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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發展基金如何設計

發布時間: 2022-11-26 17:43:18

『壹』 農業發展基金開發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條立項原則。
以增加糧、棉、油等主要農產品總量,增強農業發展後勁為主要目標;以改造中低產田,開墾宜農荒地,推廣農、林、水科技成果為主要內容;對水土資源較好,潛力大、投資少、見效快和效益高的項目優先綜合開發;集中資金,量力而行,開發一片,成效一片;既要講求經濟效益,又要講求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第二條立項程序。
(一)項目的層次。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分為總項目、分項目、子項目三個層次。省級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向國家土地開發建設基金管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國家土地開發領導小組)承包開發的項目為總項目;地(市)、縣或省級有關廳(局)向省級承包開發的項目為分項目;開發建設單位向地(市)、縣承包開發的項目為子項目。
(二)項目建議書。總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組織農業、林業、水利、農業區劃、土地管理、環保、農業銀行等有關部門以及科研、設計單位,根據本地區水土資源、農業生產布局、農業區劃等情況,在調查研究、收集資料、現場勘察、初步分析投入產出效益的基礎上,經過方案比選後,向國家土地開發領導小組提出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建議書。其主要內容:項目提出的背景,包括自然、社會、經濟、農林水等現狀;開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設范圍、地點、規模、主要措施;綜合開發和治理的工程量和工作量;所需資金估算及其來源;新增生產能力和綜合效益初步分析;組織領導。省級項目建議書報國家土地開發領導小組一式10份,同時抄報國家計委、財政部、農業部、林業部、水利部、全國農業區劃委員會、國家土地管理局、農業銀行總行等有關部門各2份。各有關部門向國家土地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初審意見,辦公室召集有關部門共同審查,報請國家土地開發領導小組審批。
(三)設計任務書。省級人民政府的項目建議書,經原則同意後,要依據批準的開發范圍、建設規模、資金數額、工程項目(制圖定位)、新增生產能力和綜合效益,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編制農業開發項目設計任務書。
總項目的設計任務書,經省級人民政府或土地開發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專家評估、論證,並將結論隨同設計任務書報國家土地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審查,並報國家土地開發領導小組審批後,總項目正式確立。分項目、子項目的確立,由各地參照上述程序辦理。分項目、子項目的擴初設計或實施方案,由上一級土地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審批。
國務院有關部門申請立項的項目建議書和設計任務書,報國家土地開發領導小組審批。在批準的設計任務書規模內的擴初設計或實施方案,由各主管部門審批,報國家土地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項目管理第三條計劃管理。
(一)年度計劃的編報和審批。編報年度計劃的依據是經批準的項目設計任務書、擴初設計或實施方案。總項目的年度計劃,由省級土地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於前一年的第四季度編制,報國家土地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後下達。分項目、子項目的年度計劃,由省級土地開發領導小組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批。
(二)年度計劃的實施和檢查。各級土地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有關部門,按批準的年度計劃組織實施,並經常進行監督、檢查,幫助解決存在的問題。省級土地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每半年將開發建設進度上報國家土地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年度計劃的調整,應報原批准單位審批。第四條資金管理。
(一)按項目按進度撥(借)款。
國家土地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省、自治區、直轄市總項目的撥(借)款,根據農業發展基金「先收後支」原則,結合當地開發工作進度、配套資金落實情況及耕地佔用稅和預算調節基金收交情況分期進行。省級土地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地(市)、縣分項目的撥(借)款,照此辦理。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實行配套資金先存後用的辦法,即先把配套資金存入銀行,由銀行開具存款數額證明,交驗後再撥(借)款。撥到縣以下單位的資金,存入當地農業銀行或信用社。
地(市)、縣級土地開發辦公室對子項目的撥(借)款,要有20%左右的工程承包費,留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結算補齊。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實行「報帳撥(借)款」辦法。實行這個辦法的,可以先撥(借)一定比例的資金,具體比例由地(市)、縣土地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有關部門商定。
農業銀行的專項貸款,由農業銀行根據批準的項目計劃,按農業銀行貸款管理辦法辦理。有的開發項目,農業發展基金與貸款可結合安排,但不要每個具體項目都搞「拼盤」。
(二)按項目獨立核算。各項目都應實行獨立核算。核算每個項目的費用支出和資金、物料的收、支、結余數額。一個項目有多種資金來源的,可統一核算分別報帳。項目投資和計劃供應的物資,必須專款專用、專物專用。項目建設單位應按規定編報財務會計報表,逐級匯總上報。
(三)加強財務監督檢查。各級土地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審計、財政部門以及業務主管部門,都要加強對建設單位的財務監督檢查。好的經驗要及時推廣,對存在問題要及時研究處理。

