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社保基金怎麼樣了
㈠ 疫情期間,各項社保待遇受影響嗎
今天小編就和大家一起來了解,疫情期間生育、醫療、養老、失業、工傷五險的待遇問題。
第一部分:生育保險待遇
1、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遲繳生育保險費,生育醫療待遇如何保障?
根據《廣州市醫療保障局關於做好醫療保障服務管理推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五點:「對受疫情影響無法及時按月繳納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費用的,允許疫情結束後三個月內補辦補繳,不收取滯納金,疫情期間不影響參保人員享受就醫待遇…」的要求,相關待遇處理原則如下:
(1)已選定本地醫療機構產檢分娩的參保人
如參保人已選定本地醫療機構產檢分娩,因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遲繳費的,參保人相關醫療費用(包含產檢、分娩或計劃生育,下同)可先交押金,不結算,待用人單位按要求補繳後,持押金憑證至醫療機構辦理補記賬。
如參保人已結算的醫療費用,可待用人單位按要求補繳後,持發票至醫療機構辦理退費後補記賬。
(2)已選定異地醫療機構產檢分娩的參保人
參保人已選定異地醫療機構產檢分娩,因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遲繳費的,參保人相關醫療費用可在用人單位按要求補繳後,疫情結束的一年內,至各醫保分中心辦理報銷手續。
(3)尚未選定醫療機構產檢分娩的參保人
參保人尚未選定醫療機構產檢分娩,因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遲繳費的,參保人可在正常繳費後先辦理就醫憑證,如用人單位已按要求補繳完成,參保人可聯系對應醫保分中心,調整就醫憑證起效時間,按第一點與第二點處理相關醫療費用。
(4)繳費未滿一年的職工,疫情期間單位尚未繳費的,如何享受生育醫療待遇
繳費未滿一年的女職工,需享受生育醫療待遇(含產檢、分娩與計劃生育手術的),單位欠繳生育保險費期間,暫不能享受生育醫療待遇,單位按規定補繳的,視同正常繳費,尚未終止妊娠,補繳後繳費已滿一年的(含補繳部分)可先辦理憑證,然後至廣州市醫保中心各分中心調整待遇享受時間後,按規定進行補記賬處理;已經終止妊娠的,可攜資料至廣州市醫保中心各分中心處理。
例如:
李女士2019年4月登記參保正常繳費,2020年1月確認妊娠,預產期為2020年9月,但單位受疫情影響未繳費,則李女士暫不能辦理生育就醫確認並享受生育醫療待遇,如單位在2020年5月補繳相關費用,則李女士可在5月單位補繳後辦理就醫確認,並至醫院所屬的醫保分中心調整待遇享受日期,之前發生的產檢費用,按規定由醫療機構予以補記賬處理。如單位2020年10月才補繳相關費用,而李女士已經分娩的,則可按規定攜資料至醫保分中心處理(具體處理方式,以各醫保分中心受理為准)。
注意
因受疫情影響,不能及時辦理生育保險零星報銷的參保人:參保人發生的符合零星報銷規定的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報銷時限,由原費用發生之日起1年內,調整為疫情結束後1年內辦理。請參保人盡量在疫情結束後再辦理零報業務。
2、疫情期間單位欠繳,那麼生育津貼還會發放嗎?
根據《廣州市醫療保障局關於做好醫療保障服務管理推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五點:「對受疫情影響無法及時按月繳納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費用的,允許疫情結束後三個月內補辦補繳,不收取滯納金,疫情期間不影響參保人員享受就醫待遇…」的要求,用人單位欠繳生育保險費期間,生育津貼暫不撥付,用人單位按規定補繳的,視同正常繳費,廣州市醫保中心將按規定進行撥付。
第二部分:醫療保險待遇
1、疫情期間,如何落實職工醫保減征政策?
2020年2月至6月,廣州市職工醫保單位繳費費率按照降費前費率的50%徵收,即執行減半徵收政策期間,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3.5%,生育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0.85%,單位繳費費率合計為4.35%,此項舉措,預計5個月可為企業減負約83.25億元,切實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促進穩崗就業。
2、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沒能及時繳費,待遇怎麼保障?
