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濟基金會的資金來源於哪裡
Ⅰ 廣東省廣濟慈善基金會正規嗎
正規。廣東省廣濟慈善基金會成立於2012年07月19日,注冊地位於佛山市南海平洲永安南路,法定代表人為張明芳,經營范圍包括支持落後地區扶貧助學工作、建設學校、助養孤寡老人等,是國家正規機構認證的,不存在違法和詐騙行為,可以放心咨詢事務。
Ⅱ 基金會的分類與作用有哪些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針對基金會有不同的分類方法。
歐美同學基金會-中華文化基金按照資金的使用方式可將其劃分為資金主要用於資助其他組織運作公益項目的資助型基金會、自籌資金運作公益項目的運作型基金會和二者兼有的混合型基金會。
按照資金捐贈者的來源,可以分為私人基金會(來源於個人),企業基金會(以企業資產為基礎),社區基金會(服務於社區建設與改善,基金來源多樣)和政府基金會(由政府資助或創辦)。
我國《基金會管理條例》中將基金會分為公募基金會和非公募基金會。分類的標准為是否具有面向社會公眾籌款的資格。公募基金會和非公募基金會的本質區別是,前者屬於公共籌款型的基金會
(Fund-Rising oriented),主要依靠從社會募集的資金從事公益項目;而後者屬於獨立基金型(Endowment)的基金會,依靠自有資金的運作增值和發起人及親友的捐贈從事公益活動。
基金會的作用
基金會的活動領域包括以下三類:慈善,除慈善以外的其他公益領域
(如教育、科學、文化、藝術)和社會創新。三者之間是層層遞進、不斷深入的關系。
在這些領域中,基金會通過運作項目,開展活動起到以下作用:
對政府的補充。在政府現有資源不足以全面滿足社會需求的情況下,基金會面向社會募集資金,將其投入社會各領域的公益項目,運用自身資源擴大公共服務的范圍,實現對現有公共服務體系的補充。
再分配。基金會可以在以效率、公平為標準的社會資源分配完成後,進行「第三次分配」,使資源配置結果更加合理。不同於某些機構、項目全部依靠國家財政撥款,基金會資金的重要來源是社會各界的捐款,通過這種運作模式,起到了對社會資源和財富的再分配作用。
價值倡導。基金會在開展活動時會傳播自己的價值觀念,啟發受眾的思考和進步,倡導高尚、先進的價值理念。改善環境。各種出於公益目的的活動,不管是環境保護還是發展教育事業、扶持弱勢群體,都能夠起到改善社會環境,促進和諧發展的作用。
Ⅲ 基金會是干什麼的
基金會是主要從事公益事業的組織。一般來說,基金會所有的資金來源有三個,分別為法人出資、社會捐贈以及其他機構捐贈。在實際的經濟生活中,基金會一般都屬於非盈利性質的,其主要的目的就是服務於社會中的公益事業。
基金會簡介

從歷史上來看,最早建立基金會的國家是美國,在20世紀之後美國的基金會就有一個蓬勃發展的時期,在最早的一批基金會中最為著名的有卡耐基基金會以及洛克菲勒基金會。而作為一種基本的社會存在形式,基金會完全不同於政府以及企業,其最大的特點是在於它的非盈利性以及公益性。按照是否需要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可以將基金會分為兩種類型,分別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以及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而根據基金會范圍的劃分,可以將基金分為全國性基金會以及地方申請。
Ⅳ 公益資金來源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基金會所有登記股東捐贈的股權。
二、國際社會團體、企業、商社及個人的捐贈和贊助;
三、基金存入金融機構收取的利息;
四、購買債券和企業股票的收益;
五、在核準的業務范圍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六、其它合法收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
第四條 開展慈善活動,應當遵循合法、自願、誠信、非營利的原則,不得違背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第三十七條 捐贈人與慈善組織約定捐贈財產的用途和受益人時,不得指定其利害關系人作為受益人。
第四十八條 慈善組織的財產應當根據章程和捐贈協議的規定全部用於慈善目的,不得在發起人、捐贈人以及慈善組織成員中分配。
Ⅳ 基金會劃給基金會的錢嗎
會。基金每年有,申購費,贖回費,還有託管費。這些就是劃給基金的錢。
Ⅵ 廣東廣濟慈善基金會合法嗎
合法。雖然廣東廣濟慈善基金會不是國家的正規單位,但是廣東廣濟慈善基金會是國家批准成立的社會團體。受法律保護,合理合法。廣東廣濟慈善基金會屬於社團性質公益組織,是國際紅十字會的一員,並非企事業單位。
Ⅶ 非公募基金會的資金來源渠道有哪些
非公募基金會的資金來源渠道:
第一、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也就是說,無論公募基金會還是非公募基金會,資金的募集都是要嚴格遵循章程和宗旨的規定。
第二、對於如何理解不得向公眾募集資金,我們認為公眾,即是不特定的第三方,非公募基金會不得直接在公共場所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如開展義賽、義演、義賣、義展等,在公開的媒體上、互聯網上發布募集廣告或募集消息。但是並沒有排除非公募基金會接受來自社會不特定群體的捐贈(如專題「拍賣會」)。
第三、隨著科技的發展,越來越多募集資金的方式出現,如微信、微博、網站等,那麼這部分至今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規定。2014年11月24日,國務院頒布的《國務院關於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提到不具有公募資格的慈善組織,以慈善名義開展募捐活動的,必須聯合具有公募資格的組織進行。所以從目前的政策意見來看,非公募基金會是嚴格限定不得向公眾募集資金的,不得私自採取微信,微博等互聯網方式開展募集資金的,確實有需要的可以聯合具有公募資格的基金會開展。
第四、非公募基金會的資金募集渠道有向特定的個人、企業、組織募集資金,這是傳統的方式。那麼對於非公募基金會,也可以存在一些新的募集資金的方式。「合作募資」,設立專項基金(某個人、企業、組織,專門針對一個項目,或者一類人群,在基金會內部專門設立專項基金,由基金會配置專職人員負責,專款專用,基金會收取一定的管理費用)。比如採取專題的活動會,拍賣會,邀請特定的人員,活動後募集資金。這些都是目前國內法律規定來看,非公募基金會募集資金的渠道。
Ⅷ 基金會是怎麼回事怎麼建立的有什麼用》
