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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基金如何合理運作

發布時間: 2023-02-06 08:15:18

A. 怎麼用基金來養老提供這些方法

隨著中國人口老齡化速度的加快,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注重養老的問題,而基金投資與養老的關系也越來越密切。怎麼用基金來養老成為了一個熱門話題,那麼今天我們就一起討論一下相關內容吧。

1、使用基金定投
基金定投是分攤成本,分散風險的重要方法。一般來說我們投資基金時,尤其是養老基金,一定要注重其風險,一次性投資的風險太大,對於用於養老金的資金;來說,並不是一個好選擇。
定投每次投入要比一次性投資小,均攤成本使其在大熊市中也不會有大的虧損,投資者對其損失不會太敏感,可以堅持投資。對養老金儲備而言,穩定耐心很重要。
2、靈活配置基金
有人覺得養老基金應該以基金的安全性為主,會選擇一些風險較低的債券型基金,其實不然。如果投資者具有較大的專業能力,可以選擇績優基金公司在股票倉位設計上靈活度比較大(標準是股票倉位30%~90%)的基金,這種基金的增值獲利能力可以幫助投資者加大養老資金的數額價值,另一方面幫助投資者規避風險。
3、投資專業養老基金
許多專業的養老保險公司或者基金公司都了自身的養老理財產品,用來幫助投資者進行養老投資。這些養老投資基金的優勢是不需要投資者選擇購買或是配置各類基金,規避風險。專業的經理會做好這些,投資者只需按照基金規則,購買基金即可在後期獲得較高的資金預期收益。這種投資方式適合理財專業度偏差的投資者。
4、定贖取用養老金
那投資者退休後如何處理這筆呢?和開始投資時不同,退休後並不建議你繼續持有股票型基金,而是可以轉為債券型基金或者貨幣基金市場,保證資金的流動性和本金穩定性。每月定期取相應生活費。
以上是關於怎麼用基金來養老的所有觀點僅提供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溫馨提示,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B. 養老問題應如何解決

怎麼解決中國的養老問題?
近來,關於「延遲退休」、「養老基金入不敷出」、「養老金虧空」的話題不斷。人保部官員放風「要延遲退休」,引起全社會廣泛討論與爭議。 值得一提的是,前些年在一直大力宣傳和鼓吹計劃生育的時候,口口聲聲說:「養兒養女都一樣」、「獨生子女好」、「國家包養老,養老不用兒」。剛剛不過幾年,就變成了「國家養老不能持續」、「養老基金入不敷出」、「必須延遲退休」了。這豈不可笑?當政者簡直是拿國策當兒戲,耍國人玩。討論養老金的問題其實不是問題,也就是偽命題。真正是問題的是國家的政治制度與經濟制度。如果中國沒有這么多的公務員、如果公務員都和企業職工同樣繳納社保、如果中國的公務員沒有比普通企業職工高很多的工資、福利待遇和優厚得多的退休金待遇、如果社保基金管理沒有那麼多的漏洞和腐敗,社保基金和養老基金還會有數萬億元的虧空嗎?還用得著擔心無力支付養老金嗎?中國真的非常奇怪,問題明明不在養老金本身卻偏要去摳養老金的問題,這無異於緣木求魚。不從制度上著力解決實在是舍本求末。主張或者討論「延遲退休」的中國官員以及眾多學者實在可笑!我三年前寫過文章,論述過建立中國新型養老制度的重大意義和可行性。今天不妨再次重申:第一、建立國家統籌養老基金。國家統籌養老基金來源:一、中央 *** 每年從國稅中提取恰當的比例建立和補充國家統籌養老基金(我個人認為以10%-15%比較合適);二、加強央企紅利收繳,每年從央企紅利中提取30%-40%;三、出賣國有企業資產與股份。第二、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建立地方 *** 養老基金。地方 *** 養老基金來源:一、地方 *** 每年從地方稅收中提取恰當的比例建立於補充國家統籌養老基金(我個人認為以10%-15%比較合適);二、加強地方國企紅利收繳,每年從地方國企紅利中提取30%-40%;三、出賣地方國有企業資產與股份。第三、建立企業員工退休個人賬戶制度。設立包括國家統籌養老基金個人賬戶(25%)、地方 *** 養老基金個人賬戶(25%)、企業年金個人賬戶(25%)和個人繳費養老賬戶(25%)相結合的方式。第四、建立公務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個人賬戶制度。包括兩類:一、非中央級別機關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設立包括國家統籌養老基金個人賬戶(33%)、地方 *** 養老基金個人賬戶(33%)、個人繳費養老賬戶(34%)相結合的方式;二、中央級別機關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設立包括國家統籌養老基金個人賬戶(66%)、個人繳費養老賬戶(34%)相結合的方式。第五、取消退休金雙軌制,實行全國統一工資級別與退休金級別。第六、對於因病或意外死亡而尚未領回個人賬戶總額的差額部分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既可以一次性結算清戶,也可以轉移至繼承人個人繳費賬戶。第七、對於養老基金的管理和運作嚴格立法,實行管理人與責任連帶人終生追責制度,杜絕黑箱操作與腐敗發生。中國只要按照我提出的方案來實施,就能從根本上解決中國養老基金入不敷出的難題。面對養老金的困境,現在相關管理部門和部分學者談論「延遲退休」無異於舍本求末、緣木求魚。
老人養老問題怎麼解決
目前更完善的養老方案還在不斷探索中,還沒有十分好的養老辦法。小能伴中老年平板電腦終端,專註解決中老年朋友健康管理,親情陪伴和娛樂生活的晚年需求,讓每一位老年朋友都能享受科技與互聯網的樂趣,為您解答。

