支的其他非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性質的支出時,借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其他支出」,貸記「銀行存款」。3.年終,本科目借方余額轉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科目的借方,本科目年末無余額。4.本科目應按支出項目設置明細科目,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和其他支出等。510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支出1.本科目核算撥給國有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下級財政專戶用於為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發放基本生活費和代繳社會保險費的各項支出。2.撥出資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年終,本科目借方余額轉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結余」科目的借方,本科目年末無余額。3.本科目應按支出項目設置明細科目,包括發放基本生活費、代繳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補助下級支出等。第三章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第十五條財政專戶會計使用的會計憑證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原始憑證主要包括:繳款單、撥款單、請款部門或單位的用款申請書、有關銀行票據等。記賬憑單應按照會計事項發生的日期,順序整理制單記賬。第十六條財政專戶繳撥資金時,應選擇相應的銀行結算方式,並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執行。第十七條記賬憑單要根據會計事項的性質填寫摘要、科目名稱、金額和所附原始單據的張數,經有關人員復核蓋章。對因無原始憑證而由會計人員自製的憑單,須經會計主管人員簽章後方能生效。第十八條財政專戶會計必須對各種原始憑證認真審查,據實填制記賬憑單。記賬憑單每月應按順序號整理,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加上封面,裝訂成冊,妥善保管。第十九條財政專戶會計賬簿是指以會計憑證為依據,運用會計賬戶,全面系統、連續地記錄財政專戶內各項資金活動的簿籍,是反映和監督財政專戶內資金收入、支出、結餘款項的核算工具。財政專戶會計賬簿應設置總賬和明細賬。第四章會計結算、清算與會計報表第二十條財政專戶會計應定期、及時地進行會計結賬,結算期限為每月一次。結賬的具體方法,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辦理。第二十一條財政專戶會計在會計年度結束前,應當全面進行年終清理結算。年終清理結算的主要事項如下:一、年度終了前,核對年度社會保障資金收支計劃執行情況。財政專戶會計應將本級社會保障資金收支總計劃執行數與部門和單位繳存財政專戶實際數核對清楚。二、清理本年社會保障資金收支。屬本年度的社會保障資金收入,年終前必須繳存財政專戶。財政專戶會計對有關單位的各項撥款支出,應當與有關單位進行核對。由於有關單位支出預算編制大,而造成有關單位社會保障資金支出戶本年資金大量沉澱的,應在清算期內收回。收回的資金應相應沖減本年社會保障資金支出。三、與繳款部門和單位、開戶銀行對賬。年度終了後,及時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稅務機關及開戶銀行等有關單位核對社會保險基金收支賬目,與國有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等有關單位核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收支賬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四、清理往來款項。財政專戶的暫付款、暫存款等各項往來款項,要在年度終了前認真清理結算。應轉作各項收入或各項支出的款項,要及時轉入本年有關收支賬戶。第二十二條經過年終清理和結算,把各項結算收支記入舊賬後,即可辦理年終結賬。年終結賬工作一般分為結清舊賬和記入新賬兩個環節,依次作賬。一、結清舊賬。將各項收入和支出賬戶的借方、貸方結出全年累計數,然後在下面劃雙紅線,表示本賬戶全部結清。對年終有餘額的賬戶,在「摘要」欄內註明「結轉下年」字樣,表示轉入新賬。二、記入新賬。將各賬戶上年余額直接記入新年度有關總賬和明細賬各賬戶預留空行的余額欄內,並在「摘要」欄註明「上年結轉」字樣,以區別新年度發生數。第二十三條財政專戶會計報表是財政專戶資金收支計劃執行情況及其結果的定期書面報告,是各級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了解情況、掌握政策、指導社會保障資金財政專戶管理工作的重要資料,也是編制下年度社會保障資金收支計劃的基礎。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第二十四條財政專戶會計要嚴格按照統一規定的報表種類、格式、內容、方法定期編制和匯總填列財政專戶會計報表,做到內容完整、數字准確,報送及時。需要匯總報表的部門和單位,應按匯編范圍匯總,防止漏報。財政專戶會計應將匯總編制的本級決算草案及時報本級政府審定,並將經本級政府審定的本行政區域的財政專戶資金決算上報上級財政部門備案。第五章附則第二十五條各級財政專戶會計應嚴格遵守和執行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中有關總會計的規則和規定,做好財政專戶會計工作。第二十六條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等其他基金性質的社會保障資金,比照社會保險基金執行。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其他非基金性質的社會保障資金,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二十七條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3. 社保記什麼會計科目

社會保險基金撥付,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會計科目。
擴展閱讀:
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會計核算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以下簡稱「財政專戶」)會計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各級財政部門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的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三條財政專戶會計核算的基本任務是核算和反映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的收支活動,監督社會保障資金收支計劃管理和執行情況。具體包括:
一、辦理社會保障資金日常繳存、撥付及往來款項的會計核算,做到賬目清楚,內容真實,數字准確。
