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業基金管理中心是什麼單位
1. 甘肅省林業廳的直屬單位
甘肅省森林公安局
甘肅省小隴山林業實驗局
甘肅省白龍江林業管理局
甘肅省野生動植物管理局
甘肅安南壩野駱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甘肅省治沙研究所
甘肅省林業工作站管理局
甘肅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局
甘肅鹽池灣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甘肅省林木種苗管理局
甘肅興隆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甘肅敦煌西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甘肅省林業特種裝備儲備管理中心
甘肅省林業廳生態林業基金管理辦公室
甘肅民勤連古城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甘肅省生態環境監測監督管理局
甘肅白水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甘肅小隴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甘肅省林業外資項目管理辦公室
甘肅蓮花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甘肅省太子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甘肅尕海則岔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甘肅省林業廳三北防護林建設局
甘肅省林業科學研究院
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2. 林業的基金策略
國家林業局林業基金管理總站(簡稱基金總站)是由中編辦於1989年批復原林業部成立的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1998年中央國家機關機構改革後,明確基金總站為國家林業局直屬正司局級事業單位。2005年國家林業局核定基金總站下設7個處室,即綜合處、財務處、稽查一處、稽查二處、稽查三處、貸款管理處和生態補償基金管理處,並明確國家林業局林業基金管理總站(國家林業局林業重點工程稽查辦公室)的工作職能。
3. 廣東省林業廳的廳屬單位
廣東省航空護林站(與廣東省林火衛星監測中心合署)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接受委託承擔森林消防航空任務;協助承擔我省森林消防航空飛行活動的組織、協調、指揮工作;擬定森林航空滅火方案;參與我省森林消防航線規劃;承擔省林業廳授權的森林火險預警監測、林火遠程監控、森林防火無線電通信系統和森林防火指揮信息系統的建設與管理工作;承擔森林防火值班高度工作,處理實時接收的衛星雲圖和森林火情信息傳遞;協助承擔森林防火應急物資采購、保管、維護和發放工作。
廣東省林業調查規劃院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森林資源調查、森林生態環境監測工作;協助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編制重點林業工程項目發展規劃;承擔林業建設的技術指導及造林綠化成效核查工作。
廣東省林業科學研究院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開展林木遺傳育種、森林生態、森林培育、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木材保護、經濟林、林業生物技術、瀕危動植物保護、林業經濟、城市林業等基礎性的林業科學技術研究;承擔沿海防護林、水源涵養林、林分改造、森林防災減災、濕地保護、森林資源保護和森林生態監測等重點林業生態工程的關鍵技術研究工作;開展碳匯林業、林木種質資源保護、生物質能源、木本糧油等林業戰略性研究;培養各類林業高級科技人才。
廣東省生態公益林管理辦公室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管理全省生態公益林工作;承擔生態公益林效益補償工作;承擔發布林業生態狀況監測公報工作;協助審核生態公益林採伐、林地征佔用事項。
廣東省森林資源管理總站為正處事業單位。主要任務:管理全省森林資源檔案,提供森林資源統計數據;擬訂森林經營方案編制技術標准,組織研製和維護全省林木採伐許可證和木材運輸證網路辦證管理系統;協助檢查考核年森林採伐限額執行情況和查處亂砍濫伐林木案件。
廣東省國有林場服務總站(廣東省林業公路總站)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省林業廳授權的指導國有林場森林資源保護和培育工作;承擔省林業廳授權的制訂國有林場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省林業廳授權的省林業廳直屬國有林場國有資產監管工作;協助承擔森林公園建設管理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協助承擔林業公路規劃、建設的組織、指導。
廣東省林業科技推廣總站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參與制定林業科技推廣規劃和林業重點推廣項目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林業技術出口,承擔林業先進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和示範推廣工作;指導林業科技推廣體系建設,開展林業科技推廣和科普活動,做好林業技術服務工作;承擔林業技術交流合作的具體實施工作。
廣東省林業種苗管理總站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審核、發放和管理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審核林木種子進出口事項和林木種子質量檢驗機構資格的具體工作;組織實施林木種苗生產計劃及調劑、儲備工作,加強對林木種苗質量的檢查和監督;承擔林木種質資源保護、良種選育和推廣應用及基地建設和業務指導工作;承擔世界銀行貸款「國家造林項目」的還貸管理工作。
廣東省林業基金管理中心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全省林業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政策性森林保險、林業專項貸款計劃和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承擔林業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和重點林業工程資金稽查工作。
