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合同激勵協議怎麼寫
『壹』 股權贈與協議書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股權贈與協議書3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股權贈與協議書 篇1
甲方(贈與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乙方(受贈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甲乙經友好協商,共同促進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發展以及為了激勵乙方更好的工作,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為宗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股權贈與激勵協議》,以求共同恪守:
一、公司概況
公司由 共同發起設立,由 出資並注冊為法人, 為促進公司經營甲方願意將部分股權贈與乙方。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同意將其擁有的 公司 %的股權中的 % 股權贈予給乙方,乙方也同意受讓前述贈予股權。該贈予於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生效。
2、自本協議生效起,乙方享有按受贈股權比例取得公司凈利潤分紅的權利,但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為甲方年終稅後有可分配的凈利潤,如果當年虧損則沒有分紅。
3、乙方不享有公司股東依章程享有的表決權、決策權,且該受贈股權不得轉讓、繼承等,乙方亦不能以受贈股權要求甲方折成現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購。
4、自本協議生效起,乙方必須履行 的義務,如不履行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撤銷股權贈與協議。
5、如因乙方過錯導致公司經營不善或造成損失,乙方賠償經濟損失,甲方也有權單方決定收回乙方的股權,同時乙方確認,該分紅款為本協議項下的獎勵分紅,不屬於乙方勞動合同關系項下的獎金、福利或其他性質的勞動報酬,不作為勞動法計算工資報酬的基數依據。
6、如乙方存在以下行為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收回乙方的股權,收回股權後如前一年已進行了分紅,前一年的分紅不用退還,但當年的分紅不再分配給乙方,其分配比例歸甲方所有。:
(1)、乙方不在公司任職,包括但不限於辭職、離職、勞動合同終止、被公司解聘等;
(2)、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政府相關規定;
(3)、乙方違反公司章程、規章制度、勞動合同、保密協議、公司決議等對乙方具有約束力的文件條款;
(4)、自行或與他人合夥經營與公司經營范圍一致的、類似的、相關的、或上下游業務;
股權贈與協議書 篇2
贈與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受贈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以攜手合作,共同促進xxxxxxxxxxx公司的發展,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為宗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股權贈與協議》,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雙方就贈送股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公司概況
公司由甲方發起設立,由甲方出資並注冊為法人,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 圓整。甲方擁有公司百分之百的股權。為促進公司經營,甲方願意將部分股權贈與公司員工乙方。公司經營范圍:
二、股份及股權的贈與
甲方作為公司的出資人,同意將百分之十的股權贈與乙方,乙方應當嚴格履行乙方與公司簽訂的各類協議文件。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雙方簽訂本協議且公司章程法定變更程序完成後,乙方既擁有公司百分之十的股權,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享受相應的股東權益。
2、乙方同意在乙方違反與公司之間簽訂的任何協議約定的條件下,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贈與股權。
3、如因乙方過錯導致公司經營不善或造成損失,公司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損失,甲方也有權決定無償收回乙方的股權。
4、乙方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轉讓受贈股權的,應當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雙方約定甲方收購所贈股權的購買價格為 元。
四、保密義務
本協議簽訂之前或簽訂後,協議生效前或生效後或協議終止後,不管雙方是否繼續合作,雙方均應對本公司和協議涉及的一切內容進行保密。如因泄密行為導致甲方或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本保密義務不含因向國家有關部門辦理某項手續而對該協議的透露。
五、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按照公司章程執行。
六、協議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過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2、除本協議特別規定外,由於任何原因導致的乙方不在本公司任職,甲方均有權以 元的價格收購原贈與的股權。
七、違約及其他法律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負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股權轉讓或贈與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行為無效。乙方應當撤銷該轉讓或贈與行為,並向甲方無償交回股份及相應股權。因此給甲方或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甲方或公司損失。
八、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公司章程依法完成變更及備案程序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股權贈與協議書 篇3
甲方(贈與方): 乙方(受贈人):
甲方: 身份證:
電話: 電話:
注冊號:
甲乙雙方以攜手合作,共同促進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的發展,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為宗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股權贈與協議》,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雙方就贈送股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 公司概況
公司由__________共同發起設立,由________出資並注冊為法人,________擁有公司百分之百股權,為促進公司經營________願意將一鍵送項目________股權無條件贈予,有條件贈予_______,____負責公司_______項目發展運營,公司經營范圍為互聯網,移動互聯網(以後根據公司發展再另行增加).
二. 贈與條件
1、百分之______一鍵送項目為無條件贈予。
2、百分之______一鍵送項目乙方協助公司拿到投資,甲方承諾給予乙方。
三. 雙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保證對乙方贈與的一鍵送項目享有同等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2. 簽訂本協議起乙方即具有一鍵送所分配的股份,按照法律及公司規定享受相應的股東權益.
3. 乙方成為股東後,自動加入公司股東會,在公司任職_____負責公司的_______ 業務.