針對疫情期間對部分參保單位、參保人員可能造成的就醫影響,市醫保局已及時優化待遇享受政策及經辦流程。對因受疫情影響無法及時按月繳納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費用的,允許疫情結束後三個月內補辦補繳,不收取滯納金,疫情期間不影響參保人享受就醫待遇。疫情期間,醫保系統批量開通參保人的職工醫保及生育保險就醫待遇,醫保待遇方面參保人憑社保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後按規定結算醫療費用(無需另外辦理零報手續);如因各類原因無法直接結算的,可在疫情結束後三個月內補辦補繳,並通過在醫院補記賬或零報方式追溯待遇。對於醫保報銷的攻略,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2020年全國社保醫保申辦報銷流程!
3、疫情期間醫保延遲繳費,影響中小客車指標申請資格審核嗎?
關於中小客車指標問題,針對因受疫情我市部分企業延繳社保(醫保)情況,交通部門已在2020年4月9日出台適當調整非本市戶籍人員申請增量指標條件的相關措施,從4月起暫不審核申請人上一個月本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繳費記錄。如需了解政策調整最新消息,請留意指標調控官網(https://jtzl.gzjt.gov.cn/)。
4、疫情期間就診用葯有何變化?
疫情期間醫保就診實行長處方,已申請一類門診特定病種且在有效期內的本市參保患者(含市直醫保參保人),經診治定點醫療機構醫生評估後,可將處方用葯量放寬至3個月。職工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一類門診特定病種最高支付限額標准由月度限額調整為季度限額,季度限額標准為原月度限額標準的3倍。
例如:
職工(居民)醫保參保人申請了有效的糖尿病一類門診特定病種,原先參保人可以在2月份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當月葯量,醫保基金最高支付200(50)元;現在參保人可以在2月份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經診治定點醫療機構醫生評估後,開具2-4月份共3個月葯量,醫保基金最高支付600(150)元。(括弧內為城居醫保參保人內容)
政策文件規定:
疫情期間,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將根據患者實際情況,合理增加單次處方用葯量,減少病人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配葯次數;對本市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經診治醫院醫生評估後,可將處方用葯量放寬至3個月,醫保月度支付限額調整為季度限額,季度限額標准為原月度限額標準的3倍。
5、境外返穗人員新冠肺炎輸入病例醫療費用如何處理?
根據《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疫情防控組關於境外來粵返粵人員有關費用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境外來粵返粵人員輸入病例中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醫療費用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境外來粵返粵人員輸入病例中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醫療費用原則上由患者個人負擔。參加了商業健康保險的人員,由商業保險公司按合同支付。境外來粵返粵人員輸入病例中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確有困難的人員,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規給予醫療救助。也就是說參保人只需出示醫保卡或社保卡,其相關費用將由醫療機構按醫保政策進行結算;非參保人醫療費用,原則上由患者個人負擔,具體情況可咨詢醫療機構或衛健行政部門。
6、新冠肺炎的篩查費用如何處理?
根據《廣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醫療防治組轉發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分區分級開展重點人群核酸檢測排查工作的通知》,目前廣東省內醫保參保人屬於省防控要求的重點篩查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核酸檢測費用,按規定納入醫療保險支付范疇;省防控指揮部明確排查范圍之外,有關單位(企業)和個人自行要求進行的核酸檢測產生的費用,由其自行負擔。也就是說參保人只需出示醫保卡或社保卡,其相關費用將由醫療機構按醫保政策進行結算;非參保人的排查費用或參保人屬於省防控指揮部明確排查范圍外的費用,具體情況可咨詢醫療機構或衛健行政部門。
第三部分:養老保險待遇
1、疫情期間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辦理有什麼影響?
疫情期間城鄉居民未按時辦理參保繳費登記、申報繳款、待遇申領等業務的,允許疫情結束後補辦,延長期間養老保險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補辦應在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完成。
2、疫情期間遲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申請的,會影響養老金嗎?
對於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申領的,符合待遇申領條件的,按規定辦理相關待遇。對於緩繳社保費的,補繳後重新核定,並補發相關待遇。城鄉居保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可通過廣東社保APP和微信粵省事小程序辦理,未按期辦理認證的,不暫停待遇的發放。
3、疫情期間我達到申領養老金條件了,可以等疫情結束後才辦理嗎?遲辦會影響我的養老金嗎?
