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股東如何設計股權
A. 資源入股如何算股權
法律分析:屬於一般有限責任公司的,按照出資額和注冊資本的比例確定股份,按照股份比例分配利潤。沒有更好的辦法說,股票是直接按股權比例分配的。公司注冊時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決議對公司的股權分配和利潤分配作了規定。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則可以遵循正態分布原則。注冊一家普通的有限責任公司是可以的。在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決議中,規定了公司中每個人的權利和義務,並規定了公司的注冊資本和認繳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B. 你出資源我出錢,咱倆合作如何分股權
【威廉說】
我想創業當股東,可只有技術沒有錢,與人合夥怎麼分股權?
他只出錢不參與管理,我全職參與經營少出錢,按出資比例劃分股權肯定不公平,能否設計變通,保護我的權益?
一方只有資源沒有錢,如何設計分紅讓投資方規避投資回收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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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不出一分錢卻持有股權的約定,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 持股比例可以與實際出資比例不一致;
* 創業者如何巧妙約定,讓資源型股東的價值合理體現。
作者戚謙,河南成務律師事務所股權律師。
股東出資除了錢,還能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財產,但必須能用貨幣估計且可以依法轉讓。
那些想用技術、資源、管理經驗直接出資的想法,至少從法律上行不通。
可創業九死一生,需要資金、資源、經驗、技術、人脈等各種軟硬配置,這也不是每個人都具備的,合夥創業,優勢互補,更有利於項目的成功。
來看一個股權故事會。
啟迪公司、宇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具有良好的教育資本,包括教育理論、教育經營管理團隊、教育資源的整合、教育項目的策劃實施, 可教育資本無法作為出資,怎麼辦?
國華公司擁有雄厚的資金,其實際控制人願意拿7000萬投入項目建設和運作。·
於是,可美投資公司成立,注冊資金1000萬,約定啟迪公司、宇信公司和國華公司分別以現金出資550萬、150萬、300萬,分別占注冊資本的55%、15%、30%;還約定,注冊資金1000萬和再投資的6000萬全部由國華公司負責投入。
關於如何分紅,協議特別約定:在國華公司投入的7000萬元全部回收之前,國華公司按照80%分配;在7000萬資金收回完畢後,國華公司按30%進行分紅。
投資方在投資收回前後分紅比例不同,這個約定對大家明顯有借鑒意義的,在簽訂投資協議時不妨參考一下。
實際上,除1000萬注冊資金外,國華公司又陸續投入1750萬元。
但是,雙方在可美投資公司實際運作中產生了矛盾,國華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可美投資公司的全部股權歸其所有。
雙方爭議的焦點是,可美投資公司注冊資金全部由國華公司出資的約定是否有效?
當然有效。
全部股東約定全部注冊資金由一方投入,又特別約定了持股比例和不同階段的盈利分配。這是各個股東對各自所掌握的資源、投入的成本及預期的收入已經進行過綜合的考慮和判斷,應當是各個股東全部真實意思的表示。 並且,這種約定沒有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沒有侵害其他人的利益,屬有效的約定,各方都應當按照約定履行。
雖然法律不允許那些非貨幣的特殊資源出資,但現實中這些資源又有其獨特的價值,如何通過良好的股權結構設計和分紅約定,讓資源方不出錢又能恰當體現其應有的貢獻?
不少人習慣了持股比例和出資比例一致,二者不一致是否合法,會犯嘀咕。其實,只要股東一致同意,持股比例可以不按出資比例確定,即使資源方不出一分錢。
在簽訂投資協議時,避免出現一方以貨幣出資一方以資源出資的錯誤約定,可以採取約定雙方都以貨幣出資,只不過是貨幣方代替資源方出資,最終貨幣方履行了公司的全部出資義務,形式上也符合公司法的規定。
當然,為了保障貨幣方的投資權益,可對其投資全部收回前後的不同階段約定不同的分紅比例,投資回收前加大分紅比例,投資收回後降低分紅比例。
因為,在有限責任公司中,可以實現同股不同利,即不按照實際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只不過,為防止大股東欺負小股東,公司法規定,這個同股不同利需要全體股東一致約定,但不需要直接在公司章程中加以規定。
實務中如何操作,給幾點建議:
其一,公司章程中可以直接約定,全部注冊資金由一方股東投入,另一方投入資金為0,明確各自持股比例的多少。
其二,如果有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堅持讓用其格式公司章程,則可以在公司注冊成立後,再召開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的相應持股比例和分紅條款,並形成股東會決議,即可變通。
其三,一方認繳出資注冊全資子公司後,將約定比例的股權以非常低的價格或者是零對價轉讓給另一方。
C. 三個人合夥,股權該如何設計
三人合夥股權架構要點:杜絕平均分配股份,杜絕股份比例懸殊;
A>B+C,B或C<三分之一;
股東規劃:創始人,聯合創始人,期權池,投資人;
股份規劃:資金股+人力股+資源股
不同的行業分配的股權比例不同;
不同的合夥人,不同的資源配置,項目投資規模等等股權的分配方式都不同;
三個人合夥提幾點小建議:
1、合夥人必合的五點:合思想合追求合能力合利益合分配
2、合夥人作為大股東在發展期保證有絕對控制權67%最好。最後相對穩定後股權稀釋也要保證有51%的相對控制權。二股東不能讓他擁有34%重大事件一票否決權,所以要低於34%。小股東小於二股東即可。
3、進退機制怎麼設定,看他們是以什麼方式進入:
幾點建議:
1、資金型股東——溢價進入(按照公司估值進入,按約定回報和時間退出)
2、資源型股東——量化進入(按約定時間、約定業績、約定對賭條款、約定目標進入,對賭條款退出)
3、管理型股東——全職進入(按照工作能力,貢獻進入)
4、技術型股東——考核進入
5、顧問型股東——結果進入
D. 資源股東股權如何分配
現在是資源整合的時代。你們有資本,我有資源,我懂技術,我們優勢互補。在創業時,一些公司需要一定的資源來開發他們的項目。這些資源通常掌握在作為資源合作夥伴的特殊人員手中。合夥人通常是相互了解和信任的人。即使一些合作夥伴專注於捐款而不是參與企業的日常工作,他們也會非常關注企業的發展並積極提出建議。
不建議向資源型合作夥伴提供工商股份或注冊股份,而是以期權的形式簽署書面協議。期權協議約定的股份比例完成後,可以大股東名義暫時持有。當時機成熟時,資源型合作夥伴的股份可在3年或5年內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與其他合作夥伴的股權一樣,資源合作夥伴的股權也應分階段實現,並有股權進入和退出機制。才能確保合作夥伴之間的股權結構穩定,合作基礎良好,創業項目才能成功。
E. 資源股和資金怎麼分
在股權分配中,資金股和資源股的劃分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不同的分配方式。
資金股:通常按照出資金額進行股權比例分配。在實體企業中,資金股一般佔60%-70%。如果公司有一些資源型的股東,那麼,資源型的股東一般占股是5%-10%。人才股:在高科技或互聯網企業中,人才非常重要,人才股佔比是60%-70%。每個股東在每個股份類型裡面的佔比又是如何計算的呢?通常情況下,創始團隊估值可以低一些,比如創始人花10萬元,可取得1%的股權,而財務投資人花20萬元,才能取得1%的股權。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需要,建議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