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供房基金在哪裡
1. 泉州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科室職責
泉州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科室職責
泉州公積金管理中心最早成立於一九九三年,是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是泉州市政府直屬的事業單位。泉州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所轄范圍內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工作,設市區管理部及洛江區、泉港區、泉州台商投資區、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等11個管理部為派出機構。
監督監察科工作職責
1、負責全市各單位公積金政策宣傳和執行情況檢查;
2、對單位不建、不繳、少繳、挪用住房公積金等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行為進行行政執法;
3、對個人住房公積金逾期貸款的管理及法律訴訟;
4、負責對各管理部提供政策法規咨詢、指導、答復;
5、對住房公積金內部運作管理業務部門的監督;
6、負責本部門效能建設、勤政廉政、政風行風等工作
7、負責涉及本部門及部門業務的.來信來訪、群眾舉報事件的受理、調查、處置和反饋等工作。
歸集貸款科工作職責
1、負責全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提取、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業務和統計報表編制;
2、擬訂住房公積金年度歸集、提取、個人住房(組合)貸款計劃;
3、擬訂公積金歸集、提取、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的具體政策及辦理程序;
4、負責審查困難單位職工降低公積金繳交比例或緩繳的申請;
5、負責個人住房貸款項目的調查、評估、審核以及個人住房貸款項目檔案資料的管理;
6、督促受託銀行按時收回本金、利息;
7、負責對受託銀行代辦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情況進行檢查和指導;
8、負責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的管理及資產保全工作。
計劃財務科工作職責
1、編制全市住房公積金資金年度使用計劃;
2、審核各管理部國債購買事項;
3、審核各管理部沉澱資金轉存事項;
4、審核各管理部貸款資金調劑;
5、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呆賬核銷報批;
6、擬訂年度全市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7、負責管理中心本部和各管理部經費會計集中核算工作;
8、負責市本級房改售房資金的會計核算工作;
9、負責市本級房改房維修基金會計核算工作;
10、擬訂單位內部財務會計管理辦法;
11、負責編報管理中心本部和各管理部經費預算、決算及執行監管;
12、負責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勞動工資核發。
會計核算科工作職責
1、編制全市住房公積金預算、決算;
2、負責審查各管理部月度年度財務報表、編報全市住房公積金財務報表及統計報表;
3、負責指導、檢查各管理部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工作;
4、負責各管理部住房公積金會計稽核;
5、負責各管理部銀行賬戶設立、銷戶審核和報批;
6、負責對各管理部執行管理政策、財經法規及制度的情況開展內部審計和監督。
信息技術科工作職責
1、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以及應用、管理、保密、安全等工作;
2、制訂全市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規則和操作規程;
3、負責系統操作人員的工號管理、業務指導和業務培訓工作,為管理中心各部門提供個人徵信、房地產信息、技術應用服務;
4、負責管理中心網站的建設、維護和相關信息的採集,建立完善管理中心辦公自動化系統及本部門科技檔案、設備檔案的管理;
5、負責做好與各承辦銀行、上級監管部門之間的網路聯接和數據接收、傳遞及處理的技術支持與服務,確保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安全高效運行。
;2. 住房基金是什麼意思
住房基金是指按國家政策法規和財務制度規定,由國家財政和單位共同籌集,用於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設的專項基金。 住房基金是企業按照規定的來源取得、具有特定用途、專項用於職工住房方面的資金。住房基金是國家為了保證和促進住房制度改革的順利進行,實現住房商品化,加快住房建設而要求企業設立的一種基金。 住房基金的償付時間一般都在1年以上,在未結清前則成為企業的一種長期負債。企業住房周轉基金的來源主要包括:住房折舊、公益金中用於住房方面的資金、借入的住房資金和住房周轉金。
住房基金包括:
住房基金;財政預算和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撥付的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和住房建設資金;自管住房出租收入;留歸單位使用的售房收入;按國家規定提取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和其他建房資金;從單位售房收入提取的住宅共享部位共享設施設備維修基金;劃轉的住房折舊、維修和大修理資金;上級主管部門撥付的住房資金等。
住房基金的提取方法:
1、前往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住房公積金提前申請表」;填寫並拿到個人所在單位蓋章,接著將表格及相關材料一同交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個人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後在1至3天內將金額打到指定銀行卡。
2、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購房發票;
3、購買危改回遷房的,提供拆遷協議、購房發票;
4、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產證、契稅完稅憑證;
5、購買公有住宅樓房的,提供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購房收據;
6、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屬房管或物業部門的大修證明和產權證明、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
7、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房管部門宅基地批復或建房批准證明文件、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費用發票。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3. 泉州維修基金繳納標准2020
1、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2、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泉州,別稱鯉城,福建省轄地級市,Ⅱ型大城市,是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復確定的海峽西岸經濟區中心城市之一、現代化工貿港口城市。
4. 什麼是住房供基金
通俗的說,就是為了買房子用,單位給你提供的一種福利。一般來說,都是每個月單位交一定比例,個人交一定比例,類似於保險的交法。等你買房子時,可以利用這筆錢交首付,之後還可以利用每個月的公積金還貸款。現在的公積金貸款應該是達到20倍了,利息特低。
5. 網上怎麼查詢房屋維修基金
網上查詢首先登陸當地公積金網站,找到個人賬戶信息或者余額查詢的按鈕,然後輸入公積金賬號和簽證號,輸入驗證碼後點「查詢」即可查出狀態及余額。
1.網上查詢:點擊省市鏈接進入各地房產管理局網站進行查詢需要輸入產權人姓名、產權證號(目前只有部分地區提供房屋產權信息查詢)。
2.房產局查詢:若要查詢的准確的個人房產證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稱、產權證號、登記核准日期、建築面積、房屋設計用途、權利來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則必須攜帶個人身份證件及房產證到當地的房管局(房地產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處)檔案館或窗口查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房屋登記辦法》
第四條 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
本辦法所稱房屋登記機構,是指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負責房屋登記工作的機構。第七條 辦理房屋登記,一般依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申請;
