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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基金會歸哪個部門管

發布時間: 2022-12-21 11:12:46

『壹』 基金會的管理模式有哪些

基金會是指對國內外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自願捐贈資金進行管理的民間非營利性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
1、基金會可以向國內外熱心於其活動宗旨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募捐以籌集資金但必須出於捐贈者的自願嚴禁攤派。
2、基金會的領導成員不得由現職的政府工作人員兼任。
基金會應當實行民主管理建立嚴格的資金籌集、管理、使用制度定期公布收支帳目。
3、基金會的基金應當用於資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動和事業不得挪作他用。基金會不得經營管理企業。
4、基金會可以將資金存入金融機構收取利息也可以購買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但購買某個企業的股票額不得超過該企業股票總額的20%。
5、基金會對接受資助者使用資助資金的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如果發現不按原定的協議使用資金基金會有權減少、停止或者收回資助的資金。
6、基金會工作人員的工資和辦公費用在基金利息等收入中開支。
7、國外捐贈給基金會的外匯歸基金會所有允許開立外匯存款帳戶。
國外捐贈給基金會的物資免徵關稅歸基金會所有基金會有權將其作為資助無償轉讓給與其宗旨有關的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但不得出售。
8、建立基金會由其歸口管理的部門報經人民銀行審查批准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發給許可證具有法人資格後方可進行業務活動。
全國性的基金會報中國人民銀行審查批准向民政部申請登記注冊並向國務院備案。地方性的基金會報中國人民銀行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審查批准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申請登記注冊並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基金會改變名稱、合並或者撤銷按照申請成立的程序辦理。
9、基金會應當每年向人民銀行和民政部門報告財務收支和活動情況接受人民銀行、民政部門的監督。
基金會的活動違反以上規定時人民銀行有權給予停止支付、凍結資金責令整頓的處置民政部門有權給予警告、吊銷許可證的處罰。
10、以上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和民政部負責實施並可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貳』 慈善基金會歸哪個部門管理

法律分析:基金會屬於第三部門,第三部門是指既不是政府的某個部門或下屬組織,又不是追求組織擁有者的私人物質利益,介於國家和市場之間的組織部門,第三部門也稱為「非政府組織」、「非市場組織」、「非盈利組織」、「志願組織」。

法律依據:《基金會管理條例》

第五條 基金會依照章程從事公益活動,應當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六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

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下列基金會、基金會代表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一)全國性公募基金會;

(二)擬由非內地居民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會;

(三)原始基金超過2000萬元,發起人向國務院民政部門提出設立申請的非公募基金會;

(四)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的代表機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和不屬於前款規定情況的非公募基金會的登記管理工作。

第七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組織,是國務院民政部門登記的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業務主管單位。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授權的組織,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基金會的業務主管單位。

『叄』 宋慶齡基金會歸中央哪個部門管

這個是歸民政部管的。因為基金會是在民政部注冊。這個前兩天電視還討論過中國的基金會,你可以詳細看一下這篇文章,你就明白個大概了。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3ad29d0100ci6n.html

《基金會管理條例》基本上是鼓勵成立非公募基金會的。比如公募基金會分為地方性和全國性,地方注冊要求400萬到位資金,全國注冊要求800萬——而非公募基金會的資金門檻低得多,200萬就可以,而且不分地域性。只不過,如果你資金超過2000萬就可以在民政部注冊,當然你也可以不去。

民間公益機構的注冊難其實是一個體制問題,你必須找兩個婆家:一個民政部門作為登記注冊單位,一個相應的政府部門作為業務主管單位。比如教育方面的基金會要找教育部門,艾滋病方面的基金會要找衛生部門。政府部門願意做你的主管單位嗎?這取決於政府部門。以後是不是一定由政府部門做主管單位?這取決於更新、更完善的立法和體制改革方向。

『肆』 慈善基金會隸屬的監管機構

法律分析:慈善組織法律監管一般可分為自律和他律兩種監管模式。自律是指慈善組織利用內部的組織章程和監管機構等進行自我監管。他律是指慈善組織主管單位和公眾輿論的監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 第九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對慈善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對慈善行業組織進行指導。