總的原則是按照建立「以居家養老為基礎,以社區服務為依託,以機構養老為補充」的養老模式不變。具體有幾點建議:

(一)繼續鞏固家庭養老這一基礎不動搖。

家庭養老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我國無論是社會制度的變遷、家庭結構的變化還是生活方式的改變,都始終保持著傳統式家庭關系,父母有養育子女的責任,子女有贍養父母的責任,代代相傳。盡管往後的家庭人口結構是「421」的常規模式,子女贍養壓力不斷增大,但法律賦予的義務和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不能丟,要繼續通過宣傳法律法規、倡導文明新風、簽訂家庭贍養協議書等形式,進一步確立子女的贍養責任和老年人居家養老的基礎保障。

(二)鼓勵和支持低齡老人老有所為,走積極養老之路,盡量減輕家庭養老負擔。

老年人在未老之時和進入低齡老人階段要通過養老保險儲備自籌養老金,或通過適度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掙得一些收入充當日後的養老金,以減輕子女的贍養負擔。

(三)加快社區養老服務建設。

要進一步完善社區養老服務政策, *** 在加大行政推動的同時,也要加大投入的力度,一是服務機構隊伍建設;二是服務設施建設。村莊建設、小城鎮建設規劃,都要充分考慮到人口老齡化趨勢,合理規劃社區藍圖,使老年人能就近得到咨詢、購物、清掃、陪伴、護理、緊急救護等各種服務,並為老年人的健體、康樂、文化等社會活動的需求提供條件,逐步建成適合農村特點的多功能、多層次、多項目的社區養老服務體系。

(四)適度發展養老機構。

*** 要繼續加大對敬老院等養老、安老機構和設施的投放力度,逐步提高集中供養率和居養水平。同時要鼓勵和扶持社會民辦公共養老機構,要象招商引資一樣制定優惠政策,積極發展市場化的公共養老設施,形成對空巢、獨居等家庭養護困難老年人的救助保障體系。

(五)要進一步加強農村老年人養老保障。

現行的新農保政策,給農村老年人養老保障以一定的優惠政策,但由於大多數農村家庭受經濟條件的限制,大多數老年人暫時還無法享受到新農保的優惠政策。要進一步加大各級財政扶持力度,給予更多的優惠政策,讓農民看到實惠、得到實惠,才能調動農民的投保積極性。要改變現行的新農保全部由個人繳納的做法,實行與城鎮養老保險一樣的由「國家、集體、個人共同負擔」的原則,以逐步消除或縮小城鄉差別、工農差別、實現資源相對共享,體現社會公平,切實解決好農民的養老保障問題。
如何處理自己的養老問題
這個問題,應該是如何有效管理 吧。這樣才合理。

養老問題,比較抽象復雜,因人因家庭而異,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理論上有很多的方式方法,但實踐中可操作可選擇的較為匱乏。

商業養老保險是一種基礎性的選擇,但具體的合理規劃,是需要和代理人,詳細交流溝通確認的過程。

建議,尋求身邊,專業誠信代理人的幫助和支持。
運用經濟生活相關知識,談談如何解決養老問題
中國企業對外投資始於2001年中國加入世貿組織(WTO)之後,開始規模不大,2002年和2003年還不到30億美元。「入世」五年後,中國企業對外投資急劇擴大。最近四年來,中國企業每年對外投資都在600億美元左右。「入世」十年來,中國企業對外投資累計達到3124億美元。中國跨國公司已經成為全球成長最快的跨國公司群體。我們為中國跨國公司迅速成長叫好,同時,也深感其走向世界的道路之艱難。四大挑戰「冷戰」後全球市場逐漸形成,傳統的跨國公司已經或正在轉型為全球公司。它們適應經濟全球化潮流,調整了全球戰略,完善了全球管理和治理結構,強化了全球責任理念,從而大大提高了全球運營和競爭能力。相比之下,中國跨國公司剛剛走出國門,面臨的是全球化時代新的競爭環境、新的競爭規則。中國跨國公司不得不從跨國經營一步邁向全球經營。中國的跨國公司往往面臨以下幾個方面的挑戰。缺乏適應全球化發展的投資戰略。《2011年世界投資報告》顯示,進入世界最大的100家非金融類跨國公司排名的跨國指數平均值約為60%;進入世界最大的發展中國家跨國公司排名的100家公司的跨國指數平均值高達52.1%。中國九家跨國公司入榜,它們的跨國指數平均值是24.5%。中石油的跨國指數還不到3%。這種情況說明,在全球范圍內配置資產、全球市場份額佔有和全球人才使用等方面,中國公司與先進的全球公司差距巨大。其根本原因在於缺乏清晰、長遠的全球經營戰略和全球配置資源的能力。缺乏適應全球化經營的管治結構。上世紀90年代以來,全球公司的跨國公司股權結構出現了變化,海外股東逐漸增加,國際持股比例不斷攀升。在公司治理結構方面,很多跨國公司都建立了真正意義上的國際化的董事會;在管理結構方面,不少全球公司已經從過去的中心輻射式管理調整到全球網路式管理。這種管理結構在集權與分權間取得了有效的平衡和協調,能及時應對變化中的市場。中國的跨國公司基本上還是以母國為中心輻射若干國家子公司的中心輻射式管理,很難適應高度復雜、快速變化的市場環境。缺乏適應全球化發展的責任理念。進入新世紀以來,全球公司強化負責任的商業行為,其承擔的責任從過去的股東價值最大化,提升到包括股東、社會和環境責任在內的公司責任體系。這意味著,企業不僅為公司股東負責,也為企業所處的社會和環境負責;不僅為企業母公司所在國的社會和環境負責,也對海外投資目標國的社會和環境負責,即承擔全球責任。企業的合規、反腐問題也越來越受到重視。它體現企業基本的商業倫理和文化,是企業的首要責任,是企業開展負責任的商業行為的基礎。走向世界的許多中國企業,努力按照負責任的商業行為標准開展業務,但是,也確有一些企業違規經營。有的中國海外上市企業因財務賬目作假而被迫停牌或退市;有的企業負責人因違反當地監管規則而被追究刑事責任;有的企業涉嫌通過行賄獲得訂單,被世界銀行列入「黑名單」;有的企業因為企業安全事故或環保問題,受到當地民眾批評。缺乏在高風險地區投資的風險管控經驗。中國企業在海外投資經營的過程中接連遭遇突發事件。2012年1月27日,中水電29名員工被蘇丹反 *** 武裝劫持;四天後,又有25名中國員工被埃及部落武裝劫持。連續發生的海外工人遇險事件,使得中國企業在受沖突影響和高風險地區投資的風險凸顯。甚至一些重大項目也由於政治矛盾而被迫停止。中國最大的海外水電投資項目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在緬甸的密松大壩項目,即由於緬甸內部政治形勢變化而在2011年9月底被暫停建設。類似事件大都發生在「受沖突影響與高風險地區」,此類地區往往資源豐富,經濟卻不發達,亟待......>>
如何處理看待當代養老問題
養老保險凡是交滿年限的就可以領取使用的
如何處理父母的養老問題
這個問題牽汲很多方面,父母的棲身之地怎樣,是否有存款,養老金,身體是否健康等等,並不是一個月給個二三千塊錢就了事,就當是自己己經贍養了父母,沒別的義務了。大部分人只做到這一點,其實是遠遠不夠的。