疫情期間未按時辦理養老金申領業務的,允許在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補辦,不會影響養老金金額。
4、疫情期間有減免、延繳社保費的特殊政策,如果社保費減免或延繳了,會影響我申領養老金嗎?
社保費減免政策只針對單位繳費部分,不會影響申領養老金,也不會影響養老金金額。
如果社保費個人繳費部分延繳,對申領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延繳前的繳費情況核發養老保險待遇,待延期繳費實際繳納到賬後視同正常繳費重新核定養老保險待遇並補發待遇差。
政策方面鼓勵用人單位優先為達到退休年齡的職工繳費。
5、疫情期間可以不去社保前台辦理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手續嗎?有其他方便的方式嗎?
疫情期間使用
㈡ 疫情期間保險減免政策有哪些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 ,為紓解企業普遍遇到的生產經營困難 ,人社部等三部門今年2月份對中小微企業的養老、失業、工傷三項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實施了減、免、緩三項措施。
7月21日 ,在人社部舉行的2020年第二季度新聞發布會上 ,人社部養老保險司司長聶明雋介紹 ,今年預計三項社會保險全年合計為企業減少成本1.6萬億元 ,其中企業養老保險費就有1.5萬億元 ,這意味著今年養老保險基金將少收1.5萬億元。
這會否影響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針對社會的這一擔憂 ,聶明雋強調 ,減免政策事先經過了反復研究、縝密評估和精確測算 ,「是以必須確保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為前提的」。他表示 ,我國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積累了比較可觀的「家底」 ,去年年底累計結余有5萬億元 ,「減免社保費不會影響確保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
三項社保「免減緩」
全年將為企業減費1.6萬億
人社部政策研究司司長、新聞發言人盧愛紅介紹 ,實施社保助企「免減緩」行動以來 ,2-6月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共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5769億元 ,緩繳431億元 ,預計全年將為企業減費1.6萬億元。
南都記者了解到 ,為給疫情期間的企業紓困 ,今年2月人社部等三部門決定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 ,其中明確各省份可以對中小微企業三項社保的單位繳費實行免徵 ,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 ,也就是說免徵政策可以執行到6月份。
不過到今年6月25日 ,人社部等三部門再次發文 ,決定延長上述政策的實施期限 ,對中小微企業的三項社保免徵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
聶明雋表示 ,全年為企業減費1.6萬億元「規模空前」。「這里有一組對比數據 ,2015年以來國家先後六次下調社保費率 ,職工五項社會保險總費率從41%降至33.95% ,共為企業減費近萬億元。」他說。
他還說 ,這次減免政策除了1年釋放出來的1.6萬億元「真金白銀」 ,若加上1-4月養老保險費率比去年同期降低的翹尾因素和全年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減費金額 ,今年三項社會保險總減費將達到1.9萬億元 ,「力度和規模都是空前的 ,將對助力企業走出困境、穩定和擴大就業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全國養老保險基金「家底」可觀
不會影響退休人員「錢袋子」
據聶明雋介紹 ,在為企業減費的1.6萬億元成本中 ,有1.5萬億元是企業養老保險費 ,這意味著今年全國養老保險基金將少收1.5萬億元 ,會不會影響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錢袋子?
