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殘保基金分錄怎麼寫
1. 殘疾人基金會計分錄怎麼做
殘疾人基金一般平時不計提,當年應交是根據上年末的在職職工人數和工資總額計算出來的。所以就直接下在交款月的「管理費用」科目即可。
借:管理費用---- 殘疾人基金
貸:現金(銀行存款)。
應繳保障金=(上年度平均在職職工總數×1.5%-在職殘疾職工人數)×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80%。
(1)交殘保基金分錄怎麼寫擴展閱讀:
保障金納入地方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主要用於支持殘疾人就業和保障殘疾人生活,支持方向包括:
(一)殘疾人職業培訓、職業教育和職業康復支出。
(二)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提供殘疾人就業服務和組織職工職業技能競賽(含展能活動)支出。補貼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所需設施社保購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務費用、補貼輔助性就業機構建設和運行費用。
(三)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經營場所租賃、啟動資金、設施設備購置補貼和小額貸款貼息、各種形式就業殘疾人的社會保險繳費補貼和用人單位崗位補貼。扶持農村殘疾人從事種植、養殖、手工業及其他形式生產勞動。
(四)獎勵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以及為安排殘疾人就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
(五)對從事公益性崗位就業、輔助性就業、靈活就業,收入達不到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的救濟補貼。
(六)經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財政部門批准用於促進殘疾人就業和保障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生活等其他支出。
2. 殘保金怎麼做會計分錄啊
1、如果不提取,繳納時直接計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等.
2、如果提取,會計分錄,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含中央、境外駐莞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徵收程序:
用人單位每年應當根據本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申報年審和申報繳費。
(一)申報年審:2018年年審時間8月31日截止(自2019年開始,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需要進行申報年審,審核確認已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
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無需進行申報年審。
未在規定時限申報年審的用人單位,均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二)申報繳費: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用人單位均應如實申報在職職工人數和工資總額,並按規定繳納保障金。
3. 殘保金怎麼做會計分錄
一、如果不採取提取方法,繳納時,直接作憑證: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二、如果提取的話:
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根據新的會計准則,可以按規定計算出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借記「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
實際上交時,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根據《關於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
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
(3)交殘保基金分錄怎麼寫擴展閱讀:
保障金納入地方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主要用於支持殘疾人就業和保障殘疾人生活,支持方向包括:
(一)殘疾人職業培訓、職業教育和職業康復支出。
(二)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提供殘疾人就業服務和組織職工職業技能競賽(含展能活動)支出。補貼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所需設施社保購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務費用、補貼輔助性就業機構建設和運行費用。
(三)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經營場所租賃、啟動資金、設施設備購置補貼和小額貸款貼息、各種形式就業殘疾人的社會保險繳費補貼和用人單位崗位補貼。扶持農村殘疾人從事種植、養殖、手工業及其他形式生產勞動。
(四)獎勵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以及為安排殘疾人就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
(五)對從事公益性崗位就業、輔助性就業、靈活就業,收入達不到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的救濟補貼。
(六)經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財政部門批准用於促進殘疾人就業和保障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生活等其他支出。
4. 殘保金怎麼做會計分錄啊
1、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其他應交款。
2、實際交納時
借:其他應交款。
貸:銀行存款。
殘保金本質上是政府性基金,雖然由地方稅務局代為征繳但它並不是稅。
政府性基金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國家行政法規和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為支持某項事業發展,按照國家規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徵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資金。包括各種基金、資金、附加和專項費用。
(4)交殘保基金分錄怎麼寫擴展閱讀
用人單位每年應當根據本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申報年審和申報繳費。
申報年審:2018年年審時間8月31日截止(自2019年開始,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需要進行申報年審,審核確認已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
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無需進行申報年審。
未在規定時限申報年審的用人單位,均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連續兩年虧損、破產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等原因需要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的,應在辦理年審時,向負責本單位年審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用人單位申請時應提供書面申請報告、重大經濟損失的相關證明,以及本單位審計報告和會計年報等相關材料。
5. 會計上交殘保基金,會計分錄應該怎麼寫呀謝謝了。
計算時
借:
管理費用
貸:其它應交款—應交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上交時
借:其它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現金(銀行存款)
6. 殘疾人保障金怎樣做會計分錄
企業繳納殘疾人保障金有關會計處理如下:
一、企業應在「其他應交款」科目下設置「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明細科目(外商投資企業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下設置「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明細科目),核算企業按規定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二、企業按規定計算出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借記「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實際上交時,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企業超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或者為安排殘疾人就業做出顯著成績,按規定收到的獎勵,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
三、企業逾期未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規定繳納的滯納金,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當然實行新《企業會計准則》的企業,也可以上用「應交稅費」會計科目取代「其他應交款」科目。
7.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會計分錄怎麼做
殘疾人保障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徵收,沒有分設地方稅務局的地方,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
關於殘保金的會計處理以後兩種方法:
1、如果不採取提取方法,直接繳納,直接作憑證
借: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2、如果需要提取的話
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其他應付款--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根據新的會計准則,可以按規定計算出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借: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實際上交時
借: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銀行存款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用人單位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進行賬目登記,是這樣安排的。企業、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把殘保金記入管理費用,而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就從單位預算經費包干結余或收支結余中列支 。
8. 殘保金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殘保金的會計處理:
1、企業應繳納的殘保金:計提時: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應交稅費—殘保金
繳納時:借:應交稅費—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等
2、超出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獎勵: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收益
3、企業未按規定繳納殘保金,按規定繳納滯納金: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等
政策規定:《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關於收益性支出的要求,計入「其他收益」
科目
政策規定:《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中關於「利得和損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發生的、
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出)的定義
處理,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
殘保金的計算標准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以公式計算結果為准,人數可保留小數點後2位(四捨五入)。
舉個例子:
比如惠州的公司,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6萬元,上年度職工總數80人,沒有殘疾人。 那麼:應繳納的保障金=(80*1.5%-0)*6萬=7.2萬元
9.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怎麼做會計分錄
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做分錄記賬如下: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 金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交款——殘保金
交納時:
代:其他應交款——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於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
10. 殘保金怎麼做會計分錄啊
1、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其他應交款
2、實際交納時:
借:其他應交款
貸:銀行存款
(10)交殘保基金分錄怎麼寫擴展閱讀:
企業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通過「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核算,根據《關於企業補貼收入征稅等問題的通知》(財稅[1995]81號)規定,納稅人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規定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一、企業應在「其他應交款」科目下設置「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明細科目(外商投資企業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下設置「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余」明細科目),核算企業按規定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二、企業按規定計算出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借記「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實際上交時,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超比例安置殘病人就業或者為安排殘疾人就業做出顯著成績,按規定收到的獎勵,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
三、企業逾期未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規定繳納的滯納金,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注意,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各地的比例不同,按比例計算不足一人的部分按實際比例數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