二、反映社會保障資金收支計劃執行情況,匯總編報年度社會保障資金收支計劃、決算、財政專戶會計報表等。
三、監督部門和單位社會保障資金收支計劃執行情況,合理安排社會保障資金。監督部門和單位及時、足額將社會保障資金繳存財政專戶,按批準的社會保障資金收支計劃,及時核撥資金。
第四條財政專戶的會計核算採用收付實現制,會計記賬採用借貸記賬法。
第五條財政專戶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應當一致,會計指標應當口徑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確有必要變更,應將變更情況、原因和對會計報表的影響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予以說明。
第六條財政專戶會計核算和會計報表應當內容真實,數字准確。對於重要業務活動,應當單獨反映。
第七條財政專戶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記至角分;對財政專戶資金的繳撥,通過其開戶銀行辦理轉賬,不得收付現金。
第八條財政專戶的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九條各級財政部門應配備專門人員,加強對財政專戶資金的管理。
第十條財政專戶會計人員應加強對財政專戶內各項社會保障資金的核算管理與會計監督,嚴格依法辦事,對於不合法的會計事項,應及時予以糾正,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十一條財政專戶會計人員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和辦法,熟練掌握計算機在會計上的運用,實現會計操作技術的現代化。
第二章會計科目與使用說明
第十二條財政專戶會計科目是各級財政專戶會計機構按照專戶內各項資金活動的基本形式和不同用途進行分類的一種方法,是設置賬戶、確定核算內容的依據。各級財政專戶會計必須按以下要求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
一、按本辦法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
二、本辦法統一規定了會計科目編碼,不得擅自變更或打亂科目編碼,以便於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和實行會計電算化。在各類會計科目之後留有空號,各級財政專戶會計根據需要按規定增設會計科目及編碼。
三、會計人員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時,應填列會計科目名稱,或同時填列名稱和編碼,不得只填編碼,不填名稱。
第十三條財政專戶會計科目如下:
會計科目表
序號編碼科目名稱
一、資產類:
1101銀行存款
2102債券投資
3105暫付款
4106借出款項
二、負債類
5201暫收款
6202借入款項
三、凈資產類
7301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
8302失業保險基金結余
930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
10310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結余
四、收入類
11401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
12402失業保險基金收入
1340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
14410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收入
五、支出類
15501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
16502失業保險基金支出
1750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
18510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支出
第十四條會計科目說明如下:
第101號銀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財政部門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的財政專戶中各項社會保障資金的存款數。
2.財政專戶收到轉入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收入科目。財政專戶按財政部門批準的資金收支計劃撥付或劃轉資金時,借記相關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期末財政專戶銀行存款結存數。
4.本科目應按開戶銀行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發生的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
5.本科目應按資金種類及存款種類設置明細科目。
第102號債券投資
1.本科目核算按規定用社會保險基金購買的國家債券。
2.按規定用社會保險基金購買國家債券時,按照實際撥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國家債券兌付收回本息或按規定轉讓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債券實際成本部分,貸記本科目,按利息或收益部分,貸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或「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等有關收入科目。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期末尚未兌付或轉讓的國家債券的成本。
4.本科目按險種和國家債券的種類設置明細科目。
第105號暫付款
1.本科目核算財政專戶資金收支活動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暫付款項。
2.發生暫付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收回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期末尚未收回的暫付款。
4.本科目應按資金種類和收款單位設置明細科目。
第106號借出款項
1.本科目核算財政專戶資金收支活動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借出款項。
2.發生借出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收回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按本金貸記本科目,按利息收入貸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或「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等有關收入科目。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期末尚未收回的借出款項。
4.本科目應按資金種類和借款單位設置明細科目。
第201號暫收款
1.本科目核算財政專戶收到不能確定資金性質及上繳單位的資金。