從組織性質上講,基金是指管理和運作專門用於某種特定目的並進行獨立核算的資金的機構或組織。這種基金組織,可以是非法人機構(如財政專項基金、高校中的教育獎勵基金、保險基金等),可以是事業性法人機構(如中國的宋慶齡兒童基金會、孫冶方經濟學獎勵基金會、茅盾文學獎勵基金會,美國的福特基金會、霍布賴特基金會等),也可以是公司性法人機構。
公益組織的受益對象為不特定的個人和群體,任何個人或群體只要符合其宗旨和業務范圍要求,都可接受其資助。基金會的基金來源於社會,服務於社會。《條例》將基金會定義為「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條例》規定「基金會章程必須明確基金會的公益性質,不得規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受益的內容」,使基金會與其他管理信託投資基金、以營利為目的的基金管理組織以及其他民間互益組織區別開來。由於基金會具有公益性質,公募基金會可以面向公眾募集資金。基金會的財產必須受到保護,必須用於公益目的。《條例》規定「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分、侵佔、挪用。」「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按照章程的規定用於公益目的。」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以下簡稱「中國紅基會」)是由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發起設立,經國家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全國性公募基金會,是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非營利性公益組織。中國紅基會以弘揚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為宗旨,以致力於改善最易受損害人群的境況、關注和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促進世界和平與進步為機構使命。
基金會辦事指南
一、設立基金會經過那些程序?
(一)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請材料;
(二)民政部審查文件,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
(三)基金會登記後,應辦理稅務登記、申請組織機構代碼、刻制印章、開立銀行帳戶,並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二、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經過那些程序?
(一)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請材料;
(二)民政部審查文件,准予登記的,發給《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證書》;
(三)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後,應辦理稅務登記、申請組織機構代碼、刻制印章、開立銀行帳戶,並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三、基金會有哪幾種類型?
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公募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非公募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四、基金會應當在哪裡登記?
(一)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擬由非內地居民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會;原始基金超過2000萬元,發起人向國務院民政部門提出設立申請的非公募基金會;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的代表機構應在民政部登記。
五、成立基金會,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
(一)為特定的公益
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到民政部登記的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能低於2000萬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六、對基金會的名稱有哪些要求?
(一)基金會名稱應當反映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基金會的名稱應當依次包括字型大小、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並以「基金會」字樣結束,公募基金會的名稱可以不使用字型大小,公募基金會的字型大小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或者字型大小;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應當在名稱中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非公募基金會不得使用上述字樣。
(三)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非公募基金會應當冠以所在地的縣級或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名稱。冠以省級以下行政區劃名稱的,可以同時冠以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名稱。冠以市轄區名稱的,應當同時冠以市的名稱;
(四)非公募基金會的字型大小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或者字型大小,公募基金會的字型大小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或者字型大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