『貳』 貴州省農業發展基金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農業發展基金增加農業資金投入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土地開發建設基金管理領導小組兩個管理辦法的通知》和財政部《關於農業發展基金使用管理的試行辦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農業發展基金是通過國家財政多渠道籌集的專項資金,其資金來源如下:
(一)耕地佔用稅地方分成部分的全部;
(二)國家預算調節基金地方分成部分的10%;
(三)農林特產稅的大部分;
(四)鄉鎮企業稅收(包括產品稅、營業稅、增值稅和工商所得稅)比上年增加額的一部分;
(五)向農村個體工商戶及農村私營企業徵收的稅額比上年增加部分中的主要部分;
(六)各級財政視財力情況一次性安排的農業發展專項資金;
(七)經省政府批準的其它資金。
上述第(三)、(四)、(五)項資金的具體比例分別由地、縣兩級政府決定。地、州(市)確定的比例須報省政府和省農業開發領導小組備案。第三條農業發展基金按其資金來源渠道分別由財政、稅務部門徵集,並按確定的支出預算指標及收入進度,撥存或劃轉農業發展基金專付。第四條農業發展基金的分配,按現行財政體制收支范圍劃分,分級掌握,成立了農業開發領導小組的,由領導小組掌握分配;未成立農業開發領導小組的,由同級財政部門商有關部門統籌安排,並報同級政府審定。第五條各級財政籌集的農業發展基金,免徵能源交通基金和預算調節基金。建立農業發展基金後,各級財政原來用於農業的各項支出,不得減少,農「口」資金支出結構也不得因此而減少用於農業開發的比重。第六條農業發展基金的使用原則:以增加糧、油、肉等產品總量,增加農業發展後勁為主要目標;以改造中低產田土、農田水利建設、農業生態建設、推廣農業科技成果為主要內容;因地制宜,綜合開發;擇優投入,集中使用;開發一片,成效一片;民辦公助,有償扶持和無償支援相結合。對僅有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的非經營性項目,原則上實行無償支援;對於有直接經濟效益的生產經營性項目,原則上實行有償扶持,定期收回;對既有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又有直接經濟效益的項目,視其經濟收入高低,確定有償和無償基金投放的比例。回收的資金,仍作農業發展基金周轉使用。第七條農業發展基金的使用范圍如下:
(一)開墾、整治宜農荒地,改造中低產田土補助費;
(二)農田水利建設(包括打井、修建小水窖和小型水利設施、渠道防滲、排灌、抗旱設施等)和水土保持工程補助費;
(三)建設農田防護林、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適當安排速生豐產林和薪炭林的種子、苗木和苗圃生產設施補助費;
(四)推廣農、林、水及農業機械新科技成果的技術培訓、試驗、示範的補助費;
(五)培育優良品種必須的生產設施建設、良種試驗、示範補助費;
(六)改良草場的機械作業和種子補助費;
(七)利用銀行貸款(包括世界銀行貸款)進行農業開發的貼息補助。第八條農業發展基金嚴禁用於下列各項支出:
(一)新建大中型水庫和江河防洪工程及水電站投資,以及解決城市生活用水和工業用水為主的水利工程建設投資;
(二)農「口」各系統場、站、所、「中心」、「公司」等的投資;
(三)修建樓堂館所等非生產性建設支出;
(四)任何單位的機構、人員經費;
(五)企業和公司的流動資金(包括儲備資金),股金和虧損補貼;
(六)支農工業和鄉鎮企業投資;
(七)各種價格補貼;
(八)農副產品深加工投資;
(九)應由正常的基建投資,事業費和其它經費安排的支出;
(十)彌補各級財政赤字。第九條農業發展基金一律實行項目管理,不搞切塊分配,按照國家土地開發建設基金管理領導小組規定的立項原則和程序、編制項目建議書和設計任務書,經省政府和省農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批准後組織實施。未按程序批準的項目,財政部門一律不予撥款。第十條項目一經批准,承擔項目的單位或部門,必須按批准設計任務書編制年度和季度的用款計劃,財政部門按計劃撥付資金,沒有計劃和超過預算的,財政部門不予撥款。並加強財政財務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叄』 富國城鎮發展股票基金大家覺得怎麼樣啊需要買點嗎

你好,買基金首要考慮當前市場環境是否適合購買此基金

其次考慮基金公司和基金經理,和基金品種
最後在考慮基金的概念,投資標的

實際上,大部分基金名字裡面的名字都是噱頭,最主要是靠投資團隊選股擇時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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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這三個因素一一考慮,建議可以稍等等或者少量輕倉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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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如何營銷基金