2.發生暫收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查明收到資金的性質或上繳單位後,應及時記入相應科目,沖減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期末財政專戶內尚存的仍未確定資金性質或上繳單位的款項。
4.本科目應按相關部門和單位設置明細科目。
第202號借入款項
1.本科目核算財政專戶從上級財政專戶、上級主管部門、金融機構借入的有償使用的款項。
2.借入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本科目。歸還時,按本金部分,借記本科目,按借款利息部分,借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其他支出」或「失業保險基金支出—其他支出」、「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其他支出」等有關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
3.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為借入尚未償還的借入款項。
4.本科目應按資金種類及借款單位設置明細科目。
301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
1.本科目核算財政專戶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相抵後的結余。
2.期末,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的貸方余額轉入本科目,貸記本科目;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的借方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余額為財政專戶內歷年積存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轉入下年新增本科目。
4.本科目應按開戶銀行設置明細科目。
302失業保險基金結余
1.本科目核算財政專戶內失業保險基金收支相抵後的結余。
2.期末,將「失業保險基金收入」的貸方余額轉入本科目,貸記本科目;將「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的借方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余額為財政專戶內歷年積存的失業保險基金結余。轉入下年新增本科目。
4.本科目應按開戶銀行設置明細科目。
30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
1.本科目核算財政專戶內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相抵後的結余。
2.期末,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的貸方余額轉入本科目,貸記本科目;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的借方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余額為財政專戶的歷年積存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轉入下年新增本科目。
4.本科目應按開戶銀行設置明細科目。
310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結余
1.本科目核算財政專戶內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收支相抵後的結余。
2.期末,將「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收入」的貸方余額轉入本科目,貸記本科目;將「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支出」科目的借方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余額為財政專戶內歷年積存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結余。轉入下年新增本科目。
4.本科目應按開戶銀行設置明細科目。
401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
1.本科目核算稅務機關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存的、基金出現入不敷出時財政補助的以及下級通過財政專戶上解或上級通過財政專戶下撥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
2.接收稅務機關或經辦機構徵收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及收入戶轉入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接收稅務機關或收入戶暫存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利息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接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購買國家債券兌付或轉讓的本息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按債券購入成本部分,貸記「債券投資」,按利息或收益部分,貸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接收財政專戶形成及支出戶轉入的利息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接收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財政補貼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財政補貼收入」。接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轉移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轉移收入」。接收上級財政專戶劃撥或下級財政專戶上解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或「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下級上解收入」。接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其他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3.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稅務機關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累計上繳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總額。年終,本科目貸方余額轉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科目的貸方,本科目年末無余額。
