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債轉股怎麼參與
1. 怎麼計算可轉債轉股股數
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可轉債的正股價格÷可轉債的轉股價×100
2. 私募股權基金可以債轉股嗎
股權類不可以的,有很多投資者用其他類來操作明股實債的
3. 美國定增,債轉股怎樣
美國的非公開發行(Private Placement)是指以私募形式向特定投資者發行證券融資的行為,除了非公開發行權益或權益相關證券外,也有私募發行的債券,銀團貸款等。在美國,PIPE(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的定義比較接近我國的定增
與中國定增市場類似,美國PIPE投資者也以機構投資者為主,並且私募基金在其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對債轉股是利好的因素
4. 什麼是債轉股
債轉股,是指國家組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銀行的不良資產,把原來銀行與企業間的債權債務關系,轉變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企業間的控股(或持股)與被控股的關系,債權轉為股權後,原來的還本付息就轉變為按股分紅。國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實際上成為企業階段性持股的股東,依法行使股東權利,參與公司重大事務決策,但不參與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在企業經濟狀況好轉以後,通過上市、轉讓或企業回購形式回收這筆資金。這是一種現實代價最小的債務重組方案,社會震動小,所以,可以在較大規模上運用,有利於在較短時間內收到解脫國家銀行和國有企業債務症結的成效。當前實施的政策性債轉股,其內涵和整個模式已經從改革和發展兩方面擴展了。從改革意義來說,債轉股的內在含義實際上與十五大所規定的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發展多元化產權結構和國有資本實施戰略性重組這些改革目標密切聯系在一起,為這些改革提供了一個好的契因和條件。
從發展方面看,與解決我們當前國有企業面臨的許多重大難題有密切關系。債轉股不意味著國家或有國家背景的金融機構把企業的爛帳認下來,而是淘汰舊的生產能力、調整產權結構、促進技術設備更新,以及在全社會的空間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等。它把銀行不良資產盤活,把銀行不良資產分離出去,轉為企業的股權,這樣,就可大力提高銀行的信用地位,從而搞活銀行的資金。通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參與企業管理,促使企業重組,改變單一的國有資本,增加國有資本的活性。我國,資本市場不發達,國有企業資金嚴重依賴銀行貸款,但銀行的債權人地位使得銀行無法約束企業的行為。當前,存在一個突出現象是,銀行的債權糾紛由於種種原因在法院很難取得勝訴,即使取得勝訴,也無法執行實施。實行債權轉股權後,國家組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或股權受讓方取得對企業的監管權,就能增加對債務企業的約束力度,防止企業經營行為短期化,保障銀行權益。
5. 新三板定增流程是怎麼樣的
1、協商發行方案
2、審查投資者是否符合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規定
3、發行人與發行對象簽訂附生效條件的股份認購協議,確定發行對象的,協議簽訂時間在董事會之前,不確定發行對象的,協議簽訂時間在股東大會之後(含同日)
4、召開董事會審議發行股份方案並披露發行方案
5、召開股東大會做出決議並公告
6、披露股票發行認購公告
7、繳款
8、出具驗資報告
9、准備申報材料
10、向股轉系統提交申報文件,回復反饋問題,股轉系統出具股份登記函
11、向中登公司申請辦理股份登記並公告相關文件
附相關案例八達科技
11.25、簽訂《股份認購合同》
12.1、召開董事會
12.3、披露董事會決議和股票發行方案
12.21、召開股東大會
12.25、披露股票發行認購公告,規定自認購合同生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截至2016年1月5日)打款至指定賬戶
12.28、出驗資報告,驗資截止日期最好與認購截止日一致,否則得補充說明驗資截止日至認購截止日期間是否存在其他投資者進行繳款認購的情況
12.30、出具法律意見書
2.18、披露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書,公告股票發行新增股份掛牌並公開轉讓,法律意見書,股票發行合法合規意見
定向發行法律意見書要點
一、發行人的主體資格
二、本次發行符合豁免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核准股票發行的條件
中登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證券持有人名冊》列明現有股東人數。
未超過200人:
股票發行後股東人數未超過200人的,豁免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核准股票發行。
超過200人的,應向證監會申請核准,核准時間約20個工作日。
三、發行對象符合中國證監會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關於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有關規定
人數是否符合《管理辦法》第39條的規定,按企業法人、合夥企業、新增自然人股東、現有股東分類列明投資者的基本情況。
答: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4號——定向發行申請文件》,申請定向發行行政許可需要提交掛牌公司最近兩年及一期財務報告及其審計報告,其中年度財務報告應當經過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報告在最近一期截止日後6個月內有效,特殊情況下,可以申請延長,但延長期至多不超過一個月。申請行政許可提交的財務報告應當是公開披露的定期報告。
為滿足掛牌公司的融資需求,防止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披露前因財務報告有效期問題影響融資安排,鼓勵有持續融資安排的掛牌公司自願披露季度報告。
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問答——定向發行(二)
問:非上市公眾公司是否可以向持股平台、員工持股計劃定向發行股份,有何具體要求?