在發布會上 ,聶明雋回應了社會的這一擔憂。他表示 ,得益於經濟多年快速發展 ,我國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積累了比較可觀的「家底」 ,去年年底累計結余有5萬億元 ,「這里我想明確的是 ,減免社保費不會影響確保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
他表示 ,減免政策事先經過了反復研究、縝密評估和精確測算 ,「是以必須確保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為前提的」。今年實施減免政策後 ,預計會有較多的省份出現當期收不抵支 ,但絕大部分省份都能通過動用歷年結余確保發放。
「截至6月底 ,全國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4.77萬億元 ,預計到年底還能保持3.8萬億元以上的結余 ,此外還有2萬多億元的全國社會保障戰略儲備基金 ,整體支撐能力還是比較強的。」他說。
聶明雋表示 ,國家對各省確保發放的困難程度也進行了充分預判 ,對保發放困難省份將加大資金調劑和支持力度。
例如 ,今年基金中央調劑的比例提高到4% ,調劑金規模達7400億元 ,跨省調劑1700多億元。4月初下撥了一季度調劑金 ,6月中旬二季度的調劑金也全部下撥 ,有力支持了困難省份確保發放。對個別壓力特別大的省份 ,在壓實省級政府保發放主體責任的基礎上 ,中央也將給予特別支持。
關注
不會影響今年基本養老金「16連漲」
今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實現「16連漲」 ,人社部、財政部4月17日聯合下發《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要求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確定 ,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 ,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 ,近年來養老金上調幅度整體呈下降趨勢 ,2008年到2015年 ,養老金每年上調幅度都保持在10%以上 ,2016開始下降 ,2018年、2019年、2020年連續3年保持5%的上調幅度。
對此有學者向南都記者表示 ,考慮到今年經濟社會面臨的不利因素 ,5%已經不算低。但在經濟增長放緩、疫情不利影響的背景下大幅減收企業養老保險費 ,又增加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勢必令全國養老保險基金承受更大的收支壓力 ,這種壓力在個別當期養老保險基金收不抵支的省份更加突出。
針對今年各省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工作 ,聶明雋強調 ,減免養老保險費不會影響今年各省的養老金調整。在制度建設上 ,長期確保發放已有根本性制度安排。目前 ,全國已經有26個省份實現了規范的省級統籌 ,剩下的省份也將在今年年底之前實現基金省級統收統支。
「規范的省級統籌 ,不僅能夠進一步提高全省基金統一調度使用能力 ,確保全省養老金發放 ,還為下一步實施全國統籌打下良好基礎。」他說。
南都記者發現 ,截至7月21日 ,全國已有25個省出台了本省具體的調整方案 ,多數省份已經明確要求新增養老金在本月底發放到位。「其餘省份正在結合本地區實際抓緊組織實施 ,爭取盡快把調整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聶明雋說
㈢ 2020年疫情社保減免政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對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各省(除湖北省外)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下同)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徵收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
一、社保減免緩政策內容【 白話勞動法】認為「11號文」明確了社保減免緩政策針對的是單位應繳的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用。其中對中小微企業實行免徵,免徵政策可以執行到6月份,湖北省可以將免徵的范圍擴大到各類參保企業;對湖北以外的全國其他省份的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可減半徵收,減征期限不超過3個月;對因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根據政策精神,疫情下的社保減免與緩繳政策並行實施,6月之前為減免期,之後為緩繳期,中小微HRO公司最多可免徵5個月,對於大型公司只能享受減半徵收的政策支持。二、HRO行業與HRO公司在政策語境下的屬性與類型由於在2011年時人力資源行業尚未產業化,因此,工信部於當年頒布的《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並未涵蓋人力資源服務。當前HRO公司可以根據服務的內容,在「信息傳輸業」、「商務服務業」或「其他未列明行業」的范圍內確定屬性。以招聘為主營業務的人力資源公司,可套用在「信息傳輸業」的范圍內,其他人力資源服務則可以相應歸於「商務服務業」或「其他」。但是,人力資源公司主要經營派遣業務或外包業務,更多的收入體現為資金流,承攬幾個項目人數就可能達到300人以上,因此,被定性為「中小微」的可能性不大。以外包服務為主營業務的人力資源公司,本質是人力資源公司與其服務行業的融合,所以其承包業務的類型決定了HRO公司的行業屬性。如果人力資源公司屬於大型企業,但客戶是中小微企業時,基於政策影響,客戶的外包服務可能向招聘服務轉化。因此,對於成本敏感型企業在2-6月之間與HRO機構的合作到底採用招聘服務還是外包服務是存在靈活空間。三、HRO公司的人員歸屬范疇根據《通知》按照人數認定中小微企業,結合財稅[2018]77號文件,勞務派遣員工計算為甲方企業的人員數量,社保代理的人員也無法計入人力資源公司的人員數量,只有HRO公司的雇員制員工才能計算為HRO機構的從業人員,因此,外包人員可以歸入人力資源公司人數的統計口徑。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平台經濟從業人員也是無法計入HRO機構的從業人員范圍。四、社會保險代理與繳費業務尚未停滯「11號文」明確要求,企業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社保經辦機構要做好個人權益記錄工作。白老師認為,企業履行代扣代繳義務主要針對養老與醫療保險,社保代繳業務包含了企業繳費與職工繳費兩個部分,企業可以基於政策存在免繳,但職工代繳的部分工作並沒有停止,因此,人力資源機構的社保代繳業務並沒有停滯。只是各地社保部門會基於文件要求出台屬地化政策,地區正常也會有所差異,建議機構關注地方政策的具體出台。五、減免緩政策對行業的整體影響在時間維度上,中小微企業的免繳期間為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大型企業減半徵收期間為2020年2月至2020年4月;湖北省企業免繳期間為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嚴重困難企業緩繳期間為2020年7月至12月;另外,減免緩政策對機關事業單位不會產生影響。【白話勞動法】認為,HRO公司的服務客戶如果屬於中小微企業且又被認定為嚴重困難企業,其2020年全年將可能不需要企業社保繳費的服務,只需針對個人繳費提供服務;如果是大型嚴重經營困難企業,5月份之前可以享受減半徵收,5月份之後也因緩繳存在6個月的暫停服務期。總結而言,本年度內除了經營良好的大型企業外,其他企業基本不存在社保代繳服務需求,同時基於社保免繳或緩繳期間並不影響工傷認定的原因,企業或將降低單工傷或工傷類商業保險的業務需求。六、HRO公司的產業化與未來布局未來HRO公司的架構,應當形成以招聘公司、派遣公司、外包公司、服務公司、稅籌公司、零工公司、咨詢公司為事業部的集團型布局。在此基礎上,外包將是人力資源公司產業化的未來,外包的產業化與人力資源行業化必將分離,泛類式外包會向專業化外包轉型,信息化招聘為導向的公司與具體化的人力資源服務也會產生剝離。