4.本科目應按資金來源設置明細科目,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轉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402失業保險基金收入
1.本科目核算稅務機關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存的、基金出現入不敷出時財政補助的以及下級通過財政專戶上解或上級通過財政專戶下撥的失業保險基金收入。
2.接收稅務機關或經辦機構徵收的失業保險費收入及收入戶轉入的失業保險費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失業保險費收入」。接收稅務機關或收入戶暫存的失業保險基金利息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接收失業保險基金購買國家債券兌付或轉讓的本息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按債券購入成本部分,貸記「債券投資」,按利息或收益部分,貸記「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接收財政專戶形成及支出戶轉入的利息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接收對失業保險基金的財政補貼收入時,借記「銀行貸款」,貸記「失業保險基金收入—財政補貼收入」。接收失業保險基金轉移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失業保險基金收入—轉移收入」。接收上級財政專戶劃撥或下級財政專戶上解的失業保險基金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失業保險基金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或「失業保險基金收入—下級上解收入」。接收失業保險基金其他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3.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稅務機關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累計上繳的失業保險基金收入總額。年終,本科目貸方余額轉入「失業保險基金結余」科目的貸方,本科目年末無余額。
4.本科目應按資金來源設置明細科目,包括失業保險費收入、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轉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40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
1.本科目核算稅務機關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存的、基金出現入不敷出時財政補助的以及下級通過財政專戶上解或上級通過財政專戶下撥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
2.接收稅務機關或經辦機構徵收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收入及收入戶轉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基本醫療保險費收入」。接收稅務機關或收入戶暫存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利息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接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購買國家債券兌付的本息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按債券購入成本部分,貸記「債券投資」,按利息或收益部分,貸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接收財政專戶形成及支出戶轉入的利息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利息收入」。接收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財政補貼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財政補貼收入」。接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轉移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轉移收入」。接收上級財政專戶劃撥或下級財政專戶上解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或「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下級上解收入」。接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其他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3.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稅務機關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累計上繳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總額。年終,本科目貸方余額轉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科目的貸方,本科目年末無余額。
4.本科目應按資金來源設置明細科目,包括基本醫療保險費收入、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轉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410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收入
1.本科目核算財政預算撥付、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劃入和經社會籌集(含上級財政專戶補助部分)後劃入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
2.收到同級財政預算撥付、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劃入和經社會籌集(含上級財政專戶補助部分)後劃入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收入—預算補助」、「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收入—預算外補助」或「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收入—社會籌集」。接收財政專戶內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形成的利息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收入—利息收入」。