廣東省林業政務服務中心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政務信息化工作和省林業廳門戶網站的管理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工作;承擔廳機關行政許可受理、轉辦、送達和檔案管理工作;承擔實施林業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
廣東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管理辦公室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的具體組織工作,開展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定期發布林業有害生物中、長期發生趨勢預報,制訂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執行國家的林業植物檢疫任務,審核進口林木種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檢疫申請的行政許可事項,劃定全省林業檢疫性有害疫區和保護區,監管進口林業種苗的檢疫隔離試種。
廣東省自然保護區管理辦公室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林業系統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的建設管理工作;承擔組織、指導全省森林、陸生野生動植物及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等級評審和資源調查保護監測工作。
廣東省野生動物救護中心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我省沒收和香港、澳門沒收返還的野生動物的鑒別、接收、救護、飼養、放生和移交工作。
廣東省九連山林場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從事營林、森工生產,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同時進行森林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
廣東省東江林場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從事營林和森工生產,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同時進行森林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
廣東省連山林場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從事營林及森工生產,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同時進行森林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
4. 安徽省林業廳的下屬單位
安徽省木竹檢查管理站
安徽省速生豐產林項目辦公室(安徽省林業外資項目辦公室)
安徽省林業基金管理站(安徽省林業重點工程稽查辦公室)
安徽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局
安徽省國有林管理局
安徽省林木種苗總站
安徽省林業科技推廣總站
安徽省林業廳機關服務中心
安徽省林業高科技開發中心
安徽省森林公園開發中心
5. 廣東省林業廳的領導分工
張育文
廳長、黨組書記
主持省林業廳全面工作。
陳俊勤
黨組成員、巡視員
分管營林處(省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產業處、省林木種苗管理總站、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管理辦公室、省生態公益林管理辦公室。
陳亞廣
副廳長、黨組成員
分管林政處、人事處(離退休人員服務處)、省森林公安局、省森林資源管理總站、省林業職業技術學校(省林業技工學校)。
孟帆
副廳長、黨組成員
分管政策法規處、林權爭議調處處(省人民政府山林權屬爭議調處辦公室)、省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辦公室、省自然保護區管理辦公室、省國有林場服務總站、省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廳直屬國有林場,全省林業系統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管護機構。
陳俊光
副廳長、黨組成員、省林業廳直屬機關黨委書記
分管辦公室(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林業改革發展處、省林業工會、省林業政務服務中心和直屬機關團委、婦工委、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林俊達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監察專員
分管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省林業廳紀檢組、監察室和全省林業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譚天泳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分管科技與交流合作處、林業科技推廣總站、省林業科學研究院和林業技術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楊勝強
黨組成員、副總指揮
分管計劃財務處、森林防火辦公室(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省林業基金管理中心、省航空護林站(省林火衛星監測中心)、省林業調查規劃院。
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局的機構設置
國家林業局設11個內設機構,分別為:
辦公室、
政策法規司
造林綠化管理司(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森林資源管理司(木材行業管理辦公室)
野生動植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區管理司
農村林業改革發展司
森林公安局(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發展規劃與資金管理司
科學技術司
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