正確處理基金營銷中的兩個關系 開放式基金營銷就是向市場宣傳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資理念,展現基金管理公司的業績,介紹基金的運作機制等知識,目的在於喚起市場認購基金的慾望,獲得市場資金的信任,培養基金持有人的忠誠度。這是開放式基金不同於封閉式基金的地方,也是開放式基金的挑戰性之所在。開放式基金成功營銷的目標是:基金持有人能夠成爲基金管理公司的忠實客戶,不僅分享基金管理公司的經營成果,而且能夠理解基金管理公司暫時的經營困難,保證基金規模的穩定性。目前,開放式基金的營銷應該處理好以下兩個關系: 産品營銷和關系營銷 産品營銷是基於基金産品本身的營銷,通過市場教育來樹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品牌和營銷策略。基金業是智慧含量很高的行業,不僅包括基金管理公司資産管理的智慧,也包括在市場中的營銷智慧。關系營銷是指延用人脈關系的營銷方式,往往依靠公司以往形成的人際關系或營銷人員親朋好友的社會關系,將保險公司等作爲目標客戶。從世界基金發展史及我國基金業産業化發展的方向來看,産品營銷是基金業營銷的必然選擇,關系營銷只能是戰術性的,是産品營銷的補充。 關系營銷能在短時間內實現基金的募集目標,但是,這部分營銷的維護成本比較高,穩定性較差,基金發行結束後的巨額贖回就是例證。目前,各基金管理公司存在重視關系營銷,輕視産品營銷的現象,甚至在營銷人員的選擇上,也傾向於選用一些具有一定社會背景的員工。美國共同基金的發展對於我國開放式基金的營銷具有一定的啓示。2002年底,約有 9490萬人個人投資者持有共同基金,共同基金在美國家庭金融資産中的比例自1980年的5.7%上升到2001年的52%。而我國所有開放式基金注冊客戶不足200萬,既說明目前基金營銷的難度之大,也說明以後可開拓的空間之大。 在我國,開放式基金是一個專業化程度較高的投資工具,正在爲投資者認識。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基金管理公司的引導和教育。沒有市場培育工作就不會得到市場的認可,通過介紹基金的有關知識、先進的投資理念、我國及世界資本市場的發展史等等,要使投資者明白如下道理:1、中國資本市場已經告別了暴利與投機時代,即將進入健康的投資時代;2、機構投資者是證券市場的穩定器,發展機構投資者是我國目前的政策選擇;3、選擇證券投資基金是大勢所趨,證券市場已從資金博弈型向機構博弈型的轉變不可避免;4、證券投資基金是理想的個人理財工具,收益率較高,而個人投資者在收集資訊、把握行情及資金實力等方面有先天劣勢,自我保護能力不足,這決定了他們的投資結果必然是虧多蠃少,這是多年來的實踐所證明了的;5、應改變國人固有的「寧信己、不信人」的保守傳統觀念。這些道理,是基金進行産品營銷的基礎,同時隨著市場的成熟,産品營銷的策略也應不斷升化,由通俗走向專業。 代銷和直銷我國開放式基金的主要代銷渠道有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而直銷的物件往往集中於保險公司、財務公司等機構,有的公司直銷量甚至超過代銷量,與成熟市場的情況不同。有資料顯示:在香港,基金産品的代銷佔92%,主要通過銀行及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及投資顧問銷售,直銷只有8%。新加坡基金銷售也是以銀行爲主,德國的開放式基金銷售和贖回都由商業銀行負責。 目前,商業銀行代銷開放式基金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市場化行爲。通常是由基金管理公司和代銷銀行總行協商代銷量,然後商業銀行總行將這一代銷量分解給各級分支機構,分支機構一般沒有超額完成的動力,完成所分配的代銷任務即可,這有悖於開放式基金産品的市場化本質。如何提高商業銀行代銷開放式基金的市場化程度,提高代銷效率,是銀行和基金管理公司共同的任務。而隨著基金市場的成熟和規范以及保險資金直接入市步伐的加快,面向保險公司等大型機構的直銷量佔比將逐步減少,而個人投資者認購開放式基金的比例則將同步擴大,這一方面是基金管理公司培育市場的結果,另一方面是對各基金管理公司倚重機構投資者擴大規模思路的糾正,是基金理念的必然回歸。 商業銀行代銷開放式基金的優勢在於銀行所擁有的客戶資源資訊和資金資訊,這一優勢是基金管理公司無法比擬的。基金管理公司利用商業銀行代銷基金的核心是借鑒銀行的客戶營銷、管理及售後服務機制,宣傳基金管理公司的産品、投資理念,通過對市場的培育,挖掘銀行客戶資源,分析客戶資訊及資金資訊,發現並培養潛在的基金持有人,吸引客戶資金,擴大基金份額,爲基金管理公司在産品設計、營銷策劃及客戶管理體系建設等提供決策支援。 利益驅動往往是市場競爭的根本動力。如何設計新的商業銀行代銷開放式基金的利益分配模式,建立代銷機構與基金管理公司的雙蠃格局,提高商業銀行代銷的積極性及市場化程度,是各家基金管理公司不得不重新考慮的問題。良好的開放式基金代銷激勵機制要求充分考慮基層代銷機構及客戶經理的利益,相信這種機制一旦建立,商業銀行,特別是基層行代銷開放式基金的積極性和代銷能力將大爲釋放。 開放式基金營銷就是向市場宣傳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資理念,展現基金管理公司的業績,介紹基金的運作機制等知識,目的在於喚起市場認購基金的慾望,獲得市場資金的信任,培養基金持有人的忠誠度。這是開放式基金不同於封閉式基金的地方,也是開放式基金的挑戰性之所在。開放式基金成功營銷的目標是:基金持有人能夠成爲基金管理公司的忠實客戶,不僅分享基金管理公司的經營成果,而且能夠理解基金管理公司暫時的經營困難,保證基金規模的穩定性。目前,開放式基金的營銷應該處理好以下兩個關系: 産品營銷和關系營銷 産品營銷是基於基金産品本身的營銷,通過市場教育來樹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品牌和營銷策略。基金業是智慧含量很高的行業,不僅包括基金管理公司資産管理的智慧,也包括在市場中的營銷智慧。關系營銷是指延用人脈關系的營銷方式,往往依靠公司以往形成的人際關系或營銷人員親朋好友的社會關系,將保險公司等作爲目標客戶。從世界基金發展史及我國基金業産業化發展的方向來看,産品營銷是基金業營銷的必然選擇,關系營銷只能是戰術性的,是産品營銷的補充。 關系營銷能在短時間內實現基金的募集目標,但是,這部分營銷的維護成本比較高,穩定性較差,基金發行結束後的巨額贖回就是例證。目前,各基金管理公司存在重視關系營銷,輕視産品營銷的現象,甚至在營銷人員的選擇上,也傾向於選用一些具有一定社會背景的員工。美國共同基金的發展對於我國開放式基金的營銷具有一定的啓示。2002年底,約有9490萬人個人投資者持有共同基金,共同基金在美國家庭金融資産中的比例自1980年的5.7%上升到2001年的52%。而我國所有開放式基金注冊客戶不足200萬,既說明目前基金營銷的難度之大,也說明以後可開拓的空間之大。 在我國,開放式基金是一個專業化程度較高的投資工具,正在爲投資者認識。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基金管理公司的引導和教育。沒有市場培育工作就不會得到市場的認可,通過介紹基金的有關知識、先進的投資理念、我國及世界資本市場的發展史等等,要使投資者明白如下道理:1、中國資本市場已經告別了暴利與投機時代,即將進入健康的投資時代;2、機構投資者是證券市場的穩定器,發展機構投資者是我國目前的政策選擇;3、選擇證券投資基金是大勢所趨,證券市場已從資金博弈型向機構博弈型的轉變不可避免;4、證券投資基金是理想的個人理財工具,收益率較高,而個人投資者在收集資訊、把握行情及資金實力等方面有先天劣勢,自我保護能力不足,這決定了他們的投資結果必然是虧多蠃少,這是多年來的實踐所證明了的;5、應改變國人固有的「寧信己、不信人」的保守傳統觀念。這些道理,是基金進行産品營銷的基礎,同時隨著市場的成熟,産品營銷的策略也應不斷升化,由通俗走向專業。 代銷和直銷我國開放式基金的主要代銷渠道有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而直銷的物件往往集中於保險公司、財務公司等機構,有的公司直銷量甚至超過代銷量,與成熟市場的情況不同。有資料顯示:在香港,基金産品的代銷佔92%,主要通過銀行及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及投資顧問銷售,直銷只有8%。新加坡基金銷售也是以銀行爲主,德國的開放式基金銷售和贖回都由商業銀行負責。 目前,商業銀行代銷開放式基金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市場化行爲。通常是由基金管理公司和代銷銀行總行協商代銷量,然後商業銀行總行將這一代銷量分解給各級分支機構,分支機構一般沒有超額完成的動力,完成所分配的代銷任務即可,這有悖於開放式基金産品的市場化本質。如何提高商業銀行代銷開放式基金的市場化程度,提高代銷效率,是銀行和基金管理公司共同的任務。而隨著基金市場的成熟和規范以及保險資金直接入市步伐的加快,面向保險公司等大型機構的直銷量佔比將逐步減少,而個人投資者認購開放式基金的比例則將同步擴大,這一方面是基金管理公司培育市場的結果,另一方面是對各基金管理公司倚重機構投資者擴大規模思路的糾正,是基金理念的必然回歸。 商業銀行代銷開放式基金的優勢在於銀行所擁有的客戶資源資訊和資金資訊,這一優勢是基金管理公司無法比擬的。基金管理公司利用商業銀行代銷基金的核心是借鑒銀行的客戶營銷、管理及售後服務機制,宣傳基金管理公司的産品、投資理念,通過對市場的培育,挖掘銀行客戶資源,分析客戶資訊及資金資訊,發現並培養潛在的基金持有人,吸引客戶資金,擴大基金份額,爲基金管理公司在産品設計、營銷策劃及客戶管理體系建設等提供決策支援。 利益驅動往往是市場競爭的根本動力。如何設計新的商業銀行代銷開放式基金的利益分配模式,建立代銷機構與基金管理公司的雙蠃格局,提高商業銀行代銷的積極性及市場化程度,是各家基金管理公司不得不重新考慮的問題。