法律依據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規定: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對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各省(除湖北省外)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下同)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徵收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湖北省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的政策,繼續執行到2020年6月底。
二、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繼續緩繳社會保險費至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三、各省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准,個人繳費基數上限按規定正常調整
四、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單位方式參加三項社會保險的,繼續參照企業辦法享受單位繳費減免和緩繳政策。
五、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繳費。2021年可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對2020年未繳費月度,可於2021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1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
六、各省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減免范圍、減免時限和劃型標准執行,確保各項措施准確落實到位,不得突破本通知的政策要求,不得自行出台其他減收增支政策。要統籌考慮今年減免政策等因素,按程序調整2020年社保基金收支預算
七、各省級政府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加快推進三項社會保險省級統籌工作,確保2020年底前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要加強資金調度,做好資金保障工作,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各省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10日內出台,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備案。要抓緊組織實施,進一步將減免企業三項社會保險費等各項政策落細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將適時對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㈣ 青海:疫情防控期間社保待遇足額發放
疫情防控期間,社保待遇還能享受到嗎?延期辦理社保業務,待遇受影響嗎?針對這些市民關心的社保問題,記者與青海省社會保險服務局取得了聯系,做出相應解答。
據了解,面對突發疫情,省社會保險服務局堅持「早計劃、早發放、早安心」的原則,靠前指揮,提前測算當期待遇發放數據,第一時間制定全省各項社保基金用款計劃,第一時間與財政部門溝通籌措發放資金,第一時間向市(州)級社保經辦機構撥付資金,督促各市(州)級社保機構及時撥付至所屬轄各縣。通過系統監控、電話聯絡等方式,第一時間掌握和調度各地經辦機構待遇發放情況,對全省54個社保經辦機構各項社保待遇支付工作進行全面調度,隨時掌握進展,確保全省各級經辦機構步調一致。
針對我省海南州、玉樹州、海西州三地疫情期間實施靜態管理的特殊情況,省社會保險服務局強化對三地的業務指導,確保了三地各項社保待遇如期發放。其中,海南州啟動社會保險待遇發放聯動機制,積極與銀行、社區等部門溝通協調;玉樹州、海東市通過「不見面」經辦服務方式,確保疫情期間社保經辦服務「不斷檔」。截至8月底,全省54個社保經辦機構已發放8月份養老保險金24.59億元,失業保險金0.12億元,工傷保險金0.29億元。
疫情防控期間,用人單位可以逾期辦理職工參保登記、繳費、退休申請、失業保險異地轉遷、失業保險待遇申領等業務,各項逾期辦理業務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同時,對於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繳納2022年社會保險費有困難的,可以放寬至2023年底前進行補繳,逾期辦理繳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
下一步,省社會保險服務局將進一步細化工作流程,確保各項社保待遇及時、足額、准確、規范發放,用心用情用力保障參保群眾的切身利益,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㈤ 2020年疫情期間社保減免政策
法律分析:2020年疫情期間國家出台了社保階段性減免政策,但是具體減免方案和實施辦法每個省份不同,具體可以看當地社保局的文件。
法律依據: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規定: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對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各省(除湖北省外)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下同)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徵收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湖北省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的政策,繼續執行到2020年6月底。二、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繼續緩繳社會保險費至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三、各省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准,個人繳費基數上限按規定正常調整四、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單位方式參加三項社會保險的,繼續參照企業辦法享受單位繳費減免和緩繳政策。五、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繳費。2021年可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對2020年未繳費月度,可於2021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1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六、各省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減免范圍、減免時限和劃型標准執行,確保各項措施准確落實到位,不得突破本通知的政策要求,不得自行出台其他減收增支政策。