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股權離婚怎麼分
① 公司股權離婚時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離婚時夫妻雙方對於股權的分割方式有如下幾種:1、一方獲得股權,另一方獲得對應的股權價款;2、雙方各分得一部分股權,股東配偶在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且其他所有股東明確表示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情形下,可以成為股東並且按照約定享有股權;3、將股權全部或者部分轉讓出去,對所得的款項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七十二條 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第七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並且其他股東均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二)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後,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條件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條件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用於證明前款規定的股東同意的證據,可以是股東會議材料,也可以是當事人通過其他合法途徑取得的股東的書面聲明材料。
② 離婚時 公司股權可以分割嗎
離婚時,公司股權可以分割。具體處理方式如下:
對於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有價證券: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夫妻雙方可以協商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如果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對於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
- 配偶成為股東的情況:如果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將出資額部分或全部轉讓給非股東配偶。此時,需要過半數股東同意,並且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非股東配偶才能成為該公司股東。
- 出資額轉讓的協商與法院裁決:如果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但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如果過半數股東既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則視為其同意轉讓,非股東配偶可以成為股東。
證據要求:用於證明過半數股東同意的證據,可以是股東會決議,也可以是當事人通過其他合法途徑取得的股東的書面聲明材料。
在處理離婚時的公司股權分割時,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以確保分割過程合法、公正,並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③ 離婚時要怎樣分割另一方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
離婚時分割另一方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應遵循以下步驟和原則:
協商解決:
- 首先,夫妻雙方應嘗試通過協商來解決股權分割問題,這是最為直接和高效的方式。
法律途徑:
- 若協商不成,可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向法院提起訴訟。
股權價值評估:
- 法院可能會要求專業評估機構對股權進行價值評估,以確定其市場價格,作為後續分割或補償的依據。
經濟補償或股權分割:
- 經濟補償:基於評估結果,法院可能會要求持有股權的一方給予非持股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 股權分割:在特定情況下,法院也可能要求持股方轉讓部分股權給非持股方,以實現股權的平等分割。
特殊解決方案:
-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法院可能會探索其他創新性的解決方案,如設立信託、設立優先購買權等,以平衡雙方的權益。
遵循原則:
- 在處理此類問題時,應始終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則,同時考慮公司的整體運營和穩定性,確保各方權益得到合理保護,並促進公司和家庭的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