『伍』 如何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第一,堅持以人為本,把社會保障作為重要的民生工程。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把加快推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擺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突出位置,公共財政支出更多地向社會保障領域傾斜,推動實現人民群眾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第二,堅持從我國基本國情出發,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立足基本國情,充分考慮各方面的承受能力,遵循量力而行、盡力而為的原則,根據城鄉、區域不平衡的特點和不同人群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相關政策和待遇標准。

第三,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根據城鎮化和統籌城鄉發展的新形勢,在完善城鎮社會保障制度的同時,大力推進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加強社會保障法制建設,實現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不斷提高社會保險統籌層次和共濟能力,使社會保障覆蓋人數成倍增長。

第四,堅持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堅持以繳費型社會保險制度為主體、以非繳費型福利項目為補充,建立社會保險待遇水平與繳費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引導和鼓勵勞動者積極就業,多勞多得,早繳費、多繳費、連續繳費、長期繳費。

第五,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注重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堅持統籌城鄉、整體設計、分步實施、配套推進,堅持試點先行,及時總結經驗,由點及面,漸次推進改革,充分考慮促進事業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

(5)城鄉發展基金如何設計擴展閱讀:

社保體系的作用

一、維護穩定

不言而喻,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是減少社會動盪的「穩定器」。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是降低城鄉居民生存風險、促進社會穩定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國城鄉居民面臨著各種各樣的生存風險,如失業的風險、疾病的風險、養老保障的風險等,而這種風險在農村表現得尤為突出。

這是因為在我國工業化和城鎮化的進程中,大量農業土地轉化為城市用地和建設用地,隨之而來的是出現了大量失去土地的農民,農民失去土地或部分失去土地,其收入得不到保障,加之農村醫療條件本來就差,農民缺醫少葯、看不起病的問題在相當多的地方還非常突出,低收入人口僅能勉強解決溫飽問題。

這些人抵禦上述風險的能力十分脆弱,時刻游離於絕對貧困人口的邊緣。這些問題若不能及時得到妥善解決,必然會影響社會的穩定。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農民也在不斷增加。因此,健全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是維護社會穩定的迫切需要。

二、促進公平

《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而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是實現社會公平的非常行之有效的一部「調節器」。