人事司。 機關服務局
信息化管理辦公室
國有林場和林木種苗工作總站(森林公園保護與發展中心)
林業工作站管理總站
林業基金管理總站(稽查辦、審計中心)
宣傳辦公室
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
天然林保護工程管理辦公室
「三北」防護林工程管理辦公室
退耕還林工程管理辦公室
防沙治沙辦公室
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建設工程管理辦公室(速豐辦)
科技發展中心
經濟發展研究中心
人才開發交流中心
對外合作項目中心
森林防火預警監測信息中心
森林資源監督管理辦公室
濕地保護管理中心
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
調查規劃設計院
林產工業規劃設計院(國家林業局風景園林與建築規劃設計院)
國家林業局管理幹部學院
中國綠色時報社
中國林業出版社
國際竹藤中心
亞太森林網路管理中心
中國林學會
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
中國花卉協會
中國綠化基金會辦公室
中國林業產業聯合會
中國綠色碳匯基金會
駐內蒙古自治區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瀕管辦內蒙古自治區辦事處)
駐長春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瀕管辦長春辦事處)
駐黑龍江省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瀕管辦黑龍江省辦事處)
駐大興安嶺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
駐成都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瀕管辦成都辦事處)
駐雲南省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瀕管辦雲南省辦事處)
駐福州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瀕管辦福州辦事處)
駐西安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瀕管辦西安辦事處)
駐武漢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瀕管辦武漢辦事處)
駐貴陽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瀕管辦貴陽辦事處)
駐廣州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瀕管辦廣州辦事處)
駐合肥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瀕管辦合肥辦事處)
駐烏魯木齊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瀕管辦烏魯木齊辦事處)
駐上海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瀕管辦上海辦事處)
森林病蟲害防治總站
北方航空護林總站
南方航空護林總站
南京森林警察學院
華東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
中南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
西北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
昆明勘察設計院
駐北京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瀕管辦北京辦事處)
7. 會計核算中心、林業防護中心,綠化質量監督管理站屬於什麼單位
經營性的事業單位。
城市投資公司,林業局的林場,礦業公司,屬於經營性的事業單位就業局,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是公益性單位。但是地方不同,有的是行政,有的是事業。
根據縣級機構編制一般原則,縣級會計核算中心設在縣財政局,作為縣財政局下屬的全額撥款股級事業單位,經過縣級編辦事業單位管理局批准設立。
8. 江西省林業廳的直屬機構
省森林公安局:該省的森林公安機關於1981年經省政府同意恢復組建。省森林公安局前身是省公安廳治安處森林治安科,1987年1月成立江西省林業公安處,1990年更名為江西省林業公安局,1998年根據《森林法》更名為江西省森林公安局。在各級黨委、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森林公安工作取得了長足發展。全省現有森林公安機構406個,其中省局1個、設區市局11個、縣(市、區)局90個、派出所304個(其中124個兼管所在鄉鎮社會治安)。2002年機構改革時,省林業廳「三定」方案明確規定:省森林公安局為省林業廳負責森林公安工作的下屬處級行政機構,實行公務員制度;省公安廳「三定」中明確規定:省森林公安局列入省公安廳序列,受主管部門和省公安廳雙重領導,省森林公安局為省公安廳負責組織、指導查處森林刑事和治安案件的職能部門,業務工作以省公安廳領導為主。省森林公安局列為省公安廳第21處,同時又稱「江西省公安廳森林警察總隊」。
省森林工業局。 一.概況沿革:江西省森林工業局成立於1953年。2003年11月,經江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復同意,列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2007年9月經省委、省政府批准,列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江西省森林工業局內設黨委辦公室、行政辦公室、計劃財務科、林業產業行業管理科、直屬企業管理科、林業公路管理科、老幹部科、總務科、產業協會辦公室等9個科室。 江西省森林工業局現有領導幹部9人:王琅(局長、黨委副書記),王連茂(黨委書記),肖民(副局長、林業公路管理總站站長、黨委委員),陳宏(調研員、黨委委員),彭鐵英(副局長、黨委委員),李佑忠(總工程師),王曉農(副局長),鄭江宏(副調研員),蔡恆義(副調研員)。 二、主要職能:負責編制全省林業產業行業的發展規劃和行業管理工作,並指導實施;負責全省木竹生產與加工、林產化工、木竹漿造紙以及松脂採集和松香等森林資源利用的行業管理;承辦木材經營加工許可項目的初審;承辦全省木材經營(加工)單位清理整頓管理工作;負責全省林區公路管理;負責指導木竹及其他林產品市場的建設和運行,維護木材經營加工行業平等競爭秩序;承擔全省木竹檢驗、林業產業行業協會等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工作;承擔全省林業系統安全生產和防汛抗旱的指導檢查工作以及省農業產業化經營辦公室交辦的有關工作;負責省屬森工單位的管理及森工行業財務和統計工作。