3.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累計收到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總額。年終,貸方余額轉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結余」科目的貸方,本科目年末無余額。
4.本科目應按資金來源渠道設置明細科目,包括預算補助、預算外補助、社會籌集、利息收入等。
501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
1.本科目核算從財政專戶撥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出戶用於支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或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2.根據經辦機構的用款計劃向經辦機構支出戶撥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時,借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發生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轉移支出時,借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轉移支出」,貸記「銀行存款」。向上級財政專戶或下級財政專戶劃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時,借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上解上級支出」或「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補助下級支出」,貸記「銀行存款」。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發生經財政部門核准開支的其他非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性質的支出時,借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其他支出」,貸記「銀行存款」。
3.年終,本科目借方余額轉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科目的借方,本科目年末無余額。
4.本科目應按支出項目設置明細科目,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502失業保險基金支出
1.本科目核算從財政專戶撥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出戶用於支付失業保險待遇支出、劃出用於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或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2.根據經辦機構的用款計劃向經辦機構支出戶撥付失業保險待遇支出時,借記「失業保險基金支出—失業保險待遇支出」,貸記「銀行存款」。從失業保險基金劃出部分資金用於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時,借記「失業保險基金支出—失業保險待遇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發生失業保險基金轉移支出時,借記「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轉移支出」,貸記「銀行存款」。向上級財政專戶或下級財政專戶劃撥失業保險基金時,借記「失業保險基金支出—上解上級支出」或「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補助下級支出」,貸記「銀行存款」。失業保險基金發生經財政部門核准開支的其他非失業保險待遇性質的支出時,借記「失業保險基金—其他支出」,貸記「銀行存款」。
3.年終,本科目借方余額轉入「失業保險基金結余」科目的借方,本科目年末無余額。
4.本科目應按支出項目設置明細科目,包括失業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50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
1.本科目核算從財政專戶撥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戶用於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或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2.根據經辦機構的用款計劃向經辦機構支出戶撥付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出時,借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發生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轉移支出時,借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轉移支出」,貸記「銀行存款」。向上級財政專戶或下級財政專戶劃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時,借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上解上級支出」或「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補助下級支出」,貸記「銀行存款」。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發生經財政部門核准開支的其他非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性質的支出時,借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其他支出」,貸記「銀行存款」。
3.年終,本科目借方余額轉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科目的借方,本科目年末無余額。
4.本科目應按支出項目設置明細科目,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510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支出
1.本科目核算撥給國有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下級財政專戶用於為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發放基本生活費和代繳社會保險費的各項支出。
2.撥出資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年終,本科目借方余額轉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結余」科目的借方,本科目年末無余額。