要統籌考慮今年減免政策等因素,按程序調整2020年社保基金收支預算七、各省級政府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加快推進三項社會保險省級統籌工作,確保2020年底前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要加強資金調度,做好資金保障工作,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各省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10日內出台,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備案。要抓緊組織實施,進一步將減免企業三項社會保險費等各項政策落細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將適時對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㈥ 疫情期間社保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疫情期間社保不能按時繳納的,可以延期繳費,允許疫情結束後補辦。《關於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通知》規定,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逾期辦理職工保險登記、繳費等業務的,經辦機構應及時辦理手續。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通知》 一、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及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強與財政、金融機構等部門和單位協商,探索通過網上受理、初審待遇申領,按月預發養老保險待遇,確保參保人權益。
㈦ 疫情期間社保減免優惠政策
1、機關事業單位不在社保減免范圍
由於機關事業單位不涉及經營問題,受疫情影響較小,因此,不納入此次社保減免政策的范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社部發_2020_11號)也已明確——「不含機關事業單位」。
所以,機關事業單位的HR們,不用再打聽社保減免政策有關消息了,與你們沒有半毛錢關系,平時社保怎麼交的,還是怎麼交!
2、個體工商戶享受社保減免有條件
2020年2月2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個體工商戶按單位參保企業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參照中小微企業享受減免政策。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按單位參保」才能享受社保減免優惠,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不屬減免對象。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其他參保單位,參照大型企業執行
此次國家出台的三項社保費減免政策,各類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可減半徵收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換句話說: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參照大型企業執行。

(7)疫情期間社保基金怎麼樣了擴展閱讀:
1、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涉及三大險種
我國現行的社保制度可大致分為兩類,一是企業職工社保制度,二是城鄉居民社保制度,其中,企業職工社保險種包括: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而城鄉居民社保險種包括: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HR們注意了!根據人社部發_2020_11號規定,階段性減免社保費具體減免的險種包括: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並未提及其他險種。
2、職工醫保減半徵收並非「全國所有地區」
國家醫保局、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於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6號)明確指出,要根據地方基金運行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來實施。
換句話說,職工醫保是否減半徵收是「因地而異」的,HR們千萬不要以為這是一項全國性的政策,據了解,上海市、廣東省、浙江省等地有出台階段性減征職工醫保費政策。
㈧ 疫情期間免繳社保費,對個人來說有什麼影響沒有
個人的權益不受影響。
2020年疫情期間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只針對單位繳納部分,企業仍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個人繳費的義務。同時,為確保繳費人的社保權益,有關部門也已經明確,實施減免或緩繳政策,不影響繳費人社會保險權益。因此,個人的繳費記錄會連續計算,個人的權益不受影響。

為了切實緩解企業資金壓力,對於已繳納的符合減免條件的費款,相關部門將優先選擇直接退費。對於多繳的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如果是中小微企業,各地人社、稅務部門會根據當地實際,直接發起退費,無需企業提交申請及報送相關資料。
所以,企業只要和往常一樣進行社保費申報,就可以自動、准確地享受減免政策,不會額外增加申報負擔。而且,在辦理渠道方面,稅務部門還完善了電子稅務局、單位申報客戶端等線上申報功能,方便企業足不出戶完成申報繳費。
(8)疫情期間社保基金怎麼樣了擴展閱讀:
2020年企業社保費減免政策出來後,為了讓大家便利享受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政策,不增加企業事務性負擔,稅務部門已經按照社保費減免政策的要求,優化了申報表單,調整了信息系統配置,並在系統中添加了企業類型的標簽。
這樣,信息系統就可以自動識別參保企業類型,根據企業申報的基礎信息自動計算減免費額和實際應繳費額。
對於多繳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各地醫保、稅務部門會根據當地實際直接發起退費,或者根據企業的意願沖抵以後月份的繳費。
㈨ 疫情期間單位社保減免政策
法律分析:示例:
1、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2、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法律依據:《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
一、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可根據受疫情影響情況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徵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徵收,減征期限不超過3個月。