從社會保障制度本身的性質來說,它應該是覆蓋城鄉居民的普惠性的一種社會制度,即無論是城鎮居民還是農村居民,都應該是保障對象。因此,覆蓋城鄉的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一方面可以保障每個社會成員都享有平等的國民待遇,都能夠獲得最基本的生存權和發展權;

另一方面,社會保障通過籌集資金,對於城鄉居民中低收入基於生活所必需的幫助,在他們年老、疾病、失業等情況發生時提供保障,對經濟活動所造成的收入分配不均進行了再分配,縮小了貧富差距,促進了社會公平,具有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健全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可以充分發揮其實現社會公平的「調節器」功能。

三、滿足需求

保障城鄉居民的基本生活和基本醫療需求,是社會和諧的基礎和前提,也是社會保障的核心功能。社會保障通常被稱為社會的安全網或社會減震器,國家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就是保障城鄉居民在年老、失業、患病、工傷、生育時的基本生活和基本醫療需求,使無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種意外災害的城鄉居民有生活來源,保障他們的基本生存需要,進而實現整個社會的穩定。

參考資料來源:中共新聞網-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陸』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
(2019年4月15日)
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在統籌城鄉發展、推進新型城鎮化方面取得了顯著進展,但城鄉要素流動不順暢、公共資源配置不合理等問題依然突出,影響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尚未根本消除。為重塑新型城鄉關系,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促進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推進高質量發展,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以協調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和新型城鎮化戰略為抓手,以縮小城鄉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為目標,以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為重點,堅決破除體制機制弊端,促進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合理配置,加快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全面融合、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
(二)基本原則
——堅持遵循規律、把握方向。順應城鎮化大趨勢,牢牢把握城鄉融合發展正確方向,樹立城鄉一盤棋理念,突出以工促農、以城帶鄉,構建促進城鄉規劃布局、要素配置、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生態保護等相互融合和協同發展的體制機制。
——堅持整體謀劃、重點突破。圍繞鄉村全面振興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建設目標,強化統籌謀劃和頂層設計,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著力破除戶籍、土地、資本、公共服務等方面的體制機制弊端,為城鄉融合發展提供全方位制度供給。
——堅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充分考慮不同地區城鄉融合發展階段和鄉村差異性,穩妥把握改革時序、節奏和步驟,尊重基層首創精神,充分發揮地方積極性,分類施策、梯次推進,試點先行、久久為功,形成符合實際、各具特色的改革路徑和城鄉融合發展模式。
——堅持守住底線、防範風險。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在推進體制機制破舊立新過程中,守住土地所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底線,守住生態保護紅線,守住鄉村文化根脈,高度重視和有效防範各類政治經濟社會風險。
——堅持農民主體、共享發展。發揮農民在鄉村振興中的主體作用,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切實保護農民權益,調動億萬農民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不斷提升農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主要目標
——到2022年,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初步建立。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市落戶限制逐步消除,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基本建成,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能力明顯提升,農村產權保護交易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穩步提高,鄉村治理體系不斷健全,經濟發達地區、都市圈和城市郊區在體制機制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
——到2035年,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城鎮化進入成熟期,城鄉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顯著縮小。城鄉有序流動的人口遷徙制度基本建立,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全面形成,城鄉普惠金融服務體系全面建成,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鄉村治理體系更加完善,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
——到本世紀中葉,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製成熟定型。城鄉全面融合,鄉村全面振興,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實現。
二、建立健全有利於城鄉要素合理配置的體制機制
堅決破除妨礙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和平等交換的體制機制壁壘,促進各類要素更多向鄉村流動,在鄉村形成人才、土地、資金、產業、信息匯聚的良性循環,為鄉村振興注入新動能。
(四)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加快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增強中小城市人口承載力和吸引力。建立健全由政府、企業、個人共同參與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全面落實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政策、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政策,以及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向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較多的城鎮傾斜政策。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支持引導其依法自願有償轉讓上述權益。提升城市包容性,推動農民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融入城市。
(五)建立城市人才入鄉激勵機制。制定財政、金融、社會保障等激勵政策,吸引各類人才返鄉入鄉創業。鼓勵原籍普通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外出農民工及經商人員回鄉創業興業。推進大學生村官與選調生工作銜接,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紮根基層、發揮作用。建立選派第一書記工作長效機制。建立城鄉人才合作交流機制,探索通過崗編適度分離等多種方式,推進城市教科文衛體等工作人員定期服務鄉村。推動職稱評定、工資待遇等向鄉村教師、醫生傾斜,優化鄉村教師、醫生中高級崗位結構比例。引導規劃、建築、園林等設計人員入鄉。允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探索人才加入機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六)改革完善農村承包地制度。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並長久不變,落實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政策。加快完成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完善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在依法保護集體所有權和農戶承包權前提下,平等保護並進一步放活土地經營權。健全土地流轉規范管理制度,強化規模經營管理服務,允許土地經營權入股從事農業產業化經營。
(七)穩慎改革農村宅基地制度。加快完成房地一體的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房屋。在符合規劃、用途管制和尊重農民意願前提下,允許縣級政府優化村莊用地布局,有效利用鄉村零星分散存量建設用地。推動各地制定省內統一的宅基地面積標准,探索對增量宅基地實行集約有獎、對存量宅基地實行退出有償。
(八)建立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加快完成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允許就地入市或異地調整入市;允許村集體在農民自願前提下,依法把有償收回的閑置宅基地、廢棄的集體公益性建設用地轉變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推動城中村、城邊村、村級工業園等可連片開發區域土地依法合規整治入市;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所有權房地一體、分割轉讓。完善農村土地徵收制度,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維護被征地農民和農民集體權益。
(九)健全財政投入保障機制。鼓勵各級財政支持城鄉融合發展及相關平台和載體建設,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作用,撬動更多社會資金投入。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提高資金配置效率。調整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提高農業農村投入比例。支持地方政府在債務風險可控前提下發行政府債券,用於城鄉融合公益性項目。
