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大學生基金會是什麼性質
⑴ 基金會是什麼,有何利益關系
從組織性質上講,基金是指管理和運作專門用於某種特定目的並進行獨立核算的資金的機構或組織。這種基金組織,可以是非法人機構(如財政專項基金、高校中的教育獎勵基金、保險基金等),可以是事業性法人機構(如中國的宋慶齡兒童基金會、孫冶方經濟學獎勵基金會、茅盾文學獎勵基金會,美國的福特基金會、霍布賴特基金會等),也可以是公司性法人機構。
公益組織的受益對象為不特定的個人和群體,任何個人或群體只要符合其宗旨和業務范圍要求,都可接受其資助。基金會的基金來源於社會,服務於社會。《條例》將基金會定義為「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條例》規定「基金會章程必須明確基金會的公益性質,不得規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受益的內容」,使基金會與其他管理信託投資基金、以營利為目的的基金管理組織以及其他民間互益組織區別開來。由於基金會具有公益性質,公募基金會可以面向公眾募集資金。基金會的財產必須受到保護,必須用於公益目的。《條例》規定「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分、侵佔、挪用。」「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按照章程的規定用於公益目的。」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以下簡稱「中國紅基會」)是由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發起設立,經國家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全國性公募基金會,是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非營利性公益組織。中國紅基會以弘揚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為宗旨,以致力於改善最易受損害人群的境況、關注和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促進世界和平與進步為機構使命。
基金會辦事指南
一、設立基金會經過那些程序?
(一)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請材料;
(二)民政部審查文件,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
(三)基金會登記後,應辦理稅務登記、申請組織機構代碼、刻制印章、開立銀行帳戶,並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二、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經過那些程序?
(一)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請材料;
(二)民政部審查文件,准予登記的,發給《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證書》;
(三)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後,應辦理稅務登記、申請組織機構代碼、刻制印章、開立銀行帳戶,並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三、基金會有哪幾種類型?
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公募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非公募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四、基金會應當在哪裡登記?
(一)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擬由非內地居民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會;原始基金超過2000萬元,發起人向國務院民政部門提出設立申請的非公募基金會;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的代表機構應在民政部登記
⑵ 基金會是什麼性質的組織
基金會是一種非營利式的組織。基金會指的是從自然人 、法人以及 其他群體 捐贈 的財產 專門從事一些公益活動,並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成為 非營利性 法人。基金會 通常是兩大類型,一個是 面向 社會全體群眾募捐 的基金會 ,一個是不 面向 社會全體 公眾募捐的基金會。
基金會的特徵
1 、公益性 : 基金會的公益性 就是在於所募集來的財產都是社會上各種人士的捐贈,基金會的創辦本身也是為了做公益,通過各項公益活動幫助那些弱勢群體和有需要的人;
2 、非營利性 :基金會籌得的善款等收入不得讓管理者從中獲取收益,基金會都有專門的機制,有規避高風險和 較高回報的自我控制機制 ,有財產保全機制保障捐贈資金的合理使用;
3 、非政府性 :基金會由法人自主決策和管理,有很強的民主獨立性,提高了基金會的不斷優化發展以及追逐核心競爭力;
4 、基金信託性 :基金會相當於一種信託,捐贈人和收益人之間形成的公益信託,將財產集中起來進行運作, 實現 公益財產 保值增值 。
⑶ 扶貧基金會屬於什麼單位性質
扶貧基金會屬於公益性民間組織,不屬於政府組織。
中國扶貧基金會是在1989年成立的,英文縮寫是CFPA。扶貧基金會是在民政部注冊設立的,主管方是國務院的扶貧辦公室。中國扶貧基金會屬於是5A級基金會,這是基金會中的最高等級。
一、扶貧基金會是由政府號召,少數先富戶捐款或贊助籌集一部分基金,通過貸款方式專門用於扶持貧困戶的福利性基金組織。扶貧基金會形式靈活多樣,根據資金聚集與發放的性質可分為三種類型:扶貧周轉基金會,靠發動社會無償損獻來籌集基金,將基金一部分直接發放給貧困戶,不收利息,但明確周轉期限,定期收本,以保證基金不斷增加; 另一部分用於補貼為貧困戶無償服務時所支出的費用。
二、扶貧儲金會,發動先富戶儲蓄,由儲金會按銀行標准付給儲戶利息,而按低息將儲金發放給貧困戶,所貼利息由儲金會的主辦或贊助單位從其他收入中解決。臨時性損贈團體,這種團體多是為解決某一特定對象因特殊情況造成的困難而成立的,困難解決後,團體即自行消失。扶貧基金會由鄉、鎮政權及村居民委員會舉辦,它的業務活動基本上是非經營性的,不以盈利為目的,帶有較多的社會福利性因素,但它的業務內容是資金借貸,屬於低層次合作金融組織。
