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股權轉讓要交什麼稅
❶ 企業股權平價轉讓需要納稅嗎
企業股權平價轉讓,且不存在轉讓價格不合理的事由,就不需要納個人所得稅,但需要交納印花稅。
如果轉讓價格偏低,稅務局會根據市場價給予重新核定股權轉讓收入,並計征稅款。
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規定: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合理費用是指股權轉讓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稅費。
第十一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核定股權轉讓收入: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
第十二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視為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
(1)同一控制股權轉讓要交什麼稅擴展閱讀:
法人財產權和股權的相互關系有以下幾點:
1、股權與法人財產權同時產生,它們都是投資產生的法律後果。
2、從總體上說股權決定法人財產權,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為股東大會是企業法人的權利機構它做出的決議決定法人必需執行。而這些決議、決定正是投資人行使股權的集中體現。所以通常情況下,股權決定法人財產權。
股權是法人財產權的內核,股權是法人財產權的靈魂。但在承擔民事責任時法人卻無需經過股東大會的批准、認可。這是法人財產權不受股權轄制的一個例外。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
3、股權從某種意義上說也可以說是對法人的控制權,取得了企業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權,也就取得了對企業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權。股權掌握在國家手中,企業法人最終就要受國家的控制。
股權掌握在公民手中,企業法人最終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權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業法人最終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這是古今中外不爭的社會現實。
❷ 同一控制人股權轉讓稅收
同一控制人股權轉讓稅收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具體解釋如下:
在股權轉同控制人讓過程中,由於股權的受讓方和轉讓方屬於同一控制人,這意味著實質上的控制權力並未發生轉移。因此,稅務部門在評估此類交易時,並不會將其視為應稅行為。也就是說,這類股權轉讓不涉及所得稅的繳納問題。這一規定是為了避免同一控制人內部股權轉讓產生不必要的稅務負擔,從而鼓勵企業內部的股權結構調整和優化。但需要注意的是,同一控制人股權轉讓雖然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但仍需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確保股權轉讓的合法性和合規性。此外,不同地區或具體的稅收規定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實際操作中還需要結合當地的稅收政策和規定來進行。對於具體的稅收問題,建議咨詢稅務專家或當地稅務部門以獲得最准確的信息和指導。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的稅務處理應依據當地的稅法及具體規定。在進行股權轉讓之前,強烈建議咨詢稅務專業人士以獲得准確和專業的建議。
❸ 股權變更需要繳納什麼稅
公司股權變更需要交的稅是印花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是按照股權轉讓金額的萬分之五收取的,個人所得稅是按照股權轉讓所得20%的比例收取,至於企業所得稅的稅率就是25%,符合條件的小微型企業,企業所得稅的稅率是按照20%的比例徵收的。
股權變更流程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公司股權變更所需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5、全體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
6、股權轉讓協議原件(註明股權由誰轉讓給誰,股權、債權債務一並轉讓,轉讓人與被轉讓人簽字
股權的轉讓能夠順利的完成,中間需要交納的這些稅費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因為,股權和股東的變更都必須要到工商局對相應的登記手續進行變更,沒有完稅憑證的工作人員是不會給辦理的。因此,在雙方簽訂了股權變更協議之後,稅費和證件的變更登記要逐步進行。
【法律依據】: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自然人股權轉讓行為,轉讓方需要按「財產轉讓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即:以轉讓股權的收入額減除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適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如果轉讓方以原價轉讓的,不交個人所得稅。
❹ 同一控制下企業股權轉讓的涉稅如何處理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企業重組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09號第三條規定:對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業之間,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業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業之間按賬面凈值劃轉股權或資產,凡具有合理商業目的、不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股權或資產劃轉後連續12個月內不改變被劃轉股權或資產原來實質性經營活動,且劃出方企業和劃入方企業均未在會計上確認損益的,可以選擇按以下規定進行特殊性稅務處理:
1、劃出方企業和劃入方企業均不確認所得。
2、劃入方企業取得被劃轉股權或資產的計稅基礎,以被劃轉股權或資產的原賬面凈值確定。
3、劃入方企業取得的被劃轉資產,應按其原賬面凈值計算折舊扣除。
❺ 同一控制人股權轉讓還要交稅嗎
不需要交稅。
因為在同一控制下的國有股權無償劃轉中並沒有改變計稅基礎,所以劃轉方與被劃轉方皆按賬面價值入賬。
一、企業所得稅扣繳申報需要提供的資料:
1、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一式三份;
2、合同、協議或其他能證明雙方權利義務的書面資料(復印件);
3、發票或境外機構付匯要求文書(復印件);
4、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註:已向國稅機關提供過的資料可免予再次提供。
二、申請辦理時限
稅款由扣繳義務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時,從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中扣繳。扣繳義務人每次代扣的稅款,應當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內繳入國庫,並向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報送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
三、辦理程序
到各地主管國稅機關領取或從國稅網站下載《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按要求如實填寫並簽章後連同附報資料一起報送主管國稅機關。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❻ 在股權轉讓的時候,哪些情形不用交個人所得稅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那麼,在股權轉讓的時候,哪些情形不用交個人所得稅?
一、在股權轉讓的時候,哪些情形不用交個人所得稅?
在股權轉讓時,以下4種情形不用交個稅:
1、所投資企業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虧損;
2、因國家政策調整的原因而低價轉讓股權;
3、直系親屬之間轉讓:即將股權轉讓給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4、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二、視為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的情形是?
1、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於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的。其中,被投資企業擁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房地產企業未銷售房產、知識產權、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的,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於股權對應的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
2、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於初始投資成本或低於取得該股權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的;
3、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於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一企業同一股東或其他股東股權轉讓收入的;
4、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於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類行業的企業股權轉讓收入的;
5、不具合理性的無償讓渡股權或股份;
6、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視為有正當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證明被投資企業因國家政策調整,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導致低價轉讓股權;
(二)繼承或將股權轉讓給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系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相關法律、政府文件或企業章程規定,並有相關資料充分證明轉讓價格合理且真實的本企業員工持有的不能對外轉讓股權的內部轉讓;
(四)股權轉讓雙方能夠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以上就是「在股權轉讓的時候,哪些情形不用交個人所得稅?」的相關內容,股權在本質上是股東對公司及其事務的控制權或者支配權,是股東基於出資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權利的總稱。具體包括收益權、表決權、知情權以及其他權利。
❼ 同一控制下企業股權劃轉所得稅
法律分析:企業發生涉及中國境內與境外之間(包括港澳台地區)的股權和資產收購交易,除應符合本通知第五條規定的條件外,同一控制下股權轉讓企業所得稅,還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才可選擇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
(一)非居民企業向其100%直接控股的另一非居民企業轉讓其擁有的居民企業股權,沒有因此造成以後該項股權轉讓所得預提稅負擔變化,且轉讓方非居民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承諾在3年(含3年)內不轉讓其擁有受讓方非居民企業的股權;
(二)非居民企業向與其具有100%直接控股關系的居民企業轉讓其擁有的另一居民企業股權;
(三)居民企業以其擁有的資產或股權向其100%直接控股的非居民企業進行投資;
(四)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核準的其他情形。因此,問題所述情形不符合上述特殊性處理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❽ 同一控制下股權轉讓所得稅
法律分析:企業進行股權轉讓這是在經營發展過程中比較常見的事情,多數情況下都是因為企業自身經營不下去了,所以才會萌發股權轉讓的念頭。當然,法律也是允許同一控制下股權轉讓的情況發生。根據公司類型的不同,法律對同一控制下股權轉讓企業所得稅有不同的限制。就有限責任公司而言,股權轉讓分為內部轉讓和外部轉讓兩種,內部轉讓完全自由,而外部轉讓則需要經過半數的其他股東同意,並且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三條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❾ 同一控制下國有企業子公司之間無償劃轉資產涉稅問題
首先。A B是什麼性質的公司?是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還是全民所有制的企業或是集體所有制的?
