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怎麼退出農村股權
Ⅰ 公務員不享受農村股權改革
法律分析:不能,公務員不屬於農村戶口,不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能享受集體分紅。以下人員不能享受集體經濟分紅:
1、有戶口遷出的、自然死亡的、依法宣告死亡的。
2、以書面形式自願放棄成員資格的。
3、義務兵和士官服役期間提升為軍官的、服役期間留在部隊當士官十年以上的。
4、大中專院校學生畢業後戶口落戶外地的。
5、被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正式招錄聘用的、集體經濟組織依法解散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等。
法律依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若投資者未指定分紅方式,則默認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分紅。投資者可以在權益登記日之前去您購買基金的機構處進行分紅方式的修改。
Ⅱ 公務員能持有公司股份嗎 在我舅舅單位工作時,持了20%的股份,後來考了公務員,還能繼續持股嗎
當然可以,只要不兼任公司的管理職務就行了。但是這些東西最好在政審或者廉政報告等交代清楚。
Ⅲ 公務員為什麼不能享受農村股權
法律分析:因為我國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不能直接或間接從事營利性行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五十九條 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
(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
(三)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
(四)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五)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六)對批評、申訴、控告、檢舉進行壓制或者打擊報復;
(七)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
(八)貪污賄賂,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九)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資財;
(十)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一)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十三)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
(十四)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
(十五)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路傳播行為或者網路活動;
(十六)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十七)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
(十八)違紀違法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