三、扶貧基金會的項目主要可以分為援助型項目和倡導型項目。
1.援助型項目的主要實施形式是直接援助,對貧困因素進行針對性的解決。影響貧困的因素主要包括災害援助、教育幫扶成長、衛生和健康等等。具體項目主要包括小額貸款類項目、愛心包裹、緊急施救項目、助學類項目、美麗鄉村建設項目、國際援助類項目等等。
2.倡導型項目則更多側重於調動社會力量,號召關注貧困人群,從而召集更多人力物力來參與扶貧行動。中國扶貧基金會陸續啟動了多維度的社會性扶貧項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六條 以取得利潤並分配給股東等出資人為目的成立的法人,為營利法人。
營利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等。
第八十七條 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營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資人、設立人或者會員分配所取得利潤的法人,為非營利法人。
非營利法人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
⑷ 基金會的性質及功能有哪些
基金會的性質屬於公募基金會,從事公益性、非營利性活動,主要活動范圍在中國境內。基金會的主要職能是為志願服務活動項目募集資金、提供資金;開展與志願服務資金募集、使用有關的活動;資助志願服務組織的公益活動和其他活動;資助、推進志願服務事業的發展。通過積極支持有影響、有創新、可推廣復制的資助項目常態長效開展,探索資金支持、資源整合、項目引導的有效性,提高志願服務工作規范化、社會化和制度化管理水平,進一步完善社會志願服務體系。
⑸ 基金會屬於什麼法人
基金會屬於非營利性法人。基金會又名慈善基金會,英文名是 foundation ,指的是利用自然人等其他組織捐贈的資金,依據相關條例成立的具有著公益性質的非盈利性法人。基金會依據募捐的形式,一般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和不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依照募捐的范圍不同,又可以將公募基金會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以及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基金會簡介
基金會最早是在美國發展起來的,世界上最著名的基金會有卡耐基基金會以及洛克菲勒基金會,它們都是在 1900 年成立的。 2000 年,比爾蓋茨及其夫人成立了比爾及梅琳達·蓋茨基金會,這是世界上最大的慈善基金會。 1981 年,中國成立了第一家基金會,後來伴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政策的變動,中國的基金會也在不斷的變化發展著,自 2004 年開始,中國的基金會進入了快速發展階段。
⑹ 基金會屬於社會團體嗎
不屬於。
社會團體主要包括這些:
中華全國總工會,執委會主席:李建國簡稱「全總」,是全國各地方總工會和各產業工會全國組織的領導機關。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書記處第一書記:秦宜智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簡稱「共青團」,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先進青年的群眾組織,成立於1922年5月。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主席:陳至立中華婦女聯合會簡稱「全國婦聯」,成立於1949年,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全國各族女職工、女農民、女知識分子和其他勞動婦女、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婦女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婦女的群眾組織。全國婦聯的基本職能是代表和維護婦女利益,促進男女平等。
而基金必須到民政局注冊,屬社團法人。

(6)揭陽大學生基金會是什麼性質擴展閱讀:
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基金會必須在民政部門登記方能合法運作,就其性質而言是一種民間非營利組織。
截止2013年底,我國基金會的活動領域大多集中在教育以及傳統的救災濟貧、扶弱助殘、醫療救助、文化等方面,而致力於推動藝術、環境保護、公共服務、社區發展、及公益支持等更為廣闊的社會公共領域內的基金會則比較少。也有一些新成立的基金會已經更多地關注新興領域,包括國防建設、傳媒、地質科學等方面,
⑺ 基金會是什麼性質的組織
基金會是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來從事公益事業的社會組織。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基金會必須在民政部門登記方能合法運作,就其性質而言是一種民間非營利組織。廣東省二十一世紀教育基金會便是在2014年1月26日由廣東省民政廳批准登記的基金會。
教育基金會,主要面向教育事業,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組織。我國人口眾多,有些偏遠地區的經濟條件十分有限,僅靠當地的力量來解決文化教育問題是不夠的,需要社會上的教育公益組織施以援手,來推動當地基礎教育的發展。這也是廣東省二十一世紀教育基金會的創立初衷——支持教育事業的發展,開展與教育事業相關的各類扶持、資助項目及其它公益慈善活動。
基金會主要有以下四個特徵:公益性、非營利性、非政府性和基金信託性。公益性指的是基金會創立的初衷就是做公益,去幫助有需要的人,且基金會舉辦公益活動的資金都是來自社會募捐。非營利性是指社會人士募捐給基金會用於公益項目的財產,管理者不得從中獲取收益。非政府性是指其具有獨立性,可由法人自主決策和管理。基金信託性是指基金會相當於一種信託,捐贈人和收益人之間形成的公益信託,將財產集中起來進行運作,實現公益財產保值增值。