答: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為保障股權清晰、防範融資風險,單純以認購股份為目的而設立的公司法人、合夥企業等持股平台,不具有實際經營業務的,不符合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不得參與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股份發行。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設立的員工持股計劃,認購私募股權基金、資產管理計劃等接受證監會監管的金融產品,已經完成核准、備案程序並充分披露信息的,可以參與非上市公眾公司定向發行。其中金融企業還應當符合《關於規範金融企業內部職工持股的通知》(財金〔2010〕97號)有關員工持股監管的規定。
四、本次發行過程及結果合法合規性的說明
(一)本次發行的批准和授權
召開董事會會議,通過《關於<股票發行方案>的議案》、《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股票發行相關事宜的議案》、《關於簽訂附生效條件的定向發行股份認購協議的方案》、《關於召開 年第 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議案。如果議案涉及關聯交易,參會董事需要迴避。15天後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如果議案涉及關聯交易,參會股東需要迴避。
董事會、股東大會的決議要及時披露。
(二)本次發行的驗資
五、與本次股票發行相關的合同等法律文件合法合規
發行人與認購對象簽訂股份認購協議,對認購股份數量、認購方式、支付方式、生效條件、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等作約定。
六、本次發行的優先認購安排
原則上有,看章程是否作出特殊規定。
七、關於非現金資產認購發行股份的特殊說明
債轉股為非現金資產認購
八、公司現有股東及發行對象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資基金的說明
註: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必須完成登記,私募投資基金必須完成備案承諾備案。但最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通知券商,新三板掛牌企業股票發行以及重組審核中,私募基金備案將不再作為前提條件,只需承諾備案即可。經備案的合夥型和契約型基金不再穿透核查和合並計算。資管計劃、理財產品要求穿透披露至最終出資人。
九、本次發行對象有否存在代持情況及持股平台情況說明
十、本次股票發行涉及的估值調整條款的合法性/本次股票發行不涉及估值調整條款的情形
發行人部分股東履行回購義務。
6. 私募直營店:私募基金參與債轉股有幾種方式
打開軟體找板塊監測或熱點板塊找債轉股概念題材裡面全部是,最上面就是龍頭
7. 轉債股如何轉股直接賣掉就行嗎
1、可轉債要在轉股期內才能轉股。現在市場上交易的可轉債轉股期一般是在可轉債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至可轉債到期日為止。期間任何一個交易日都可轉股。
2、 可轉債轉股不需任何費用,故你的帳戶沒有必要為轉股准備多餘的資金。
3、特別注意可轉債一般都有提前贖回條款。持有轉債的投資者要對此密切關注,當公司發出贖回公告後,要及時轉股或直接賣出可轉債,否則可能遭受巨大損失。
4、申請轉股的可轉債總面值必須是1,000元的整數倍。申請轉股最後得到的股份為整數股,當尾數不足1股時,公司將在轉股日後的5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兌付金額為小數點後的股數乘以轉股價,比如剩餘0.88股,轉股價5元,則兌付金額為0.88*5=4.4元。
8. prolpo私募可轉換債券項目
可轉換債券( Convertible Loan)是在私募股權融資中常常用到的一種工具,是指投資人認購公司發行的一種可轉換為股票的債券,首先通過債務的方式向公司投資,在適當的時機,或基於一定的條件和程序,投資人有權但無義務選擇轉換為公司的股票。
投資人之所以選擇可轉換債,而不是股權投資,主要是從防範風險的角度考慮,因為,從級別上來講,可轉換債券是比優先股更加高級的債券,可以在公司經營狀況不理想的情況下優先得到償付。同時,投資人採取可轉債,就有了一個可進可退的空間,如果投資人不想繼續投資,要求公司償還本金即可,如果想成為公司的股東,可行使轉換權,轉換為優先股,甚至是普通股。