父母已經老了,不用工作,體力活,重活幹不了,沒事干,精神上沒有了寄託,心情就會感到空虛,寂寞,了無生趣,這是每個老人的心病。如果這個時候自己的子孫不加以問候,陪伴,照顧,老人就會得抑鬱症,心情加重,導致一些老人病急劇發生。

有些年輕人為了自己生活自由,直接把自己的父母往老人院推,也是每個月交點錢了事,這也不是最佳選擇,如果真到這一步,老人唯有將自己的眼淚往自己的肚子里吞,這種苦年輕人是看不見的。

如果真想自己的父母能夠安享晚年,健健康康,除了物質方面,精神,思想加以安撫,有一首歌是「常回家看看」,這首歌表達得淋漓盡致。!
解決父母的養老問題,有哪些好經驗值得分享
還是要靠自己的吧
當前養老模式待解決的問題是什麼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內容,也是整個社會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內容。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隨著1951年政務院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而建立起來的,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進行了多次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探索,1995年3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發[1995]6號),進一步明確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目標、原則和主要任務,養老保險制度開始引入個人賬戶機制,促進了養老保險新機制的形成。1997年7月,國務院在總結當時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作出了《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勾劃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具有中國特色的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輪廓,標志著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進入到一個新的階段。至2002年止,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了11128萬城鎮職工和3608萬離退休人員,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基本養老社會化發放的目標基本實現,社會化發放率為99.4%,絕大多數離退休人員按時足額領到基本養老金。並已經建立起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新型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和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新機制。

一、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面臨的問題和困難

養老保險制度通過十多年的改革與發展,在制度的統一上有了長足的進展,積累了一定數量的基金,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支付,維護了社會穩定和促進了經濟發展。但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主要有:

1、擴大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覆蓋面。養老保險制度長期以來主要覆蓋國有企業,而目前國企的就業人數正在逐步減少,非國有企業的就業人數卻增加很快。無論從建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免除非國有企業就業人員的後顧之憂考慮,還是從非國有企業就業人員年齡較輕,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有助於減輕國有企業乃至國家的養老負擔考慮,都必須要求盡快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面,制訂出切實可行的參加養老保險具體政策和工作措施,盡早實現基本養老保險的「廣覆蓋」目標。

2、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統籌層次,增加抵禦風險能力。目前,養老保險制度的統籌范圍主要是以縣級為主,層次過低,社會保險制度固有的社會共濟性受到制約,分散風險的功能也大大減弱。在統一養老保險制度中,一項重要工作就是取消縣級統籌以至地市統籌和行業統籌,最後過渡到省級統籌。但提高統籌層次所涉及的利益格局和權益關系復雜,需要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並制定積極慎重的政策措施。近期內,尤其要重點解決在省級統籌范圍內,如何盡快統一繳費率、統一養老金待遇,以及如何通過補充保險的形式,緩解由於經濟發展程度和收入水平差異所引發的地區乃至行業之間養老金待遇扭曲的問題,進而在事實上而不只是在形式上實現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

3、有效解決合理費率基礎上的養老基金征繳手段問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按時足額繳費,是至今尚未解決的難點問題之一。一部分經營困難的國有企業,拖欠養老保險費的現象嚴重;一些「三資」企業和其他非國有企業拒交養老金的事情時有發生,僅靠行政手段徵集基金,其效能日漸低下。為了保證養老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轉和基金調劑的客觀要求以及適應統籌層次提高的需要,應當在合理確定並盡可能統一的費率基礎上,保證《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有效實施,通過地方立法的形式,賦予社保費征繳單位以合法的強制手段,來提高基金的征繳率,保證基金來源的穩定可靠。

4、科學合理限定「轉製成本」的必要范......>>
如何解決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問題
這個需要單方面的努力

