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機構風險測評用哪個表
① 私募基金風險揭示書裡面的風險等級怎麼寫
近年來,在監管寬松的環境下,私募迎來爆發式增長。在行業擴容的同時,也引發從業不規范等問題,監管層從加大現有私募管理、暫停個別地區工商注冊等途徑為行業「降溫」。
去年12月開始,私募基金迎來監管升級。近日,證監會通報顯示,2015年,監管機構共對140餘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銷售機構開展了現場檢查,配合地方政府對40餘家涉嫌非法集資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進行了風險排查。最終有近6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
據了解,目前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2.5萬家,基金規模5.1萬億。規模擴容的同時也帶來登記備案信息失真、資金募集行為違規、投資運作行為違規、公司管理失范以及涉嫌違法犯罪等諸多問題。
對私募市場頗有研究的宋清輝向《投資者報》記者表示,私募集中出現較多問題,一方面因其公司管理薄弱和風險控制制度不完善,更重要的是,與我國的金融活動信用缺失和監管失位不無關系。
近60家私募受罰
根據證監會披露的數據顯示,2015年有近60家私募被罰。具體來看,證監會對北京寶銀創贏、華夏恆業、恆天財富、廣州銀潤投資 、上海寶銀創贏、中科招商集團、金賽銀等2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採取行政監管措施;並對兩家私募銷售機構採取行政監管措施;對中科招商單祥雙等8個私募責任人採取行政監管措施。
此外,證監會還對9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立案稽查;對21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嫌違法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或地方政府。
上述被處罰企業中,有中科招商及其董事長單祥雙因多次向媒體披露巨額融資計劃的具體投向,未在公告中涉及,也有寶銀創贏此類項目缺少財務、律師第三方機構材料等現象。《投資者報》記者梳理發現,登記備案信息失真,信息披露違規,沒有按規定報送定期報告和重大事項變更情況等行為在處罰中是最多的。
但此次通報的企業中,不乏誠信缺失,保本高收益為誘餌,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資金,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集資詐騙的企業。
以深圳金賽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為例,其號稱注冊資本50億,管理的基金規模高達100多億,該公司對外公開表示,公司優質的地產並投項目、礦業並購項目,年化回報率均可保持在50%以上。
因對項目風控不嚴導致無力回款,投資者上門擠兌,員工紛紛離職,金賽銀法定代表人王維奇也在9月份失蹤,目前深圳警方已因其涉嫌非法集資立案偵查。
前海鉅陣資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首席投資官、創始合夥人龍舫向《投資者報》記者表示,近來私募出現較多問題首先是法律法規不夠完善,同時缺少第三方機構的監督。
「其次,近幾年的私募大發展也導致行業的確存在良莠不齊、魚龍混雜,自身專業性不足,對項目調查不徹底,風險管控不足等經營不善原因導致。」龍舫表示,像深圳金賽銀這類負責人跑路的行為,性質則很惡劣。投資者應該及時維權,通過司法程序,依法起訴追究責任人。
監管持續收緊
2015年12月中旬,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網站發布的關於就《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的通知。私募基金監管的法律鏈條初現。該徵求意見稿從私募基金銷售主體、100萬門檻到從業人員資格管理等方面進行了明確。
今年1月份,北京市自1月9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已暫停投資類企業的登記注冊,暫停核准包含「投資」「資產」「資本」「控股」「基金」「財富管理」「融資租賃」「非融資性擔保」等字樣的企業和個體戶名稱;另外,暫停登記「項目投資」「股權投資」「投資管理」「投資咨詢」「投資顧問」「資本管理」「資產管理」「融資租賃」「非融資性擔保」等投資類經營項目。
隨後,有媒體報道稱,上海多區也陸續叫停了投資類公司的工商注冊,包括上海自貿區內。深圳、重慶等地則稍加區別,暫時叫停了互聯網金融類公司注冊。此外,多家剛剛獲得私募基金牌照的銀行,突遭叫停。
一時間,監管收緊的消息甚囂塵上。對此,宋清輝表示,京滬已叫停投資類公司注冊具有試驗效應,在詳細的監管意見出台之前,其他城市可能也會跟進。監管層已經動真格了,私募監管風暴風雨欲來,未來私募公司注冊與備案等將會持續收緊。
「此前私募行業監管環境寬松,隨著私募行業爆發式增長,私募違規違法現象較為普遍,因此,必須收緊對私募行業的監管。」宋清輝表示,綜合來看,應該從兩方面著手,一是落實私募行業具體的、明確的監管政策,不能模稜兩可或者頻頻臨時進行「窗口指導」,二是做好私募公司的登記備案工作,加快配套措施的建立和完善。
陽光私募受影響不大
雖然市場表現風聲鶴唳,但多位受訪私募人士《投資者報》記者表示,目前二級市場陽光私募和一級市場股權私募等權益類並未受到較大影響。智誠海威投資有限公司合夥人盧偉強表示,陽光私募業務結構已經日趨完善,資金由銀行存管,證券、凈值均有券商管理,基金管理人接觸不到這些產品核心就避免了「捲款跑路」等道德風險。
「相對而言,債權類私募的風險要大一點,尤其是與P2P、眾籌相關的產品,投資者需要加強風險意識。」盧偉強認為,對於債權類私募的注冊備案或將日趨嚴格,但對於當前現存陽光私募等則沖擊並不太大。
同時,他指出,當前個別權益類私募也存在向不特定對象宣傳、用歷史收益潛在誤導投資者的情況,這也是需要加強監管的內容。「監管趨嚴利於行業的合規,整體來看有利於行業自凈。」
事實上,從去年年底開始的監管收緊政策並未影響行業「熱度」。中國基金業協會數據顯示,去年四季度在基金業協會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增加了4633家,其中,陽光私募增加了1976家,私募證券投資管理人的數量也突破了1萬家。
一位不願具名的私募基金經理也認為,進一步提高私募基金的准入門檻,利於規范資本市場,保護投資者,促使私募產品陽光化。對於真正想在私募市場紮根、發展的私募機構而言,長期來看,屬於利好。