省林木種苗和國有林場工作總站,主要職能如下:1、宣傳和貫徹執行有關林木種苗、國有林場、森林公園法律法規和政策。2、國有林場及省級森林公園的設立、合並、改變經營范圍或者變更隸屬關系行政許可的審核、審批。3、負責全省林木種苗、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和森林旅遊建設法規、規章、規劃、技術規程和標準的擬定工作。4、負責全省林木種苗、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和森林旅遊工程項目的篩選、審核、報批,工程建設的管理、監督、檢查工作,項目資金的安排與管理工作。5、組織、指導全省林木種苗生產經營管理、品種(良種)選育、種質資源管理及技術推廣與交流合作等工作。6、審核發放《林木種子生產許可證》、《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7、對全省范圍內的林木種苗進行監督管理,對違反國家林木種子、苗木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8、指導全省林木種苗質量監督、檢驗與執法隊伍建設,組織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培訓,處理、協調林木種苗執法中的重大爭議和交叉問題。9、組織、指導全省國有林場改革與發展工作。10、負責全省森林公園的建設管理、國家級森林公園的審核與報批、省級森林公園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合並、改變經營范圍或者變更隸屬關系行政許可審核上報。11、組織省級以上森林公園總體規劃的評審,指導和規范森林公園、森林旅遊建設、開發與管理工作。12、組織辦理佔用徵用國家級森林公園林地證明材料審核上報;負責辦理佔用徵用省級森林公園林地審核。
江西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局主要職能:1、宣傳貫徹執行國務院頒布的《植物檢疫條例》、《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及其它有關林業植物檢疫和有害生物防治的法律法規,起草本省有關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和植物檢疫的配套法規章。2、根據全省林業發展總體目標,制定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長遠發展規劃、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並組織實施。3、依法組織和管理全省植物檢疫工作,負責指導全省調運、產地檢疫以及從國外引種的檢疫審批工作,定期組織對全省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編制疫情報告,提出劃分疫區和保護區的草案,組織檢疫性有害生物封鎖、撲滅;負責全省森林植物檢疫檢查站的管理和監督,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反森林植物檢疫法規的行政案件。4、負責全省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報工作,組織開展全省林業有害生物調查與監測,及時發布林業生物災害趨勢預報;建立和健全預測預報網路,組織開展測報技術研究和技術培訓。5、組織和指導全省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負責處置突發林業有害生物事件,負責組織《江西省林業生物災害應急預案》的實施,負責制定全省林業生物災害應急救災農葯、器械的采購和調配。6、開展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技術研究、推廣運用、和防治技術咨詢。7、完成省林業廳交辦的其它工作。
江西省林業生態工程建設管理中心(簡稱「省林業生態中心」)成立於2003年9月23日。根據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成立江西省林業生態工程建設管理中心的通知》(贛編辦發[2003]151號)文件精神,省長江中上游防護林體系建設、省中德造林項目、省油茶低產林改造、省退耕還林工作、省毛竹林建設、省平原綠化等領導小組辦公室整合為「江西省林業生態工程建設管理中心」和「江西省退耕還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兩個機構合署辦公。省林業生態中心為省林業廳所屬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5名。省林業生態中心(省退耕還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內設5個科級機構,即綜合科、工程管理一科、工程管理二科、工程管理三科、工程管理四科。鑒於該單位在保護母親河、保護生態環境作出突出的成績,榮獲共青團中央、全國綠化委員會、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水利部、農業部、國家環保總局、國家林業局授予2003年度「全國保護母親河行動先進集體」榮譽稱號;2004年,再次榮獲「全國保護母親河行動集體5年成就獎」 榮譽稱號。在2003年10月中德財政合作造林項目十周年表彰會上,榮獲國家林業局授予我省中德財政合作造林項目辦公室「先進集體」榮譽稱號。主要職能:省林業生態中心的主要只能是管理全省林業生態工程建設。組織實施全省林業生態工程建設項目,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技術方案,負責全省長江和珠江防護林、退耕還林、中德合作造林、平原綠化和興林抑螺等工程質量監督、技術指導和成果驗收等工作。同時還承擔全省林木生物質能源林規劃及項目管理、造林綠化施工單位及監理資質管理、全省營造林監督管理和重點工程營造林質量稽查等職能。