3.本科目應按支出項目設置明細科目,包括發放基本生活費、代繳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補助下級支出等。
第三章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
第十五條財政專戶會計使用的會計憑證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原始憑證主要包括:繳款單、撥款單、請款部門或單位的用款申請書、有關銀行票據等。記賬憑單應按照會計事項發生的日期,順序整理制單記賬。
第十六條財政專戶繳撥資金時,應選擇相應的銀行結算方式,並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記賬憑單要根據會計事項的性質填寫摘要、科目名稱、金額和所附原始單據的張數,經有關人員復核蓋章。對因無原始憑證而由會計人員自製的憑單,須經會計主管人員簽章後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財政專戶會計必須對各種原始憑證認真審查,據實填制記賬憑單。記賬憑單每月應按順序號整理,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加上封面,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第十九條財政專戶會計賬簿是指以會計憑證為依據,運用會計賬戶,全面系統、連續地記錄財政專戶內各項資金活動的簿籍,是反映和監督財政專戶內資金收入、支出、結餘款項的核算工具。財政專戶會計賬簿應設置總賬和明細賬。
第四章會計結算、清算與會計報表
第二十條財政專戶會計應定期、及時地進行會計結賬,結算期限為每月一次。結賬的具體方法,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辦理。
第二十一條財政專戶會計在會計年度結束前,應當全面進行年終清理結算。年終清理結算的主要事項如下:
一、年度終了前,核對年度社會保障資金收支計劃執行情況。財政專戶會計應將本級社會保障資金收支總計劃執行數與部門和單位繳存財政專戶實際數核對清楚。
二、清理本年社會保障資金收支。屬本年度的社會保障資金收入,年終前必須繳存財政專戶。
財政專戶會計對有關單位的各項撥款支出,應當與有關單位進行核對。由於有關單位支出預算編制大,而造成有關單位社會保障資金支出戶本年資金大量沉澱的,應在清算期內收回。收回的資金應相應沖減本年社會保障資金支出。
三、與繳款部門和單位、開戶銀行對賬。年度終了後,及時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稅務機關及開戶銀行等有關單位核對社會保險基金收支賬目,與國有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等有關單位核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收支賬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清理往來款項。財政專戶的暫付款、暫存款等各項往來款項,要在年度終了前認真清理結算。應轉作各項收入或各項支出的款項,要及時轉入本年有關收支賬戶。
第二十二條經過年終清理和結算,把各項結算收支記入舊賬後,即可辦理年終結賬。年終結賬工作一般分為結清舊賬和記入新賬兩個環節,依次作賬。
一、結清舊賬。將各項收入和支出賬戶的借方、貸方結出全年累計數,然後在下面劃雙紅線,表示本賬戶全部結清。對年終有餘額的賬戶,在「摘要」欄內註明「結轉下年」字樣,表示轉入新賬。
二、記入新賬。將各賬戶上年余額直接記入新年度有關總賬和明細賬各賬戶預留空行的余額欄內,並在「摘要」欄註明「上年結轉」字樣,以區別新年度發生數。
第二十三條財政專戶會計報表是財政專戶資金收支計劃執行情況及其結果的定期書面報告,是各級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了解情況、掌握政策、指導社會保障資金財政專戶管理工作的重要資料,也是編制下年度社會保障資金收支計劃的基礎。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二十四條財政專戶會計要嚴格按照統一規定的報表種類、格式、內容、方法定期編制和匯總填列財政專戶會計報表,做到內容完整、數字准確,報送及時。需要匯總報表的部門和單位,應按匯編范圍匯總,防止漏報。
財政專戶會計應將匯總編制的本級決算草案及時報本級政府審定,並將經本級政府審定的本行政區域的財政專戶資金決算上報上級財政部門備案。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各級財政專戶會計應嚴格遵守和執行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中有關總會計的規則和規定,做好財政專戶會計工作。
第二十六條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等其他基金性質的社會保障資金,比照社會保險基金執行。
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其他非基金性質的社會保障資金,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4. 保險業會計科目有哪些

順序號編號會計科目名稱會計科目適用范圍說明
一、資產類
11001現金
21002銀行存款
31003存放中央銀行款項銀行專用
41011存放同業銀行專用
51015其他貨幣資金
61021結算備付金證券專用
71031存出保證金金融共用
81051拆出資金金融共用
91101交易性金融資產
101111買入返售金融資產金融共用
111121應收票據
121122應收賬款
131123預付賬款
141131應收股利
151132應收利息
161211應收保戶儲金保險專用
171221應收代位追償款保險專用
181222應收分保賬款保險專用
191223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准備金保險專用
201224應收分保保險責任准備金保險專用
211231其他應收款
221241壞賬准備
231251貼現資產銀行專用
241301貸款銀行和保險共用
251302貸款損失准備銀行和保險共用
261311代理兌付證券銀行和證券共用
271321代理業務資產
281401材料采購
291402在途物資
301403原材料
311404材料成本差異
321406庫存商品
331407發出商品
341410商品進銷差價
351411委託加工物資
361412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
371421消耗性生物資產農業專用
381431周轉材料建造承包商專用
391441貴金屬銀行專用
401442抵債資產金融共用
411451損余物資保險專用
421461存貨跌價准備
431501待攤費用
441511獨立賬戶資產保險專用
451521持有至到期投資
461522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
47152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481524長期股權投資
491525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501526投資性房地產
511531長期應收款
521541未實現融資收益
531551存出資本保證金保險專用
541601固定資產
551602累計折舊
561603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571604在建工程