二、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徵各類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
三、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四、各省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確定減免企業對象,並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不增加企業事務性負擔。
五、要確保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權益不受影響,企業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社保經辦機構要做好個人權益記錄工作。
六、各省級政府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加快推進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確保年底前實現基金省級統收統支。2020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比例提高到4%,加大對困難地區的支持力度。
七、各省要結合當地實際,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減免范圍和減免時限執行,規范和加強基金管理,不得自行出台其他減收增支政策。各省可根據減免情況,合理調整2020年基金收入預算。
㈩ 受疫情影響,社保、醫保、公積金將發生這些變化!
2月20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醫保費和緩繳住房公積金有關情況。
免、減、緩
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
人社部副部長游鈞介紹,人社部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研究制定了《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明確了免、減、緩三項措施。
免,就是從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對中小微企業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三項社保的單位繳費實行免徵,免徵的期限不超過5個月,也就是說免徵的政策可以執行到6月份。湖北省可以將免徵的范圍擴大到各類參保企業。
減,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國其他省份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的三項社保單位繳費可減半徵收,減征的期限不超過3個月。由於機關事業單位不涉及經營問題,受疫情影響較小,因此不納入此次減免政策的范圍。
緩,就是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緩繳的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職工個人權益不受影響
游鈞表示,為保證減免政策落實到位,《通知》同時提出要確保職工個人的權益不受影響,要確保各項社保的待遇按時足額支付。
各省政府要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同時對推進社會保險省級統籌,繼續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提出了要求,明確2020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基金中央調劑比例提高到4%,來進一步加大對困難地區的支持力度。
預測減少社保企業繳費
5000億元以上
游鈞表示,受疫情影響,企業上半年的困難比較大,通過減免社保繳費,給予較為集中的支持,是順應企業的需要,民之所望、政之所向。
初步估計,這次階段性的減免共可減少三項社保企業繳費5000億元以上。同時,也充分考慮了基金的運行情況,通過完善省級統籌、加大基金調劑力度等措施,能夠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
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財政部副部長余蔚平表示,這次出台的階段性的減費政策,預計養老金減收4714億元,雖然基金收入有所減少,但是影響總體可控,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是有保障的。
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結余分布在省份之間是不平衡的,為此財政部和人力社會保障部進行了詳細的測算,做了充分的預案,計劃採取一系列的應對措施,幫助地方做好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工作。
通過上述這些措施,我們能夠做到兩個不折不扣。一是不折不扣地落實好階段性減免社保費的政策,切實減輕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的負擔。二是不折不扣地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切實維護廣大退休人員的養老權益。
公積金貸款因疫情不能正常還款
不作逾期處理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倪虹介紹,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研究提出了關於住房公積金的三項階段性支持政策。
一是對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要連續計算,不影響每個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是對職工,特別是對一線的醫護人員、疫情防控人員,因疫情需要來隔離或者暫時受疫情影響的職工,同樣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同時,考慮對於支付房租有壓力的繳存職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額度,並靈活安排提取時間。
三是對疫情比較嚴重和嚴重地區的企業,在與職工充分協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決定自願繳存公積金。繼續繳存的,可以自主商定繳存比例;停繳的,停繳存期間繳存時間,同樣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單位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階段性減半徵收
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陳金甫表示,國家醫保局會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研究提出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指導意見,主要考慮按照各地的實際情況,由省政府決策,在確保基金收支中長期平衡前提條件下,在確保待遇支付的條件下,階段性地減半徵收單位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具體考慮是從2月份開始,期限最長不超過5個月。
來源:人民日報,中國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