(十)完善鄉村金融服務體系。加強鄉村信用環境建設,推動農村信用社和農商行回歸本源,改革村鎮銀行培育發展模式,創新中小銀行和地方銀行金融產品提供機制,加大開發性和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依法合規開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民房屋財產權、集體林權抵押融資,以及承包地經營權、集體資產股權等擔保融資。實現已入市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在資本市場同地同權。建立健全農業信貸擔保體系,鼓勵有條件有需求的地區按市場化方式設立擔保機構。加快完善農業保險制度,推動政策性保險擴面、增品、提標,降低農戶生產經營風險。支持通過市場化方式設立城鄉融合發展基金,引導社會資本培育一批國家城鄉融合典型項目。完善農村金融風險防範處置機制。
(十一)建立工商資本入鄉促進機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強化法律規劃政策指導和誠信建設,打造法治化便利化基層營商環境,穩定市場主體預期,引導工商資本為城鄉融合發展提供資金、產業、技術等支持。完善融資貸款和配套設施建設補助等政策,鼓勵工商資本投資適合產業化規模化集約化經營的農業領域。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進入鄉村生活性服務業。支持城市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探索在政府引導下工商資本與村集體合作共贏模式,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建立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範機制,嚴守耕地保護紅線,確保農地農用,防止農村集體產權和農民合法利益受到侵害。
(十二)建立科技成果入鄉轉化機制。健全涉農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和產學研用合作機制,鼓勵創建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服務網路,建立科研人員到鄉村兼職和離崗創業制度,探索其在涉農企業技術入股、兼職兼薪機制。建立健全農業科研成果產權制度,賦予科研人員科技成果所有權。發揮政府引導推動作用,建立有利於涉農科研成果轉化推廣的激勵機制與利益分享機制。探索公益性和經營性農技推廣融合發展機制,允許農技人員通過提供增值服務合理取酬。
三、建立健全有利於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普惠共享的體制機制
推動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社會事業向農村覆蓋,健全全民覆蓋、普惠共享、城鄉一體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標准統一、制度並軌。
(十三)建立城鄉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機制。優先發展農村教育事業,建立以城帶鄉、整體推進、城鄉一體、均衡發展的義務教育發展機制。鼓勵省級政府建立統籌規劃、統一選拔的鄉村教師補充機制,為鄉村學校輸送優秀高校畢業生。推動教師資源向鄉村傾斜,通過穩步提高待遇等措施增強鄉村教師崗位吸引力。實行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推行縣域內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和城鄉教育聯合體模式。完善教育信息化發展機制,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城鄉共享。多渠道增加鄉村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推行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標准化建設,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
(十四)健全鄉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立和完善相關政策制度,增加基層醫務人員崗位吸引力,加強鄉村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改善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條件,因地制宜建立完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體系,提高慢性病、職業病、地方病和重大傳染病防治能力,加強精神衛生工作,倡導優生優育。健全網路化服務運行機制,鼓勵縣醫院與鄉鎮衛生院建立縣域醫共體,鼓勵城市大醫院與縣醫院建立對口幫扶、巡迴醫療和遠程醫療機制。全面建立分級診療制度,實行差別化醫保支付政策。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
(十五)健全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統籌城鄉公共文化設施布局、服務提供、隊伍建設,推動文化資源重點向鄉村傾斜,提高服務的覆蓋面和適用性。推行公共文化服務參與式管理模式,建立城鄉居民評價與反饋機制,引導居民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項目規劃、建設、管理和監督,推動服務項目與居民需求有效對接。支持鄉村民間文化團體開展符合鄉村特點的文化活動。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發展,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建立文化結對幫扶機制,推動文化工作者和志願者等投身鄉村文化建設。劃定鄉村建設的歷史文化保護線,保護好農業遺跡、文物古跡、民族村寨、傳統村落、傳統建築和灌溉工程遺產,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活態傳承。發揮風俗習慣、村規民約等優秀傳統文化基因的重要作用。
(十六)完善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險制度。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鞏固醫保全國異地就醫聯網直接結算。建立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做好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建立以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為統一入口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構建多層次農村養老保障體系,創新多元化照料服務模式。
(十七)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做好城鄉社會救助兜底工作,織密兜牢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安全網。推進低保制度城鄉統籌,健全低保標准動態調整機制,確保動態管理下應保盡保。全面實施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提高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務質量。做好睏難農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健全困境兒童保障工作體系,完善殘疾人福利制度和服務體系。改革人身損害賠償制度,統一城鄉居民賠償標准。
(十八)建立健全鄉村治理機制。建立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發揮群眾參與治理主體作用,增強鄉村治理能力。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作用,全面推行村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委會主任和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的穩定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加強農村新型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引導其堅持為農村服務。加強自治組織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健全村級議事協商制度。打造一門式辦理、一站式服務、線上線下結合的村級綜合服務平台,完善網格化管理體系和鄉村便民服務體系。
四、建立健全有利於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
把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放在鄉村,堅持先建機制、後建工程,加快推動鄉村基礎設施提擋升級,實現城鄉基礎設施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護。
(十九)建立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規劃機制。以市縣域為整體,統籌規劃城鄉基礎設施,統籌布局道路、供水、供電、信息、廣播電視、防洪和垃圾污水處理等設施。統籌規劃重要市政公用設施,推動向城市郊區鄉村和規模較大中心鎮延伸。推動城鄉路網一體規劃設計,暢通城鄉交通運輸連接,加快實現縣鄉村(戶)道路聯通、城鄉道路客運一體化,完善道路安全防範措施。統籌規劃城鄉污染物收運處置體系,嚴防城市污染上山下鄉,因地制宜統籌處理城鄉垃圾污水,加快建立鄉村生態環境保護和美麗鄉村建設長效機制。加強城鄉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規劃、建設和聯網應用,統一技術規范、基礎數據和數據開放標准。
(二十)健全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機制。明確鄉村基礎設施的公共產品定位,構建事權清晰、權責一致、中央支持、省級統籌、市縣負責的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機制。健全分級分類投入機制,對鄉村道路、水利、渡口、公交和郵政等公益性強、經濟性差的設施,建設投入以政府為主;對鄉村供水、垃圾污水處理和農貿市場等有一定經濟收益的設施,政府加大投入力度,積極引入社會資本,並引導農民投入;對鄉村供電、電信和物流等經營性為主的設施,建設投入以企業為主。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將城鄉基礎設施項目整體打包,實行一體化開發建設。
(二十一)建立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管護機制。合理確定城鄉基礎設施統一管護運行模式,健全有利於基礎設施長期發揮效益的體制機制。對城鄉道路等公益性設施,管護和運行投入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明確鄉村基礎設施產權歸屬,由產權所有者建立管護制度,落實管護責任。以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入專業化企業,提高管護市場化程度。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事業單位改革,建立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的企業化管理模式,更好行使城鄉基礎設施管護責任。
