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程序是什麼意思
發布時間: 2025-07-02 00:39:52
『壹』 股權轉讓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主要是指公司的股東依照法律規定,將自己所持的股東權益有償的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通常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和股東之間是可以相互轉讓其所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的股權。股東也可以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但必須要經過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的同意,股東應該就其股權轉讓的事情,要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通知公司其他股東,並徵求其他股東的同意,公司的其他股東在收到書面通知當日起,如果30天類沒有給與答復的,則視為同意股權轉讓。如果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股權轉讓的,則不同意的股東應該購買該轉讓的股權果不願意購買的,則視為同意股權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 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 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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