② 私募基金合規流程是怎樣的
私募基金合規流程是:
一、了解投資者信息
由投資者填寫並提供基本信息表,並提供相關信息證明文件。
二、對投資者分類
投資者分為普通投資者與專業投資者。
專業投資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
(一)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等;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機構面向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於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產品、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銀行理財產品、保險產品、信託產品、經行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
(四)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1.最近1 年末凈資產不低於2000 萬元;
2.最近1 年末金融資產不低於1000 萬元;
3.具有2 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資經歷。
(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
1、金融資產不低於500 萬元,或者最近3 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 萬元;
2、具有2 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資經歷,或者具有2 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或者屬於本條第(一)項規定的專業投資者的高級管理人員、獲得職業資格認證的從事金融相關業務的注冊會計師和律師。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是指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及其他衍生產品等
專業投資者之外的投資者為普通投資者,並且,普通投資者和專業投資者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化
專業投資者向普通投資者轉化:
符合上文專業投資者條件第(四)、(五)項規定的,可以書面告知經營機構選擇成為普通投資者,經營機構應當對其履行相應的適當性義務。
普通投資者向專業投資者轉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普通投資者可以申請轉化成為專業投資者,但私募管理人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同意其轉化:
(一)最近1 年末凈資產不低於1000 萬元,最近1 年末金融資產不低於500 萬元,且具有1 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資經歷的除專業投資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金融資產不低於300 萬元或者最近3 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30 萬元,且具有1 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資經歷或者1 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的自然人投資者。
普通投資者以書面形式向經營機構提出申請並確認自主承擔可能產生的風險和後果,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私募管理人應當通過追加了解信息、投資知識測試或者模擬交易等方式對投資者進行謹慎評估,確認其符合前條要求,說明對不同類別投資者履行適當性義務的差別,警示可能承擔的投資風險,告知申請的審查結果及其理由。
根據7月1日實行的《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私募管理人應當建立投資者評估資料庫並及時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評估結果,避免重復採集,提高評估效率。
同時,根據不同的標准,對專業投資者、普通投資者進行細化分類和管理。
三、填寫風險測評問卷
對普通投資者進行風險問卷調查,對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
■ 評估結果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3年。
■ 超過3年,再次向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時,需要重新進行投資者風險評估。
■ 同一私募基金產品的投資者持有期間超過3年的,無需再次進行投資者風險評估。
■ 投資者應當以書面形式承諾其符合合格投資者標准。
■ 通過互聯網向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應當設置在線特定對象確定程序,投資者應承諾其符合合格投資者標准。
四、投資者適當性匹配
對投資者進行風險評估之後,募集機構應當向投資者出具風險測評等級告知書。
同時,募集機構應當根據風險特徵和程度對銷售的產品或者提供的服務劃分風險等級,提出明確的適當性匹配意見,將適當的產品或者服務銷售或者提供給適合的投資者。
五、基金推介
■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通過報刊、電台、電視、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布告、傳單、手機簡訊、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
■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
六、簽署風險揭示書
適當性匹配一致後,募集機構需要向投資者進行風險揭示,並與投資者簽署風險揭示書。
■ 特別注意:如果投資者主動要求購買風險等級高於其風險承受能力的產品或者接受相關服務的,募集機構應當進行特別的書面風險警示;投資者仍堅持購買的,可以向其銷售相關產品或者提供相關服務。