我們可以按照募捐對象對基金會進行分類: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為公募基金會,不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為非公募基金會。其中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還可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據統計,我國目前已有各類基金會7000多家,廣東省是基金會數量最多的省份,達1000多家。這表明,我國基金會並不只是一個小團體,它在逐漸壯大,在快速發展。中國的慈善組織的體量也越來越大,基金會以慈善公益的形式去幫助需求者,給社會各界人士一個渠道,協助他們履行社會責任,推動社會朝著更和諧美好的方向前進。

⑻ 基金會是什麼性質的組織
基金會(慈善基金會,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
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基金會必須在民政部門登記方能合法運作,就其性質而言是一種民間非營利組織。
基金會(慈善基金會),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
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基金會必須在民政部門登記方能合法運作,就其性質而言是一種民間非營利組織。
基金會的特徵
作為一種基本的社會組織和制度形態,基金會不同於政府、企業,也有別於一般的非營利組織,公益性、非營利性、非政府性和基金信託性是基金會的基本特徵。
1、公益性
基金會的公益性集中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基金會源於捐贈,是公益捐贈的制度化和組織化形式;二是基金會有明確的公益螞羨宗旨;三是基金會有明確的公益用途,通過各種項目活動使特定群體和整個社會受益。公益性決定了基金會在本質上是一種社會公高悔益組織。
2、非營利性
非營利性體現在基金會的運作管理及其相應的制度規范中,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存在非營利的分配與收入約束機制,要求基金會的捐贈人、實際受託管理者不得從基金會的財產及其運作中獲得利益;二是存在非營利的組織運作和管理機制,要求基金會具備有效規避較高風險與較高回報的自我控制機制;三是存在非營利的財產保全機制,要求基金會不得以捐贈以外的其他方式變更財產及產權結構。
3、非政府性
基金會的非政府性是其區別於政府的主要特徵,表現在三方面:
一是基金會在決策體制上不同於政府,是具有自主決策、自治的獨立法人
二是基金會在治理結構上不同於政府,是公開的社會組織;
三是基悶念拍金會在運作機制上不同於政府,是追求核心競爭力、在市場中優勝劣汰的組織。

⑼ 基金會是什麼
基金會
foundation
對興辦、維持或發展某項事業而儲備的資金或專門撥款進行管理的機構。一般為民間非盈利性組織。宗旨是通過無償資助,促進社會的科學、文化教育事業和社會福利救助等公益性事業的發展。基金會的資金具有明確的目的和用途。基金會在20世紀蓬勃發展。1900年的卡內基基金會和洛克菲勒基金會最有名。1936年成立的福特基金會,由福特家族資助,擁有數十億美元。已成為世界最大的基金會。其他世界性的大型基金會還有: 約翰·古根海姆紀念基金會、丹福思基金會、凱洛格基金會等。80年代以後,中國基金會也獲得了長足的發展,國務院常務會議在1988年9月通過了基金會管理辦法, 對基金會的性質、建立條件、籌款方式、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等一系列事項作出了規定。中國已建立的基金會有中國老年基金會、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中國福利基金會、宋慶齡基金會、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等。
⑽ 基金會是什麼性質的組織
基金會是非營利式性質的組織。
基金會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
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2、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3、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法規】
《基金會管理條例》
第十條 基金會章程必須明確基金會的公益性質,不得規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受益的內容。
基金會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及住所;
(二)設立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三)原始基金數額;
(四)理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理事的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五)法定代表人的職責;
(六)監事的職責、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七)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審定製度;
(八)財產的管理、使用制度;
(九)基金會的終止條件、程序和終止後財產的處理。第十三條 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應當經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後,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基金會在境外依法登記成立的證明和基金會章程;
(三)擬設代表機構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簡歷;
(四)住所證明;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的文件。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和負責人。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從事符合中國公益事業性質的公益活動。境外基金會對其在中國內地代表機構的民事行為,依照中國法律承擔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