絕對不僅僅是個人家可以做到的

畢竟那麼多的老人

都等著孩子的照顧根本不現實
該如何解決家庭中老人的養老問題
提前規劃,年輕的時候把一切規劃好,老了才能過上輕松舒適的老年生活

C. 我國養老基金管理模式應該怎麼做

1.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主要模式及其主要代表國家
1.1公共管理模式
該模式是指由政府通過立法的形式對因年老退出勞動領域而失去收人來源的人給予經濟補償並且由政府直接參與管理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從國際上看,公共管理模式又可細分為完全的政府集中管理模式與鬆散管理模式。
1.1.1完全的政府集中管理模式。該模式是指中央政府通過強制手段,將參保人的部分收人以費或稅的方式集中到一家公共管理的中央基金,政府社保部門直接負責這部分資金的投資運營,從而實現對社保基金的投資管理。該模式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國家建立一個專門的機構來代表國家管理養老保險,其他任何機構都不能參與。新加坡是採取這種模式的典型國家,它將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作全部交給中央公積金局來管理。
一是新加坡模式。20世紀50年代上半期。新加坡人民生活艱苦,老年人生活沒有保障,為了解決這些困難,新加坡政府選擇了完全由雇員和僱主承擔,政府無需負擔的中央公積金制度,即強制性儲蓄性社會保障制度。1955年7月,中央公積金制度通過立法而正式實施。新加坡政府的養老觀念是「政府不養老,企業不養老」,養老保險基金完全由雇員和僱主負擔,每個公積金會員都有一個個人帳戶,每月繳納的保險費存人個人帳戶。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管理均由中央公積金局直接控制。新加坡模式的優點是:統一管理基金有利於保障投資的安全性;富於群眾監督,有利於有效防止基金被挪用、佔用等現象。弊端則表現為由於政府對基金實行集中管理,缺乏競爭機制,導致收益率過低。
二是日本模式。日本的養老保險主要由三部分組成:企業職工加人的養老保險;自營業者、農民、漁民、零散小企業職工加人的國民養老保險和公務員、公營企業等特殊行業職工加人的互助養老保險;雇員的無業配偶加人的國民基本養老保險。其中,前兩部分由厚生省社會保險廳管理,第三部分由各互助協會自行管理。三大養老保險體系的金融往來分別由厚生省保險特別會計、國家國民養老保險特別會計及各互助會計結算。厚生養老保險與國民養老保險通過厚生省主管的國家特別會計結算,將匯集的養老保險基金存放於大藏省資金運營部,成為財政融資的重要資金來源。日本的這種基本養老基金主要由政府部門管理運營,並納人國家財政投融資體系,其主要優點體現在:由於政府統一調配管理養老保險基金,可以使基金的安全性得到保證,同時也有助於防止基金的分散流失;由於基金的運營計劃是由國會決議,可以防止基金被挪用、佔用;統一管理基金使得基金投資與國家的產業政策緊密聯系起來,從而可以促進資本市場的完善乃至經濟發展。但該模式也並非完美,其最重要的缺點就是由於政府的干預過多,政府會根據不同階段的經濟發展情況來調整養老保險基金的收益率,因此在此模式下難以獲得穩定的基金收益率。
1.1.2鬆散管理模式。該模式是指養老保險基金由政府和社會團體管理的模式,其重要特點就是由國家的專門機構負責養老保障的一般監督,由政府、僱主和雇員三方或僱主和雇員兩方組成一個委員會對養老保險基金實施具體監督,由公共的、少數私營的、公共私營合作的各類機構實施操作和服務,管理和監督分離,基金的收與支分離。如德國、法國、西班牙等一些歐盟國家採取的就是這種模式。
1.2私營管理模式
該模式是指將所有繳費交給政府認可的私營機構投資運營。這種模式一般用於職業年金或部分公共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現在國際上將該模式分為以下兩種:
1.2.1完全私有化模式。採取完全私有化模式的典型代表國家就是智利,強制建立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交由政府認可的私營機構運營管理。
智利1980年開始實行新的完全積累基金制度,推行養老個人負責制和基金運作市場化,強制建立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智利的《養老保險法》規定養老金的管理由私人機構實施,為此建立了專門的新組織——養老基金管理公司AFP。 AFP是私營性質的股份制公司,股東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個人,但不能是官方機構。目前,智利全國由21家這樣的公司,它們分別由企業、貿易協會、工會、銀行持股,大股東均為商業銀行。
智利有關法律規定,每個職工每月都必須交納本人完稅後月工資的10%,存人所建立的個人資本積累帳戶,但可以根據個人的喜好自由選擇一家AFP來管理和投資自己的個人資本帳戶,其成員資格不會因為調動工作、失業或者退休而終止,國家對最低投資收益和保障擔保,要求最低收益達到全部養老基金平均收益率的50 %。另外,AFP自身的資產與養老基金分開經營,養老基金在法律和財務上獨立於公司;養老基金的投資收益完全歸於養老基金,不納稅,但AFP的經營活動要納稅。在1981-1995年智利的AFP的年平均投資回報率達13.5 %,是國家管理制度下投資收益的5倍。
智利模式的優點有:由於有眾多的私人養老基金管理公司參與投資管理,各公司為了其自身的生存,會以提供較高收益率來吸引顧客;由於眾多私人基金管理公司的存在,有利於促進這些基金選擇良好的投資方向,各基金管理公司選擇不同的投資組合,有利於降低投資風險。缺點主要在於眾多私人基金管理公司為了拉攏客戶,相關運作成本提升,增加了個人為私人基金管理公司繳納的管理費用。
1.2.2部分私有化模式。採取該模式的代表國家之一就是哈薩克。哈薩克於1998年1月1日以法律的形式正式實施養老金的改革方案,從過去的現收現付制轉向個人積累性養老保險制度。國內成立了巧家養老基金AFP和7家養老基金資產管理公司AMC,統一由中央集中管理。養老基金負責管理其成員的個人帳戶,而資產管理公司則負責把積累的基金投資於各種證券,從而實現養老基金的保值增值。在巧家養老基金中有一家是國營養老基金,其餘14家是私人養老基金。國家養老基金由哈薩克中央銀行直接託管,直接投資不需要經過資產管理公司投資運營。職工可以在巧家養老基金中選擇一家加人,如果職工為決定參與哪一家的養老基金,則被自動劃人國家養老基金。另外,職工在加人任何一家養老基金後,可以在國家養老基金和私人養老基金中自由轉換。哈薩克新養老金制度改革以來,養老金整體收益率還是比較令人滿意的。養老金改革實施的第一年其收益率高達32.93%,以後幾年的收益率也呈現逐步上升之勢。
該模式的主要優點體現在養老保險基金投資可以獲得較高的收益率,而且基金的安全性得到了很好的保證,如國家養老基金的成立;同智利模式一樣,該模式在優化基金投資方向,促進資本市場完善方面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缺點則體現在各基金公司為吸引顧客加大宣傳營銷費用等而引起的管理成本增加。