七、合格投資者確認
在完成私募基金風險揭示後,募集機構應當要求投資者提供必要的資產證明文件或收入證明,證明其屬於合格投資者。
合格投資者認定標准:
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
(一)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
(二)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下列投資者視為合格投資者:
(一)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
(二)依法設立並在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投資計劃;
(三)投資於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以合夥企業、契約等非法人形式,通過匯集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並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但是,符合本條第(一)、(二)、(四)項規定的投資者投資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和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
■ 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200人。
■ 如果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人應當為合格投資者;基金份額受讓後投資者人數累計不得超過200人。
八、投資冷靜期
完成合格投資者確認程序後,簽署私募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應當約定給投資者設置不少於24小時的投資冷靜期,募集機構在投資冷靜期內不得主動聯系投資者。
■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投資冷靜期自基金合同簽署完畢且投資者交納認購基金的款項後起算;
■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其他私募基金合同關於投資冷靜期的約定可以參照前款對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相關要求,也可以自行約定。
九、回訪確認
■ 募集機構應當在投資冷靜期滿後,指令本機構從事基金銷售推介業務以外的人員以錄音電話、電郵、信函等適當方式進行投資回訪。
■ 回訪過程不得出現誘導性陳述。
■ 募集機構在投資冷靜期內進行的回訪確認無效。
■ 投資者在募集機構回訪確認成功前有權解除基金合同。募集機構應當按合同約定及時退還投資者的全部認購款項。
■ 未經回訪確認成功,投資者交納的認購基金款項不得由募集賬戶劃轉到基金財產賬戶或託管資金賬戶,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投資運作投資者交納的認購基金款項。
十、未盡事宜
資料歸檔
對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資料、錄音錄像資料、自查報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0 年。
雙錄留痕
1、現場方式,執行普通投資者申請成為專業投資者,要錄音或者錄像;
2、現場方式,向普通投資者銷售高風險產品或者服務,要錄音或者錄像;
3、現場方式,調整投資者分類、基金產品或者服務分級以及適當性匹配意見,要錄音或者錄像;
4、現場方式,向普通投資者銷售基金產品或者服務前對其進行風險提示的環節,要錄音或者錄像;
註:非現場方式,要完善信息管理平台留痕功能,記錄投資者確認信息。
③ 理財風險等級劃分為哪5個等級
理財風險評估分為R1、R2、R3、R4、R5五個級別。R1(謹慎)低風險類別,本金保證,損失概率為零。產品包括國債、存款產品、保本理財等。 R2(穩健)低、中風險,非盈虧平衡,虧損概率接近於零,如銀行現行理財產品、大多數銀行理財產品等。R3(平衡)中等風險類,非盈虧平衡,收入波動且有一定程度的波動,虧損概率低。產品包括債券、混合基金等。 R4(事業性)中高風險,不盈虧平衡,本金風險高,收益浮動和波動,虧損概率高。有股票基金、私募股權基金、信託產品等金融產品。 R5(激進)高風險類,不盈虧平衡,主風險大,收益高,風險高,虧損概率高。還有期貨等杠桿產品。
拓展資料
1. 在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我們可能會忽略風險問題,認為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的風險幾乎是相同的,所以沒有必要細分它們。事實上,不同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程度往往相差很大。 目前,我行將發行的金融產品分為五個風險級別,分別為R1、R2、R3、R4和R5,分別代表低、中、中、高風險級別。適合購買的投資群體保守、穩定、平衡、進取、激進。 銀行在理財中的作用是代表客戶管理資金,為投資者提供中介服務。他們不是資金的使用者,這也是銀行在金融產品虧損後不需要兌現的原因。投資者的資金流向不同的領域會產生不同的投資風險,因此出現了風險分類。
2. 一般來說,對於R1級的理財產品,資金主要投資於銀行間同業拆借、外匯市場債券、銀行間同業拆借、信託計劃等金融資產。這個級別的金融產品風險接近於零,很少受到市場波動和政策法規變化等風險因素的影響。 R2級理財產品的投資方向與R1相同,但在風險略高的資產中配置的比例更高。這一水平的理財產品本金損失的概率也相對較低,收入波動也相對可控。
3. R3級產品擴大了資本投資范圍。除了投資債券、銀行間存款等低波動性金融產品外,還可以投資股票、商品、外匯等高波動性金融產品,但後者的投資比例不超過30%。具有此類風險的金融產品本金損失概率低,預期收益不穩定。 R4產品與股票、黃金、外匯等波動性較大的金融產品掛鉤的比例可以超過30%。這種風險水平的金融產品本金損失概率高,預期收益實現的不確定性大,適合積極的投資者。 R5級產品可以充分投資於股票、外匯、黃金等波動性較大的金融產品,也可以投資於衍生品交易、分層等杠桿化方式。這種水平的金融產品具有較高的本金損失概率和較高的預期收益不確定性,適合激進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