後兩種比較麻煩.設計到轉讓資產需國滋委主導.
如果是有限公司. 那我一一為你解答
為什麼要走資產無償轉讓這種方式?如果設計到土地肯定會有契稅4% 營業稅5% 增值稅可以平進平處 ,但B公司的年終財務報表如何反應?無償獲得的財產直接進入資本公積??那交20%的所得稅。
第二種方式。要看你這個利於發展是怎樣個利於發展。國有企業的弊端是產權不清,責權不明。要揣摩你們領導的意圖,如果為了發展是為了通過理順產權關系,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健全激勵與約束的現在企業,從而目的是產權多元化,使股東、職工、經營者達到發展的協調與統一。那我更不建議採用第二種方式。 第二種方式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直接將B(或者部分管理經營職能)變成了A的項目公司,好處是也許A的部分資產與B結合更能產生協同效應,但依然沒有理順產權的結構
所以你首先要弄清領導的意圖,是為了管理的需要還是治理的需要?
最後我的建議。如果真轉。建議以股權轉讓的形式轉讓全部資產。如果是部分把就以部分資產與B公司組建合資公司。再將以資產作為出資額的股本轉讓給B。
1。不收營業稅
國稅函[2002]165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營業稅的徵收范圍為有償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行為。轉讓企業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其轉讓價格不僅僅是由資產價值決定的,與企業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的行為完全不同。因此,轉讓企業產權的行為不屬於營業稅徵收范圍,不應徵收營業稅
財稅[2002]191號現對股權轉讓的營業稅問題通知如下:
(一)、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二)、對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
(三)、《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國稅發[1993]149號)第八、九條中與本通知內容不符的規定廢止。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執行。
2。不收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增值稅的徵收范圍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因此,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涉及的應稅貨物的轉讓,不屬於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徵收增值稅。
3.契稅比較復雜了。需要看這塊土地和你們公司的性質
如果是國企和集體企業,恭喜,被免了。
財稅[2003]184號文件規定:
一、企業公司制改造
非公司制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整體改建為有限責任公司(含國有獨資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整體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對改建後的公司承受原企業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
非公司制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以其部分資產與他人組建新公司,且該國有獨資企業(公司)在新設公司中所佔股份超過50%的,對新設公司承受該國有獨資企業(公司)的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
二、企業股權重組 在股權轉讓中,單位、個人承受企業股權,企業上地、房屋權屬不發生轉移,不徵收契稅。
國有、集體企業實施「企業股份合作制改造」,由職工買斷企業產權,或向其職工轉讓部分產權,或者通過其職工投資增資擴股;將原企業改造為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對改造後的股份合作制企業承受原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
三、企業合並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依據法律規定、合同約定,合並改建為一個企業,對其合並後的企業承受原合並各方的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
四、企業分立
企業依照法律規定、合同約定分設為兩個或兩個以上投資主體相問的企業,對派生方、新設方承受原企業土地、房屋權屬,不徵收契稅。
五、企業出售
國有、集體企業出售,被出售企業法人予以注銷,並且買受人妥善安置原企業30%以上職工的,對其承受所購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減半徵收契稅;全部安置原企業職工的,免徵契稅。
六、企業關閉、破產
企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關閉、破產後,債權人(包括關閉、破產企業職工)承受關閉、破產企業上地、房屋權屬以抵償債務的,免徵契稅;對非債權人承受關閉、破產企業上地、房屋權屬,幾妥善安置原企業30%以上職工的,減半徵收契稅;全部安置原企業職工的,免徵契稅。
如果不是。。。那麼sorry.涉及到土地是菲交不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