1.3公共管理模式與私營管理模式的成本與收益比較
1.3.1成本比較。採取私營管理模式的國家由於諸多私人養老基金管理公司的存在,各公司為了吸引更多客戶,加大了宣傳和營銷費用,使營銷成本和管理費用增加,而且在這些國家,政府一般都會規定最低投資收益,並且對私人養老基金管理公司進行監管,這樣也加大了投資管理成本。而在公共管理模式下,政府通過集中籌資基金,在投資管理中形成規模經濟效應,從而降低了投資管理成本。參保者只須將養老基金交由政府管理,無須自己尋找基金管理公司,這樣也相對增加了參保者的收人。
1.3.2收益比較。一般來看,私營管理模式獲得的收益率要高於公共管理模式。實行私營管理模式的國家,成立多家私人養老基金管理公司,投保者可以根據各公司的業績來選擇投保,這樣就使各家公司為了吸引客戶而提高投資收益。正是私營管理中存在的競爭使該模式獲得了高收益。
2.各國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的共同經驗
2.1為保證基金的安全性以及投資收益率,政府必須為自己正確定位
養老保險基金由於其保證人民最基本生活的特殊性,客觀上要求安全性居首要地位,但又由於基金屬於長期性基金,其保值增值也是各國必須面對的一個重要問題,這就要求政府在其應該發揮作用的領域來對基金進行管理。例如在智利模式中,政府雖然不直接參與基金的投資運作,卻扮演著規則制定者和監督著的作用。智利政府為了規范養老基金管理的公司的運作專門成立了養老基金管理總監署,該機構完全獨立於政府,直接監控和協調養老基金的管理經營。各養老基金管理公司必須每月向總監署和全社會公布最近36個月的盈利狀況。總監署根據各養老基金歷史記錄,制定出最低收益標准。如果在一段時間內不能達標,則取消該養老基金管理公司的經營權。這一措施不僅能有效對基金管理公司實施監控,而且有助於保護廣大投保者投保後的收益不受損害。
2.2養老保險基金必須遵循法制化管理的原則
為使養老保險基金能夠規范運營,切實保證投保人的利益不受損害且逐步提高其福利水平,對養老保險基金的法制化管理是勿庸置疑的。許多建立社會保障的國家相繼通過頒布相關法律確定了社會保障的法制地位。美國於1935年最先頒布了《社會保障法》,並設立社會保障署,由聯邦政府直接管理老年保險計劃。目前,《美國退休、遺屬、殘廢和老年健康保險》在美國社會保障制度中佔有重要位置,其開支數額佔美國社會保障體系總開支約80%。有了法律的約束,社會保障基金的安全性才會得到保障,基金的投資才會逐步規范,人民的收益、福利也才會依法得到保障。
2.3養老基金的投資運營富於群眾監督
沒有約束的權力是可怕的。社會保障基金也是如此,缺乏監督只會導致養老基金的分散流失以及被挪用、佔用。在新加坡模式中,中央公積金局由政府、僱主、雇員和專家組成,其對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作等過程均受到了嚴格的監督,這樣才不致於使養老保險基金無法正常發揮其作用。
2.4養老保險基金實行以市場化管理為主
政府管理旨在保證基金的安全性,但要保證基金的保值增值還是需要交給市場來做的。市場化管理的主要目標就是優化養老金配置。實行養老基金市場化運作,通過養老保險基金機構投向資本市場獲得較高回報率,不僅保證了基金的保值增值,加快了養老基金的積累,提高了人們的福利,而且有利於促進資本市場的完善。
3.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的選擇
我國目前採取的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是社會統籌基金與個人帳戶基金相結合,實行混帳管理。隨著人口老齡化的提前到來,現行的養老基金管理模式急需變革。本文認為應將兩種不同性質的基金分開管理。
3.1將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基金分開管理的原因
3.1.1兩種基金功能不同,有必要將其分開管理。統籌基金的功能是收人再分配,注重的是公平;而個人帳戶基金則強調的是其保值增值,注重的是效率。作為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第一支柱的社會統籌基金是廣大職工養老的本錢,盡管對其的保值增值也是必要的,但必須以安全性為首要原則,硬性地將兩種基金混合管理,實際上就是以支定收和以收定支兩種不同的財務機制矛盾地混合在一起,如果產生了養老基金的缺口,則不能明顯地確定導致缺口地原因到底是由於統籌基金地缺口還是個人帳戶基金地缺口。
3.1.2兩種基金分開運作,有助於防止基金挪用等現象。我國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來,為廣大的老年人提供了較好的待遇,基本保證了他們的老年生活,但這卻是以不斷增長的養老基金缺口和挪用個人帳戶基金來填補統籌基金缺口來實現的。養老保險制度設立個人帳戶的初衷是為職工的未來養老進行預先積累和保值增值。但政府在實際運作過程中卻挪用個人帳戶基金,出現了所謂的「空帳問題」。將兩種基金分開管理,對個人帳戶基金實行透明化管理,則能有效地避免個人帳戶基金被挪用,充分發揮其對國民儲蓄和經濟發展的作用。
3.1.3兩種基金對投資收益的要求不同,需將其分開管理。相比社會保險統籌基金來說,個人帳戶基金更加註重投資及其收益。在實際的投資運作中,採取公共管理模式通常由政府部門運營機構對基金進行投資,而這些機構多是非贏利性的,而且又以政府財政為後盾,這樣就導致它缺乏基金良好盈利水平的內在動力和外在動力。再者,以基金安全性為首要原則,政府通常也會對社保基金的投資對象進行嚴格的限制。但這並不是說個人帳戶基金投資的安全性就不重要,在個人帳戶基金上,政府應加強對其的監管,採取不同於統籌基金的投資管理模式。
3.2兩種基金管理模式的選擇
綜上所述,本文建議對兩種基金分開管理。
3.2.1對社會統籌基金實行完全的政府集中型管理模式,將養老金的行政管理權交給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將其經營權交給相對獨立的社保基金管理機構;可由各省基金管理中心下設專門機構進行政府集中投資管理,當然投資的種類和限額都應有所規定;也可按照目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運營管理模式來運作,由中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管理。現階段,可以考慮逐步建立多個具有法人資格的國有養老基金管理公司來共同管理全國社會保障統籌基金,確保統籌基金的保值增值。
3.2.2對個人帳戶基金實行部分私有化的基金管理模式。將個人帳戶基金的經營權交給基金管理公司,可參照哈薩克模式建立多個私人養老基金管理公司和一個或較少數量的國有養老基金管理公司對個人帳戶基金進行投資管理,投保人可在私人養老基金管理公司和國有養老基金管理公司中進行選擇,對其實行市場化運作管理,從而實現在個人帳戶養老基金的管理中使競爭機製得以充分發揮,從而也有利於實現個人帳戶基金對投資收益的要求。但在建立這些私人基金管理公司時,需要有嚴格的審批程序以及國家應制定最低收益標准,切實保護投保人的利益,而且政府也要加強對私人養老基金管理公司的監管。

