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賬戶如何做股權分配
❶ 合夥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比較好
一、合夥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比較好
1、合夥開公司,股權一般按照出資人所認繳的出資額分配。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如果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那麼就需要按照全體股東的約定來操作。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❷ 股東分紅如何合理分配
股東分紅合理分配的方式如下:
分紅比率的確定:
- 分紅的比率沒有明確規定,可以根據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和股東的期望,在0%-100%的范圍內進行分配。
- 董事會和股東會可以協商確定分紅比率,確保既不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發展,又能滿足股東的收益需求。
分紅形式的選擇:
- 現金分紅:將未分配利潤以現金的方式贈送給股東,這是最常見的分紅形式。
- 送紅股:將未分配利潤以送股本的方式贈送給股東,即增加股東的持股數,而不直接支付現金。
分紅比例的約定:
- 股東一般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 但如果全體股東有特別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只要該約定不違反法律規定,即可按照約定的分紅方案執行。
分紅所得稅的處理:
- 個人股東的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稅率為20%。
- 公司股東所取得的分紅不需要繳納所得稅,但需滿足《企業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
分紅時間的安排:
- 公司的分紅時間由公司依經營情況確定,一般可以按季、半年、年度進行利潤分配。
- 上市公司會通過股東大會確定分紅方案,並公告分紅時間。
關注分紅相關日期:
- 股息宣布日:公司董事會公布分紅派息的消息。
- 股權登記日:統計和認參加期股息紅利分配的股東的日期,只有在此期間持有公司股票的股東方能享受股利發放。
- 除權除息日:對分紅後的股票進行除權除息處理,本日之後買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本期股利。
- 發放日:股息正式發放給股東的日期,紅利或紅股通常會在幾個工作日之內到達股東賬戶。
綜上所述,股東分紅的合理分配需要綜合考慮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股東的期望、分紅形式的選擇、分紅比例的約定、分紅所得稅的處理以及分紅時間的安排等多個因素。
❸ 三人開公司如何分配股權
三人合夥開公司,可以協商確定如何分配各自的股權
一般情形下,可以按照出資比例確定股權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
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
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❹ 三個股東最佳股權分配
一、三位股東如何分配股權
1、三個股東分配股份的計算方法:個人出資額所佔比例等於個人出資額除以三人出資總額乘以百分之百。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所以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二、股權融資如何分配股份
1、股權融資應當是根據投資人投資比例來進行確定的,這些一般都是根據投入的份額來分配的,如果投入的不是實物,那可以根據評估價格、投資者的公認來確認份額這樣的股權分配一般都是投資者根據自己投資的比例所具備的發言權來協商,沒有什麼可比性的,要具體問題具體協商
2、天使投資提出一系列相關要求後,公司注冊股票數量,內部核算每股價格。同時,所有股東的股票只佔到總量的75%左右,由於創業公司沒有相應的資金或者技術做抵押,留出來的25%部分用於以下用途:創始人根據貢獻拿到一部分股票作為補償公司未來發展需要給員工發股票期權公司重要的成員包括CEO,將獲得一定數量的股票。幾個投資人的股份之和小於公司創始人的,最好不超過30%。有一個明確的主導投資人,即他比其他投資人明顯大一些,且相信這個項目,願意持續幫忙。
3、初創公司不建議有太多投資人。本來也不需要多少錢,弄那麼多人,有兩個麻煩:沒有人牽頭,大家都不會承擔這個項目下一輪融資的責任。太多天使投資人,會讓股權結構顯得復雜,會讓後續投資者望而生畏不知道隱藏著什麼風險。另外,建議創業者如果認為自己的項目靠譜,不要找所謂的3F,3F是游戲規則,在中國,3F業外小資本,這意味著他們承擔風險、相信願景的能力比較差。
公司估值在風險投資中是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它決定了投資人的投資可獲得的股權比例。公司估值可分為投資前估值和投資後估值,二者的關系為:投資後估值投資前估值投資額,而投資人獲得的公司股權比例等於投資額除以投資後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