省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局主要職能:1)負責全省森林植物資源、陸生野生動物資源、濕地資源和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2)組織全省陸生野生動植物、濕地資源普查、專項調查,指導保護和監測體系建設;3)組織評審省級自然保護區並向省政府提出審批建議;審核植物園、野生動物園、禁獵區和狩獵場,並負責指導和監督管理。4)監督檢查有關野生動植物保護法及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5)督辦和查處違反野生動植物法律、法規的行政案件;6)組織實施國家瀕危物種等保護拯救工程;申報、審批、核發、辦理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野7)野生動植物特許獵捕(採集)、馴養繁殖許可證、經營利用許可證和運輸證明;8)承辦我省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進出口業務。指導和監督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9)承辦省林業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江西省木材流通監督管理局作為對全省各級木材檢查站行使監督管理職能的機構,前身為江西省木材檢查站,最早成立於1985年,是省林業廳下屬的縣團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986年省編辦核定該站編制26名,並批准同意內設人秘、檢查、業務和財務四科。2002年12月,經廳人事部門批准並報省編委同意,江西省木材檢查站更名為江西省木材檢查管理總站。2006年,省編辦以贛編辦文[2006]106號、127號同意增加該站8個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並增設法制科,同時將檢查科和業務科分別更名為木材檢查管理科和木材放行管理科,調整後,該站共有編制31名,內設人秘、財務、法制、木材檢查管理、木材放行管理五科。2006年10月,省編委辦以贛編辦文[2006]149號批准同意該站更名為江西省木材流通監督管理局。
省林業工作總站(省生態公益林管理辦公室) :自1985年《森林法》頒布實施以來,我省各地陸續恢復了基層林業工作站建設。1991年省編委正式核定全省基層林業工作站1140個,事業編制5230名;同時,為了管理和指導全省基層林業工作站,在省林業廳下設「江西省林業工作總站」;2006年6月,經省編委批准,在江西省林業工作站增掛「江西省生態公益林管理辦公室」牌子,並增設「生態公益林管理科」和「林地征佔用管理科」、同時將「業務科」、「人秘科」分別更名「林業站管理科」和「辦公室」。江西省林業工作總站是具有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能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993年開始執行行政工資套改,並參照公務員實行工資考核管理;單位現有職工18人,其中站長余小發,副站長肖從禮、王慶紅、翟光木,總工程師何騰發;站辦公室主任管鐵軍、公益林管理科科長施鳳生、林業站管理科科長宋榮、林地征佔用管理科副科長萬劍雲、站工會副主席王雯莉。
廳林業工程稽查辦公室(省林業基金管理站)江西省林業廳林業工程稽查辦公室(江西省林業基金管理站)為江西省林業廳下屬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單位前身為1980年成立的江西省林業會計輔導站,1993年撤消「江西省林業會計輔導站」,更名為「江西省林業廳林業工程稽查辦公室」,並增掛「江西省林業基金管理站」牌子,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現內設五個職能科室:人秘科、稽查科、項目科、基金科和內審科。主要職能:1、負責全省林業重點工程項目資金使用的稽查;2、承辦全省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復費等林業專項資金徵收管理工作;3、承辦全省林業項目貼息貸款工作;4、承辦省林業廳所屬單位財務收支審計和領導幹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等工作。
廳利用外資項目辦公室主要職能1、負責全省林業利用外資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起草全省林業利用外資發展規劃、項目實施與管理的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程;2、負責組織項目對上申報立項和對全省林業利用外資項目總體設計和年度施工設計的審批;3、負責全省林業利用外資項目的財務管理、物資采購和業務培訓;4、負責全省林業利用外資造林項目林分後期管理,協助省財政廳做好林業外資項目轉貸、執行協議的鑒定和還貸工作;5、負責全省利用外資造林林木年度採伐計劃的匯總審核,還貸專項材計劃下達和還貸金收繳工作;6、負責全省林業招商引資工作的宏觀指導、組織項目宣傳推介和協調服務。起草全省林業招商引資的政策研究、項目的統計匯總、資源建檔;7、負責全省林業招商引資舉報申訴案件的查處;8、負責全省速生豐產林基地建設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起草編制發展規劃、相關政策、標准、規程和管理辦法;9、負責組織速生豐產林基地建設項目對上申報立項和全省速生豐產林基地建設基地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核)、實施協調;10、負責全省工業原料林的界定、建設和管理;11、負責全省速生豐產林和工業原料林採伐申請的初審和統計管理。
江西省林業廳濕地保護管理辦公室於2006年10月,經省編委贛編辦發[2006]144號文批准成立,與省濕地宣傳教育中心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為省林業廳下屬處級事業單位,共有全額撥款事業編制7名。江西省濕地宣傳教育中心項目作為全國示範點,2001年經國家林業局批准,在原江西野生生物宣教中心的基礎上進行規劃建設,江西野生生物宣教中心於2003年經省編辦贛編辦發[2003]161號批准,更名為江西省濕地宣傳教育中心。2006年5月被國家林業局批准作為全國濕地保護宣傳教育鄱陽湖培訓基地。江西省林業廳濕地保護管理辦公室地址位於南昌市區青山湖風景區內,由2個人造小島和通島公路組成,面積24畝。濕地辦所在地四面環湖,環境優美,建有室內宣教區(1164平方米)、培訓區(1200平方米)和室外宣教區三個功能區,由宣教展廳、多媒體教室、會議室、培訓樓和行政辦公室等組成。培訓樓可同時安排50人住宿和用餐。主要職能:承擔全省濕地資源保護管理和培訓、教育、宣傳等工作,並行使相關的行政管理和執法職能。
9. 山西省為什麼成立林業服務中心它的職能是什麼各個縣區都有嗎是全額事業,還是差額事業單位
為什麼成立林業服務中心:為完善集體林權改革配套措施,加強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在鄉鎮機構改革中,積極探索農村公益服務的有效實現形式,鼓勵發展多元化的農村社會化服務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扶持社會力量興辦為農服務的公益性機構和經濟實體。
職能:
1、林業法律、法規、政策咨詢服務。
2、受理森林資源流轉、評估、以林抵押貸款林權證的登記與凍結。
3、林權證發放、變更、注銷、補辦。
4、徵收育林基金、協助稅務部門代收相關稅費
5、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
6、辦理木材運輸證明。
7、辦理森林植物檢疫證明。
不是各個縣區都有,目前已知陽高、靈丘、新榮、大同等縣區有。
林業服務中心站為股級建制,經費納入財政全額事業單位預算管理,人員編制從鄉鎮事業編制調整上劃。