D. 保險基金的運作有哪些方式

看看如下網上摘錄就會清楚:一、當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運作模式

我國對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用,現有做法是將其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收取銀行利息來達到增值。這種辦法風險小,利息收入穩定,銀行的當期利率就是保險基金的收益率。由於銀行利率長期處於低水平,加之通貨膨脹、貨幣貶值的影響,使養老保險基金並不能實現有效的增值,有時甚至保值也面臨著困難,這種低風險、低回報的方式不應當成為養老保險基金的唯一選擇。

目前,我國政府已經基本放開了對於養老保險基金投資范圍的過度限制,允許其在法律許可的比例范圍內按照法定程序入市。如何在保證基金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增值是當前養老保險基金運用的核心問題。採取信託制度推進養老保險基金進入資本市場,採用開放式基金的管理模式,是一種切實可行的方式,能夠順利實現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它的運作模式體現了基金投資者(受益人)、基金經理人(受託人)、基金託管人之間錯綜復雜而又井然有序的經濟關系。

二、採用信託模式有利於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

養老保險金被喻為「養命錢」,如何管理好這筆基金,關繫到每一個勞動者切身利益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成敗。目前,中國的養老保險管理機構多為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缺乏專門的管理人才與技能,因此普遍遇到保值和增值的困難。從國外的情況來看,各國養老基金的管理模式,雖存在以政府為主的投資運營體系,但慣例是委託獨立的機構管理和運用資金。這種獨立的資金管理機構,有可能是政府的一個獨立部門,但更多是具備法人地位的專門基金公司或投資銀行。之所以委託獨立機構管理資金,一是各國普遍強調政資分開,二是由於資金的管理運用需要相當的經驗和專門技巧,由專門、獨立的資金運作機構操作,更能勝任並且效果更佳。作為受託人的獨立機構,既有全權管理和操作運用資金的權利,又負責非常嚴格的資金保值的責任。

信託公司作為專門的理財機構,具有良好的管理才能和經驗,可確保養老基金的效益。同時,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養老基金一旦交付信託,即不受信託公司和委託人財務狀況惡化的影響,從而確保養老基金的安全性。

E. 養老目標基金是什麼目標風險策略

養老目標基金是什麼?目標風險策略

養老目標基金是指以追求養老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為目的,鼓勵投資人長期持有,採用成熟的資產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資組合波動風險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

為滿足養老資金 理財 需求,規范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養老目標基金」)的運作,保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2018年2月11日發布了《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根據《指引》,養老目標基金應當採用基金中基金形式或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它形式運作。養老目標基金應當採用成熟穩健的資產配置策略,控制基金下行風險,追求基金長期穩健增值。投資策略包括目標日期策略、目標風險策略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它策略。

因此,對於養老目標基金,我們可以理解為:(1)它們本身都是公募基金,並且是公募基金大家庭中一個全新的、極具發展潛力的細分品種;(2)它們的投資管理受到了相關法律法規的嚴格規范;(3)它們的運作方式都必須是FOF,投資標的主要是符合一定條件的公募基金;(4)它們的整體風險相對較低,更加適合長期投資,更加適合定投。(5)它們當前的投資策略有兩種:目標日期策略、目標風險策略,未來,中國證監會還有可能會根據市場情況,公布其它合適的投資策略。

2、什麼是目標日期策略、目標風險策略?

