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比例怎麼變換
1. 公司股權變更,能不能兩個股東持股比例各佔50%
可以的。
公司股權比例、持股數額,由各股東協商確定,並記載於公司章程中。公司股權變更的,也是由股東協商持股比例,可以各佔50%。法律對此沒有限制性規定。
《公司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1)股權比例怎麼變換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
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二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十三條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2. 公司持股比例怎麼更改
股權分配應基於公司核心價值,投資者通常擁有有限的審查權。資本作為首位,技術則是公司的未來。在分配股權時,明確股東的權益和責任至關重要,以避免後期庫存和管理上的糾紛。合作初期應明確退股條件,並按照約定比例進行退股。投資與股權的比例沒有固定的計算模式,但根據專業建議,這一比例不應超過30%。
1. 公司股權分配方法包括:
- 持股比例:這是根據各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占注冊資本的比例來計算的。一旦認繳的金額和注冊資本確定,持股比例也就明確了。
- 分紅比例:這是指公司在分配稅後利潤時,各股東可享受的用於計算分紅金額的比例。
2. 股權調整所需的手續包括:
- 法定代表人和公司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 公司簽署的《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 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以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需明確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和委託期限。
- 有限責任公司需提交股東會決議(由全體股東簽署,若股東為自然人,則需本人簽字;若股東為非自然人,則需加蓋公章)。
- 股權轉讓協議或股權交割證明(由轉讓雙方簽署,若股東或發起人為自然人,則需本人簽字;若股東或發起人為非自然人,則需加蓋公章)。
- 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企業需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事業單位需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社會團體需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民辦非企業單位需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 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二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公司章程可以有其他規定。第四十三條則規定了股東會會議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