581605工程物資
591606固定資產清理
601611融資租賃資產租賃專用
611612未擔保余值租賃專用
621621生產性生物資產農業專用
631622生產性生物資產累計折舊農業專用
641623公益性生物資產農業專用
651631油氣資產石油天然氣開采專用
661632累計折耗石油天然氣開采專用
671701無形資產
681702累計攤銷
691703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701711商譽
711801長期待攤費用
721811遞延所得稅資產
731901待處理財產損溢

二、負債類
742001短期借款
752002存入保證金金融共用
762003拆入資金金融共用
772004向中央銀行借款銀行專用
782011同業存放銀行專用
792012吸收存款銀行專用
802021貼現負債銀行專用
812101交易性金融負債
822111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金融共用
832201應付票據
842202應付賬款
852205預收賬款
862211應付職工薪酬
872221應交稅費
882231應付股利
892232應付利息
902241其他應付款
912251應付保戶紅利保險專用
922261應付分保賬款保險專用
932311代理買賣證券款證券專用
942312代理承銷證券款證券和銀行共用
952313代理兌付證券款證券和銀行共用
962314代理業務負債
972401預提費用
982411預計負債
992501遞延收益
1002601長期借款
1012602長期債券
1022701未到期責任准備金保險專用
1032702保險責任准備金保險專用
1042711保戶儲金保險專用
1052721獨立賬戶負債保險專用
1062801長期應付款
1072802未確認融資費用
1082811專項應付款
1092901遞延所得稅負債

三、共同類
1103001清算資金往來銀行專用
1113002外匯買賣金融共用
1123101衍生工具
1133201套期工具
1143202被套期項目

四、所有者權益類
1154001實收資本
1164002資本公積
1174101盈餘公積
118一般風險准備金融共用
1194103本年利潤
1204104利潤分配
1214201庫存股

五、成本類
1225001生產成本
1235101製造費用
1245201勞務成本
1255301研發支出
1265401工程施工建造承包商專用
1275402工程結算建造承包商專用
1285403機械作業建造承包商專用

六、損益類
1296001主營業務收入
1306011利息收入金融共用
136021手續費收入金融共用
136031保費收入保險專用
136032分保費收入保險專用
136041租賃收入租賃專用
136051其他業務收入
136061匯兌損益金融專用
1376101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386111投資收益
1396201攤回保險責任准備金保險專用
1406202攤回賠付支出保險專用
1416203攤回分保費用保險專用
1426301營業外收入
1436401主營業務成本
1446402其他業務支出
1456405營業稅金及附加
1466411利息支出金融共用
1476421手續費支出金融共用
1486501提取未到期責任准備金保險專用
1496502提取保險責任准備金保險專用
1506511賠付支出保險專用
1516521保戶紅利支出保險專用
1526531退保金保險專用
1536541分出保費保險專用
1546542分保費用保險專用
1556601銷售費用
1566602管理費用
1576603財務費用
1586604勘探費用
1596701資產減值損失
1606711營業外支出
1616801所得稅
1626901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5. 保險企業會計核算科目

1、收到平安人壽保險公司的發票屬於商業保險,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
2、具體會計分錄是: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商業保險)
貸:銀行存款
3、商業保險是指通過訂立保險合同運營,以營利為目的的保險形式。商業保險由專門的保險企業經營,商業保險關系是由當事人自願締結的合同關系,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根據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達到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6. 社會保險基金會計科目共有多少個

社會保險基金一般企業來講可以直接分一個社保,醫保,失業保險,還有工傷保險這幾個大的科目來進行核算吧。

7. 會計科目有多少個

會計科目總共有6類,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成本、損益、共同類。
折疊資產類
1 1001 庫存現金
2 1002 銀行存款
3 1003 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銀行專用
4 1011 存放同業 銀行專用
5 1012 其他貨幣資金
4 1101 短期投資
5 1102 短期投資跌價准備
6 1021 結算備付金 證券專用
7 1031 存出保證金 金融共用
8 1101 交易性金融資產 金融共用
9 1111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金融共用
6 1121 應收票據
1122 應收賬款
1123 預付賬款
7 1131 應收股利
1132 應收利息
1201 應收代位追償款 保險專用
1211 應收分保賬款 保險專用
1212 應收分保合同准備金 保險專用
9 1221 其他應收款
10 1231 壞賬准備
11 1161 應收補貼款
12 1301 貼現資產 銀行專用
1302 拆出資金
1303 貸款 銀行和保險共用
1304 貸款損失准備 銀行和保險共用
1311 代理兌付證券 銀行和證券共用
1312 代理業務資產 新增
13 1401 材料采購 1201 物資采購 更名
1402 在途物資 新增
14 1403 原材料 1211 原材料 不變
1404 材料成本差異 1232 不變
1405 庫存商品 1243 不變
1406 發出商品 新增
1407 商品進銷差價 1244 商品進銷差價 不變
1408 委託加工物資 1251 委託加工物資 不變
1411 周轉材料 新增
1412 包裝物 1221 包裝物 不變
1413 低值易耗品包裝物 1231 低值易耗品包裝物 不變
1232 自製半成品 取消
1241 委託代銷商品 取消
1243 受託代銷商 取消
1421 消耗性生物資產 農業專用 新增
1431 貴金屬 銀行專用 新增
1441 抵債資產 金融共用 新增
1451 損余物資 保險專用 新增
1461 融資租賃資產 租賃專用 新增
1471 存貨跌價准備 1281 存貨跌價准備 不變
1291 (分期收款)發出商品 取消
1301 待攤費用 取消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資 新增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 新增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新增
1511 長期股權投資 1401 長期股權投資 不變
1402 長期債券投資 更名
1512 長期投資減值准備 1421 長期投資減值准備 不變