中國證監會2018年2月11日發布了《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規定,養老目標基金應當採用成熟穩健的資產配置策略,控制基金下行風險,追求基金長期穩健增值。投資策略包括目標日期策略、目標風險策略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它策略。

採用目標日期策略的基金,應當隨著所設定目標日期的臨近,逐步降低權益類資產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權益類資產的配置比例。權益類資產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從行業的現狀來看,混合型基金指的是最近四個季度末對於權益類資產的最低配置比例均高於基金資產50%的基金。目標日期策略的英文縮寫是:TDF。

採用目標風險策略的基金,應當根據特定的風險偏好設定權益類資產、非權益類資產的基準配置比例,或使用廣泛認可的方法界定組合風險(如波動率等),並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基金組合風險。採用目標風險策略的基金,應當明確風險等級及其含義,並在招募說明書中註明。目標風險策略的英文縮寫是:TRF。

由此來看,這兩類基金各有自身鮮明的風險 收益 特徵,廣大投資者可以藉此審慎選擇。就當前的市場情況來看,這兩類基金已經衍生出了較多的細分品類,風險收益特徵更加豐富多樣,能夠較為充分地滿足投資者更為細膩的養老保障投資選擇。

F.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如何運營

(1)區縣管理中心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基本核算單位。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進行歸集、核算,並委託市級業務管理機構代為運營和管理。
(2)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挪用、截留基金。基金不得用於拆借、擔保和抵押。
(3)基金運營收益按年結算,不低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規定的基金增值要求。