4. 如乙方出售自己股份時,甲方和團隊有優先股份認購權,乙方不得擅自將股權轉讓或以任何形式出售給第三方
5、一鍵送項目贈與後,甲、乙雙方應根據公司所在地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提請公司向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並將股權變動情況登載於公司的股東名冊。
6、乙方不負責公司一切債務問題。
四.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 公司規定利潤分配期為公司上市後或經營期間利潤分紅。
2. 乙方按自身股權比例分享公司所有經營項目的利潤。
3. 公司形成的股份及衍生物為公司的共同財產,乙方應按其比例共有。
4. 如公司因擴大規模需要注入資金,由甲方決定是否注入,乙方無需注入資金。
5. 如公司經營不善虧損或倒閉,乙方無需承擔經濟及法律責任。
五.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乙方不得擅自將股權轉讓或贈與給甲方團隊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3.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六. 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公司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貳』 股權激勵方案怎麼寫
股權激勵方案怎麼寫
一、股權激勵的三種形式
股權激勵的形式多樣,大體可分為三類:
(1)直接授予激勵對象股權;讓激勵對象成為公司股東,直接持有公司的股權,激勵對象達到一定條件後,享受公司的利潤分配。
(2)間接授予激勵對象股權;設定持股平台,激勵對象通過持股平台間接持有公司一定的股權,激勵對象達到一定條件後,通過持股平台享受公司的收益。
(3)給予激勵對象的股權增值收益;激勵對象並未持有公司的股權,公司和激勵對象簽署協議,激勵對象達到一定條件後,公司根據雙方的約定,將股權增值收益分配各激勵對象。
二、持股平台的搭建和公司的資本市場規劃
在新三板掛牌企業中,較為常見的股權激勵方式為——間接授予激勵對象股權的方式。通過搭建持股平台,為公司員工提供激勵。
從《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問答——定向發行(二)》中可以得出以下信息:
1、持股平台包括以下類型:
(1)公司法人;
(2)合夥企業;
(3)私募股權基金、資產管理計劃等接受證監會監管的金融產品。
2、公司法人、合夥企業類的持股平台參與定向發行,將受到限制,如果持股平台不能參與定向發行,可能面臨股權被稀釋的風險。
這時對於企業來講,在選擇何種持股平台,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公司這時仍舊要選擇和自己發展階段相符的持股平台。對於持股平台的選擇,要和公司資本市場的布局節奏相符。在企業處於不同的資本市場布局階段,要選擇不同的持股平台。
三、股權激勵方案的內容
1、股權激勵計劃的目的和原則;
2、股權激勵計劃的管理機構;
3、股權激勵對象的確定;
4、激勵股份來源、數量和價格;
5、持股平台的搭建;
6、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鎖安排;
7、股權激勵對象獲授股權條件;
8、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程序;
9、公司、激勵對象的權利和義務;
10、公司、激勵對象發生異動的處理;
11、其他內容。
四、股權激勵計劃的目的、原則及管理機構
對於大部分企業來講,股權激勵計劃的目的和原則基本沒有太多的差異。
(一)股權激勵計劃的目的
1、穩定公司核心團隊;
2、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
3、完善公司的股權結構和治理結構,確保公司持續、平穩、快速發展。
(二)股權激勵計劃的原則
1、自願原則;
2、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3、合法合規原則;
4、激勵與制約相結合原則;
5、收益和貢獻對等原則。
6、找股權架構師張飛老師(微信wenzhangfei99)。
(三)股權激勵計劃的管理機構
對於非上市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負責審議批准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變更和終止;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或執行董事執行具體方案,股權激勵計劃的執行管理方為公司的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監事會或監事是股權激勵計劃的監督機構。
對於上市公司來講,股東大會作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負責審議批准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變更和終止;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執行股權激勵方案;董事會為股權激勵計劃的執行管理機構,負責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董事會下設薪酬考核委員會負責擬訂和修訂股權激勵計劃,報請董事會;監事會和獨立董事是股權激勵計劃的監督機構。
五、股權激勵對象的確定
對於股權激勵對象,需要注意的是股權激勵對象的負面清單,以及對於預留股權激勵對象的.確定。特別是上市公司,對於股權激勵對象的范圍有著明確的規定,在進行股權激勵時,要特別注意其負面清單。
(一)股權激勵對象的負面清單
1、《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規定的負面清單
2、公司確定的清單
(二)預留股權激勵對象的確定
進行股權激勵時,通常會預留部分股權,留給尚未確定的股權激勵對象。對於非上市公司,對於預留的激勵股權,人選確定後,由公司董事會確定後,報請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批准。
六、激勵股份來源、數量和價格
(一)非上市公司激勵股份的來源、數量和價格
對於非上市公司激勵股份來源可以來自公司大股東的轉讓、公司定向增資發行;股份的數量和價格可以有公司董事會、執行董事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而定;中間涉及稅收問題外,法律沒有過多的限制性規定。
(二)上市公司激勵股份的來源、數量和價格
對於上市公司激勵股份的來源,《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
擬實行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可以下列方式作為標的股票來源:
1、向激勵對象發行股份;
2、回購本公司股份;
3、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
七、持股平台的搭建
對於部分上市公司來講,用證監會認可的金融產品作為持股平台外,實踐中常見的持股平台為有限合夥企業。設立有限合夥企業作為持股平台,有限合夥企業的執行事務合夥人由公司的控股股東擔任,股權激勵對象作為有限合夥人。
合夥企業名稱:某某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
合夥企業經營范圍:對本企業自有資金的投資管理、投資咨詢、項目投資(不得經營金融、證券、期貨、理財、集資、融資等相關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有限合夥企業作為持股平台,屬於特定目的的股東,不從事其他任何經營活動,不做任何其他用途。
八、激勵股權的回購價格
股權激勵方案中通常涉及激勵股權的回購,針對不同的情形,回購激勵股權的價格,會有所不同。股權回購的價格存在以下定價方法:
1、按照原始轉讓價格回購激勵對象持有的公司股權;
2、按照市場公允價回購激勵對象持有的公司股權;
3、按照股份對應的每股凈資產或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回購價格;
4、按照“原始轉讓價格+一定的利率”回購持有的股權; 對於上市公司,相關部門規章規定,激勵對象負有個人責任的,回購價格回購價格不得高於授予價格;出現其他情形的,回購價格不得高於授予價格加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