如果是內資背景的投資人,假定是_家法人單位(公司或有限合夥制企業),那麼,採取可轉換債的形式,一個主要的障礙是企業間借貸的限制。企業之間相互借貸,是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等經營金融業務的企業之外的企業法人相互之間或者企業法人與非法人其他社會組織之間以及雙方均為其他非法人社會組織之間,由於一方向另一方給付一定數量的貨幣,並要求接受給付的一方在約定的期間內歸還相同數量的貨幣,同時支付一定數量的利息或利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對於企業間借貸,目前並沒有明確的有關其合法性的法律或行政法規方面的依據,只是存在根據國家有關的金融規章或政策或者有關司法解釋所作的一種判斷。司法實踐一般認定其為無效。企業間借貸的形式可能多樣化,對於直接以借款合同形式表現出來的企業間借貸,法院一般認為其違反國家有關金融管理法規(即《貸款通則》)而無效。但是,可能出於對《貸款通則》效力層次的考慮,有的法院也以《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之規定,認定其無效。對名為聯營實為非法借貸,法院一般根據出借人有無參與共同經營和承擔風險來判斷到底是否屬於真正的聯營合作。法院在判決書中多援引《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法[經]發[1990] 27號)o該司法解釋相關條款規定「明為聯營,實為借貸,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應當確認合同無效」。對以委託理財形式表現出來的企業間借貸,這類合同一般都有保底條款,受託人無論盈虧均保證委託人獲得固定本息回報,應以《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關於「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無效」的規定,認定該合同無效。此外,以投資協議、以貨易貨和預付購銷、融資租賃合同等形式,實為企業之間非法借貸的,一般也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確認無效。現在實踐中,對於企業之間借貸,法院一般判令歸還本金,還要判令支付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或者存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對於約定的利潤(或利息)不論取得與否不再追繳,對借用方也不再處以相當於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罰款。因此,採取企業間借貸的方式實現可轉換債的操作是行不通的。
但是-E述禁止企業間借貸的一個根本理由是借貸是一項金融業務,必須持牌的金融機構才能從事,並非金融機構的企業不能對外發放貸款收取利息。因此,如果是不收取利息的拆解是否可行呢?1998年7月13日,國務院頒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有以下規定:第二條「任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必須予以取締」;第四條「本辦法所稱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三)非法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第五條「未經中國人民銀行依法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立金融機構或者擅自從事金融業務活動」。因此,可以看出,「資金拆借」也在禁止之列。但也有人認為,這里的資金拆借跟企業間的資金拆借是有所不同的,企業間資金拆借是企業間資金暫時出錯周轉的一種行為,與金融機構間的隔夜拆借等不同,並不構成金融業務,而且1995年4月17日,國家稅務總局在《關於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發[1995] 156號)中也正面肯定要對非金融機構因出借資金而收取的資金佔用費(利息)徵收營業稅。而且,實踐中也大量存在企業間拆借資金的現象,特別是在關聯公司之間。但是客觀講,即便如此,投資人對目標公司進行資金拆借還是存在一定法律風險的。當然,也可以考慮通過銀行委託貸款或信託委託貸款的方式,進行債權投資,規避企業間借貸的問題,可以合法地進行借貸及收取利息。
