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大修基金和契稅帶什麼資料
㈠ 契稅和維修基金,分別需要帶什麼材料,去
1、繳納契稅需要攜帶的資料及手續:
備案合同、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身份證,到房產交易服務大廳地稅窗口繳納;
2、繳納維修基金需要攜帶的資料及手續:
備案合同、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2至4聯房屋維修基金交款通知單,到房產交易服務大廳維修基金窗口繳納。市交易中心要求繳納契稅和維修基金需要房屋產權人必須到場。
㈡ 交維修基金需要帶什麼材料
交維修基金需要帶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銷售不動產統一的發票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購房者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果購房者需要委託他人進行代辦契稅的,還需要提供委託書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維修基金使用需滿足的條件,具體如下:
1、在專用賬戶中,小區的全體業主均有繳納相應費用,且費用充足。若是這筆費用不足,其實全體業主都同意,也無法使用。
2、所用來維修、維護的項目,得在它的使用范圍中,若是自家水電維修等,是不可使用這筆費用的。
3、這筆費用要在質保期過了之後,才能使用,若是還處於質保期內,是不可使用這筆費用的。對於小區內的公共設施、公共部分等,房產商是有保質期的,在質保期內若出現故障,是由房產商負責維修。
4、由於這筆費用,主要用來維護維修公共設備、或是公共部位,所涉及到的是公共的利益,因此在使用這筆費用時,需得到高於2/3的業主同意。
㈢ 房產交契稅維修基金需要哪些材料
交納房產契稅與維修基金的材料有:身份證以及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商品房初始登記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等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的憑證。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條
商品住宅、售後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契稅法》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第九條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日,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日。
㈣ 西安市交契稅需要帶什麼材料
交契稅需要材料:
1、商品房購房合同;
2、身份證明;
3、託人代辦的提供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明;
4、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提供准購證;
5、因面積增加補交契稅的,須提供購房合同、契稅完成稅證明、房產局認可的測繪單位出具的實測結果報告書、身份證明。
二手房契稅申報繳納所需資料:
1、房屋買賣合同;
2、原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
3、身份證明;
4、委託人代辦的提供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明;
5、如有上一手交易的,提供現賣方繳納契稅的完稅證明。
契稅除與其他稅收有相同的性質和作用外,還具有其自身的特徵,徵收契稅的宗旨是為了保障不動產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通過征稅,契稅徵收機關便以政府名義發給契證,作為合法的產權憑證,政府即承擔保證產權的責任。契稅又帶有規費性質,這是契稅不同於其他稅收的主要特點。納稅人是產權承受人。當發生房屋買賣、典當、贈與或交換行為時,按轉移變動的價值,對產權承受人可征一次性契稅。契稅採用比例稅率,即在房屋產權發生轉移變動行為時,對納稅人依一定比例的稅率可征。
契稅的征稅對象是境內轉移的土地、房屋權屬。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⑴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由承受方交。
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國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⑵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除了考慮土地增值稅,另由承受方交契稅。
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贈與、交換或者其他方式將土地使用權轉移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行為。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⑶房屋買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十一條 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後,稅務機關應當開具契稅完稅憑證。納稅人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查驗契稅完稅、減免稅憑證或者有關信息。未按照規定繳納契稅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
㈤ 繳納維修基金需要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契稅需要攜帶:1、備案合同;2、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發票聯);3、身份證。繳納維修基金需要攜帶:1、備案合同;2、購房的全額發票;3、2至4聯房屋維修基金交款通知單。
交維修基金需要攜帶購房發票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備案合同等。關於維修基金介紹如下:
基金使用管理范圍: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
機房部分:曳引機組、更換電動機定子、轉子軸承;減速器軸承、蝸桿從動軸。
井道部分:轎廂轎架、更換轎廂、操縱箱超滿載裝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 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
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徵收契稅。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㈥ 西安市契稅繳納資料
法律分析:辦理契稅需提交的申請材料:1、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和復印件;2、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收據原件和復印件;3、購房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單位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和復印件);4、如果購房人需委託他人代辦契稅的,應提供委託書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委託書需本人簽名、按指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 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
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徵收契稅。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㈦ 交維修基金需要帶什麼材料
1. 交維修基金需要帶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銷售不動產統一的發票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購房者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果購房者需要委託他人進行代辦契稅的,還需要提供委託書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在特別賬戶中,所有的社區業主都要繳納相應的費用,而且費用是足夠的。假如這個費用不夠,其實所有的業主都同意,也不能使用,用於維修、保養的工程,都有在其使用范圍內,如果自己的水電維修等,是無法使用的費用。
2.維修基金這筆費用要在保證期過後才能使用,假如還在保證期,就不能使用這筆費用。對於社區公共設施、公共部件,房產是有保質期的,在保修期內如有故障,由房產負責維修,由於該費用主要用於維護和維修公共設備或公共部件,涉及公共利益,業主應當支付房子的特殊維修基金根據個人財產的面積,和特殊維修基金的第一階段的房子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2%的地方的房子裝修成本,按照單位出售的多層住宅不低於售價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價的30%,從售價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所以在使用該費用時需要2/3以上業主同意。
3. 建築物維修基金,用於建築物質保期滿後建築物主體結構、公共場所和公共設施設備的翻新改造工程。房屋的主要承重結構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柱、梁、樓板、屋頂等;公共部分是指室外牆壁、大廳、樓梯間、走廊等;公共設施設備,是指上下游管道設備、配電電纜設備、電梯、公共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非經營性停車場、車庫等。房屋及有關配套區域內的公共體育設施和其他共有設施、設備。
拓展資料
如果社區已經成立業主委員會,在維修資金的使用上,應由行業權威根據業主反映,以及在平時的工作檢查中發現的一些安全隱患,確認需要進行維修。然後發起業主大會,經過業主大會表決,授權行業權威機構開展相關維修招標事宜。
㈧ 交契稅和維修基金需要帶什麼手續
您好,契稅需要攜帶:1.備案合同;2.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發票聯);3.身份證。繳納維修基金需要攜帶:1.備案合同;2.購房的全額發票;3.2至4聯房屋維修基金交款通知單。
㈨ 交契稅維修基金需要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契稅需要攜帶:1、備案合同;2、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發票聯);3、身份證。繳納維修基金需要攜帶:1、備案合同;2、購房的全額發票;3、2至4聯房屋維修基金交款通知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 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
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徵收契稅。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