1431 委託貸款 取消
1521 投資性房地產 新增
1531 長期應收款 新增
1532 未實現融資收益 新增
1541 存出資本保證金 保險專用 新增
1601 固定資產 1501 固定資產 不變
1602 累計折舊 1502 累計折舊 不變
1603 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1505 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不變
1604 工程物資 1601 工程物資 不變
1605 在建工程 1603 在建工程 不變
1606 在建工程減值准備 1601 在建工程減值准備 不變
1607 固定資產清理 1701 固定資產清理 不變
1611 未擔保余值 租賃專用 新增
1621 生產性生物資產 農業專用 新增
1622 生產性生物資產累計折舊 農業專用 新增
1623 公益性生物資產 農業專用 新增
1631 油氣資產 石油天然氣開采專用 新增
1632 累計折耗 石油天然氣開采專用 新增
1701 無形資產 1801 無形資產 不變
1702 累計攤銷 新增
1703 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1805 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不變
1711 商譽 新增
1815 未確認融資費用 變更類別
1801 長期待攤費用 1901 長期待攤費用 不變
1811 遞延所得稅資產 新增
1821 獨立賬戶資產 保險專用 新增
1901 待處理財產損溢 1911 不變
折疊負債類
2101 短期借款 2101 短期借款 不變
2102 存入保證金 金融共用 新增
2103 拆入資金 金融共用 新增
2104 向中央銀行借款 銀行專用 新增
2011 吸收存款 銀行專用 新增
2012 同業存放 銀行專用 新增
2021 貼現負債 銀行專用 新增
2101 交易性金融負債 新增
2102 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 金融共用 新增
2201 應付票據 2111 應付票據 不變
2202 應付賬款 2121 應付賬款 不變
2203 預收賬款 2131 預收賬款 不變
2141 代銷商品款 取消
2211 應付職工薪酬 2151 應付工資 合並
2153 應付福利費 合並
2221 應交稅費 2171 應交稅金 合並
2176 其他應交款 合並
2231 應付利息 新增
2232 應付股利 不變
2171 應交稅金 合並
2241 其他應付款 2181 不變
2251 應付保單紅利 保險專用 新增
2261 應付分保賬款 保險專用 新增
2311 代理買賣證券款 證券專用 新增
2312 代理承銷證券款 證券和銀行共用 新增
2313 代理兌付證券款 證券和銀行共用 新增
2314 代理業務負債 新增
2401 遞延收益 新增
2191 預提費用 取消
2201 待轉資產價值 取消
2501 長期借款 2301 長期借款 不變
2502 應付債券 2311 應付債券 不變
2601 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保險專用 新增
2602 保險責任准備金 保險專用 新增
2611 保戶儲金 保險專用 新增
2621 獨立賬戶負債 保險專用 新增
2701 長期應付款 2321 長期應付款 不變
2702 未確認融資費用 變更類別
2711 專項應付款 2331 專項應付款 不變
2801 預計負債 2211 預計負債 不變
2901 遞延所得稅負債 遞延稅款 更名
折疊共同類
3001 清算資金往來 銀行專用 新增
3002 貨幣兌換 金融共用 新增
3101 衍生工具 新增
3201 套期工具 新增
3202 被套期項目 新增
折疊所有者權益類
4001 實收資本 3101 實收資本(或股本) 不變
3103 已歸還投資 3103 取消
4002 資本公積 3111 資本公積 不變
4101 盈餘公積 3121 盈餘公積 不變
一般風險准備 金融共用 新增
4103 本年利潤 3131 本年利潤 不變
4104 利潤分配 3141 利潤分配 不變
4201 庫存股 新增
折疊成本類
5001 生產成本 4101 生產成本 不變
5101 製造費用 4105 製造費用 不變
5201 勞務成本 4107 勞務成本 不變
5301 研發支出 新增
5401 工程施工 建造承包商專用 新增
5402 工程結算 建造承包商專用 新增
5403 機械作業 建造承包商專用 新增
折疊損益類
6001 主營業務收入 5101 主營業務收入 不變
6011 利息收入 金融共用 新增
6021 手續費及傭金收入 金融共用 新增
6031 保費收入 保險專用 新增
6041 租賃收入 租賃專用 新增
6051 其他業務收入 5102 其他業務收入 不變
6061 匯兌損益 金融共用 新增
6101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新增
5201 投資收益 5201 投資收益 不變
6111 補貼收入 取消
6201 攤回保險責任准備金 新增
6202 攤回賠付支出 保險專用 新增
6203 攤回分保費用 保險專用 新增
6301 營業外收入 5301 營業外收入 不變
6401 主營業務成本 5401 主營業務成本 不變
6402 營業稅金及附加 5402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更名
6403 其他業務支出 5406 其他業務支出 不變
6411 利息支出 金融共用 新增
6421 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金融共用 新增
6501 提取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保險專用 新增
6502 提取保險責任准備金 保險專用 新增
6511 賠付支出 保險專用 新增
6521 保戶紅利支出 保險專用 新增
6531 退保金 保險專用 新增
6541 分出保費 保險專用 新增
6542 分保費用 保險專用 新增
6601 銷售費用 5501 營業費用 不變
6602 管理費用 5502 管理費用 不變
6603 財務費用 5503 財務費用 不變
6604 勘探費用 新增
6701 資產減值損失 新增
6711 營業外支出 5601 營業外支出 不變
6801 所得稅費用 5701 所得稅 更名
6901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5801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不變

熱點內容
投資哪個紅酒哪個股票好 發布:2025-09-15 02:55:59 瀏覽:316
問題基金一般能買多少 發布:2025-09-15 02:44:51 瀏覽:215
沒有維修基金怎麼分擔 發布:2025-09-15 02:35:25 瀏覽:237
低市值對企業有什麼影響 發布:2025-09-15 01:42:12 瀏覽:768
王健林股票市值多少 發布:2025-09-15 01:08:20 瀏覽:955
美原油期貨做空熔斷賺多少 發布:2025-09-15 01:05:32 瀏覽:363
銀行發行貨幣有什麼根據 發布:2025-09-15 00:59:42 瀏覽:470
雅迪電動車市值多少億 發布:2025-09-15 00:13:44 瀏覽:143
稅率為什麼會影響股票 發布:2025-09-14 23:56:55 瀏覽:671
原油期貨過夜需要多少錢 發布:2025-09-14 23:22:28 瀏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