五、建立健全有利於鄉村經濟多元化發展的體制機制
圍繞發展現代農業、培育新產業新業態,完善農企利益緊密聯結機制,實現鄉村經濟多元化和農業全產業鏈發展。
(二十二)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走質量興農之路,不斷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全面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制度,劃定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完善支持政策。按照增加總量、優化存量、提高效能的原則,強化高質量發展導向,加快構建農業補貼政策體系。發展多種形式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健全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完善支持農業機械化政策,推進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發展,加強面向小農戶的社會化服務。完善農業綠色發展制度,推行農業清潔生產方式,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養生息制度和輪作休耕制度。
(二十三)建立新產業新業態培育機制。構建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體系,依託「互聯網+」和「雙創」推動農業生產經營模式轉變,健全鄉村旅遊、休閑農業、民宿經濟、農耕文化體驗、健康養老等新業態培育機制,探索農產品個性化定製服務、會展農業和農業眾籌等新模式,完善農村電子商務支持政策,實現城鄉生產與消費多層次對接。適應居民消費升級趨勢,制定便利市場准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政策,制定相關標准,引導鄉村新產業改善服務環境、提升品質。在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中安排一定比例支持鄉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探索實行混合用地等方式。嚴格農業設施用地管理,滿足合理需求。
(二十四)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建立政府主導、企業和社會各界參與、市場化運作、可持續的城鄉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開展生態產品價值核算,通過政府對公共生態產品采購、生產者對自然資源約束性有償使用、消費者對生態環境附加值付費、供需雙方在生態產品交易市場中的權益交易等方式,構建更多運用經濟杠桿進行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的市場體系。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維護參與者權益。完善自然資源價格形成機制,建立自然資源政府公示價格體系,推進自然資源資產抵押融資,增強市場活力。
(二十五)建立鄉村文化保護利用機制。立足鄉村文明,吸取城市文明及外來文化優秀成果,推動鄉村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推動優秀農耕文化遺產保護與合理適度利用。建立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資源挖掘利用機制,發展特色文化產業。創新傳統工藝振興模式,發展特色工藝產品和品牌。健全文物保護單位和傳統村落整體保護利用機制。鼓勵鄉村建築文化傳承創新,強化村莊建築風貌規劃管控。培育挖掘鄉土文化本土人才,引導企業積極參與,顯化鄉村文化價值。
(二十六)搭建城鄉產業協同發展平台。培育發展城鄉產業協同發展先行區,推動城鄉要素跨界配置和產業有機融合。把特色小鎮作為城鄉要素融合重要載體,打造集聚特色產業的創新創業生態圈。優化提升各類農業園區。完善小城鎮聯結城鄉的功能,探索創新美麗鄉村特色化差異化發展模式,盤活用好鄉村資源資產。創建一批城鄉融合典型項目,形成示範帶動效應。
(二十七)健全城鄉統籌規劃制度。科學編制市縣發展規劃,強化城鄉一體設計,統籌安排市縣農田保護、生態涵養、城鎮建設、村落分布等空間布局,統籌推進產業發展和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建設,更好發揮規劃對市縣發展的指導約束作用。按照「多規合一」要求編制市縣空間規劃,實現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有機融合,確保「三區三線」在市縣層面精準落地。加快培育鄉村規劃設計、項目建設運營等方面人才。綜合考慮村莊演變規律、集聚特點和現狀分布,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因地制宜編制村莊規劃。
六、建立健全有利於農民收入持續增長的體制機制
拓寬農民增收渠道,促進農民收入持續增長,持續縮小城鄉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二十八)完善促進農民工資性收入增長環境。推動形成平等競爭、規范有序、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統籌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就地創業就業。規范招工用人制度,消除一切就業歧視,健全農民工勞動權益保護機制,落實農民工與城鎮職工平等就業制度。健全城鄉均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制度,努力增加就業崗位和創業機會。提高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健全農民工輸出輸入地勞務對接機制。
(二十九)健全農民經營性收入增長機制。完善財稅、信貸、保險、用地等政策,加強職業農民培訓,培育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農產品優質優價正向激勵機制,支持新型經營主體發展「三品一標」農產品、打造區域公用品牌,提高產品檔次和附加值。引導龍頭企業與農民共建農業產業化聯合體,讓農民分享加工銷售環節收益。完善企業與農民利益聯結機制,引導農戶自願以土地經營權等入股企業,通過利潤返還、保底分紅、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拓寬農民增收渠道。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突出抓好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兩類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培育專業化市場化服務組織,幫助小農戶節本增收。
(三十)建立農民財產性收入增長機制。以市場化改革為導向,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推動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加快完成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把所有權確權到不同層級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加快推進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將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以股份或者份額形式量化到本集體成員。對財政資金投入農業農村形成的經營性資產,鼓勵各地探索將其折股量化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創新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機制,探索混合經營等多種實現形式,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和農民收益。完善農村集體產權權能,完善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擔保、繼承權。
(三十一)強化農民轉移性收入保障機制。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調節職能,完善對農民直接補貼政策,健全生產者補貼制度,逐步擴大覆蓋范圍。在統籌整合涉農資金基礎上,探索建立普惠性農民補貼長效機制。創新涉農財政性建設資金使用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業產業化規模化項目。
(三十二)強化打贏脫貧攻堅戰體制機制。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進一步完善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採取更加有力的舉措、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細的工作,著力提高脫貧質量。改進幫扶方式方法,更多採用生產獎補、勞務補助、以工代賑等機制,推動貧困群眾通過自己的辛勤勞動脫貧致富。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特殊貧困人口,綜合實施保障性扶貧政策。聚焦深度貧困地區,以解決突出制約問題為重點,以重大扶貧工程和到村到戶幫扶為抓手,加大政策傾斜和扶貧資金整合力度,著力改善發展條件,增強貧困農戶發展能力。
七、組織保障
各地區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深刻認識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的重要意義,順應經濟社會發展規律,根據城鄉關系發展特徵,把握節奏、持續用力、久久為功,確保各項改革任務扎實有序推進。
(三十三)加強黨的領導。確保黨在推動城鄉融合發展中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做到「兩個維護」。加強各級黨組織的領導,充分發揮城鄉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為城鄉融合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障。
(三十四)強化分工協作。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建立城鄉融合發展工作協同推進機制,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和跟蹤督導。各有關部門要圍繞人口、土地、財政、金融和產權等任務,制定細化配套改革措施。重大事項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
(三十五)壓實地方責任。地方黨委和政府要增強主體責任意識,當好改革促進派和實幹家,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細化可操作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政策措施,整合力量、扭住關鍵、精準發力,以釘釘子精神抓好落實。
(三十六)注重試點引路。把試點作為重要改革方法,選擇有一定基礎的市縣兩級設立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支持制度改革和政策安排率先落地,先行先試、觀照全局,及時總結提煉可復制的典型經驗並加以宣傳推廣。