此外,即便假定拆借或借貸是可行的。那麼,拆借資金是否可以轉換成股權,即能否施行債轉股?從法律層面看,只有幾種特殊的情況下,才能實現直接的債權轉股權行為,第一種是作為政策性的債轉股企業,通過原國家經貿委認定的債轉股試點企業,所欠的金融債務可以轉換為股權,通常由資產管理公司持有。第二種是中國證監會為了解決大股東欠款問題,實施的以股抵債措施。第三種是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條,上市公司經股東大會決議可以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並在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中規定具體的轉換辦法。除此之外,直接由債權轉成股權在實踐操作上存在障礙。因為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特別是工商機關的要求,取得股權的出資必須由認購出資的股東將資金繳到指定賬戶或資產過戶給公司才能完成出資、取得股權,而不能通過債務免除的形式,替代出資。換句話說,從目前實踐來看,債務是不能直接出資的。在這種情況下,有一種替代的辦法是:有人提供一筆過橋資金,先由企業把款還給投資入,投資人再把錢出資到企業。在這種情況下,仍可間接地實現債轉股的目的。
如果投資人是外資背景的基金,情況將更加復雜。首先,境內中資企業,如果向境外借款,則構成舉借外債,按照《外債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對各類外債和或有外債實行全口徑管理。舉借外債、對外擔保、外債資金的使用和償還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境內機構舉借外債都統一納入國家的大的外債盤子進行額度管理,普通的民營企業獲得配額的難度很大。其次,如果是外國投資人拆借資金給中國境內企業,則存在外幣資金進入和結匯上的困難。再次,也無法採取備用信用證貸款等方法間接獲得境外貸款,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完善外債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未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境內中資企業向境內金融機構借用貸款不得接受境外機構或個人提供的擔保。當然,實踐中確實也存在各種各樣的變通方法,達到借用境外資金的目的,比如小額資金通過自然人的換匯額度進入等,但是,至少從目前的法律看,尚無一個比較通暢的渠道借用境外資金。最後,即使能夠借用資金,也無法直接轉換成股權,也必須藉助一筆過橋資金的流動,才可能達到轉換為股權的目的。
如果是外商投資企業,且外國投資者出資比例高於2i%的,可以在「投注差」的范圍內,借用境外股東貸款和其他境外貸款,但外國投資者出資比例低於25%的外商投資企業,其舉借外債按照境內中資企業舉借外債的有關規定辦理。《外債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國家對境內外資金融機構舉借外債實行總量控制,外商投資企業舉借的中長期外債累計發生額和短期外債余額之和應當控制在審批部門批準的項目總投資和注冊資本之間的差額以內。在差額范圍內,外商投資企業可自行舉借外債。超出差額的,須經原審批部門重新核定項目總投資。」外商投資性公司外債規模注冊資本不低於3000萬美元的,其短期外債余額與中長期外債累計發生額之和不得超過已繳付注冊資本的4倍;注冊資本不低於l億美元的,其短期外債余額與中長期外債累計發生額之和不得超過已繳付注冊資本的6倍。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借入外債形成的資產應計為風險資產,風險資產總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的10倍。《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和《外債統計監測實施細則》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的對外借款,借款單位應當在正式簽訂借款合同後15天內,持借款合同副本向所在地外匯管理局辦理登記手續並領取逐筆登記的《外債登記證》」等。非經原審批部門批准變更投資總額,外匯局不辦理外商投資企業超額匯入部分外債資金的登記和結匯核准手續。如外商投資企業外
債資金已超額匯入,應自覺到原審批部門補辦變更投資總額核准,外匯局允許企業在3個月期限內保留外債資金,如超出此期限,外匯局將以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核准件的形式通知開戶銀行將超額部分資金沿原匯路退回。當然,也可以採取備用信用證貸款或押匯貸款方式進入,但也必須是在「投注差」范圍內。因此,如果投資對象已經是一家外商投資企業,在「投注差」范圍內,投資人可以通過借貸的形式投資。但是在轉股上,也無法直接進行,還是必須先把借款還給投資人,然後再資金作為出資注入企業。當然,在合同上可以事先對此進行約定。不過總起來看,可轉換債在中國法律環境下是非常難以操作的。
9. 債轉股是什麼意思什麼情況下會債轉股呢
債轉股,是指國家組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銀行的不良資產,把原來銀行與企業間的債權、債務關系,轉變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企業間的股權、產權關系。那麼哪些是債轉股,它的意義與作用是什麼?
