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勵股權如何分紅
❶ 股權激勵如何分紅
法律分析:根據比例分紅。無論是實股還是乾股,都會有分紅。股權激勵的股權年底到底有沒有分紅,要看到底有沒有取得股票:如果股票還沒有記到自己的名下,只是一個預期股權,這樣是沒有分紅的;如果已經取得股票,只是有限售要求,這樣的股票是有分紅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七條 股東的盈餘分配權以股東先行內部救濟為原則,即股東可以提出召開股東會,討論利潤分配方案。
❷ 股權激勵:想要激勵老員工,如何進行分紅股分配
分紅權激勵依據的是員工的人力資本貢獻,這就需要核定人力資本貢獻比例。首先,要明確企業的利潤是物質資本與人力資本共同創造的。
例如A公司2017年凈利潤1000萬元,物質資本佔40%為400萬元;人力資本佔60%為600萬元。人力資本與物質資本的貢獻比要根據具體企業而設定。其次,在明確了人力資本的總貢獻值後,需要進一步明確企業中每一個人的佔比。
這里需要指出,在衡量每一個員工的人力資本數額時,全職在企業任職的老闆也要統計在內。實際上老闆是人力資本最多的人,老闆即是物質資本投入者,也是人力資本投入者。
老闆之外的員工不是都有很多人力資本的,很多員工沒有多少人力資本。人力資本多少不是主觀臆測,而是靠業績考核考量出來的。
只要把每個員工的績效考核做好了,就可以向每一個員工分配相應的紅利。仍以上例說明,A公司2017年人力資本應分紅600萬元。
共有20名員工個人績效考核總分超過80分,由該20名員工分享此600萬紅利。20名員工個人考核總分1200分,技術經理張剛個人考核分120分,張剛應分:120÷1200×600=60萬元。
利用上述分配思路,無論企業有多少員工,也無論是增加還是減少員工,都可用,而且公平合理。這就是動態分紅權激勵制度。
(2)激勵股權如何分紅擴展閱讀
退出機制
1、職務變動
以職務調整之日為原崗位在職分紅股截至日停止計算原崗位分紅,新任職崗位起始日確定股份數量開始計算分紅。
2、辭退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當年分紅及未發放部分取消。
3、因公殉職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以殉職時間為截止日計算並支付當年分紅,一次性發放未發放分紅給其指定繼承人。
4、喪失行為能力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取消當年分紅,一次性發放未發放分紅。
5、退休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以退休日期為截止日計算並支付當年分紅,一次性發放未發放分紅。
6、死亡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以死亡日期為截止日計算並支付當年分紅,一次性發放未發放分紅。
7、刑事處罰
取消在職分紅激勵資格,取消當年分紅及未發放分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