10. 陝西省林業廳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林業廳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政務信息及宣傳、新聞發布、機要、保密、檔案、車輛、安全、保衛、信訪及接待等工作;指導全省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處。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廳黨組管理的領導班子考核和領導幹部的選拔任用等具體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草擬本省林業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負責廳機關規范性文件審核和備案工作;組織開展林業政策、法律、法規、林業經營體制改革等方面的研究工作;負責林業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協調行政執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林業行政應訴、行政復議和執法聽證相關工作;負責林業行政許可相關工作。(四)造林綠化管理處(省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擬訂全省造林綠化、防沙治沙、森林經營方面的規劃計劃,擬訂有關技術操作和管理規程、規范,並監督執行;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全省種苗、造林和營林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各項林業重點工程造林項目的實施,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全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擬訂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負責省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五)科教外事處。組織開展林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指導基層林業科技機構及林業技術推廣體系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林業標准化、林業技術監督、林產品質量監督和有關植物新品種保護、管理工作;管理監督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林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擬訂全省林業專業技術人才及林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省林業的對外交流、合作和智力引進工作;參與履行國際植物新品種公約、生物安全議定書。
(六)森林資源管理處(省木材行業管理辦公室)。組織開展全省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發布相關信息;擬訂全省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省森林採伐限額和年度採伐計劃,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木材經營加工管理工作;負責林地林權有關管理工作;監督林地徵用、佔用和林地開發利用工作,承辦依法應由省政府、國務院批準的林地徵用、佔用的初審工作;負責重點林區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批。
(七)發展規劃與資金管理處。編制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擬訂全省林業重點工程營造林生產計劃和固定資產投資建議計劃;負責各項林業資金及省級林業基金管理;編制和組織實施部門預算;指導建立和實施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監管廳直單位林業國有資產,組織開展全省林木資產評估工作;負責林業統計信息工作。
(八)野生動植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區管理處。負責全省森林、陸生野生動物資源和濕地資源類型自然保護區的管理工作;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組織全省陸生野生動植物、濕地資源普查、專項調查,指導保護監測體系建設;監督管理全省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及其專用標識、疫源疫病監測;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及其履約的有關工作;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省境;承擔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履約的有關工作。
(九)農村林業改革發展處。負責組織指導全省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工作;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實;組織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
(十)省森林公安局(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全省森林火情監測,發布森林火險預報和森林火災信息,協調指導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組織、指導、協調全省專業森林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和森林防火設施建設;負責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指導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
指導、協調、督促、承擔全省破壞森林資源案件的偵破、查處工作;負責全省森林公安機關的裝備建設和警用器械的管理;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處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 按有關規定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