『伍』 基金會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了規范基金會的組織和活動,維護基金會、捐贈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公益事業,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基金會,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第三條 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以下簡稱公募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以下簡稱非公募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第四條 基金會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不得危害國家安全、統一和民族團結,不得違背社會公德。第五條 基金會依照章程從事公益活動,應當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第六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
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下列基金會、基金會代表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一)全國性公募基金會;
(二)擬由非內地居民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會;
(三)原始基金超過2000萬元,發起人向國務院民政部門提出設立申請的非公募基金會;
(四)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的代表機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和不屬於前款規定情況的非公募基金會的登記管理工作。第七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組織,是國務院民政部門登記的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業務主管單位。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授權的組織,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基金會的業務主管單位。第二章設立、變更和注銷第八條 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第九條 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四)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第十條 基金會章程必須明確基金會的公益性質,不得規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受益的內容。
基金會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及住所;
(二)設立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三)原始基金數額;
(四)理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理事的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五)法定代表人的職責;
(六)監事的職責、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七)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審定製度;
(八)財產的管理、使用制度;
(九)基金會的終止條件、程序和終止後財產的處理。第十一條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本條例第九條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基金會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類型、宗旨、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原始基金數額和法定代表人。第十二條 基金會擬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應當向原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登記申請,並提交擬設機構的名稱、住所和負責人等情況的文件。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和負責人。
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依據基金會的授權開展活動,不具有法人資格。第十三條 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應當經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後,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基金會在境外依法登記成立的證明和基金會章程;
(三)擬設代表機構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簡歷;
(四)住所證明;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的文件。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和負責人。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從事符合中國公益事業性質的公益活動。境外基金會對其在中國內地代表機構的民事行為,依照中國法律承擔民事責任。

『陸』 我國現行的基金會管理體制是哪一種

我國現有的基金會有兩種: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公開募捐活動可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公開募捐活動只能在登記注冊地行政區域內開展。非公募基金會:不直接面向公眾募捐。因不面向公眾募捐,所以無地域限制。
一、基金會的特徵
1、公益性
2、非營利性
3、非政府性
4、基金信託性
二、基金會的功能
1、可用於大規模的社會福利以自願的方式被聚集起來。據不完全統計,到 20 世紀末,美國的基金資產總額為4800 億美元,每年向社會提供的基金高達300 億美元,基金會數量有56000 之多。在不完全統計中,歐洲國家的基金多達10 萬之多,廣大的發展中國家中的基金會大量出現。
2、基金會的目的是為全人類的明天服務,為了實現更美好的社會願想,基金會需要對自身進行思考,實現一種自身發展的創新。
3、基金會是法人為主體的體系模式,能籌到的資金高於其他非營利機構,這使得現代基金會具有適應新的社會需要和時代變化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4、基金會是公民社會發育的推進器。公民社會強調每個人的獨立行為能力。基金會改變了傳統的社會結構和財富結構,不僅推動了在政府和企業部門之外的社會財富的聚集,而且通過基金會的公益運作將社會資源的支配權交給了公民的代表,將分散的公民意志、公民意願集中起來,將公民的權利回歸到公民手上,推動公民社會的發展。
三、建立基金會,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基金會管理條例》
第三條 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以下簡稱公募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以下簡稱非公募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第四條 基金會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不得危害國家安全、統一和民族團結,不得違背社會公德。
第五條 基金會依照章程從事公益活動,應當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六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

『柒』 基金會受哪個單位領導

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 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組織,是國務院民政部門登記的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業務主管單位。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授權的組織,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基金會的業務主管單位。基金會(慈善基金會,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基金會必須在民政部門登記方能合法運作,就其性質而言是一種民間非營利組織。

『捌』 中國志願服務基金會成立時間

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成立於1994年12月5日,是由志願從事社會公益事業與社會保障事業的各界青年組成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是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指導下的,由依法成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青年志願者組織和全國性的專業、行業青年志願者組織和個人自願結成的全國性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現有團體會員36個,包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青年志願者協會,中央國家機關、全國鐵道、全國民航青年志願者協會。

中國志願服務基金會

中國志願服務基金會是經民政部批准成立,我國志願服務領域唯一的全國性公募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范圍是中國以及許可本基金會募捐的國家和地區。

中國志願服務基金會歸民政部主管,業務范圍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需要,資助志願服務活動的開展;組織志願服務的理論研究和宣傳;獎勵為志願服務作出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開展與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國外友好團體和人士,以及國際組織、基金組織的友好往來,增進相互了解,加強相互合作。

中華志願者協會

中華志願者協會成立於2011年4月26日,是由志願者以及關心和支持志願服務事業的單位或組織自願組成,按照章程開展活動的公益性、全國性社會團體組織。協會接受業務主管部門民政部和國家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監督、管理,同時接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的業務指導。

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成立於1994年12月5日,是由志願從事社會公益事業與社會保障事業的各界青年組成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是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指導下的,由依法成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青年志願者組織和全國性的專業、行業青年志願者組織和個人自願結成的全國性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現有團體會員36個,包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青年志願者協會,中央國家機關、全國鐵道、全國民航青年志願者協會。

中國志願服務基金會

中國志願服務基金會是經民政部批准成立,我國志願服務領域唯一的全國性公募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范圍是中國以及許可本基金會募捐的國家和地區。

