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持有人有哪些權益
A. 基金持有人基本介紹
基金持有人 Fund Holders 是指持有基金單位或基金股份的自然人和法人也就是基金的投資者是基金受益憑證的持有者作為基金的受益人基金持有人享有基金資產的一切權益按照通行做法基金的資產由基金的託管人保管並且一般以託管人的名義持有但是基金最後的'權益屬於基金的持有人持有人承擔基金投資的虧損和收益。
基金持有人的基本權利包括對基金收益的享有權、對基金單位的轉讓權和一定程度上對基金經營的決策權。在不同組織形態的基金中,對基金決策的影響渠道是不同的。在公司型基金中,基金持有人通過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基金公司的董事會來負責公司的決策,而在契約型基金中,基金的持有人只能通過召開持有人大會對基金的重大事項作出決議,而對基金在投資方面的決策一般不能有直接的影響。按照法規的規定,我國的基金持有人享有以下權利:
1、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基金持有人大會。
2、取得基金收益。
3、監督基金經營情況,獲得基金業務及財務狀況方面的資料。
4、申購、贖回或者轉讓基金單位。
5、取得基金清算後的剩餘資產。
6、基金契約規定的其他權利。
基金持有人大會可以對以下的重大事項作出決議並報中國證監會批准:
1、修改基金契約或基金公司章程。
2、提前終止基金。
3、更換基金管理人。
4、更換基金託管人。
編輯義務
基金持有人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必須承擔管理辦法所規定的義務,這些義務包括:
1、遵守基金契約或基金公司章程。
2、繳納基金認購款項及規定的費用。
3、承擔基金虧損或者終止的有限責任。
4、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為。
B. 基金份額持有人享有的權利包括哪些
你好,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分享基金財產收益,參與分配清算後的剩餘基金財產,依法轉讓或者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按照規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的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行使表決權,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對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份額發售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出訴訟。
C. 基金持有人的權利有哪些呢
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基本權利包括對基金收益的享有權、對基金份額的轉讓權和在一定程度上對基金經營決策的參與權。基金份額持有人必須承擔一定的義務,這些義務包括:遵守基金契約;繳納基金認購款項及規定費用;承擔基金虧損或終止的有限責任;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投資人合法權益的活動;在封閉式基金存續期間,不得要求贖回基金份額;在封閉式基金存續期間,交易行為和信息披露必須遵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法律、法規及基金契約規定的其他義務。
D. 論述如何更好保護證券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
更好保護證券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
1、為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及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支持獨立董事發揮專業作用。
2、要保護好基民利益,仍需進一步完善相關治理架構。證券投資基金立法的目的之一,是要充分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為實現這一宗旨。
3、本法明確規定了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享有的法定權利,從法律上賦予了基金份額持有人維護自身利益的武器。
E. 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職責
1、按照基金契約的規定運用基金資產投資並管理基金資產
2、及時、足額的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3、保存基金的會計賬冊、記錄15年以上
4、編制基金財務報告,及時公告,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5、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產凈值及每一基金單位資產凈值
6、基金契約規定的其他職責。
拓展資料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是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持有基金份額的自然人和法人,也就是基金的投資人。他們是基金資產的實際所有者,享有基金信息的知情權、表決權和收益權。基金的一切投資活動都是為了增加投資者的收益,一切風險管理都是圍繞保護投資者利益來考慮的。因此,基金份額持有人是基金一切活動的中心。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第九章第七十條的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二)參與分配清算後的剩餘財產;
(三)依法轉讓或者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四)按照規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行使表決權
(六)查閱或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七)對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份額發售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起訴訟;
(八)基金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必須承擔以下義務:
(一)遵守基金契約;
(二)繳納基金認購款項及規定費用;
(三)承擔基金虧損或終止的有限責任;
(四)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投資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五)法律、法規及基金契約規定的其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