(二)受理;
(三)審核;
(四)記載於登記簿;
(五)發證。
房屋登記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就登記事項進行公告。第十條 房屋應當按照基本單元進行登記。房屋基本單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獨立使用並且有明確、唯一的編號(幢號、室號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間。
國有土地范圍內成套住房,以套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層、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集體土地范圍內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獨立建築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層、套、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
6. 住房基金如何提取
支付購房款
未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憑《不動產權證書》(含《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下同)提取的,在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後,每36個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
購買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在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憑房屋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提取一次。
專項材料:
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不動產權證書》及全額購房發票;購買存量住房的,提供《不動產權證書》、視情況提供契稅證明。
購買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在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提取的,提供房屋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
政策提示:
(1)職工及配偶以外聯名購房,不能憑購房合同提取,可以憑《不動產權證書》提取,如未明確份額佔比,則按人數平均份額計算提取額度;有明確份額佔比,則按所佔份額計算提取額度;
(2)憑備案購房合同僅可以提取一次,滿36個月之後可憑該套房屋《不動產權證書》提取。
(3)職工購買存量房,通過聯網核驗職工購房計稅價格,若聯網核驗失敗或非本市自住房,需補充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之一:
①房產局檔案科出具《房屋交易稅費繳款通知單》(無需蓋章);
②政務中心稅務窗口出具《房產交易申報單》(加蓋業務專用章);
③《武漢市房屋交易協稅信息單》復印件(無需蓋章);
④ 房查證明。
(4)購買存量房的,在《不動產權證書》辦理滿6個月後,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5)自住房規劃用途必須為70年產權住宅類(房屋使用年限以土地使用年限為准)。
(6)購買非本市自住房申請提取的須到分中心辦理。
償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
僅使用個人住房商業貸款的,正常還款6個月後即可辦理,之後每12個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個人住房商業貸款金額;
使用住房組合貸款的,正常還款6個月後即可辦理,之後每36個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個人住房商業貸款金額。
專項材料:
借款抵押合同 、購房合同或者《不動產權證書》或者房查證明;償還住房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的,無需提供專項材料。
政策提示:
(1)僅使用個人住房商業貸款的,借款人須到櫃面簽定《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授權書》,非借款人本人辦理的,應當提供專用委託公證書(住房公積金官網下載);借款抵押人含職工及配偶以外的,不能辦理此項業務。
(2)償還住房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的,須住房公積金貸款當前無逾期。
償還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使用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正常還款6個月後即可辦理,之後每12個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金額。
專項材料:
首次辦理時提供借款抵押合同、加蓋貸款地公積金中心業務章且要素完整的貸款情況證明(寫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證號、貸款金額、貸款起止時間、貸款地公積金中心聯絡人等基本信息)或《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回執。
政策提示:
首次辦理時,須到分中心辦理異地貸款信息採集,再次辦理時無需提供專項資料。
註:職工同時滿足支付購房款、償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償還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提取的多種情形,只能選擇其中一種辦理,且無法更改。
7. 住房公積金在哪裡辦,是銀行還是專業的機構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
職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應首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然後持相關的提取證明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
該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請3日內,根據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條件進行審批,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職工在申請時所應提交的提取證明材料,除包括身份證及復印件一份外,還應根據不同情形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具體包括:
(一)購買自住房屋時需提取公積金的,應當提供購房契約(或合同)、購房發票(或收據、供樓銀行存摺)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書》或有關證明、房地產權證、購買建築材料發票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需要申請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親的住房公積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規定程序,憑結婚證或戶口簿及上述有關證明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審批手續。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契約(或合同)、購房發票(或收據、供樓銀行存摺)、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積金分期提取登記表。
(三)交房租的,提供單位出具的家庭成員工資收入證明、戶口簿、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及公積金分期提取登記表。
(四)離退休的,提供離退休證。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勞動部門或醫院出具的證明文件。
(六)戶口遷出所在市、縣的,提供戶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戶口准遷證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戶口簿、出國護照及簽證。
(七)職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的,需提供戶口簿、合法繼承身份證明或者遺贈書、裁判文書等。
(八)非該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申請提取時應提供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