哪些是債轉股,它的意義與作用是什麼?
關於優先股政策的放開便是一個比較重要的導向,不僅僅是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一些非上市非公司非公眾公司也在優先股的發行方面有所放開,特別是針對債轉股企業而言,獲批的概率較大。
債轉股實施機構或其設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持有的債轉股企業轉股證券要麼通過債轉股企業回購、上市賣出或在公開交易場所掛牌轉讓等等。
10. 債轉股怎麼轉
債轉股轉成股票的方式為:打開交易軟體,選擇滬深→可轉債業務→債轉股,接著輸入想轉股的可轉債代碼,轉股代碼(輸入可轉債代碼後,一般會自動跳出來),接著輸入想要轉股的數量,點擊確定即可。
注意事項:
1、轉股期內可轉債才能轉股,可轉債轉股期一般為可轉債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至可轉債到期日為止。期間任何一個交易日都可轉股。轉股操作必須在該可轉債發債公告約定的轉股期內的交易日進行,轉股時間與股票和債券的交易時間相同。其次,投資者必須通過託管該債券的證券公司進行轉股申報。各證券公司會提供各自的服務平台(如網上交易、自助委託或人工受理等),將投資者的轉股申報發給交易所處理。
2、申請轉股的可轉債總面值必須是1000元的整數倍。申請轉股最後得到的股份為整數股,當尾數不足1股時,公司將在轉股日後的5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兌付金額為小數點後的股數乘以轉股價,比如剩餘0.88股,轉股價5元,則兌付金額為0.88*5=4.4元。
拓展資料
股票交易
一字型:即開盤價、收盤價、最高價、最低價在同一價位。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1)漲停:開盤即以漲停價開出,至收盤為止,漲停未被打開過,全天均以最高價成交,說明買盤旺盛,該股屬於強勢股。(2)跌停:開盤即以跌停價開出,至收盤為止,跌停未被打開過,全天均以最低價成交,說明賣盤沉重,該股屬於弱勢股。(3)交易非常冷清,全日交易只有一檔價位成交。
交易時間
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 下午13:00 -- 15:00
競價成交
(1) 競價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價格較高的買進委託優先於價格較低買進委託,價格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的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則按時間順序優先。
(2) 競價方式:上午9:15--9:25進行集合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進行連續競價 (對有效委託逐筆處理)。
交易單位
(1) 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100股=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股或其整數倍;
(2) 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100份=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份或其整數倍;
(3) 國債現券和可轉換債券的交易單位為「手」,1000元面額=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手或其整數倍;
(4)當委託數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紅送股時可能出現零股 (不足1手的為零股),零股只能委託賣出,不能委託買入零股。
報價單位
股票以「股」為報價單位;基金以「份」為報價單位;債券以「手」為報價單位。例:行情顯示「深發展A」30元,即「深發展A」股現價30元/股。
交易委託價格最小變動單位:A股、基金、債券為人民幣0.01元;深B為港幣0.01元;滬B為美元0.001元;上海債券回購為人民幣0.005元。
漲跌幅限制
在一個交易日內,除首日上市證券外,每隻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個交易日收市價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ST」和「*ST」
在股票名稱前冠以「ST」和"*ST""的股票表示該上市公司最近兩年連續虧損,或虧損一年,但凈資產跌破面值、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違法行為等情況之一,交易所對該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