G. 養老保險基金的對策與建議

首先是加強立法。《社會保險法》已經明確了政府在養老保險基金中的責任,法律實施中要改變財政對養老保險基金投入的隨機性和不確定性,建立起公共財政體系,通過確立財政對養老保險基金投入體制,使財政對養老保險基金投入制度化。
其次是將財政投入比例明確化。《社會保險法》雖然規定了政府對於養老基金的責任,但是並沒有明確各級政府財政投入的比例和增長幅度,從長遠看,財政投入對於實現城鎮養老保險基金可持續必不可少,必須立法穩定現有6%~8%的正常投入,力爭達到10%~11%的適度投入比例,法律還應明確財政投入的增幅與經濟發展速度、最低工資增長幅度等之間的聯動關系。 可以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適度小步調高繳費率盡快將繳費率比較低的地區提高到繳費率比較高的地區的繳費水平。中國養老保險替代率在國際上屬於比較高的區間,在保證退休待遇絕對值增長的前提下可以適度降低替代率,從而緩解支出的增長幅度。
完善柔性退休制度,上海出台了企業專業技術人才的柔性延遲申領養老金政策,這一政策適用范圍可以逐步向企業以外的單位擴展,並逐步借鑒國外經驗,將延遲退休與適當增加養老金掛鉤,形成鼓勵所有員工推遲退休的柔性退休制度。
必要的情況下,根據就業狀況和養老基金的積蓄量,借鑒國際推遲退休年齡的經驗,適時實施逐步延長法定退休年齡的政策。從改革年度開始,每1年推後退休延長法定退休年齡4個月。考慮到我國人口生理特徵,可直至男65歲、女60歲退休,同時給予女性自願選擇同男性一樣65歲退休的權利。 養老保險體制轉換過程中存在巨額的隱性債務,它是對老人、中人在舊制度下積累的預期給付的全部養老金權益的負債。養老保險體制改革前的相當長一段時間,我國對勞動者實行低工資制,勞動者的報酬中沒有包含必須用於養老保險的部分,僅能應付現期的生活支出,而不能為未來時期的養老儲蓄必要的資金。這部分勞動者現在已經或即將退出勞動崗位,如果不對他們進行必要的補償,其養老的需要就不能得到滿足。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的利潤全額上交國家財政。由於勞動者的報酬中沒有包含養老保險等社會必要勞動,企業上繳的利潤不僅包含勞動者剩餘勞動,也包含勞動者的社會必要勞動。在此基礎上實行的工業積累是一種強制性積累,這種強制性積累則被用於國有企業固定資產的投資。
這就是說,我國現有的國有資產,不僅包含有剩餘勞動積累的部分,同時也有用勞動者必要勞動形成的部分。為了補償轉製成本,必須將國有資產中用勞動者必要勞動形成的部分價值歸還給為其做出過貢獻的勞動者。2009年6月,境內證券市場轉持部分國有股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施辦法》明確提出要多渠道籌措和增加社會保障資金,其中重要的方式之一便是變現部分國有資產。
變現部分國有資產可有如下幾種方式:出售競爭性領域內的中小型國有企業的資產;向居民出售部分國有不動產;對競爭性領域的大型國有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通過上市或非上市交易轉讓部分股權。對於上市公司而言,減持國有股就是要讓出一部分國有股權甚至大部分國有股權。國有股減持,可能有如下幾種方式:國有股配售,即將國有股配售給原有流通股東;國有股回購,即公司動用自己的資金將股東持有的國有股權購回一部分;股轉債,即將國有股份轉變為公司的債務,由公司按協議逐年償還;向社會公眾或一般機構投資者出售公司股份。這幾種方式存在兩類風險:一類是國有股份定價不合理,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另一類是國有股減持過快過多,超過投資者承受能力,導致股市疲軟。出現這兩類情況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及資本市場的穩定健康發展都是不利的。
國有股減持可以主要通過協議方式將一部分國有股轉交給養老社會保險機構,既有利於優化上市公司,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又有利建立健全養老保險制度的辦法。這樣做,其實質就是將國有資產中用勞動者必要勞動形成的部分價值歸還給勞動者。 養老基金的運營、管理和監督,需要引入和完善市場機制。在尚未實現全國統籌之前,中央政府可以鼓勵地方統籌區域建立養老保險風險儲備基金,同時,中央建立國家養老保險風險儲備基金,通過引入市場化投資運營手段實現基金保值增值,提高養老保險基金抗風險能力。
在規范養老保險基金運作的基礎上,通過修改法規,明確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市場化運作原則,改革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制度性約束。在現有的制度框架下,以風險能夠有效控制為前提,優化基礎養老金組合投資比例。允許養老保險基金投資實業股權和股票證券,養老保險基金首先要投資周期較長收益穩定的實業股權,同時也可以有一定比例用於股票證券投資,從而最大限度實現基金保值和增值,提高養老保險基金運營管理效率。
優化投資管理模式,對證券投資和預期收入穩定的股權投資運作模式,可參考採用成立幾家信託投資基金公司,通過市場競爭獲得最優選擇。建立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多元投資體系,成立政府許可的養老金基金公司,管理運營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政府要加強這些公司的管理,規范基金公司的運營行為。
個人繳納的儲蓄型補充養老金,應該有別於一般的個人商業保險。政府應該委託若干個管理績效好的基金公司,管理個人補充養老保險金,個人養老金補充保險金應該品種多樣化,滿足不同人群的養老心理需要。
「以房養老」是個人儲蓄養老的一種形式,不妨積極推進市民以房養老,緩解養老保險基金短缺壓力。在條件成熟的城鎮將「以房養老」納入城鎮養老保險體系,制定規范的管理體制和激勵機制。當前,首先要通過試點,制定住房逆抵押貸款管理細則,規范住房逆抵押貸款行為,通過房屋交易稅收減免等政策鼓勵老年人用自有住房獲取更多的補充養老金,形成社會示範效應。 國外養老保險基金的主要增殖方式是進行證券市場投資。據有關資料顯示,美國從1950年養老保險基金投資在股票總市值中的0.8%上升至1998年的29.6%,而全球主要市場上養老保險基金掌握的股票比例在20年內增加了超過20%。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主持完成的《中國養老保險基金測算與管理》報告分析,我國養老保險基金預計近兩年將達到1000億元,並在今後幾年以30%以上的速度遞增。根據專家經驗,當單一機構資金量占市場市值的10%以下時,該資金進入市場將不會引起市場的巨大波動。
但同時,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通過證券市場進行投資時,對資金的安全性和回報的穩定性要求很高,一方面需要證券市場為養老保險基金提供一個規范、穩健的投資環境,提供適合養老保險基金特點的投資品種;另一方面需要注重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風險的控制,注意選擇風險相對較低的投資品種,如證券投資基金。
養老保險基金的資產組合形式取決於資本市場的發育程度,而多元化的資產組合能夠有效地減少其中每一種資產所面臨的風險。據有關機構估計,今後十年內我國養老基金結余規模有可能達到1.5萬億元,基金的保值增值和投資出路的問題已經越來越緊迫。基金增殖途徑的多源化無論對於保證養老金定額支付需求,還是對於提高經濟效益,促進國家經濟發展,都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問題。目前我國基金增殖的方式主要是靠銀行存款利息和購買國家公債實現基金增殖,這種辦法雖然能保證基金運行安全,但增殖率極低。事實上,如稅收融資、國有資產變現融資、抵押貸款、不動產投資等都可以彌補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為其保值增值提供了一條現實的途徑。 受益人在領取養老金時遭遇拒絕或因性質與數額出現爭議時,國家應當制定相應的法律制度加以保護。基於此點,建議我國社會養老保險立法的結構可為:(1)《基本養老保險法》,根據這一法律,由政府建立社會保險稅收,將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納入政府的社會保障預算;(2)《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法》,根據這個法律,企業和職工共同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3)《個人投資養老保險法》,與商業保險相結合,鼓勵個人購買商業保險。
養老保險基金是廣大離退休人員的活命錢,也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得以正常運轉的依託和核心,加強養老保險基金統籌與平衡研究,積極開展途徑解決危機,確保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有利於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的發展。

H. 養老保險基金如何管理

【摘要】確保養老保險基金的使用安全有效,必須加強基金的管理。那麼,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規定具體有哪些內容呢?基金的來源有哪些?基金如何支付?單位逾期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滯納金如何算?單位和個人挪用養老保險基金的,該如何處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的管理,確保基金的使用安全、有效,根據《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第十條關於"社 會保險管理機構應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建立健全基金管理的各項制度"的規定,特製定本規定。第二條 勞動部負責制定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 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各項制度和政策,監督檢查全國基金管理情況。地方各級勞動行政部門 負責制定本地區基金管理制度的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地區基金管理情況。第三條 勞動部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負責全國基金管理工作,指導地方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 構的基金管理工作。地方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負責本地區的基金管理工作。經國務院批准 實行系統統籌部門的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負責本部門、總公司的直屬國有企業基金管理工作。第四條 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必須按照本規定管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第二章 基金的徵集第五條 基金的來源(一)單位和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二)單位為職工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三)職工自願繳納的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費;(四)按規定收取的滯納金;(五)基金存 款利息;(六)基金保值增值的收入;(七)財政給予的補貼;(八)勞動合同制職工 基金轉移的收入;(九)其他收入。第六條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根據支付 養老保險費用的實際需要和企業、職工的承受能力,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結余、留有部分積 累的原則,逐步實行企業全部職工按統一比例籌集。基金應留有部分積累,積累率為工資總 額的3%,以後隨著經濟發展再逐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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