『柒』 如何實現城鄉一體化

該如何實現城鄉一體化呢?
1. 廢除城鄉差別的制度體系。要徹廢除城鄉戶籍差別制度,實行全國統一的戶籍管理。在就業方面,要堅決取消城鄉分割的就業歧視政策,創造城鄉居民的公平競爭就業環境。
2. 統籌協調城鄉社會經濟的發展。縮小城鄉差距,必須全方位著手,全面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要科學、合理地規劃大中小城市與小城鎮發展,配置通暢便捷的城鄉交通和信息網路,促進城鎮繁榮,從根本上破解「三農」難題,達到城鄉優勢互補、協調共進的預期目的。
3 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我國政府也應該設立農民社會保障基金,為農民建起社會保障體系。
4 統籌城鄉勞動就業制度。打破城鄉分割的勞動就業體制,將城市和農村的勞動力視為一個整體,納入城鄉協調發展的共同政策框架下,採取一體化的就業政策和管理體制,讓農民與市民在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上公開、公平的就業競爭。
5 統籌城鄉收入分配。統籌城鄉經濟發展的最終目標是要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實現共同富裕。根據目前城鄉收入分配關系的現狀,必須把增加農民收入、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作為統籌城鄉經濟發展的重點,貫穿於城鄉統籌發展的各個環節和各個層面。

『捌』 為什麼要建立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基金

農村集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在農村的重要體現。隨著農村經濟社會深刻變化和市場化步伐日益加快,一些地方的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明顯滯後,難以實現集體資產、資源、資金的保值增效和提高村集體自我發展與保障能力,與推進農業現代化、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完善鄉村治理的要求不相適應。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力,是新時期新階段對農村「統分結合、雙層經營」基本經濟制度的完善,是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優化配置農業生產要素、實現農民共同富裕、提高農村公共服務能力、完善農村社會治理的重要舉措,也是挖掘農村市場消費需求潛力、培育農村經濟新增長點的重要手段,對於統籌城鄉發展、促進社會和諧、鞏固執政基礎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大意義。
應答時間:2021-04-25,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玖』 如何做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預算

養老保險凡是交滿年限的就可以領取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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