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大修基金在哪裡交
Ⅰ 維修基金在哪裡交
維修基金交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但是業主一般是直接交給制定的商業銀行的。首期的房屋維修基金,而且業主需要在交房前就要交維修基金,它是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是可以選擇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也可以委託開發商代為交付。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注意事項
通常情況下,每一個住戶在購買新房的時候都是需要繳納維修基金的,換句話說,維修基金是必須要交的,如果不交的話,對您的利益是會有較大的損害的。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
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主要是在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的時候需要用到的,不得挪作他用;公共維修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共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Ⅱ 房屋維修基金和契稅在哪兒交
維修基金一般在交房時由開發商代為收取,然後開具維修基金管理中心的發票。契稅要看的,有的開發商也代收的,有的不代收,不代收的話在交房後的十個工作日里到地稅局自行繳納。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准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
什麼時候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呢?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Ⅲ 房屋維修基金在哪交
購買房屋時,房屋維修基金是需要按時交納,這樣才能保證自己房屋買賣順利進行。但不少朋友對房屋維修基金不太了解,那麼房屋維修基金在哪交、什麼情況可以使用房屋維修基金呢?下面我們隨我一起來看看吧!
房屋維修基金在哪交
一般來說,購買期房的維修基金是先由開發商代收的,然後轉交給房產管理。業主需要在辦理房產證的前一個月交給開發商,在維修基金收取一個月後,業主應向代收單位索要相關的票據。當然,也有開發商會明確表示,需要將維修基金和首付一並交齊,所以業主需要做好准備。
什麼情況可以使用房屋維修基金
1、房屋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的共用設施進行大修、更新或改造時才能使用,業主可以按照投票權來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房屋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 其他 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如果是特殊情況,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從維修基金中暫時借用相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對於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如果住宅需要大修或維修、更新的,可先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能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賬戶上留有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我總結:以上是關於房屋維修基金在哪交的相關內容,不知對大家是否有幫助呢!房屋維修基金是房屋買賣時必須要繳納的,這也是為了自己的房屋在維修方面更有保障。
Ⅳ 大修基金誰來交,交給誰什麼時候交
大修基金由購房者來交,交給售房單位,交的時間通常在交房前,業主就應當將房屋維修基金交納。
公共維修基金指的是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中修、更新和改造。時間一長,開發商不可能再負責維修,也不能由哪戶業主單獨維修,因此必須建立維修基金來加以保障,以保證物業的後續正常使用,維護物業產權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
維修基金應由業主向售房單位交納,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可見,這筆資金應該由業主向售房單位交納,其性質是屬於業主共有的。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已售公有住房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或者交由售房單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應當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內,將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房屋維修基金的本金是由房產商和購房人共同籌集的,利息用於售出住宅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利息不足時由產權人分攤。且公共設施維修基金用於公共設施的維修、保養和更換;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用於修理房屋本身的修理和維護,二者界限分明,不可混淆挪用。
通常在交房前,業主就應當將房屋維修基金交納。如果是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話,業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當然,如果業主覺得需要自己親自交納維修基金較麻煩,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
Ⅳ 維修基金在哪交還有稅,辦證大廳嗎
維修基金在當地房管局繳納,契稅在當地稅務局繳納,不動產證在不動產交易中心辦理。

一般情況下,在當地的政務大廳都有這些單位的辦理窗口,去當地的政務大廳咨詢辦理即可
Ⅵ 買房的大修基金交到哪裡
人們在買房過程中,都會涉及到維修基金的問題。但是對於購房新手而言,可能對買房的維修基金交給誰以及買房的維修基金如何使用並不是很了解。不過別擔心,下面我就針對這兩個疑問來為大家簡單介紹下。
買房的維修基金交給誰
買房的維修基金通常是由開發商代收,然後再由開發商遞交到房地產管理中心。大家在買房時,一般會跟開發商簽訂買房維修基金繳納的有關協議,其收取標准通常是購房款的2%—3%。由開發商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於所有業主共有,不得計入住房銷售收入。

4、樓梯單側外立面1/5以上有脫落等危險的;
5、高層住宅水泵損壞,而引發的供水中斷;
6、電梯故障危害人身安全的。
Ⅶ 房屋契稅和維修基金去哪兒交
契稅是在購房合同去房管局做備案的時候交納的,維修基金是在交房的時候交納給物業代辦理的。
契稅繳納規定如下:商品房契稅需要在備案日期後90日內交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房屋維修基金繳納規定如下: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房屋維修基金屬於全部業主共同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一經發現,將以警告、罰款或刑事拘留處置。申請房屋維修基金有一定條件:房屋維修基金必須用於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設施設備;是在超過保修期限後使用;得到2/3以上相關收益業主的同意。
Ⅷ 大修基金交給哪個部門
需要將大修基金是交給開發商,很多開發商都會有一個賬戶,但現在各地基本上是由房管局代管,或是成立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在指定銀行設立專戶,將維修基金轉入專戶存放並按規定使用,房管局相關部門進行。大修基金是必須要交的。首期的房屋維修基金,而且業主需要在交房前就要交維修基金,它是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是可以選擇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也可以委託開發商代為交付。如果說是讓開發商代交的,那麼開發商需在收到維修基金的一個月內,將錢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戶。根據法律規定,若是不交房屋維修基金,是無法進行正常的交房手續,購房者也就無法交房了。房屋維修基金主要是用於小區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的養護和維修,由小區物業和業主委員會共同監督,若要使用,必須達到三分之二的業主通過才行。
Ⅸ 維修基金在哪裡交
法律分析:是在售樓單位、物業公司或者指定的銀行交,因為各地管理政策不同,所以具體情況要以當地住建部門規定為准。若購房者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在領取大修基金繳交票據時,詢問窗口的工作人員。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維修基金直接在物業交,一般在交房前,業主就要繳納完畢房屋維修基金。當房屋超過保修期後,維修基金就可以用於房屋公共設施等部位維修與更新。要注意的是,維修基金屬於業主共同所有,不能私自挪用。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六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Ⅹ 大修基金和契稅在哪兒交
法律分析:有的小區的維修基金存放在物業管理公司,有的交給開發商,有的交給房管局管理,而契稅基本都是上交給地方稅務局的,當然也有開發商代收這筆費用的,這時候就是統一交給開放商,其它情況都不是一個地點交。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十三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物業銷售前將臨時管理規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並予以說明。物業買受人在與建設單位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應當對遵守臨時管理規約予以書面承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