中國志願服務基金會歸民政部主管,業務范圍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需要,資助志願服務活動的開展;組織志願服務的理論研究和宣傳;獎勵為志願服務作出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開展與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國外友好團體和人士,以及國際組織、基金組織的友好往來,增進相互了解,加強相互合作。

中華志願者協會

中華志願者協會成立於2011年4月26日,是由志願者以及關心和支持志願服務事業的單位或組織自願組成,按照章程開展活動的公益性、全國性社會團體組織。協會接受業務主管部門民政部和國家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監督、管理,同時接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的業務指導。

『玖』 廣東省基金會管理條例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基金會的管理,促進基金會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基金會是指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自願捐贈資金進行管理的非營利性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
基金會的活動宗旨是通過資金資助、獎勵等方式,推動科學、文化、教育、體育、衛生、社會福利以及其他社會公益事業的發展。第三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基金會以及不用基金會名稱但符合第二條規定的社會團體法人適用本條例。第四條基金會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依照章程獨立進行活動。第五條本省市級(地級市,以下同)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
人民銀行、審計、稅務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基金會進行監督和管理。第六條設立基金會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第二條規定的宗旨;
(二)有1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匯)以上的注冊基金;
(三)有基金會章程、組織機構和必要的財務人員;
(四)有固定的會址。第七條設立基金會由所在地的市級人民銀行審查批准,向同級主管部門申請核准登記注冊,並報省主管部門和省人民銀行備案。
設立全省性或者跨市活動的基金會,應當報省人民銀行審查批准,並向省主管部門申請核准登記注冊。
未經登記注冊的,不得進行活動。第八條申請批准設立基金會應當向人民銀行提交下列資料:
(一)報批申請書;
(二)基金會章程;
(三)會址證明文件;
(四)組織機構及領導成員的基本情況;
(五)財務人員資格證書;
(六)注冊基金證明文件。第九條基金會申請登記注冊除向主管部門提交第八條規定的資料外,還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和人民銀行的審查批准文件。第十條基金會章程應當載明以下主要事項:
(一)名稱和會址;
(二)宗旨和活動范圍;
(三)基金及其增值資金的來源、管理、使用和監督辦法;
(四)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職權;
(五)領導成員產生的方式和職權范圍;
(六)財務會計制度;
(七)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基金會的終止程序;
(九)其他必要事項。第十一條基金會應當依照章程設立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和監督機構。
現職政府工作人員不得兼任基金會的領導成員,但可以受聘擔任榮譽職務。有特殊情況需要兼任基金會領導成員的,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
工作機構可以根據需要聘請專職或者兼職工作人員,處理日常事務。
監督機構對基金的籌集、增值及其使用進行監督。第十二條基金會應當遵循自願原則,依靠社會力量的支持籌集基金:
(一)接受境內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社會各界人士的捐贈;
(二)接受香港、澳門、台灣和國外友好團體及人士的捐贈;
(三)接受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的資助。
禁止任何形式的攤派,禁止任何人收受回扣。第十三條基金可以通過下列方式增值:
(一)購買國家債券;
(二)存入金融機構獲息;
(三)委託有關機構投資;
(四)購買股票,但購買股票的金額不得超過基金總額的20%,購買某個企業的股票額不得超過該企業股票總額的20%。第十四條基金會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一)將基金及其增值資金用於違背基金會宗旨和章程的活動;
(二)直接的經營活動;
(三)危害國家利益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活動;
(四)以有獎博彩形式擴充基金。第十五條基金會應當實行民主管理,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定期將基金的籌集、增值、使用情況向基金會發起單位、會員及捐贈者通報,向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送年度財務報表,並接受其檢查、監督。
基金會管理費用及其工作人員工資,參照行政機關經費和工資標准執行。第十六條捐贈給基金會的外匯,基金會可以開立外匯存款帳戶。第十七條基金會應當對接受資助者使用基金的情況進行監督。對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基金的,基金會有權停止、減少資助或者收回基金。第十八條基金會變更名稱、合並或者解散應當向原審批和登記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登記,並發表公告。

『拾』 慈善基金會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許可證申請哪些條件

辦理個體工商營業執照,程序如下:
1.到營業地方的所屬工商局核准名稱;
2.帶上租賃合同正本及復印件;
3.准備6張彩色照片(最好大一寸和小一寸都准備)
4.經營者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如果經營者是外地戶口,還需提交暫住證,計生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5.帶上二三十元就OK,根本不需要幾百元;
6.辦理營業執照必須在三十日內辦理國地稅稅務登記證(辦理證就核定定額稅),還有代碼證(這個為了購買社保而辦,因為現在新辦的社保都需要到勞動局備案,所以要辦代碼證.)
營業執照,國地稅稅務登記,代碼證所有證件辦齊都不會超過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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